第61章 告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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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嬈終究是讓沈清田把狀紙寫完了。

  過程比她預想的要艱難一些。

  沈清田從桌子底下爬出來之後,又磨蹭了小半個時辰。

  一會兒說"容我再想想措辭"。

  一會兒說"這個罪名是不是太重了"。

  一會兒又翻出《大夏律例彙編》來回查閱,嘴裡念念有詞地核對條文。

  但姬嬈就坐在旁邊,哪兒也不去,安安靜靜地等著,偶爾給他續一杯茶。

  那種平靜的注視比任何催促都管用。

  沈清田最終還是落了筆。

  三樁罪名,條理清晰,引據大夏律例第七十三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二百四十一條,將偷盜、竊方謀利、以權謀私三項罪名逐一列明。

  狀紙用的是正經的官文格式,抬頭、落款、用詞,無一不規範。

  不愧是通讀了三遍大夏律例的人。

  姬嬈接過狀紙,仔細看了一遍,滿意地點了點頭。

  "清田哥,辛苦了。"

  沈清田坐在椅子上,整個人像是被抽乾了力氣,臉色還是白的,但手已經不抖了。

  他看著姬嬈將狀紙小心折好收進袖中,咽了口唾沫。

  "姬姑娘,你……你真的要去告?"

  "嗯。"

  "告哪兒啊?"

  "京兆府。"

  沈清田閉了閉眼。京兆府。

  大夏最高的地方衙門,管轄整個京城的民事、刑事、商事糾紛。

  現任京兆尹——譚奇。

  這個名字在京城官場上,幾乎等同於"鐵面"二字。

  沈清田又翻了一頁律典,指著上面一行小字給姬嬈看。

  "姬姑娘,我多說一句,京兆府受理民告官,有規矩的。"

  "什麼規矩?"

  "民告官,先受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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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嬈的腳步頓了一下。

  "什麼意思?"

  "大夏律法,平民狀告朝廷命官,無論告狀內容是否屬實,告狀者需先受二十杖刑,以示非誣告。"

  沈清田的聲音有些乾澀。

  "這是祖制,京兆府不能免。"

  姬嬈沉默了片刻。

  二十杖。

  打在身上是什麼滋味,她大概能想像。

  "那如果有證據呢?"

  "有證據也得先挨了板子,京兆尹才會正式受理。"

  沈清田看著她,欲言又止。

  "所以姬姑娘,你若是……"

  "知道了。"

  姬嬈打斷了他,語氣平淡。

  她收好狀紙,朝沈清田拱了拱手。

  "多謝清田哥,改日請你吃飯。"

  說完,她轉身出了書房。

  沈清田追到門口,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遊廊盡頭,張了張嘴,終究什麼都沒再說出來。

  次日清晨。

  天光大亮,京兆府衙前的廣場上人來人往。

  姬嬈站在那面三尺高的鳴冤鼓前面,仰頭看著鼓面上斑駁的朱漆和銅釘。

  鼓很大,架在一個黑漆木架上,鼓槌掛在旁邊,比她的小臂還粗。

  她深吸了一口氣。

  然後,抬起手,握住了鼓槌。

  咚——第一聲落下去,沉悶而有力,震得她手臂發麻。

  咚咚——第二聲,第三聲,接連不斷。

  鼓聲在京兆府門前炸開,像是一塊巨石投入了平靜的湖面。

  圍觀的百姓迅速聚集過來,三三兩兩地議論著。

  "喲,有人擊鼓鳴冤了!"

  "好久沒見人敲這面鼓了啊……"

  "那是個姑娘?長得好俊的姑娘……"

  衙門的大門從裡面被推開了。

  兩排衙役手持水火棍,齊步跑出來,分列兩側,高喊一聲"威武"。

  一個穿著青色官袍的書吏快步走到姬嬈面前。

  "何人擊鼓?所告何事?"

  姬嬈鬆開鼓槌,從袖中取出那份狀紙,雙手遞上。

  書吏接過狀紙,展開掃了一眼,臉色立刻大變。

  臉上的表情從公事公辦迅速轉為凝重。

  "你……你等著。"

  他捏著狀紙,轉身快步跑回了衙門裡。

  約莫一炷香的工夫。

  京兆府正堂的大門,從裡面緩緩敞開了。

  正堂上高懸"明鏡高懸"四個大字的匾額,兩側立著執杖的衙役,肅穆森嚴。

  "升——堂——"

  尖銳的唱堂聲響起。衙役們的水火棍齊齊頓地,"威武"聲震耳欲聾。

  正堂中央,一張紫檀木的大案後面,端坐著一個人。

  大夏京兆尹——譚奇。

  此人年約五旬,身形瘦削,穿著一身深藍色的四品官袍。

  他的臉很長,顴骨高聳,兩道濃眉像是用墨筆畫上去的。

  嘴唇很薄,緊緊抿著,法令紋深得像刻上去的。

  整個人坐在那裡,不怒自威,像一尊鐵鑄的判官。

  譚奇的面前攤著那份狀紙。

  他的目光在紙面上來回掃了三遍。

  每掃一遍,臉色就變一次。

  第一遍,是公事公辦的嚴肅。

  第二遍,是微微蹙起的眉頭。

  第三遍——他的嘴角抽動了一下,像是在壓制某種情緒。

  他抬起頭,目光越過大案,落在了堂下跪著的姬嬈身

  "你就是原告?姬嬈?"

  "是。"

  譚奇將狀紙拿起來,又看了一眼。

  "你狀告三樁罪——李相如偷盜、天香鋪竊方謀利、葛勿要貪贓枉法。"

  他的聲音不高,卻極具穿透力,每個字都像是砸在地磚上的鐵錘。

  "可有證據?"

  姬嬈跪在堂下,身體端正,目光平視前方。

  她搖了搖頭。

  "民女……暫無實證。"

  譚奇的眼皮跳了一下。

  下一瞬——"啪!"

  驚堂木重重拍在桌面上,震得案上的筆架都晃了晃。

  "大膽刁民!"

  譚奇的聲音陡然拔高,渾厚的怒喝在正堂里來回迴蕩。

  "無憑無據,竟敢狀告朝廷命官!你可知誣告反坐之罪?你可知民告官需先受杖刑?你可知一旦查無實據,你要以命抵罪!"

  他一連三個"你可知",聲聲如雷,兩側的衙役都不自覺地挺直了腰杆。

  姬嬈跪在地上,身體紋絲不動。

  譚奇的暴怒沒有讓她退縮,她甚至連呼吸都沒亂。

  她知道,這是規矩。

  京兆尹必須這麼問,這是程序。

  她等譚奇的怒喝落定,等堂上重新安靜下來,然後——她微微低下頭,將右手伸進了衣襟內側。

  動作很小,很隱蔽。

  只是將衣襟拉開了一點點,露出了藏在裡衣貼身處的一樣東西。

  一塊令牌。

  玄鐵打造,約莫兩指寬,三指長,上面刻著一個字。

  玄。

  她沒有把令牌完全拿出來。

  只是讓那塊令牌露出了一角,在衣襟的遮掩下,角度直地對著堂上的譚奇。

  只有他能看見。

  旁人看不到。

  譚奇的目光落在那一角玄鐵上的一瞬——他的眼睛眯了起來。

  那雙三角眼裡精光一閃,隨即又迅速恢復了常態。

  但他的身體已經出賣了他。

  他按在驚堂木上的手指,不易察覺地收緊了。

  堂上安靜了三息。

  三息之後,譚奇緩緩坐直了身體,將驚堂木收回原位。

  他的面色依舊肅穆,看不出任何端倪。

  但他開口了,聲音壓低了不少。

  "隨本官到後堂來。"

  話音落下,他已經站起身,官袍下擺一甩,轉身朝後堂走去。

  兩側的衙役面面相覷,不知所措。

  書吏趕緊上前,對姬嬈做了個"請"的手勢。

  "姑娘,請隨我來。"

  姬嬈從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膝蓋上的灰塵,整了整衣襟,將那塊令牌重新藏好,然後邁步跟上了書吏的步伐。

  穿過正堂,繞過屏風,走進了後堂的側門。

  門在她身後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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