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候選人不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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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09:00,協會紀律詢問室。

  蔣越坐在長桌盡頭,面前沒有那張缺角附件。

  紀律人員先向他宣讀權利,再把昨天完成的證據目錄交過去。目錄只列來源和結論,不展示其他候選人的個人信息,也沒有把孟嵐的漏檢寫成他的共同行為。

  「你可以對每一項證據提出異議。」紀律人員說,「也可以申請暫停,聯繫代理人。」

  蔣越翻了五分鐘。

  他在列印日誌那一頁停得最久。

  「我承認文件是我做的。」

  房間裡沒有人出聲。

  「簽名是導師以前給我的,章也是我自己的材料上的。我沒有偷別人的身份,也沒有偽造一位不存在的導師。」

  陸觀坐在核驗席,沒有接他最後一句。

  紀律人員問:「為什麼把『隨隊觀察六宗』改成『獨立參與六宗』?」

  「因為我確實參與了。」

  「為什麼撕掉校驗編號?」

  蔣越沉默片刻。

  「落款時間和編號年份對不上。」

  「為什麼對不上?」

  「材料是今年補做的。」

  「你提交時為什麼聲稱是兩年前原件?」

  「不這麼說,它不能算當年的實踐證明。」

  每個答案都比前兩天短。

  紀律人員把他此前的三份說法並排放下:單位檔案室退件、導師忘記補簽、同事用過他的電腦。

  蔣越看完設備恢復文件,沒有再從裡面挑出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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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律人員把陳述記錄推過去。

  「確認這是你的意思?」

  蔣越沒有簽。

  「你們先看一份東西。」

  他從文件袋裡拿出勞動合同、績效通知和三封郵件。協會人員逐一登記,確認與詢問有關後才複印入卷。

  合同將在下月到期。

  單位今年調整了調查崗位標準,聞名級偵探可以轉為長期項目負責人;未達到等級的人,只能申請一年期輔助崗位。郵件里,部門主管兩次催他補齊晉級材料,最後一次寫著「本周期無法通過,續約名額將優先考慮其他人」。

  「我不是為了拿一個好看的頭銜。」蔣越說,「我做了六年,工資沒漲多少,案子出了問題要一起擔,寫成果時我永遠是觀察和整理。再不升,我連原來的位置都保不住。」

  紀律人員問:「單位是否要求你偽造?」

  「他們當然不會寫出來。」

  「是否有人暗示可以修改材料?」

  「他們只說結果,不問過程。結果不夠,就換人。」

  「有具體人員幫助你取得簽名、模板或上傳文件嗎?」

  「沒有。」

  蔣越說到最後,聲音已經發啞。

  「你們前幾天通過的陸觀,候選期碰上一個大案就夠了。我跟了六年,差的只是材料上的四個字。你們真的覺得這公平?」

  三封郵件攤在桌上。三十多天和六年擺在一起,確實刺眼。

  陸觀看著蔣越,想起自己檔案里那張「錯誤、已撤回」的第一頁。

  「你的單位標準可以調查。」陸觀說。

  蔣越抬眼。

  「續約壓力是否合理,輔助人員長期承擔責任卻得不到署名,這些都可以單獨申訴。郵件能證明你承受了壓力,也可能證明單位管理存在問題。」

  「然後呢?」

  「它們不能證明那六宗案是你獨立參與,也不能讓導師在沒看過的材料上籤過字。」

  「所以壓力不算什麼?」

  「算原因,不算免責。」

  蔣越盯著他:「你站著說當然容易。」

  「我也剛拿到等級,不比你多站多久。」

  「但你有林雪。」

  房間裡短暫安靜。

  林雪坐在陸觀右側,沒有替他說話。

  陸觀點頭:「我有搭檔,有事務所,也碰上了足夠複雜的案件。這些是我的條件,不是你的罪證。」

  他點了點桌上的郵件。

  「制度只獎勵碰上大案的人,就改制度。單位拿續約壓人,就查單位。」

  陸觀又把缺角附件推回蔣越面前。

  「但附件是你做的。簽章是你拼的,編號也是你撕的。這部分不能塞回那三封郵件里。」

  蔣越手指按在合同邊緣。

  「材料沒有傷害任何人。」

  「它會讓評審按一份假履歷給你資格,讓未來委託人相信你已經獨立完成過六宗案件。」

  陸觀把韓橋的舉報動機和舉報內容分成兩頁,分別交給紀律人員核對。

  10:20,蔣越在陳述記錄上簽字。

  他承認製作、上傳和撕除編號,不承認自己完全不具備聞名級能力。紀律人員沒有要求他承認後者。

  「材料怎麼處理,紀律委員會會給你申辯時間。」賀聞川說。

  10:40,韓橋進入詢問室。

  紀律人員告知他,現有證據排除其參與製作與上傳,但舉報內容的來源仍需登記。

  「我從公開簡歷看出來的。」他說,「沒有人把內部材料給我。」

  「你是否以撤回舉報換取過利益?」

  「沒有。蔣越找過我一次,說升完以後請我吃飯,讓我別繼續在論壇問。我沒答應。」

  這段接觸有雙方聊天記錄,內容與他的陳述一致。

  韓橋離開前問:「他會被終身取消資格嗎?」

  「紀律決定還沒作出。」

  「我只是覺得他那六宗寫得不對,沒想讓他以後都不能做。」

  「舉報結果由證據和規則決定,不由舉報人指定處罰。」林雪說。

  韓橋點點頭,沒再問。

  11:30,孟嵐的流程詢問開始。

  她再次承認沒有核對缺失校驗編號。窗口當日積壓量、人員排班和系統提醒全部被調出來。那套材料經過掃描時,系統曾彈出一次「編號區域不完整」,她手動選擇了「舊件破損,繼續歸檔」。

  「我以為簽名和章更重要。」孟嵐說。

  「你的選擇是否幫助蔣越通過形式審查?」

  「是。」

  「是否事先商量?」

  「沒有。」

  「是否獲利?」

  「沒有。」

  紀律人員在孟嵐名下記下漏檢,製作和上傳仍只對應蔣越的設備與帳號。

  林雪在覆核意見中寫下:建議修正舊件破損的人工跳過規則,缺少校驗編號時應自動觸發單位回函,不得僅憑簽名和印章放行。

  陸觀問:「這算替她減責?」

  「不算。處罰一個人,不會自動修好流程。」

  「你前幾天還說報價表的漏洞本來就有。」

  「這和報價有什麼關係?」

  「都是制度制定者試圖把問題歸給執行人員。」

  林雪把筆帽扣上:「事務所制度制定者有最終解釋權。」

  「合同里已經改成共同決定。」

  「現在是紀律詢問,不討論你分錢。」

  旁邊記錄人員忍了幾秒,還是低頭笑了一下。

  13:00,蔣越提交的晉級材料被正式撤回。

  協會啟動紀律程序,處理結果將在其申辯期結束後作出。單位續約壓力和輔助人員署名問題另行轉交行業勞動與執業委員會,不以紀律案結論代替調查。

  紀律人員當場宣讀階段意見:「蔣越本人製作並上傳虛假附件,相關設備、紙張、簽章來源和上傳記錄已經核對。韓橋不涉及製作與上傳,孟嵐的漏檢另行處理。」

  陸觀在結案表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把蔣越遞交的三封郵件單獨裝入勞動與執業委員會的轉交袋。

  14:30,賀聞川拿來一份後續整改表。

  「因為缺角導致校驗號失效,檔案室需要檢查歷年同類破損登記。範圍只限被人工選擇『舊件破損,繼續歸檔』的材料,不查正文內容。兩位是否繼續協助?」

  陸觀沒有碰確認鍵。

  「現案已經結束。」林雪說,「這是流程覆核,要重新授權。」

  賀聞川點頭:「授權表在後面。可以拒絕,不影響本案結論。」

  兩人先看檢索範圍。

  過去十年共有二十七份附件被登記為邊角破損,其中十九份缺口不涉及編號,六份有補交回函,一份已經因水漬無法辨認。只剩一份,同樣缺少右上角,且沒有補交記錄。

  它形成於六年前。

  登記類型不是聞名級候選人的實踐附件,而是一份評級推薦材料。

  賀聞川沒有把紙本取出來,只按流程生成異常清單。

  「先確認是否仍有核驗必要,再決定調檔。今天不能越過新授權。」

  陸觀在清單上看見那張舊件的縮略輪廓。

  右上角缺了一塊斜三角。

  方向和蔣越撕掉編號的這一頁,很像。

  林雪伸手按住列印鍵。

  「先別出紙本。」

  她的聲音比剛才低了一點。

  「把六年前那份材料的權限、形成時間和破損登記,全都先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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