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她提退婚,他紅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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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壞消息是兩張紙,同一天到的。

  第一張是區文旅局的。

  《關於中止丙區七號院落不可移動文物初核程序的告知》。

  理由寫了三行:申請人現涉相關經濟案件調查,為確保初核程序的公正性,自本告知送達之日起中止初核;待調查結論明確後,憑有關材料申請恢復。

  我把這張紙看了兩遍。

  中止不是不通過。中止的意思是,那個編號還掛著,但是它不再擋在推土機前頭了。

  第二張是街道送來的。

  《城西片區房屋徵收暫緩實施名單(第一批)公示暫停告知》。

  有人在公示期內提了異議。異議的內容是三句話:丙區七號列入暫緩實施名單的程序依據不足;該院落產權人與項目關聯方存在利害關係;建議重新核查。

  落款是「匿名」。

  我把兩張紙並排放在操作台上,攤平。

  一張是把老宅從推土機前頭挪開的手,另一張是把那隻手打掉的手。

  中間隔了十一天。

  ——

  文保所那個年輕姑娘中午給我打電話,聲音很小。

  「薛老師,我們科長讓我跟您說一聲……第二項材料那個蓋章的事,先別催了。」

  「為什麼。」

  「程序中止了,我們收了也沒用。」她頓了一下,「科長說,他會盯著。他還說……讓您別急。」

  「我不急。」

  「薛老師。」

  「嗯。」

  「我今天早上去調檔案,」她說,「看見有人在調丙區七號的卷。不是我們所里的人。」

  「誰。」

  「我不認識。」她說,「是個女的,四十來歲,指甲是那種帶閃的。她拿的是區裡的介紹信。」

  我把手機換了一隻手拿。

  「她調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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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介紹信抬頭不對,退回去了。」她說,「薛老師,我就是跟您說一聲。」

  ——

  下午我去了一趟老宅。

  催告履行通知書還貼在門上,紙已經被太陽曬得發白了,邊角捲起來。上頭那個日期,早就過了。

  十五日的期限,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地走完了,沒有人來。

  不是因為它作廢了。是因為那十五天裡頭,文物初核的編號剛好掛在上頭,法院那邊等文旅局的意見。現在文旅局把初核中止了,意見就出不來了。

  我把手指按在那張紙上。

  紙是脆的,一按一個坑。

  院子裡的草又長了。石榴樹底下有一片影子,我坐進去。

  我從兜里掏出那三張紙。

  第一張是文旅局的中止告知。

  第二張是街道的公示暫停告知。

  第三張是我今天早上從抽屜里翻出來的——那份《婚前財產協議書》。

  我把第三張翻到第七條。

  「第七條(附則):本協議不以共同居住為履行條件。乙方可隨時終止共同居住或提出解除本協議,甲方不得阻礙。乙方提出解除的,本協議第五條關於宅院及附屬產權歸屬之約定,仍然生效。」

  這一條是外婆口授的。

  顧鵬說過她的原話:「得給她留門。」

  我坐在石榴樹底下,從頭到尾把這一條又讀了一遍。

  外婆給我留這道門,是怕我哪天想走的時候,覺得欠了人,硬撐著不走。

  她想得很周到。

  她沒有想到的是,我不是想走。

  我是覺得,我再不走,那個人就要被我拆光了。

  ——

  我給他算了一筆帳。

  我坐在石榴樹底下,用手指頭一樣一樣地數。

  一,他媽留給他的百分之十一點四的表決權,上個月二十八號簽出去了。那天我在打點滴。

  二,城西項目,交給邵坤了。

  三,辦公室清了,門牌卸了,章卡門禁交了。

  四,董事會和專門委員會,三年不進去。連列席都沒了。

  五,族產四項:東跨院的居住權,兩塊自留地的分紅,家族信託里他媽那一份的受益順位,還有一個念書的名額。他當著十六個人的面放棄的,三天內要簽書面確認。

  六,那輛車。他現在開的那輛深灰色的舊車,車頭有一塊漆磨掉了。他沒跟我說那輛好車哪兒去了,我也沒問。

  七,昨天有人上門來收東跨院的鑰匙。

  我數到七的時候,手指頭不夠用了。

  我換了一隻手。

  八,昨天下午他去區檔案館,查二〇一九年那批人的備案名冊。他現在查東西,跟我一樣,得排隊填單子,跟窗口的人說明來意。

  我記得他以前查東西是什麼樣。那天晚上,我把批次號給他,他在手機上按了不到兩分鐘,就把三號碼的事查出來了。

  那時候他有個系統能進。

  現在他跟我一樣,是個從窗口遞單子的人。

  我把手放下來。

  石榴樹的影子挪了半尺。

  ——

  我去了一趟戲台。

  八盞燈白天不亮,就是八個紅點掛在檐角上,風一吹,慢慢地轉。

  正中間那一盞是外婆的。

  我在台基上坐了一會兒。

  有遊客過來拍照,站在台口,舉著手機,讓另一個人退後一點。有人指著藻井說那個補的地方看不出來。有人念掛牌上那行字。

  我聽著。

  周秉文從後台繞出來,看見我,走過來蹲下。

  他從腰上摸出旱菸,沒點。

  「你臉色不對。」

  「師父。」

  「嗯。」

  「我要是跟顧鵬散了,」我說,「這個戲台還是這個戲台嗎。」

  周秉文把煙在手心裡轉了一圈。

  「你問的不是這個。」他說。

  「那我問的是什麼。」

  「你問的是,你要是走了,你自己還是不是你自己。」

  我沒說話。

  「你外婆當年有一個毛病。」周秉文說,「她一輩子就這一個毛病。」

  「什麼毛病。」

  「她覺得自己是拖累。」他說,「你外公走得早,她一個人扎燈籠,一個月掙的錢不夠買兩回肉。街坊要幫她,她不要。有一年冬天她病了,隔壁的把藥煎好端過去,她隔著門說我睡了。人家把藥放門口,第二天早上還在門口,凍成一塊冰。」

  我看著他。

  「她把人往外推,」周秉文說,「推的時候她心裡想的是,我是為你好。」

  「那她後來呢。」

  「後來她七十三歲那年,把一個孤兒院的姑娘領回家了。」周秉文把煙別回腰上,站起來,「她推了一輩子人,最後往家裡領了一個。你猜她為什麼。」

  我沒有回答。

  「因為那個姑娘也在往外推人。」他說,「她看見了。」

  ——

  晚上八點,我回到江邊。

  顧鵬不在。他去檔案館之後沒有回來,發了一條消息:備案名冊二〇一九年那一冊在整理,明天上午八點半開門再去。

  我在客廳坐著。

  燈沒開,江對岸的樓把光打進來,在地板上鋪出一塊一塊的方格。

  我坐了大概一個鐘頭。

  然後我去把包里的紙和筆拿出來,攤在餐桌上。

  我寫字很慢。我這個手寫慣了墨線,寫鋼筆字總是太用力,紙背上一道一道的印子。

  我寫的不是離婚協議。

  那種東西我見過一份,是偽造的,被我撕成了六條。

  我寫的是另一樣。

  《關於終止共同居住並解除〈婚前財產協議書〉的告知》。

  依據第七條。

  我寫了三段。

  第一段:本人依據雙方《婚前財產協議書》第七條之約定,提出終止共同居住,並解除本協議。

  第二段:依據第七條後半段,第五條關於宅院及附屬產權歸屬之約定仍然生效。本人對此不作變更、不作放棄,亦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主張。

  第三段我寫了三遍。

  第一遍寫的是「感謝照顧」。撕了。

  第二遍寫的是「你為我付出的一切我記著」。撕了。

  第三遍我把筆停在紙上,停了很久。

  墨在紙上洇出一個點,越洇越大。

  最後我寫了兩行。

  「你替我簽出去的東西,我一樣也還不上。

  我不想再看著你簽第八樣。」

  寫完,我把筆放下。

  ——

  我把那張紙攤在餐桌正中間。

  從廚房裡拿了一個玻璃杯,壓在紙上。

  杯子是空的。

  我壓完,退開兩步,看了一眼。

  那個位置,跟上禮拜我把那張便簽攤在桌上的位置,是同一個。

  上禮拜我用杯子壓住那張便簽,跟他說,我帶著它去顧家,因為我怕我在那屋子裡被人問急了,會把自己說沒了。

  今天我在同一個地方,用同一個杯子,壓了另一張紙。

  我在桌子邊站了一會兒。

  我想,我這個人做事挺一致的。

  該說的說,該走的走。

  一根梁爛了,我不會拿油漆糊上去。我會拆下來,編號,換新的,然後告訴主人家:這一根是新的,別人問起來你就說是新的。

  我伸手把杯子挪了半寸,讓它壓在紙的正中間。

  然後玄關那邊響了。

  鑰匙插進鎖孔,轉了半圈。

  門開了。

  顧鵬站在門口。

  他一隻手撐著門框,另一隻手拎著東西。

  一大捆篾。青的,新的,紮成一把,用麻繩勒了三道,露在外頭的一頭削得很尖。

  還有一個牛皮紙信封,夾在他胳肢窩底下。

  他抬頭。

  先看見我。

  然後看見桌上那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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