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他為何答應這樁荒唐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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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師父家出來,我沒回工作室,也沒回江邊。

  我坐了四站公交,在城北下車。

  那個院子還在,圍牆刷成了淡黃色,鐵門換了新的,門口掛著一塊牌子,寫著兒童福利院。我隔著馬路站了一會兒,沒進去。裡頭有孩子在跳皮筋,數著一二三四五。

  天全黑了我才走。

  回巷子的時候快十點。工作室的捲簾門底下透出一道光——我早上鎖門的時候關了燈。

  我把門往上一推。

  顧鵬坐在操作台前的高凳上,背對著門,手邊擺著兩樣東西:一個用報紙包著的長條,還有他自己的手機,屏幕朝下扣著。

  燈把他的影子拉到牆根,壓在我貼的那張七處舊活的地址單上。

  「我進來了。」他說,「鑰匙是馬工那兒借的。」

  我把帆布包卸下來,扔在長凳上。

  「你要問什麼,」他把高凳轉過來,正對著我,「今天我都答。」

  ——

  他在這間屋子裡坐了三個鐘頭。

  三個鐘頭里他把這屋子看了個遍。鐵皮櫃的第三格沒關嚴,露出一截圖紙;牆上釘著七張手寫的地址條,字跡一張比一張潦草,最後一張明顯是收工前趕著寫的;靠窗那面牆根堆著七八塊料頭,長短不齊,按木性分了堆——樟木一摞,杉木一摞,還有兩塊他認不出來的,切面泛紅。

  操作台的玻璃板底下壓著兩張紙。

  一張是他寫的。

  他看見的時候,心口那塊地方像被人用指關節敲了一下。他沒敢多看,把眼睛移開了,移到牆上那張地址條上,一個字一個字地讀,讀到第三遍才把氣喘勻。

  她把它壓在了這兒。

  壓在她每天都要趴上去幹活的地方。

  ——

  他第一次看見她,是二〇一七年冬天。

  那年他二十七歲,剛從外頭的事裡脫身。他沒回自己住處,先去了那條巷子。

  他每年回來都去一趟,站在棗樹底下,看看院門開不開,看看檐角那盞燈亮不亮。亮著就走,不亮就等到亮為止。他不進去。他十三歲到十六歲在那院裡住了三年,走的那天他跟自己說過一句話——他不能總回來,回來一次,就把這院子往顧家的帳上多記一筆。

  那天燈亮著。

  燈亮著,底下還站著個人。

  一個十六歲的女孩,穿一件洗得發白的軍綠棉襖,袖子挽到手肘,露著兩截又細又黑的胳膊。她踩在一張方凳上,方凳底下墊著半塊磚,晃晃悠悠地夠檐角那盞燈。

  婆婆在下頭喊,勝男你下來,我來。

  她說不用不用我夠得著。

  然後她夠到了。她把燈籠摘下來,抱在懷裡,從凳子上跳下來的時候崴了一下,整個人往後仰。

  他從棗樹後頭跨出去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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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一步。

  她自己穩住了。她抱著那盞燈籠,一屁股坐在院裡的青石上,坐穩了,先低頭去看燈籠——燈籠沒壞。她這才咧開嘴笑了一下,沖屋裡喊:婆婆你看,一點沒破。

  婆婆從屋裡出來,抬手就要打她後腦勺,手抬到一半又落下去,落成了給她拍土。

  他退回棗樹後頭。

  那天晚上他在巷口站到十一點。院裡的燈滅了以後,他往回走,走出巷子的時候摸了一下自己的臉——冷得像鐵。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兒站什麼。

  他後來知道了。他花了很多年才承認:那一刻他想的不是這女孩是誰,是——原來那盞燈,被人這麼抱著。

  ——

  他沒有再去看過她。

  準確地說,他不讓自己去看。他給自己定了規矩:一年一次,站在巷口,看燈亮不亮。燈亮,說明婆婆好,說明那女孩在。燈亮就夠了。

  規矩守了四年,破在城隍廟。

  那年公司在城隍廟隔壁拿了塊地,他去現場。東配殿前頭搭著腳手架,一群人在上頭忙。他在下頭聽項目經理說話,說到一半,頭頂上有人喊了一嗓子——

  「接一下!」

  不是喊救命,是喊接東西。

  他抬頭,看見一把鑿子從架子第三層掉下來,鑿刃朝下。他側身讓開半步,鑿子插進他腳邊的土裡,插進去兩寸。

  然後架子上的人往下爬,爬到第二層的時候踩空了。

  那一下他記得很清楚:她左手抓住了斜撐,右手在空里劃了半圈,整個身子掛在架子外沿盪了一下。

  底下的人在喊。他兩步上去,站在正下方,把兩隻胳膊張開。

  她沒掉下來。她自己爬回去了。她掛在那兒盪了一下,右手就抓住了上頭的橫杆,腳在豎杆上一蹬,翻身上了架子,動作乾淨得像做過一百遍。

  她趴在架子上喘氣,往下看了一眼。

  「下頭那個!」她喊,「閃開點兒行不行,砸著你我賠不起!」

  工地上的人哄地笑了。

  他沒動,也沒抬頭,就那麼站著,兩隻胳膊還張著。過了兩秒他把胳膊放下來,退到一邊,把那把鑿子從土裡拔出來,交給跑過來的小工。

  鑿柄上纏著藍布條,磨得起了毛。

  他記住了那個纏法。婆婆纏篾刀就是這麼纏的,纏三圈,尾巴掖進去。

  回車上他坐了很久,助理問他去哪兒,他說等等。

  他把手掌攤開看。那雙手在抖。

  ——

  那天以後,他在手機里建了個備忘錄,沒有標題。

  第一條:城隍廟東配殿。鑿柄藍布條。婆婆的纏法。

  第二條:她左手比右手有勁。上架子先邁左腳。

  第三條:文昌閣檐廊,蹲了六個鐘頭沒起來。

  ……

  第十九條:她師父姓周。可以從周這邊走。別直接找她。

  第二十七條:薛,早上不吃東西,胃疼。別當著她面說。

  第二十七條是三個月前記的。

  他記了六年。六年裡他沒跟她說過一句話,只在婆婆的喪事上遠遠站過一次,站在最後一排,連花圈都是托人送的。

  婆婆病重那陣,把他叫到病房。他推門進去,老太太靠在床頭,頭髮全白了,眼睛還是亮的。

  她說,小鵬,我要托你一件事。

  他說您說。

  她說,我走了以後,那院子保不住。你有本事,你去想辦法。

  他說好。

  她說,還有一件。

  他等著。

  她說,我那個孫女,跟我一樣,嘴硬,心軟,最怕一個人。你去,替我,看著她。

  他說,婆婆,我不合適。

  老太太在被子底下摸出一支鉛筆,紙是繳費單的背面,跟她給孫女寫信用的是同一種。她把紙推給他。

  她說,你合不合適我不知道。我就問你一句——你在我們家住那三年,最後走的那天早上,你把院子掃了一遍,是不是?

  他說是。

  她說,掃得乾乾淨淨,連牆根的落葉都堆到一處。我那時候就明白了:這孩子把自己當外人,可是他捨不得。

  老太太咳了一陣,緩過來,抬手指了指紙。

  她說,寫吧。三年為期,寫清楚,別讓她覺得欠你的。三年以後她要是想走,讓她走得利利索索。

  他握著筆,在紙上寫第一個字,筆畫都在抖。

  老太太看著他手上那道虎口的舊繭,看了很久。

  她說,小鵬,你手上這塊,是我當年教你的時候留的。

  她說,你媽那年在我們檐下坐著擇菜,跟我說過一句話,我一直沒告訴你。她說,我這兒子將來不會跟人要東西,一件也不會要。

  老太太的手落在被子上。

  她說,你替我,跟他要一次。

  ——

  他講到這兒停了。

  工作室里那盞燈的鎮流器嗡嗡響。我一直站著,從他坐下開始,我就沒坐。

  「所以那不是報恩。」

  「報恩是真的。」他說,「你外婆救過我媽,收留過我,這筆我認。」

  他把手邊那個報紙包推過來,推到操作台中間。

  「這個跟報恩沒關係。」

  我把報紙拆開。

  是一把鑿子。舊的,柄上纏著藍布條,纏三圈,尾巴掖進去。鑿刃磨得很好,磨過不止一次,刃口那一線亮得能照見人。

  「城隍廟那把。」他說,「你沒要,說了句'不要了,晦氣'。小工要扔,我拿走了。」

  我捏著那把鑿子,指腹在布條上蹭了兩下。

  藍布條底下有個坑,是我十七歲那年拿它撬石頭撬出來的。

  「六年。」

  「嗯。」

  「你要是那天上來說一句話,」我說,「我可能連你姓什麼都記不住。」

  「我知道。」他說,「所以我沒說。」

  我把鑿子擱在台上,擱得很輕。

  「顧鵬。」

  「嗯。」

  「我外婆那筆帳,跟我沒關係。」我說,「你手上這塊繭,跟我也沒關係。」

  我抬起眼睛看他。

  「我就問你一件事。合同上寫三年,三年到了以後你打算幹什麼。」

  燈管又嗡了一聲。

  他坐在高凳上,兩隻手撐著膝蓋,背挺得很直。

  「三年到了,房子歸你,我搬走。」

  「這是你打算的。」我說,「我問的是你想的。」

  他沒答。

  我等了很久。久到爐子上的水又開了,久到我自己都想找個話頭把這一段岔過去。

  他站起來,繞過操作台,走到門口,停下。

  「我想的那個,」他說,「我不敢說。」

  ——

  他走了以後我把鑿子收進工具袋,放在最上頭那一格。

  收拾東西的時候我想起一件事,抓起手機追出去。

  他的車還沒走,停在巷口。

  「顧鵬。」我拍了拍車窗,「我外婆那筆債,二十八萬七,是不是你替我還的。」

  車窗降下來。

  「不是。」

  「你別哄我。」

  「不是我。」他說,「這事我查過。錢是從一個私人戶頭匯出去的,匯完第九天,那個戶頭就註銷了。開戶人的身份證信息是真的——那人二〇一九年就沒了。」

  巷子裡有隻貓從垃圾桶上跳下來。

  「死人給我還的債?」

  「死人的戶頭。」他說,「用這個戶頭的人還活著。」

  他把手機遞出來。屏幕上是一張銀行流水的翻拍件,最下面一行,匯款附言那一欄,只有四個字。

  我湊近了看。

  那四個字是——桂芝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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