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布魯克林的合租生活
來美國三個月,林凡最想念的不是華夏的山水,不是佛山的師門,而是——華夏的飯菜。
美國菜是什麼鬼?牛排、土豆泥、沙拉,翻來覆去就這幾樣。早餐吃這個,午餐吃這個,晚餐還吃這個。林凡覺得自己快變成土豆了。
好在紐約的華夏餐館不少。他走進一家唐人街的小館子,跟後廚的師傅用粵語聊了幾句,師傅眼睛一亮,當即拍胸脯說「老鄉來了,包你滿意」。
菜端上來,林凡還沒動筷子,坐在對面的史蒂夫已經像餓了三天的狼一樣撲了上去。
叉子在他手裡用得虎虎生風,但跟林凡的筷子一比,那就是自行車追高鐵。林凡夾一筷子的功夫,史蒂夫叉子剛紮起一塊肉,還沒送到嘴裡,林凡已經第二筷子下去了。
等史蒂夫吃完第一碗,林凡面前已經摞了四個空碗。
「林……」史蒂夫看著那四個碗,嘴角抽了抽,「你是人是桶?」
林凡擦了擦嘴,笑了笑:「你要是練功夫,你也能吃這麼多。」
「功夫?」史蒂夫歪著頭,這個英語單詞對他來說完全是陌生的。
林凡這才反應過來——「功夫」這個詞,現在還沒進入英語詞典呢。要等到幾十年後,李小龍的電影風靡全球,Kung Fu才會成為英語裡的正式詞彙。
他伸出手,慢悠悠地比劃了幾個詠春的動作,攤手、膀手、伏手,行雲流水。然後看著史蒂夫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Kung Fu。」
史蒂夫的眼睛亮了。
那種光,林凡見過。前世在電影裡,在漫畫裡,在無數個關於美國隊長的故事裡——那是史蒂夫·羅傑斯看到希望時特有的眼神。
「我……我能學嗎?」史蒂夫的聲音有點抖,「學了之後,是不是就能像你一樣,一個人打倒一群混蛋?」
林凡看著他,這個瘦得像竹竿的小個子,被人在巷子裡揍得鼻青臉腫,站起來第一句話不是「為什麼打我」,而是「我能學嗎」。
「能。」林凡說,「但你得做好吃苦的準備。」
史蒂夫笑了。那是林凡認識他以來,他笑得最開心的一次。
結完帳,林凡忽然想起一個問題——他在紐約沒有固定住處。看到一旁的史蒂夫,林凡腦里有了一個想法。
「史蒂夫,」林凡一邊走一邊臉不紅心不跳地說,「我的錢快花完了,想找個便宜點的地方住,你知道附近哪有合適的嗎?」
史蒂夫看了他一眼,猶豫了一下:「林,你要是不嫌棄,可以搬來和我一起住。」
史蒂夫地回答正中林凡的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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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裡還有空房間?」
「有是有……之前是雜物間,收拾收拾就能住人。」史蒂夫撓了撓頭,「不過我已經有一個室友了,他叫巴基。人挺好的,就是……有點不正經。」
「不正經?」林凡挑了挑眉。
「等你見到他就知道了。」史蒂夫的表情很微妙,「房租嘛,給你個友情價。」
「謝謝你,兄弟。」
「謝什麼,你不是說要教我功夫嗎?這算學費了。」史蒂夫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彎的,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兩人走在布魯克林的街道上,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把他們的影子拉得老長。
「對了,你那室友巴基,現在在哪兒?」林凡問。
「這個點兒……」史蒂夫抬頭看了看天,「應該在酒吧。」
「酒吧?」
「對,他每天下班都去,雷打不動。」史蒂夫頓了頓,臉上露出一種「我拿他沒辦法」的表情,「他說那是『社交』。」
「他在哪個酒吧?」
「第七街的『紅磚』,怎麼了?」
「帶我去看看。」林凡說,「提前認識一下未來的室友。」
史蒂夫的表情更微妙了。
「林,你確定要去?」
「怎麼了?那個酒吧有什麼問題?」
「沒……沒什麼問題。」史蒂夫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飄忽,明顯在說謊。
林凡看著他,忽然笑了,這個未來的美國隊長,現在還是個連撒謊都不會的小個子。
紅磚酒吧。
林凡站在門口,看著兩邊濃妝艷抹的站街女郎,轉頭看向史蒂夫。
「你確定這是酒吧?不是某種……特殊服務場所?」
史蒂夫的臉騰地紅了:「林!你這是什麼眼神!這酒吧在這一帶很有名的!正經酒吧!」
「正經酒吧門口站這麼多站街女?」
「那是……那是她們自己的事!跟酒吧沒關係!」
林凡看著他通紅的臉,心裡覺得好笑。這要是幾十年後的美國隊長,誰敢拿這種事調侃他?但現在,他就是個被朋友坑了還不好意思說的老實人。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林凡拍拍他的肩膀,往前走了兩步,忽然回頭,「史蒂夫,你臉紅什麼?難道你在這兒有老相好?」
「林!!!」
林凡大笑著推開酒吧的門,把史蒂夫的抗議聲關在門外。
酒吧裡面跟外面是兩種畫風。燈光昏暗,音樂慵懶,吧檯後面的酒架上擺滿了各種顏色的酒瓶。幾個金髮碧眼的女郎穿著低胸短裙,端著托盤在客人之間穿梭,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發出有節奏的噠噠聲。
林凡掃了一圈,沒看到巴基——他根本不認識巴基長什麼樣。
他在角落裡找了個空位坐下來,一個端著托盤的女郎立刻湊過來,笑得像朵花:「先生,來一杯嗎?」
林凡接過她遞來的紅酒,順手把一張美元塞進她敞開的領口裡。女郎愣了一下,然後笑得更燦爛了,沖他眨了眨眼,扭著腰走了。
林凡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不好喝。這年代的美國紅酒,跟後世的比起來,粗糙得像漱口水。
他正琢磨著怎麼把剩下的酒處理掉,酒吧的門被推開了。史蒂夫走了進來,臉上的紅還沒褪乾淨,眼神帶著幽怨,像一隻被主人拋棄的小狗。
他徑直走到林凡對面坐下,不說話,就瞪著他。
「史蒂夫,」林凡舉起酒杯,「你覺得這裡的氣氛怎麼樣?那些酒吧女郎不錯吧?」
「林。」史蒂夫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不太正常,「你要是再坑我,我就跟你絕交。」
「好的好的,我保證不再抓弄你。」林凡舉起雙手表示投降,然後眼睛忽然一亮,指著吧檯方向,「哇哦,史蒂夫你看,那姑娘的——」
「法克!林!你小聲點!」史蒂夫差點從椅子上彈起來,緊張地四處張望,生怕有人聽見。
林凡忍著笑,正要說什麼,一個酒吧女郎走到他們桌邊,面無表情地看著林凡。
「先生,我們酒吧不允許帶未成年人進來。請您讓這位小朋友出去。」
「噗——」
林凡一口紅酒全噴了出來,噴了史蒂夫滿臉。
紅色的酒液順著史蒂夫的臉往下淌,他的表情從震驚變成憤怒,從憤怒變成憋屈,從憋屈變成生無可戀。他的臉漲得通紅,跟臉上的紅酒一個顏色。
「哇哦,哇哦,哇哦。」一個聲音從史蒂夫身後傳來,帶著明顯的幸災樂禍,「讓我看看,是誰家的小朋友來成人酒吧了?原來是我們的小史蒂夫啊!」
史蒂夫猛地轉身,咬牙切齒:「巴基!你怎麼還在這兒?不怕死在女人肚皮上?」
一個高大的年輕人笑嘻嘻地從陰影里走出來。他長得不算特別帥,但勝在精神,眼睛裡有種玩世不恭的光。穿著一件皮夾克,襯衫領口敞著兩顆扣子,渾身上下散發著一股「我是個壞小子」的氣息。
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巴基。
林凡前世在電影裡見過他無數次——史蒂夫最好的朋友,咆哮突擊隊的狙擊手,後來墜入深淵被九頭蛇改造成冬日戰士。但此刻,他就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笑起來沒心沒肺。
「珍妮,」巴基拍了拍還在旁邊站著的酒吧女郎,「這位是我朋友,可不是什么小朋友。他叫史蒂夫,是個……老頑童。」
珍妮甩了甩金色的長髮,上下打量了史蒂夫一眼,嘴角勾起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巴基,你還有這麼有趣的朋友?什麼時候帶出來一起玩?」
「下次一定。」巴基沖她眨了眨眼。
珍妮笑著走了。史蒂夫的臉已經紅得快滴血了,他猛地撲上去,雙手掐住巴基的脖子:「你這個混蛋!以後再說我身高,我跟你沒完!」
「咳……咳……放手……要死了……」巴基裝模作樣地掙扎了兩下,然後一把摟住史蒂夫的肩膀,把他按回座位上。
「行了行了,開個玩笑。」巴基笑著轉向林凡,伸出手,「你就是林?史蒂夫在電話里跟我說了。謝謝你救了他。」
林凡跟他握了握手:「小事。」
「對你來說是小事,對史蒂夫來說是救命。」巴基收起笑容,認真地看著林凡,「你救了史蒂夫,就是救了我兄弟。以後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林凡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裡沒有玩笑,沒有敷衍,只有真誠。他忽然有點明白為什麼史蒂夫和巴基的友情能跨越幾十年,穿越戰火和冰封,最後還能重逢。
有些人的承諾,是刻在骨頭上的。
史蒂夫把今晚的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重點描述了林凡如何以一敵五、如何三兩下把那些混混打得滿地找牙。巴基聽得兩眼放光,看林凡的眼神從「救命恩人」變成了「行走的傳奇」。
「林,史蒂夫說你還會算命?」巴基忽然問。
林凡愣了一下,隨即想起自己忽悠史蒂夫的那套說辭,心裡尷尬得要死,臉上卻裝出一副高深莫測的表情:「算是吧。華夏的易經,占卜之術,我略知一二。」
「那你能幫我算算嗎?」巴基笑嘻嘻地湊過來,「算算我以後會不會成為美國最有錢的人?還有,我以後會有幾個女朋友?」
林凡看著他,心想:你想成為美國最有錢的人?你後來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了。至於女朋友……你倒是交過一個不錯的,可惜人家後來跟美國隊長好了。
「巴基,」林凡一本正經地看著他,「你面相上看,以後會有一場大劫難。不過有我和史蒂夫在,保你平安無事。」
巴基被他嚴肅的表情弄得一愣:「什麼劫難?」
「天機不可泄露。」林凡端起酒杯,裝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樣子,心裡想的卻是:到時候只要不讓你從火車上掉下去,應該就沒事吧?
史蒂夫在旁邊聽著,忽然想起一件事:「林,你不是說要搬來和我們一起住嗎?巴基,那間雜物房裡的東西,你今晚收拾一下。」
「雜物房?」巴基的表情變得微妙起來,「那裡面放的可都是我的珍藏——」
「你那些破爛雜誌,一整間屋子全是,還好意思說?」史蒂夫翻了個白眼。
林凡看了看巴基,又看了看史蒂夫,心想:這兩個人的相處模式,怎麼看怎麼像一對老夫老妻。
當晚,林凡回到酒店,「收拾」了幾件衣服——其實他的行李全在空間裡,酒店房間裡根本沒放什麼東西。背上一個癟癟的旅行袋,他就跟著史蒂夫和巴基回了他們的住處。
布魯克林的一棟老式公寓,樓梯咯吱咯吱響,牆皮有些地方翹了起來,但打掃得很乾淨。
巴基的「珍藏」被搬到了他房間的床底下,雜物房騰了出來,擺上一張單人床、一張小桌子和一個衣櫃。房間不大,但勝在溫馨。
「一個月一百美元。」史蒂夫站在門口,有點不好意思,「本來想收你十塊意思意思就行了,但你非要給——」
「一百塊已經很便宜了。」林凡把旅行袋往床上一扔,「外面酒店一天就十幾塊。」
「那是酒店。」巴基靠在門框上,叼著一根牙籤,「咱這是家。不一樣。」
林凡看了看這間小屋子,又看了看門口站著的兩個人——一個瘦小但眼神堅定,一個散漫但眼底有光。
家。
這個詞對他來說,已經很陌生了。佛山有師父師母,有阿准,但那已經是回不去的地方了。在華夏大地上漂泊了這麼多年,他像一片落葉,風往哪兒吹就往哪兒飄。
現在,在這大洋彼岸的異國他鄉,在一間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間裡,他忽然覺得,心裡有個地方,暖了一下。
「行。」林凡笑了笑,「以後就打擾了。」
「客氣什麼。」巴基把牙籤換了個方向叼著,「你不是還要教史蒂夫功夫嗎?那就是我們的……那個詞叫什麼來著……」
「室友。」史蒂夫說。
「對,室友加師父。」巴基打了個響指,「房租算便宜點,功夫教好點,咱誰也不虧。」
三個人站在走廊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都笑了。
時間過得比林凡想像的要快。
兩年。
七百多個日夜,在他教史蒂夫打拳、聽巴基講酒吧奇遇、三個人擠在客廳里吃中餐外賣的日子裡,一晃就過去了。
史蒂夫的進步比他預想的要慢。不是因為他笨,而是他的身體底子太差了——長期的營養不良和疾病讓他的骨骼發育受限,肌肉生長也受到了影響。詠春的套路他學得很快,但實戰中總是力不從心。一拳打出去,力量不夠;一腳踢出去,重心不穩。
但史蒂夫有一個優點——他從不放棄。
每天凌晨五點,天還沒亮,他就爬起來練拳。林凡教他的那些基本功,他一遍一遍地練,練到胳膊抬不起來,練到腿肚子抽筋,第二天照樣爬起來繼續。
「I can do this all day.」
這句話,史蒂夫從來沒對林凡說過。但林凡從他每天凌晨爬起來練功的身影里,讀到了同樣的意思。
巴基的變化不大。他還是那個吊兒郎當的樣子,白天在工廠上班,晚上泡酒吧,隔三差五帶不同的女人回來過夜。林凡有時候早上起來,會看見一個陌生的女人從巴基房間裡出來,穿著他的襯衫,踩著高跟鞋,噠噠噠地穿過走廊,留下一串廉價香水味。
林凡每次都想問他:你就不怕得病?這個年代可沒有抗生素,得了梅毒基本就是等死。
但巴基好像自帶幸運光環,浪了這麼多年,愣是一次也沒中招。林凡只能把這歸結為「漫畫角色的主角光環」——雖然巴基不是主角,但好歹也是個重要配角,編劇不會讓他輕易領盒飯的。
兩年的同居生活,讓三個人的關係變得像真正的家人。史蒂夫是那個操心的「家長」,巴基是那個不省心的「二弟」,林凡則像個從未來穿越回來——好吧,他就是從未來穿越回來的——先知,偶爾透露一點天機,大部分時候跟著巴基一起看史蒂夫的笑話。
「林,」有一天晚上,三個人坐在客廳里喝酒,巴基忽然問,「你說你幫史蒂夫算過命,說他以後會成為傳奇。那你幫我算過沒有?」
林凡喝了一口酒,想了想:「你以後會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
「多厲害?」
「厲害到……你會失去自己。」
巴基愣了一下,然後哈哈大笑:「失去自己?什麼意思?你是說我以後會帥到連自己都不認識?」
林凡笑了笑,沒說話。
有些話,現在說了也沒用。巴基不會信,史蒂夫也不會信。
但林凡在心裡默默記下了那個日子——1943年。還有六年。
六年後,二戰爆發。史蒂夫會成為一個叫「美國隊長」的超級英雄,巴基會成為他的戰友,然後從一列疾馳的火車上墜入萬丈深淵,被九頭蛇撿走,改造成冬日戰士。
那一切,林凡都知道。
但這一次,他在這裡。
「巴基。」林凡忽然開口。
「嗯?」
「以後不管你遇到什麼事,記住——你不是一個人。」
巴基端著酒杯,莫名其妙地看著他。
史蒂夫也看著他。
林凡舉起酒杯,笑了笑:「乾杯。」
「乾杯。」
美國菜是什麼鬼?牛排、土豆泥、沙拉,翻來覆去就這幾樣。早餐吃這個,午餐吃這個,晚餐還吃這個。林凡覺得自己快變成土豆了。
好在紐約的華夏餐館不少。他走進一家唐人街的小館子,跟後廚的師傅用粵語聊了幾句,師傅眼睛一亮,當即拍胸脯說「老鄉來了,包你滿意」。
菜端上來,林凡還沒動筷子,坐在對面的史蒂夫已經像餓了三天的狼一樣撲了上去。
叉子在他手裡用得虎虎生風,但跟林凡的筷子一比,那就是自行車追高鐵。林凡夾一筷子的功夫,史蒂夫叉子剛紮起一塊肉,還沒送到嘴裡,林凡已經第二筷子下去了。
等史蒂夫吃完第一碗,林凡面前已經摞了四個空碗。
「林……」史蒂夫看著那四個碗,嘴角抽了抽,「你是人是桶?」
林凡擦了擦嘴,笑了笑:「你要是練功夫,你也能吃這麼多。」
「功夫?」史蒂夫歪著頭,這個英語單詞對他來說完全是陌生的。
林凡這才反應過來——「功夫」這個詞,現在還沒進入英語詞典呢。要等到幾十年後,李小龍的電影風靡全球,Kung Fu才會成為英語裡的正式詞彙。
他伸出手,慢悠悠地比劃了幾個詠春的動作,攤手、膀手、伏手,行雲流水。然後看著史蒂夫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Kung Fu。」
史蒂夫的眼睛亮了。
那種光,林凡見過。前世在電影裡,在漫畫裡,在無數個關於美國隊長的故事裡——那是史蒂夫·羅傑斯看到希望時特有的眼神。
「我……我能學嗎?」史蒂夫的聲音有點抖,「學了之後,是不是就能像你一樣,一個人打倒一群混蛋?」
林凡看著他,這個瘦得像竹竿的小個子,被人在巷子裡揍得鼻青臉腫,站起來第一句話不是「為什麼打我」,而是「我能學嗎」。
「能。」林凡說,「但你得做好吃苦的準備。」
史蒂夫笑了。那是林凡認識他以來,他笑得最開心的一次。
結完帳,林凡忽然想起一個問題——他在紐約沒有固定住處。看到一旁的史蒂夫,林凡腦里有了一個想法。
「史蒂夫,」林凡一邊走一邊臉不紅心不跳地說,「我的錢快花完了,想找個便宜點的地方住,你知道附近哪有合適的嗎?」
史蒂夫看了他一眼,猶豫了一下:「林,你要是不嫌棄,可以搬來和我一起住。」
史蒂夫地回答正中林凡的心計。
閒時看書選 TW 看書網,𝑠ℎ𝑢.𝑡𝑤超愜意
「你那裡還有空房間?」
「有是有……之前是雜物間,收拾收拾就能住人。」史蒂夫撓了撓頭,「不過我已經有一個室友了,他叫巴基。人挺好的,就是……有點不正經。」
「不正經?」林凡挑了挑眉。
「等你見到他就知道了。」史蒂夫的表情很微妙,「房租嘛,給你個友情價。」
「謝謝你,兄弟。」
「謝什麼,你不是說要教我功夫嗎?這算學費了。」史蒂夫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彎的,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兩人走在布魯克林的街道上,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把他們的影子拉得老長。
「對了,你那室友巴基,現在在哪兒?」林凡問。
「這個點兒……」史蒂夫抬頭看了看天,「應該在酒吧。」
「酒吧?」
「對,他每天下班都去,雷打不動。」史蒂夫頓了頓,臉上露出一種「我拿他沒辦法」的表情,「他說那是『社交』。」
「他在哪個酒吧?」
「第七街的『紅磚』,怎麼了?」
「帶我去看看。」林凡說,「提前認識一下未來的室友。」
史蒂夫的表情更微妙了。
「林,你確定要去?」
「怎麼了?那個酒吧有什麼問題?」
「沒……沒什麼問題。」史蒂夫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飄忽,明顯在說謊。
林凡看著他,忽然笑了,這個未來的美國隊長,現在還是個連撒謊都不會的小個子。
紅磚酒吧。
林凡站在門口,看著兩邊濃妝艷抹的站街女郎,轉頭看向史蒂夫。
「你確定這是酒吧?不是某種……特殊服務場所?」
史蒂夫的臉騰地紅了:「林!你這是什麼眼神!這酒吧在這一帶很有名的!正經酒吧!」
「正經酒吧門口站這麼多站街女?」
「那是……那是她們自己的事!跟酒吧沒關係!」
林凡看著他通紅的臉,心裡覺得好笑。這要是幾十年後的美國隊長,誰敢拿這種事調侃他?但現在,他就是個被朋友坑了還不好意思說的老實人。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林凡拍拍他的肩膀,往前走了兩步,忽然回頭,「史蒂夫,你臉紅什麼?難道你在這兒有老相好?」
「林!!!」
林凡大笑著推開酒吧的門,把史蒂夫的抗議聲關在門外。
酒吧裡面跟外面是兩種畫風。燈光昏暗,音樂慵懶,吧檯後面的酒架上擺滿了各種顏色的酒瓶。幾個金髮碧眼的女郎穿著低胸短裙,端著托盤在客人之間穿梭,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發出有節奏的噠噠聲。
林凡掃了一圈,沒看到巴基——他根本不認識巴基長什麼樣。
他在角落裡找了個空位坐下來,一個端著托盤的女郎立刻湊過來,笑得像朵花:「先生,來一杯嗎?」
林凡接過她遞來的紅酒,順手把一張美元塞進她敞開的領口裡。女郎愣了一下,然後笑得更燦爛了,沖他眨了眨眼,扭著腰走了。
林凡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不好喝。這年代的美國紅酒,跟後世的比起來,粗糙得像漱口水。
他正琢磨著怎麼把剩下的酒處理掉,酒吧的門被推開了。史蒂夫走了進來,臉上的紅還沒褪乾淨,眼神帶著幽怨,像一隻被主人拋棄的小狗。
他徑直走到林凡對面坐下,不說話,就瞪著他。
「史蒂夫,」林凡舉起酒杯,「你覺得這裡的氣氛怎麼樣?那些酒吧女郎不錯吧?」
「林。」史蒂夫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不太正常,「你要是再坑我,我就跟你絕交。」
「好的好的,我保證不再抓弄你。」林凡舉起雙手表示投降,然後眼睛忽然一亮,指著吧檯方向,「哇哦,史蒂夫你看,那姑娘的——」
「法克!林!你小聲點!」史蒂夫差點從椅子上彈起來,緊張地四處張望,生怕有人聽見。
林凡忍著笑,正要說什麼,一個酒吧女郎走到他們桌邊,面無表情地看著林凡。
「先生,我們酒吧不允許帶未成年人進來。請您讓這位小朋友出去。」
「噗——」
林凡一口紅酒全噴了出來,噴了史蒂夫滿臉。
紅色的酒液順著史蒂夫的臉往下淌,他的表情從震驚變成憤怒,從憤怒變成憋屈,從憋屈變成生無可戀。他的臉漲得通紅,跟臉上的紅酒一個顏色。
「哇哦,哇哦,哇哦。」一個聲音從史蒂夫身後傳來,帶著明顯的幸災樂禍,「讓我看看,是誰家的小朋友來成人酒吧了?原來是我們的小史蒂夫啊!」
史蒂夫猛地轉身,咬牙切齒:「巴基!你怎麼還在這兒?不怕死在女人肚皮上?」
一個高大的年輕人笑嘻嘻地從陰影里走出來。他長得不算特別帥,但勝在精神,眼睛裡有種玩世不恭的光。穿著一件皮夾克,襯衫領口敞著兩顆扣子,渾身上下散發著一股「我是個壞小子」的氣息。
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巴基。
林凡前世在電影裡見過他無數次——史蒂夫最好的朋友,咆哮突擊隊的狙擊手,後來墜入深淵被九頭蛇改造成冬日戰士。但此刻,他就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笑起來沒心沒肺。
「珍妮,」巴基拍了拍還在旁邊站著的酒吧女郎,「這位是我朋友,可不是什么小朋友。他叫史蒂夫,是個……老頑童。」
珍妮甩了甩金色的長髮,上下打量了史蒂夫一眼,嘴角勾起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巴基,你還有這麼有趣的朋友?什麼時候帶出來一起玩?」
「下次一定。」巴基沖她眨了眨眼。
珍妮笑著走了。史蒂夫的臉已經紅得快滴血了,他猛地撲上去,雙手掐住巴基的脖子:「你這個混蛋!以後再說我身高,我跟你沒完!」
「咳……咳……放手……要死了……」巴基裝模作樣地掙扎了兩下,然後一把摟住史蒂夫的肩膀,把他按回座位上。
「行了行了,開個玩笑。」巴基笑著轉向林凡,伸出手,「你就是林?史蒂夫在電話里跟我說了。謝謝你救了他。」
林凡跟他握了握手:「小事。」
「對你來說是小事,對史蒂夫來說是救命。」巴基收起笑容,認真地看著林凡,「你救了史蒂夫,就是救了我兄弟。以後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林凡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裡沒有玩笑,沒有敷衍,只有真誠。他忽然有點明白為什麼史蒂夫和巴基的友情能跨越幾十年,穿越戰火和冰封,最後還能重逢。
有些人的承諾,是刻在骨頭上的。
史蒂夫把今晚的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重點描述了林凡如何以一敵五、如何三兩下把那些混混打得滿地找牙。巴基聽得兩眼放光,看林凡的眼神從「救命恩人」變成了「行走的傳奇」。
「林,史蒂夫說你還會算命?」巴基忽然問。
林凡愣了一下,隨即想起自己忽悠史蒂夫的那套說辭,心裡尷尬得要死,臉上卻裝出一副高深莫測的表情:「算是吧。華夏的易經,占卜之術,我略知一二。」
「那你能幫我算算嗎?」巴基笑嘻嘻地湊過來,「算算我以後會不會成為美國最有錢的人?還有,我以後會有幾個女朋友?」
林凡看著他,心想:你想成為美國最有錢的人?你後來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了。至於女朋友……你倒是交過一個不錯的,可惜人家後來跟美國隊長好了。
「巴基,」林凡一本正經地看著他,「你面相上看,以後會有一場大劫難。不過有我和史蒂夫在,保你平安無事。」
巴基被他嚴肅的表情弄得一愣:「什麼劫難?」
「天機不可泄露。」林凡端起酒杯,裝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樣子,心裡想的卻是:到時候只要不讓你從火車上掉下去,應該就沒事吧?
史蒂夫在旁邊聽著,忽然想起一件事:「林,你不是說要搬來和我們一起住嗎?巴基,那間雜物房裡的東西,你今晚收拾一下。」
「雜物房?」巴基的表情變得微妙起來,「那裡面放的可都是我的珍藏——」
「你那些破爛雜誌,一整間屋子全是,還好意思說?」史蒂夫翻了個白眼。
林凡看了看巴基,又看了看史蒂夫,心想:這兩個人的相處模式,怎麼看怎麼像一對老夫老妻。
當晚,林凡回到酒店,「收拾」了幾件衣服——其實他的行李全在空間裡,酒店房間裡根本沒放什麼東西。背上一個癟癟的旅行袋,他就跟著史蒂夫和巴基回了他們的住處。
布魯克林的一棟老式公寓,樓梯咯吱咯吱響,牆皮有些地方翹了起來,但打掃得很乾淨。
巴基的「珍藏」被搬到了他房間的床底下,雜物房騰了出來,擺上一張單人床、一張小桌子和一個衣櫃。房間不大,但勝在溫馨。
「一個月一百美元。」史蒂夫站在門口,有點不好意思,「本來想收你十塊意思意思就行了,但你非要給——」
「一百塊已經很便宜了。」林凡把旅行袋往床上一扔,「外面酒店一天就十幾塊。」
「那是酒店。」巴基靠在門框上,叼著一根牙籤,「咱這是家。不一樣。」
林凡看了看這間小屋子,又看了看門口站著的兩個人——一個瘦小但眼神堅定,一個散漫但眼底有光。
家。
這個詞對他來說,已經很陌生了。佛山有師父師母,有阿准,但那已經是回不去的地方了。在華夏大地上漂泊了這麼多年,他像一片落葉,風往哪兒吹就往哪兒飄。
現在,在這大洋彼岸的異國他鄉,在一間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間裡,他忽然覺得,心裡有個地方,暖了一下。
「行。」林凡笑了笑,「以後就打擾了。」
「客氣什麼。」巴基把牙籤換了個方向叼著,「你不是還要教史蒂夫功夫嗎?那就是我們的……那個詞叫什麼來著……」
「室友。」史蒂夫說。
「對,室友加師父。」巴基打了個響指,「房租算便宜點,功夫教好點,咱誰也不虧。」
三個人站在走廊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都笑了。
時間過得比林凡想像的要快。
兩年。
七百多個日夜,在他教史蒂夫打拳、聽巴基講酒吧奇遇、三個人擠在客廳里吃中餐外賣的日子裡,一晃就過去了。
史蒂夫的進步比他預想的要慢。不是因為他笨,而是他的身體底子太差了——長期的營養不良和疾病讓他的骨骼發育受限,肌肉生長也受到了影響。詠春的套路他學得很快,但實戰中總是力不從心。一拳打出去,力量不夠;一腳踢出去,重心不穩。
但史蒂夫有一個優點——他從不放棄。
每天凌晨五點,天還沒亮,他就爬起來練拳。林凡教他的那些基本功,他一遍一遍地練,練到胳膊抬不起來,練到腿肚子抽筋,第二天照樣爬起來繼續。
「I can do this all day.」
這句話,史蒂夫從來沒對林凡說過。但林凡從他每天凌晨爬起來練功的身影里,讀到了同樣的意思。
巴基的變化不大。他還是那個吊兒郎當的樣子,白天在工廠上班,晚上泡酒吧,隔三差五帶不同的女人回來過夜。林凡有時候早上起來,會看見一個陌生的女人從巴基房間裡出來,穿著他的襯衫,踩著高跟鞋,噠噠噠地穿過走廊,留下一串廉價香水味。
林凡每次都想問他:你就不怕得病?這個年代可沒有抗生素,得了梅毒基本就是等死。
但巴基好像自帶幸運光環,浪了這麼多年,愣是一次也沒中招。林凡只能把這歸結為「漫畫角色的主角光環」——雖然巴基不是主角,但好歹也是個重要配角,編劇不會讓他輕易領盒飯的。
兩年的同居生活,讓三個人的關係變得像真正的家人。史蒂夫是那個操心的「家長」,巴基是那個不省心的「二弟」,林凡則像個從未來穿越回來——好吧,他就是從未來穿越回來的——先知,偶爾透露一點天機,大部分時候跟著巴基一起看史蒂夫的笑話。
「林,」有一天晚上,三個人坐在客廳里喝酒,巴基忽然問,「你說你幫史蒂夫算過命,說他以後會成為傳奇。那你幫我算過沒有?」
林凡喝了一口酒,想了想:「你以後會成為一個很厲害的人。」
「多厲害?」
「厲害到……你會失去自己。」
巴基愣了一下,然後哈哈大笑:「失去自己?什麼意思?你是說我以後會帥到連自己都不認識?」
林凡笑了笑,沒說話。
有些話,現在說了也沒用。巴基不會信,史蒂夫也不會信。
但林凡在心裡默默記下了那個日子——1943年。還有六年。
六年後,二戰爆發。史蒂夫會成為一個叫「美國隊長」的超級英雄,巴基會成為他的戰友,然後從一列疾馳的火車上墜入萬丈深淵,被九頭蛇撿走,改造成冬日戰士。
那一切,林凡都知道。
但這一次,他在這裡。
「巴基。」林凡忽然開口。
「嗯?」
「以後不管你遇到什麼事,記住——你不是一個人。」
巴基端著酒杯,莫名其妙地看著他。
史蒂夫也看著他。
林凡舉起酒杯,笑了笑:「乾杯。」
「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