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刺客列傳之林振潮
那一夜,方美玲守在阿瑛靈前,整整一夜。
靈堂布置得很簡單。
沒有鋪天蓋地的花圈,沒有媒體追逐的鏡頭,也沒有所謂明星葬禮的盛大排場。
只有一張照片,一炷香,一盞長明燈。
照片裡的女孩,依舊笑得燦爛。
眼睛彎成兩道月牙,像是下一秒就會從照片裡跳出來,笑著喊她一句:
「美玲姐。」
可是這一聲,她再也聽不到了。
方美玲坐在那裡,靜靜看著那張照片。
她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
她只是覺得,只要自己一直看下去,時間就還能回去。
回到那個女孩還活著的時候,回到那個所有人都以為未來會越來越好的時候。
她想起第一次見到阿瑛。
那是1979年的冬天,她第一次踏上港島的土地,渾身濕透,狼狽不堪,站在荃灣大興玩具廠門口,像一個不知道未來在哪裡的陌生人。
是阿瑛給了她第一杯熱水,給了她第一件乾淨衣服,也是那個傻姑娘把她帶進了自己的鐵皮屋。
那時候的阿瑛,不過是流水線上的一個普通女工,每天擰著螺絲,手上滿是老繭,可她永遠笑臉迎人。
後來,方美玲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也改變了阿瑛的人生。
她把那個只會在流水線上工作的女孩帶進了娛樂圈。
第一次拍戲的時候,阿瑛緊張得連走路都不會。
工作人員開始搖頭,只有她自己沒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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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看見的時候,她一個人躲在片場角落裡,一遍又一遍練習,練到腳底磨破,練到聲音沙啞。
後來王日詳看不下去,勸她:
「阿瑛,休息一下吧。」她卻搖頭:
「不能休息。美玲姐相信我,我不能讓她失望。」
後來,她真的成功了。
從那個無人認識的小姑娘,變成了港島家喻戶曉的演員。
報紙上有她,電視裡有她,街上的年輕人會追著她喊「阿瑛姐」。
可是現在,照片還在那裡,笑容還在那裡。
只是那個會推門進來喊她的人,再也不會出現了。
方美玲低下頭,忽然想起了林振潮。
那個一直站在阿瑛身後的男人。
在舊金山的時候,他曾經笑著告訴她:
「美玲姐,我的錢已經攢夠了。回來以後,我就準備跟阿瑛結婚。」
那時候,這個消息甚至沖淡了一點方美玲心裡的傷感。
她笑著打趣:
「阿瑛也跟我說了。她說婚禮一定要讓祖賢當伴娘,還說讓滑仔當花童。最誇張的是,她還要讓我當證婚人。我問她,這是婚禮,還是公司年會?」
林振潮聽完,也忍不住笑了。
那一刻,所有人都以為未來會越來越好。
他們會有一場婚禮,阿瑛會穿上婚紗,林振潮會牽著她的手走過紅毯,而方美玲會站在那裡,替他們見證幸福。
可是那場婚禮,永遠沒有等來。
照片裡的女孩依舊穿著戲服,依舊保持著最燦爛的笑容。
只是那個本該穿婚紗的人,再也不會出現。
方美玲低下頭,眼眶又一次紅了。
因為她想起徐雲舟留下的信息,裡面清清楚楚記載著阿瑛最後的結局。
所以在去舊金山之前,她特意把阿瑛叫到辦公室,關上門,看著她的眼睛:
「阿瑛,這次去呆灣拍戲,結束以後馬上回來。不要去新家山。」
阿瑛愣了一下:
「為什麼?」
方美玲沉默了很久。
最後只是說道:
「聽我的。不要問。」
阿瑛看著她,雖然不明白原因,但還是認真點頭:
「知道了,美玲姐。我一定聽你的。」
可是她還是去了。
方美玲不知道是誰改變了她的決定,不知道是誰告訴她「去一趟沒事」,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個一向最聽話的女孩最後沒有回來。
她只知道,自己明明知道結局,卻依舊沒有真正抓住她。
「對不起……」
方美玲低聲說道,
「那時候我的心裡,全都是他的離開。我以為我已經提醒你了,我以為你會聽我的。可是……」
她終於控制不住,淚水落下來,
「對不起,阿瑛。對不起……」
這一夜,她為阿瑛而哭,也為那個已經離開的男人而哭。
天亮之後。
香燃盡了,長明燈微微搖晃。
方美玲慢慢站起來,走到牆邊。
那裡掛著一幅畫像,畫裡的男人依舊年輕,依舊帶著那種讓她安心的笑。
仿佛下一秒,那個熟悉的聲音就會再次響起:
「美玲,別發呆,還有很多事情等你做。」
方美玲看著畫像,沉默很久,終於輕聲說道:
「修鍋的……如果你還在,該多好。至少……你會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
半年後。
一個消息震動了整個港澳台。
柯熊,以及那個曾經參與其中的演員,在一次海邊聚餐中被人襲擊。
動手的人,是一個沒人注意過的廚師。
沒人知道他的來歷。所有人只記得,那天晚上,他穿著普通的白色廚衣,端著最後一道菜走進包間。
然後他放下托盤,拿起了刀。
十秒,不到十秒。
柯熊倒下,那個演員倒下,現場陷入混亂。
幾個跟隨的小弟衝上去,卻沒有一個人能夠攔住他。
那個男人像是根本不在乎自己能不能活下來,他只是一步一步,把該結束的事情結束。
最後,他退到了海邊,看了一眼遠處的燈火,縱身躍入漆黑的海浪,再沒有出現。
警方搜查數日,沒有屍體,沒有身份,甚至沒有找到完整的面容資料。
案件最終不了了之。
所有人都在猜那個男人是誰。
有人說是仇家,有人說是江湖舊人,也有人在深夜喝酒時壓低聲音提起一個名字。
可是沒有人真正說出口。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有些答案不能說,也不需要說。
又過了一個月,方美玲去了趟高麗國。
對外說是考察業務,拓展美雲在東南亞的版圖。
但隨行的人發現,她抵達漢城之後,並沒有去任何一家影視公司洽談合作。
她住進明洞的一家小旅館,要了一個靠街的房間,然後每天早出晚歸,穿梭在漢城的大街小巷。
那是1987年的漢城。
光化門廣場上每天都有燭光集會,催淚彈的氣味瀰漫在街巷之間,整座城市像一口沸騰的鍋。
方美玲就在這樣的漢城裡,一條街一條街地找一個人。
靈堂布置得很簡單。
沒有鋪天蓋地的花圈,沒有媒體追逐的鏡頭,也沒有所謂明星葬禮的盛大排場。
只有一張照片,一炷香,一盞長明燈。
照片裡的女孩,依舊笑得燦爛。
眼睛彎成兩道月牙,像是下一秒就會從照片裡跳出來,笑著喊她一句:
「美玲姐。」
可是這一聲,她再也聽不到了。
方美玲坐在那裡,靜靜看著那張照片。
她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
她只是覺得,只要自己一直看下去,時間就還能回去。
回到那個女孩還活著的時候,回到那個所有人都以為未來會越來越好的時候。
她想起第一次見到阿瑛。
那是1979年的冬天,她第一次踏上港島的土地,渾身濕透,狼狽不堪,站在荃灣大興玩具廠門口,像一個不知道未來在哪裡的陌生人。
是阿瑛給了她第一杯熱水,給了她第一件乾淨衣服,也是那個傻姑娘把她帶進了自己的鐵皮屋。
那時候的阿瑛,不過是流水線上的一個普通女工,每天擰著螺絲,手上滿是老繭,可她永遠笑臉迎人。
後來,方美玲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也改變了阿瑛的人生。
她把那個只會在流水線上工作的女孩帶進了娛樂圈。
第一次拍戲的時候,阿瑛緊張得連走路都不會。
工作人員開始搖頭,只有她自己沒有放棄。
全網首發更新 讀好書選 TW 看書網,𝚜𝚑𝚞.𝚝𝚠超省心
沒人看見的時候,她一個人躲在片場角落裡,一遍又一遍練習,練到腳底磨破,練到聲音沙啞。
後來王日詳看不下去,勸她:
「阿瑛,休息一下吧。」她卻搖頭:
「不能休息。美玲姐相信我,我不能讓她失望。」
後來,她真的成功了。
從那個無人認識的小姑娘,變成了港島家喻戶曉的演員。
報紙上有她,電視裡有她,街上的年輕人會追著她喊「阿瑛姐」。
可是現在,照片還在那裡,笑容還在那裡。
只是那個會推門進來喊她的人,再也不會出現了。
方美玲低下頭,忽然想起了林振潮。
那個一直站在阿瑛身後的男人。
在舊金山的時候,他曾經笑著告訴她:
「美玲姐,我的錢已經攢夠了。回來以後,我就準備跟阿瑛結婚。」
那時候,這個消息甚至沖淡了一點方美玲心裡的傷感。
她笑著打趣:
「阿瑛也跟我說了。她說婚禮一定要讓祖賢當伴娘,還說讓滑仔當花童。最誇張的是,她還要讓我當證婚人。我問她,這是婚禮,還是公司年會?」
林振潮聽完,也忍不住笑了。
那一刻,所有人都以為未來會越來越好。
他們會有一場婚禮,阿瑛會穿上婚紗,林振潮會牽著她的手走過紅毯,而方美玲會站在那裡,替他們見證幸福。
可是那場婚禮,永遠沒有等來。
照片裡的女孩依舊穿著戲服,依舊保持著最燦爛的笑容。
只是那個本該穿婚紗的人,再也不會出現。
方美玲低下頭,眼眶又一次紅了。
因為她想起徐雲舟留下的信息,裡面清清楚楚記載著阿瑛最後的結局。
所以在去舊金山之前,她特意把阿瑛叫到辦公室,關上門,看著她的眼睛:
「阿瑛,這次去呆灣拍戲,結束以後馬上回來。不要去新家山。」
阿瑛愣了一下:
「為什麼?」
方美玲沉默了很久。
最後只是說道:
「聽我的。不要問。」
阿瑛看著她,雖然不明白原因,但還是認真點頭:
「知道了,美玲姐。我一定聽你的。」
可是她還是去了。
方美玲不知道是誰改變了她的決定,不知道是誰告訴她「去一趟沒事」,也不知道為什麼那個一向最聽話的女孩最後沒有回來。
她只知道,自己明明知道結局,卻依舊沒有真正抓住她。
「對不起……」
方美玲低聲說道,
「那時候我的心裡,全都是他的離開。我以為我已經提醒你了,我以為你會聽我的。可是……」
她終於控制不住,淚水落下來,
「對不起,阿瑛。對不起……」
這一夜,她為阿瑛而哭,也為那個已經離開的男人而哭。
天亮之後。
香燃盡了,長明燈微微搖晃。
方美玲慢慢站起來,走到牆邊。
那裡掛著一幅畫像,畫裡的男人依舊年輕,依舊帶著那種讓她安心的笑。
仿佛下一秒,那個熟悉的聲音就會再次響起:
「美玲,別發呆,還有很多事情等你做。」
方美玲看著畫像,沉默很久,終於輕聲說道:
「修鍋的……如果你還在,該多好。至少……你會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
半年後。
一個消息震動了整個港澳台。
柯熊,以及那個曾經參與其中的演員,在一次海邊聚餐中被人襲擊。
動手的人,是一個沒人注意過的廚師。
沒人知道他的來歷。所有人只記得,那天晚上,他穿著普通的白色廚衣,端著最後一道菜走進包間。
然後他放下托盤,拿起了刀。
十秒,不到十秒。
柯熊倒下,那個演員倒下,現場陷入混亂。
幾個跟隨的小弟衝上去,卻沒有一個人能夠攔住他。
那個男人像是根本不在乎自己能不能活下來,他只是一步一步,把該結束的事情結束。
最後,他退到了海邊,看了一眼遠處的燈火,縱身躍入漆黑的海浪,再沒有出現。
警方搜查數日,沒有屍體,沒有身份,甚至沒有找到完整的面容資料。
案件最終不了了之。
所有人都在猜那個男人是誰。
有人說是仇家,有人說是江湖舊人,也有人在深夜喝酒時壓低聲音提起一個名字。
可是沒有人真正說出口。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有些答案不能說,也不需要說。
又過了一個月,方美玲去了趟高麗國。
對外說是考察業務,拓展美雲在東南亞的版圖。
但隨行的人發現,她抵達漢城之後,並沒有去任何一家影視公司洽談合作。
她住進明洞的一家小旅館,要了一個靠街的房間,然後每天早出晚歸,穿梭在漢城的大街小巷。
那是1987年的漢城。
光化門廣場上每天都有燭光集會,催淚彈的氣味瀰漫在街巷之間,整座城市像一口沸騰的鍋。
方美玲就在這樣的漢城裡,一條街一條街地找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