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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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駕駛那塊玻璃,碎完以後落在哪兒。座位上,還是地上。」

  「我……我看看。」

  「別彎腰。」林凌立刻截住他,「站著看。」

  那邊窸窸窣窣了一陣。

  「座位上全是,地上有一點點,就靠車門那一條。」

  「你的手,剛才碰過什麼。」

  「我拉了一下門把手,就一下。」

  「行。」林凌閉了下眼睛,「現在把兩隻手插回口袋,一直到有人出來為止。別碰車門,別碰窗框,別去撿地上那塊最大的。」

  「我撿它幹嘛?」

  「因為你想把它放回去。」林凌說,「人碰上這種事都想把東西弄整齊一點。你今天已經夠整齊了。」

  「趙律師,我把話說白。明天要是有人講,這個包是你自己拎走藏起來的、這扇窗是你自己敲的,那麼窗框上你那幾個指印,就是人家最省事的一句話。你今天上午還是他們的人,下午才撥的一一〇,你在他們眼裡就是個剛跳船的。跳船的人身上,潑什麼都有人信。」

  「……我知道了。」

  「車別熄火。」

  「啊?」

  「熄火你得開車門,得伸手拔鑰匙,得再摸一遍方向盤和擋把。」林凌看了眼腕上,「多燒的那點油,比明天多一句解釋便宜多了。讓它響著。」

  老陳在旁邊聽得直咂嘴。

  小吳湊過來:「林律師,人就在派出所門口,直接進去報不就完了?」

  「不。」

  林凌搖頭。

  「進大廳是口頭報案,登不登、怎麼登、幾點登,全在接警的那位同志一支筆上。我要的是一個從外面進來的號。趙律師,你現在站在原地,撥一一〇。」

  那邊倒吸了一口氣。

  「……我人就在所門口。」

  「對,就得在門口撥。」林凌說,「平台接了,登記了,派警了,派到的就是你腳底下這個所。這個動作明天誰都拿不走。你今天下午那個號是零四七七三九,今晚這個是第二個。兩個號,同一個人,同一天,前後差四個多鐘頭,這兩串數字往桌上一擺,比你說一萬句都硬。報的時候,有三樣東西你必須念進去,一樣都不許少。」

  「您說。」

  「第一,別報盜竊。」

  電話那頭明顯卡了一下:「不報盜竊報什麼?我那個包,連包帶裡頭的東西,怎麼也……」

  「怎麼也不夠兩千。」林凌替他說完,「上海的盜竊立案標準就在那兒擺著,你把案值報上去,人家算一算,包八百,證補辦不要錢,紙一張不值錢,最後給你按治安辦了,你明天連個刑事案件的殼都沒有。」

  「那……」

  「你報刑法三百零七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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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凌的聲音一下抬了起來,「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包里那張紙,是今天下午四點半,一個二十歲的青年在棋牌室二樓親手交到你手上的舉報材料傳真件,頁眉是軌交運營車站二部,頁碼是P點零二斜槓零二。四點五十,那個青年從二樓下來了,是從窗戶下來的,現在人躺在浦右區中心醫院的重症監護里。這件事今天下午已經有了一一〇受理編號,編號是零四七七三九,這個號是你自己撥出來的。所以,今晚有人在派出所門口二十米,把一份已經進了案的材料,從一輛沒熄火的車上拿走了。趙律師,你報的從頭到尾都不是一個包。」

  小吳張著嘴,半天憋出一句:「……我操。」

  「第二樣。」林凌接著說,「那張紙的頁眉、頁碼、內容,你一個字一個字念給接警員,念到筆錄里去。原件是沒了,可你腦子裡那份還在。明天要是再有人回一句查無此件,他就得去解釋,一個上午還在司法局那邊活蹦亂跳的東西,怎麼到了晚上就查無此件了。第三樣,你申請調取所門口那段監控,從今天二十點整到二十一點半。這句話你必須自己提,必須讓它落進筆錄,讓接警的同志簽個名。」

  這句話說完,老陳忽然動了。他把手裡那根沒點的煙塞回盒子裡,走過來,聲音有點啞。

  「林律師。舊橋所門口那根杆子上的探頭,去年年底統一換過一批。」老陳盯著他,「全區的派出所門臉都換了,走的是政府採購。」

  「哪家做的。」

  老陳的喉結上下滾了一圈,「安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沈小滿「啪」地一下把手機扣在了大腿上。韓冬手上那個分期二十六期還沒還完的機器,正對著他們,紅燈亮著,這會兒誰都沒顧上關。

  醫院這條走廊安靜了下來,只剩推車輪子從遠處滾過的聲音。

  三百多個地鐵站的探頭,中心醫院血液科門口那個昨天下午四點二十八分被人報修的探頭,衙門門口那根杆子,都是這家。

  「那正好。」

  林凌笑了一下,「我今天從早上十一點半到現在,只幹了一件事。逼人署名。傳真上沒有名字,回執上沒有名字,改排班的沒有名字,剪袋子的沒有名字,砸窗戶的更沒有名字。這家公司到今天為止,一個人的名字都沒落到紙上過。可只要趙明遠在筆錄里提了這一句調監控,那麼明天早上,去調監控的就是公安自己。調出來是好的,那我們有片子。調出來是壞的、是黑的、是被覆蓋掉的,那麼公安自己就得問下一句。那根杆子是誰維保的?維保單子在哪兒?上一次動它是什麼時候?誰去動的?這句話不能由我來問。我一個連執業證都沒有的人,問出來叫無理取鬧。衙門自己問出來,那叫辦案。」

  老陳把臉別開了,盯著走廊盡頭那扇窗,好一會兒才說:「你這腦子……真該早點長在我們那棟樓里。」

  「來不及了,我還有三個月。」

  林凌說完這句,轉頭看韓冬,「主播那邊,現在還能連上嗎。」

  韓冬手忙腳亂地劃開手機:「能,她還在複印社門口守著那台機器,人數剛過六十五萬。」

  林凌把手指按在冰涼的玻璃門上,「今天晚上八點到九點半,誰的車在舊橋派出所門口那條街停過,或者從那條街開過去過,回到家以後,先別急著再打火。把行車記錄儀的卡取下來,放著就行。那玩意兒是循環的,一張卡轉個十來個鐘頭就把自己蓋沒了,你今天不取,明天就沒了。不用你出面,不用你報名字,不用你上傳任何東西,不用你跟任何人說你拍到了什麼。你就把卡拔下來,放抽屜里。哪天有人拿著單子來問你,你再拿出來。」

  韓冬一邊聽一邊點頭,手指在屏幕上飛快地戳。

  小吳在旁邊聽傻了:「這……這管用嗎?就讓人家拔個卡?」

  「比什麼都管用。」林凌說,「你讓人出來作證,一百個裡頭站出來一個都算多。可你讓人回家拔一張卡,六十五萬人裡頭,有一萬個人順手拔了,就夠了。他今天晚上敢在派出所門口砸車,是因為他心裡有數,那根杆子上的東西他熟。可他不知道今天晚上那條街上,到底停過多少輛別人的車。」

  沈小滿忽然出聲,聲音發抖:「林哥。」

  「怎麼。」

  「後門那輛車……」

  她指著外面。

  路燈下,那輛白麵包的車頭燈,忽然亮了一下,又滅了。

  像誰在裡面,試了一下油門。

  舊橋派出所門口,趙明遠右手小指頭動了動。

  那捲白色的醫用膠布,是從棋牌室櫃檯那個麻將盒底下摸出來的,扯的時候扯不斷,他還用牙咬了一口。那孩子的小指頭是軟的,往外歪著,指甲蓋底下有一層烏青。他給纏了三圈,纏完拍了拍那孩子的手背,說趕緊去醫院看看。

  那孩子說,等一會兒。

  「等一會兒」。

  二十分鐘以後,人就從二樓下來了。

  趙明遠猛地把手從口袋裡抽出來,掏出手機,指頭在屏幕上按下去。

  一一〇。

  通了。

  「您好,浦右區舊橋派出所門口,中山南三路一百七十六號門口。我叫趙明遠,男,一九六八年生,恆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三一〇一二〇〇〇〇一一……我要報一起幫助毀滅證據的案子。」

  接線員在那頭明顯停了一下:「您……人在派出所門口?」

  「對,我人就在門口。」

  「先生您可以直接進去。」

  「我進去以後會再講一遍。」趙明遠閉著眼睛,「但我要一個號。」

  那頭沒再勸。

  登記做完,編號報了過來,後六位他跟著念了一遍。

  掛掉電話,他推門進了大廳。


  「報案?」

  「報案。」

  「剛才平台派下來的是您吧。」小警察看了眼屏幕,又抬眼看他,「門口那輛帕薩特?」

  「是我。」

  小警察從窗口底下抽了張單子出來,筆帽咬在嘴裡拔掉,抬了抬下巴:「身份證。執業證呢,帶著嗎?」

  「……執業證在包里。」

  「包呢?」

  「包就是被拿走的那個。」

  小警察把筆放下了。

  「姓趙是吧。」

  「姓趙。」

  小警察搓了搓臉,往椅背上一靠,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裡有點說不上來的東西。

  「趙律師,跟您說個事。今天晚上,我們這個門口,您是第二個。」

  趙明遠的後背一下就繃緊了。

  「……第二個?」

  「八點四十幾,剛有位先生也是在我們門口來的,報的是他被人在網上跟蹤,說是好幾萬人在拍他的車、報他的位置,講他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小警察拿手指點了點屏幕,「材料交了三段視頻,身份證也拍在這兒了,真的,捺了指印。」

  趙明遠的嘴唇動了兩下。

  「他……姓什麼。」

  「姓王。」

  小警察低頭看了眼屏幕。

  「王建軍。」

  韓冬手上的機器還舉著,紅燈亮著。沈小滿整個人貼到了他跟前,耳朵幾乎要湊到手機上去。

  「八點四十幾?」林凌確認了一遍。

  「接警的小同志報的就是這個點。」趙明遠的聲音壓得很低,能聽出他在大廳里側著身子講話,「他交了三段視頻。前兩段拍的是直播畫面,第三段……」

  「第三段怎麼了。」

  「第三段里有你。」趙明遠咽了口唾沫,「有你的臉,也有你的聲音。就是你在複印社門口講那幾句的時候,讓大家只報車往哪走的那幾句。」

  小吳臉都白了:「他這是要把您……」

  「組織者。」老陳把這三個字說了出來,「他這一手,是把今天晚上全城看那輛車的帳,一筆一筆往你頭上歸。人越多,帳越大。等哪天真出點什麼事,哪怕那車自己撞了個人,都能算到你今天晚上這幾句話上。」

  沈小滿急了:「可我們什麼都沒幹!我們沒讓人追,沒讓人攔,連拍人都沒讓拍!」

  「你沒幹,你得證明你沒幹。」老陳說,「這中間隔著多少事,你不知道。」

  林凌笑了。沈小滿都愣住了。

  「林哥?」

  「今天第十二張。」林凌把手機換了個手,「我從早上十一點半算起,收了十一張回執,每一張後頭拽出來一個必須署名的人。第十二張,人家自己送上門了。」

  小吳反應了一下,猛地一拍大腿。

  林凌把手指頭豎起來。

  「這個姓王的,從六點五十二分簽病危通知開始,躲了一晚上。關係欄他敢填表哥,全名地址他不留;押金他講明早來交,人不上樓;八點三十一分領了黃零四二進樓,被聶科長請到長椅上坐著,一扭頭人沒了,證到現在還掛在他兜里;九點二十幾分他給護士站打電話,講人在一樓大廳,帶著身份證,可他就是不肯上來。他這一整晚只怕一樣東西。怕自己的名字落到紙上。結果現在,他自己走進舊橋派出所,把身份證拍在台子上,捺了指印,還交了三段視頻。我逼了他一晚上沒逼出來的東西,他今天晚上八點四十幾,自己捧過去了。」

  韓冬手抖得厲害,機器差點沒端住。

  「趙律師。」林凌對著話筒,「你現在辦你的,一樣不要少,辦完給我回話。」

  掛掉電話,他轉身看韓冬。

  「連主播。」

  「現在?」

  「現在。」林凌說,「告訴她,從這一刻起,誰都別再拍那輛車了,別報位置,別跟車。看見了就當沒看見,走你的路。」

  主播明顯愣了:「林律師?我們看了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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