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這也太溫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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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

  林凌把那張紙折好,塞進上衣口袋。

  保衛科值班室在住院樓一層最東頭。

  帶路的還是沈小滿。

  林凌從懷裡摸出劉大媽那把四節電池的大手電,往前一按。

  那道光柱「唰」地打出去,直接把二十米開外的牆照出個白斑。

  保衛科長姓聶,四十來歲,一見老陳的證件就精神了。

  「可算來人了!我們八點零四扣了個修攝像頭的,包里塞著一塊硬碟,還是熱的!我一摸就知道有問題,當場就把人扣下了!」

  這話說完,他還挺了挺胸。

  林凌當場把這份功勞給足了。

  「聶科長,這一手扣得漂亮。今晚要不是您把人攔下,那塊盤現在已經在機器里轉著了。」

  聶科長的腰又直了一分。

  可下一刻,林凌的問題就來了。

  「扣完人以後,那家公司有沒有再來人?」

  「來了啊。」

  聶科長答得毫不遲疑。

  「八點半來了一個,說是他們單位派來接人的,還帶著派工單。我讓他在門口長椅上等著,說等衙門的同志來了一塊兒說清楚。結果我一扭頭去接電話,人就不見了。」

  整間值班室的空氣,一下就變了。

  合著他八點零四把人扣了,八點半就有人堂堂正正拿著張紙走進來。

  把守大門的人,親手給對方開了一條道。

  「聶科長。臨時出入證的領用登記,在哪本上?」

  「櫃檯上擺著呢。」

  林凌沒伸手。

  「陳警官,您來翻。我不碰。」

  老陳戴上手套,翻到今晚那一頁。

  二十點零四分那一行:單位,安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事由,攝像頭維保;證號,黃零三七;歸還欄,空的。

  「這個我知道。」聶科長說,「人在裡屋坐著呢,證還掛他脖子上。」

  老陳的手指往下移了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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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點三十一分。

  單位,安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事由,接人。

  證號,黃零四二。

  姓名那一欄,王建軍。

  林凌從上衣口袋裡抽出那張病危通知的複印件,攤在櫃檯上。

  十八點五十二分。

  關係,表哥。

  姓名,王建軍。

  底下留著一個手機號。

  老陳把登記表上的聯繫電話念了一遍。

  最後四位,跟病危通知上那個號,一模一樣。

  沈小滿忽然出聲,聲音發抖:「他八點半進來的時候……我們已經在樓上了。」

  「對。」

  林凌盯著那一行字。

  韓冬咽了口唾沫:「那……那他現在人呢?出去了吧?出去總得還證吧?」

  林凌抬起頭,看著聶科長,「黃零四二,還了沒有。」

  聶科長低頭看了一眼那一欄。臉色一下就白了。

  「沒……沒還。」

  「今晚收班清點,幾點?」

  「九點半。」

  林凌看了眼牆上那口鐘。

  「陳警官。現在是九點零六。這個人還在這棟樓里。」

  話音落下,聶科長第一個動了。

  「我這就叫人,四個門全封上,一層一層給他薅出來!」

  「別動。」

  林凌一句話把他釘在原地。

  「為什麼不動?」老陳也皺起了眉,「人就在樓里。」

  「因為咱們一共五個人,這棟樓有九層。真喊上二三十個保安滿樓跑,今晚這棟樓就得炸。四層住著化療的孩子,一層躺著重症監護。明早的標題現成的,律師帶人鬧醫院。咱們要是把他堵在某個樓道拐角,他一個人,咱們幾個人,中間要是碰一下、拉一下、推一下,明天他就是被圍毆的,我就是帶頭的。到時候今晚這一整棟樓里的事,全變成一場群架。」

  聶科長張了張嘴:「那就這麼讓他走?」

  「讓他走。但是得按規矩走。」

  林凌轉向櫃檯。

  「聶科長,您今晚什麼都別改,就照原樣干一件事。九點半收班清點。清點的時候多加一步:各出口值班的,收回臨時證才放行,沒證的登記身份證號。這一條是不是你們本來的制度?」

  「……是。」

  「那就照本來的做,一分鐘都別提前。再補一件,黃零四二現在就掛失。證掛了失,他手裡那塊牌子從這一刻起,什麼門都開不了,還得倒過來解釋他為什麼揣著一塊掛了失的牌子。」

  韓冬在旁邊小聲嘀咕:「這也太……太溫柔了吧。」

  「溫柔?」

  林凌笑了一下。

  「九點半以後他要麼把證還了,登記本上多一行歸還時間和歸還人;要麼他把證帶走,明天就是拿走單位證件不還。他今晚乾的每一件事,都得在這張表上留一格。他手腳越乾淨,那一格越顯眼。」

  聶科長看了他好幾下,最後一拍櫃檯:「行!我照規矩來!」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林凌兜里的手機響了。

  是那個四十萬粉的短髮姑娘。

  「林律師!機器又吐了頁眉一樣,還是那台車站二部的老機器,時間二十一點零三!就一行字!」

  林凌把手機貼緊了些。

  「念。」

  「明日九時接待,來訪者須持本人律師執業證及委託單位介紹信原件到場登記,無證者不予接待。」

  老陳沒聽懂,聶科長也沒聽懂。

  可林凌知道。

  執業證。

  他兜里那張是A證,實習證,七月三號入的所,實習期還差七個月零九天。

  昨天以前,全下海市知道這件事的人不超過三個。

  現在多了一夥,還在三站地以外的一棟樓里,用一台上世紀的機器,把這件事拍到了他臉上。

  林凌只在心裡罵了一句。

  你媽,這幫人比我還清楚我兜里揣的是什麼。

  可緊跟著,他就把這句話咽了回去。

  因為這張紙挑的時間不對。

  「姑娘。麻煩你,二十一點零三這個數記牢了。」

  「為什麼?」

  「因為他們知道我人在醫院。這張紙發到複印社,一條街的人都能看見,唯獨我看不見。除非有人給我打電話。他們算準了會有人給我打這個電話。他們要的就是這十分鐘,讓我的腦子從這棟樓里挪出去,去琢磨明天早上那道門。」

  沈小滿臉一下白了。

  「那今晚這棟樓里……」

  林凌把病危通知的複印件重新抽出來,攤在櫃檯的燈下。

  十八點五十二分。

  關係那一欄,表哥。

  下午在護士站,他看到這一行的時候還笑了。

  他跟小吳說,簽了字就是家屬,是家屬就得交押金,催費電話一天三遍,比衙門勤快。

  這話是他自己說的。現在這句話像一記耳光,扇回自己臉上。

  簽這個字,從頭到尾就不是為了掏錢。

  「老陳。」

  林凌的聲音變了。

  「那孩子有身份證嗎?」

  「沒有。」

  「有手機嗎?」

  「沒有。兜里就一張恆信的名片。」

  「所以他躺在裡頭,是個沒名沒姓的人。」

  林凌把那張紙推到老陳面前。

  「而現在,全下海市只有一個人,在紙上跟他有關係。」

  「一個表哥。」

  韓冬猛地反應過來:「他簽字是為了……為了當家屬?」

  「為了當那個能替他做主的人。」

  林凌已經往門口走了。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同一條還有一句更要緊的。無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的,經治醫師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聽明白了沒有?」

  老陳的腳步已經跟上來了:「明白了。有沒有這個表哥,做主的人不一樣。」

  「對。有他,一張紙就能把這孩子挪走。沒有他,這個字得醫院的頭兒來簽。今晚全城六十萬人舉著手機盯著這條街,你猜院長敢不敢簽。」

  過道又黑又長,堆著一溜輸液架。

  韓冬在後頭喘著氣,手裡還護著機器。

  「林哥,您慢點……」

  「慢不了。」

  林凌從口袋裡摸出那個塑膠袋,掏出半個滷蛋,塞嘴裡嚼了兩口。

  「陳警官,趙明遠二十點十幾分那通一一〇,受理編號後六位零四七七三九。今晚請您以這個編號,向醫院提一句話的要求:此人系刑事案件傷者,身份未明,轉院、出院、放棄救治,任何一樣,事先通知轄區衙門。那位王先生的身份,請醫院自己核。表哥這兩個字,靠嘴說不算。他得有身份證原件,得說得出這孩子姓什麼叫什麼、多大、老家哪兒、爹媽叫什麼。說不上來的,他就不是關係人。不是關係人,他簽的一切都作廢。」

  「林凌。他要是全說得上來呢?」

  林凌手裡的手電晃了一下。

  「那這案子就不是今天這個案子了。那就說明他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孩子是誰。也說明這孩子今天下午上二樓之前,就已經被人捏在手裡了。」

  重症監護外頭那條走廊,跟一個鐘頭前一樣安靜。

  地上還坐著那兩個人,牆邊還靠著一個。

  護士站的小護士一抬頭,看見這幾張臉,手裡的東西「啪」地掉在檯面上。

  她那個表情,林凌一輩子都忘不了。

  「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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