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你是不是被人嚇著了?
他對著鏡頭,把明早的安排改了。
「各位,我要收回一句話。」
直播間安靜了。
「下午我說過,明早六點四十,請大家去中心醫院正門對面的人行道上舉手機。現在我請各位別去了。」
人群譁然。
「為什麼啊!」
「我班都請好了!」
「林律師你是不是被人嚇著了?」
林凌等他們喊完。
「我沒被嚇著。我是想明白了一件事。各位明早六點四十站在那兒,能擋住誰?誰都擋不住。可各位一站,那棟樓里就全亂了。護士站圍滿人,值班的醫生出不來,急診門口堵住,救護車進不去。那一層住的是化療的孩子。今天早上我在腫瘤醫院拿了一份報告出來,我知道那種走廊什麼味兒。我要是明天早上讓那條走廊堵一分鐘,我這個人往後就沒臉站在這條街上。」
全街不吭聲了。
「那咱們幹什麼啊?」劉大媽的手電還舉著。
林凌笑了。
「大媽,您明早六點四十,在自己家陽台上舉。」
「在陽台上?」
「對。您那棟樓朝南吧?」
「朝南。」
「您在陽台上舉三分鐘,拍一張照,發到直播間裡,配一句:我在哪條路哪個小區,我在舉。各位在自己家、在自己單位、在早點攤、在公交車上,都行。咱們要的是讓人知道有多少人在看,不是讓人知道有多少人堵在門口。」
彈幕像開了閘。
「絕了。」
「陽台舉報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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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十七樓,我這個高度誰看得見我舉?」
「看不見沒關係,明早六點四十,全城陽台一起亮,你說他們看不看得見。」
「這個我行,我明早本來就得起來餵娃。」
韓冬在旁邊小聲說:「林律師,您這一手叫什麼?」
林凌把手插進兜里。
「他們能舉報聚眾。但他們拆不了兩萬個陽台。這叫全民皆兵!」
話音剛落,那扇門裡衝出來的又是老陳。
這一次他是小跑的,臉色跟剛才不一樣,手上多了個牛皮紙袋。
「林律師,醫院機房那邊通了。」
「怎麼說?」
「他們答應配合,我們的人二十分鐘到。」老陳把紙袋往腋下一夾,「可有個岔子。」
「您說。」
「機房主機是雙盤位。」
林凌的眼睛立刻眯了起來。
「兩塊盤?」
「對。醫院信息科的人在電話里說的,昨天上午還是好好的兩塊,今天下午三點多有人過去做過一次『例行巡檢』。做完之後,其中一塊的狀態變成了脫機。」
「下午三點多。」林凌把這五個字慢慢重複了一遍。
整條街上沒人說話。
今天下午三點多這個時間,在這條街上已經被翻出來三回了。
打進恆信分機的電話,是三點一刻。
地鐵那個班組的排班被改,是三點多。
現在醫院機房裡一塊盤變成脫機,也是三點多。
「陳警官。今晚我要您所里的人,進機房之後先干一件事,別急著拆盤。」
「幹什麼?」
「把主機的屏幕拍下來。」
「拍屏幕?」
「對。開機時長、盤位狀態、上一次操作的時間。那塊脫機的盤,它自己會告訴你它是什麼時候被人拔松的。」
老陳狠狠點了下頭,轉身又要跑。
林凌叫住他。
「老陳。」
「還有?」
「今晚您派去的人,出門前把手機放所里。」
老陳猛地停住。
「為什麼?」
林凌的聲音降了下來,只有近處幾個人聽得見。
「今天從上午十一點五十二到剛才二十點零六,一共有六件事是從單位里出來的。咱們下午已經不用對講機了。今晚這一趟,去幾個人,走哪個門,幾點到,我不想讓第七件事發生。」
老陳什麼都沒問,扭頭走了。
這一下,直播間裡的字全變成了同一種。
「他連自己人的手機都防。」
「不是防人,是防機器。」
「這個律師今天做的每一件事,都像是提前排練過八百遍。」
「他今天早上才拿到癌症報告啊兄弟們。」
林凌看到最後那一行字,眼神動了動。
這件事他沒法解釋。
「林律師。」
沈小滿小聲叫他。
「嗯。」
「您明天上午真要去地鐵公司?」
「真去。」
「他們要是不讓您進呢?」
林凌把懷裡那疊紙拍了拍。
「我明天不以舉報人的身份去。」
「那您以什麼身份?」
「我以他們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名義去。」
全場懵了。
韓冬叫出聲來:「恆信?您上周才辭的職啊!」
「對,我辭了。」
「那您……」
林凌把那部VIVO掏出來,屏幕亮起,翻出下午那通電話的記錄。
「可趙明遠沒辭。恆信跟他們那份顧問合同,還有效。今天下午三點一刻那通電話,是打給趙明遠的。剛才那份傳真件,也是從趙明遠手上出來的。他現在最想弄清楚的事情,跟我一模一樣。明天上午九點,他會帶我進那棟樓。」
「可是……」韓冬還想說什麼。
林凌已經把電話撥了出去,外放按下。
嘟。
嘟。
嘟。
三聲之後,通了。
「林凌,我明天帶你進去,可以。但我有一個條件。」
「您說。」
「進樓之前,你先陪我去個地方。」
林凌皺起眉。
「去哪兒?」
趙明遠的聲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得像是怕被誰聽見。
「浦右區中心醫院,重症監護。今天摔下來那個孩子。我今天下午在棋牌室二樓見過他,我跟他隔著一張桌子說了七分鐘話。林凌,我得跟你說實話。他左手小指上纏的那塊膠布,是我給他纏的。」
趙明遠的話音落下之後,聽筒里就只剩下呼吸聲。
林凌低頭看了眼屏幕。
通話時長,四分十三。
他把手機重新貼回耳朵上。
「膠布哪來的?」
電話那頭明顯愣住了:「……什麼?」
「你給他左手小指纏的那塊膠布。哪來的。」
那邊停了停,聲音有點發飄:「棋牌室櫃檯上。壓在麻將盒底下的一卷,白的,醫用那種。」
「他左手當時能抬嗎?」
「抬不了。」趙明遠的聲音低下去,「紙是他右手遞給我的。左手一直擱在桌子底下,我是彎腰去夠的。」
「纏完你跟他說什麼了?」
「我讓他去醫院。」
「他怎麼回的?」
那頭沉了很久。
「他說,等一會兒。」
林凌閉了下眼。
十六點三十三到十六點四十,兩個人隔著一張牌桌說話。
十六點四十五,趙明遠下樓,在樓梯口看見海哥。
十六點五十,人從二樓窗口下來了。
中間五分鐘。
那個孩子把「等一會兒」,等成了樓下水泥地上的一攤。
「掛了。現在撥一一〇。」
「……什麼?」
「你剛才那四句話,對我說,一文不值。」
「明天早上你要是改口,說你壓根沒上過二樓,我拿什麼去證明?拿我這隻耳朵嗎?」
「可你要是對著一一〇說,接警平台那邊有編號,有錄音,有落到分鐘的時間。這東西誰都拿不走。」
電話那頭傳來急促的呼吸:「林凌,我要是今晚報了,明天那棟樓我還進得去嗎?」
「你今天下午四點四十五就已經進不去了。只是你自個兒還不知道。」
趙明遠那邊徹底沒了聲。
林凌繼續往下說。
「你在那棟樓里待了十八分鐘。你下樓五分鐘以後,人掉下來了。這五分鐘,明天能有一百種講法。你的手碰過他的血。那捲膠布上頭有你的指印,粘著他的皮,還粘著他袖口的絨。這兩樣東西早晚有人翻出來。翻出來那天,頭一個開口的是你自己,還是別人替你開口,差著一條命。」
「……那我算什麼。」
「證人。」
林凌抬手,沖老陳比了個手勢,示意他別插話。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你今天下午看見的那些,夠得上這一條。第六十二條,證人因為作證,本人或者近親屬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公安機關應當採取保護措施,其中一項就是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這一條我下午剛給一個穿深藍制服的用過。今晚用第二遍。」
街對面的直播鏡頭正對著這邊,彈幕已經炸成了一鍋粥。
可林凌接下來說的話,才是真正讓在場所有人都聽傻的部分。
「報的時候,你只說三樣。第一樣,十六點三十三到十六點四十,安平路棋牌室二樓,你和後來墜樓的那個人隔著一張桌子說過話。第二樣,你給他左手小指纏過一塊白膠布,那塊膠布現在應該還在他手上。第三樣,你的名字、執業證號、律所全稱。除此之外,一個字都別多。」
「為什麼?」趙明遠的聲音都變了,「我知道的明明不止這些!」
「正因為不止。今晚你多說的每一個字,明天都會有人搶在你前面替你解釋。剩下的,留到明天當著人的面說。記住時間,別嫌它零碎。往後能救你的,就是這些零碎。」
電話掛斷。
林凌把手機往兜里一塞,轉身就沖老陳開了口。
「陳警官,麻煩您再動一次筆桿子。浦右區中心醫院,重症監護。今晚從那個孩子身上剪下來的所有東西,衣服、袋子、他小指上那塊膠布,一樣都不許出樓。」
老陳眉毛一挑:「垃圾也扣?」
「那不是垃圾。」
林凌語速極快。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暫時貯存醫療廢物不得超過兩天。所以今晚它還在那棟樓里,跑不了。第十二條更要緊,交接的時候,來源、種類、重量、交接時間、經辦人簽名,一樣都不能少。也就是說……那袋子裡頭幾斤幾兩,紙上有數。」
老陳的手停在半空,什麼也沒說,轉身就朝衙門裡走。
小吳跟在後面小聲嘀咕:「林哥,今晚這是第十一張了。我們所的紙真快讓您用完了。」
「用完我賠。」
「我現在有五千二百五。」
人群里「轟」地笑開一片。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一直沒吭聲的沈小滿突然往前擠了一步。
「林律師。中心醫院那棟樓我熟。我媽住四層。」
她抱著手機,指節發白。
「陪床的都知道,晚上八點收一趟垃圾……已經過去了。」
圍觀的人一下子靜了。
韓冬手裡那台分期二十六期還沒還完的機器「咔」地按了一張。
可林凌聽完,反倒笑了一下。
「過了才好。擱在病房裡,誰都能伸手。收走了,就得稱重,就得兩個人簽字,就得掛到聯單上。多一道手,多一張紙。今晚我要的就是紙。」
話到這兒,人群已經有人開始往路口挪,明擺著是要跟著一塊兒去。
林凌當場把話按死。
「今晚誰都別跟我去那棟樓。四層住著化療的孩子。重症監護外頭那條走廊,家屬靠著牆站了一整天,有人蹲著睡著了。咱們一百來號人涌過去,明早的標題我都替他們想好了。律師帶人圍堵醫院。到時候被推下樓那個孩子,就沒人提了。」
沒人再動。
劉大媽顫顫巍巍擠上來,把那把四節電池的大手電硬塞進他懷裡。
「拿著!醫院後頭黑!」
沙縣的老闆娘更絕,直接塞過來一個塑膠袋,裡頭兩個滷蛋還熱著。
「路上吃!你都癌症晚期了,別空著肚子!」
林凌接過來,一時間竟然沒接上話。
最後只帶了四個人:老陳、小吳、沈小滿,還有非要跟著的韓冬。
臨上車前,他沖那個四十萬粉的短髮女主播交代了一句。
「鏡頭別跟我。跟著複印社那台機器。它今晚還會再吐一次。」
車門剛關上,手機就震了。
趙明遠。
「報完了。受理編號後六位,零四七七三九。接警的問我為什麼隔了四個多鐘頭才想起來報,我說……我說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很好。還有一件事。」
那邊的聲音突然抖了起來。
「我剛在車上把包翻開了。」
林凌心裡「咯噔」一下。
「他下午在二樓塞給我的那張傳真件,我一直沒敢細看。林凌。那張紙的頁眉右邊,印著兩個數。P點零二,斜槓零二。」
……
整條馬路的聲音,在林凌耳朵里一下子全消失了。
第二頁。
那份十一點五十二分從並掉三年的空屋子裡發出來的兩頁材料,第二頁,從下午四點半開始就躺在趙明遠的包里。
而今天下午三點一刻,有人往恆信打過一個不在總機名單上的分機。
「趙律師。你人現在在哪?」
「各位,我要收回一句話。」
直播間安靜了。
「下午我說過,明早六點四十,請大家去中心醫院正門對面的人行道上舉手機。現在我請各位別去了。」
人群譁然。
「為什麼啊!」
「我班都請好了!」
「林律師你是不是被人嚇著了?」
林凌等他們喊完。
「我沒被嚇著。我是想明白了一件事。各位明早六點四十站在那兒,能擋住誰?誰都擋不住。可各位一站,那棟樓里就全亂了。護士站圍滿人,值班的醫生出不來,急診門口堵住,救護車進不去。那一層住的是化療的孩子。今天早上我在腫瘤醫院拿了一份報告出來,我知道那種走廊什麼味兒。我要是明天早上讓那條走廊堵一分鐘,我這個人往後就沒臉站在這條街上。」
全街不吭聲了。
「那咱們幹什麼啊?」劉大媽的手電還舉著。
林凌笑了。
「大媽,您明早六點四十,在自己家陽台上舉。」
「在陽台上?」
「對。您那棟樓朝南吧?」
「朝南。」
「您在陽台上舉三分鐘,拍一張照,發到直播間裡,配一句:我在哪條路哪個小區,我在舉。各位在自己家、在自己單位、在早點攤、在公交車上,都行。咱們要的是讓人知道有多少人在看,不是讓人知道有多少人堵在門口。」
彈幕像開了閘。
「絕了。」
「陽台舉報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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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十七樓,我這個高度誰看得見我舉?」
「看不見沒關係,明早六點四十,全城陽台一起亮,你說他們看不看得見。」
「這個我行,我明早本來就得起來餵娃。」
韓冬在旁邊小聲說:「林律師,您這一手叫什麼?」
林凌把手插進兜里。
「他們能舉報聚眾。但他們拆不了兩萬個陽台。這叫全民皆兵!」
話音剛落,那扇門裡衝出來的又是老陳。
這一次他是小跑的,臉色跟剛才不一樣,手上多了個牛皮紙袋。
「林律師,醫院機房那邊通了。」
「怎麼說?」
「他們答應配合,我們的人二十分鐘到。」老陳把紙袋往腋下一夾,「可有個岔子。」
「您說。」
「機房主機是雙盤位。」
林凌的眼睛立刻眯了起來。
「兩塊盤?」
「對。醫院信息科的人在電話里說的,昨天上午還是好好的兩塊,今天下午三點多有人過去做過一次『例行巡檢』。做完之後,其中一塊的狀態變成了脫機。」
「下午三點多。」林凌把這五個字慢慢重複了一遍。
整條街上沒人說話。
今天下午三點多這個時間,在這條街上已經被翻出來三回了。
打進恆信分機的電話,是三點一刻。
地鐵那個班組的排班被改,是三點多。
現在醫院機房裡一塊盤變成脫機,也是三點多。
「陳警官。今晚我要您所里的人,進機房之後先干一件事,別急著拆盤。」
「幹什麼?」
「把主機的屏幕拍下來。」
「拍屏幕?」
「對。開機時長、盤位狀態、上一次操作的時間。那塊脫機的盤,它自己會告訴你它是什麼時候被人拔松的。」
老陳狠狠點了下頭,轉身又要跑。
林凌叫住他。
「老陳。」
「還有?」
「今晚您派去的人,出門前把手機放所里。」
老陳猛地停住。
「為什麼?」
林凌的聲音降了下來,只有近處幾個人聽得見。
「今天從上午十一點五十二到剛才二十點零六,一共有六件事是從單位里出來的。咱們下午已經不用對講機了。今晚這一趟,去幾個人,走哪個門,幾點到,我不想讓第七件事發生。」
老陳什麼都沒問,扭頭走了。
這一下,直播間裡的字全變成了同一種。
「他連自己人的手機都防。」
「不是防人,是防機器。」
「這個律師今天做的每一件事,都像是提前排練過八百遍。」
「他今天早上才拿到癌症報告啊兄弟們。」
林凌看到最後那一行字,眼神動了動。
這件事他沒法解釋。
「林律師。」
沈小滿小聲叫他。
「嗯。」
「您明天上午真要去地鐵公司?」
「真去。」
「他們要是不讓您進呢?」
林凌把懷裡那疊紙拍了拍。
「我明天不以舉報人的身份去。」
「那您以什麼身份?」
「我以他們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名義去。」
全場懵了。
韓冬叫出聲來:「恆信?您上周才辭的職啊!」
「對,我辭了。」
「那您……」
林凌把那部VIVO掏出來,屏幕亮起,翻出下午那通電話的記錄。
「可趙明遠沒辭。恆信跟他們那份顧問合同,還有效。今天下午三點一刻那通電話,是打給趙明遠的。剛才那份傳真件,也是從趙明遠手上出來的。他現在最想弄清楚的事情,跟我一模一樣。明天上午九點,他會帶我進那棟樓。」
「可是……」韓冬還想說什麼。
林凌已經把電話撥了出去,外放按下。
嘟。
嘟。
嘟。
三聲之後,通了。
「林凌,我明天帶你進去,可以。但我有一個條件。」
「您說。」
「進樓之前,你先陪我去個地方。」
林凌皺起眉。
「去哪兒?」
趙明遠的聲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得像是怕被誰聽見。
「浦右區中心醫院,重症監護。今天摔下來那個孩子。我今天下午在棋牌室二樓見過他,我跟他隔著一張桌子說了七分鐘話。林凌,我得跟你說實話。他左手小指上纏的那塊膠布,是我給他纏的。」
趙明遠的話音落下之後,聽筒里就只剩下呼吸聲。
林凌低頭看了眼屏幕。
通話時長,四分十三。
他把手機重新貼回耳朵上。
「膠布哪來的?」
電話那頭明顯愣住了:「……什麼?」
「你給他左手小指纏的那塊膠布。哪來的。」
那邊停了停,聲音有點發飄:「棋牌室櫃檯上。壓在麻將盒底下的一卷,白的,醫用那種。」
「他左手當時能抬嗎?」
「抬不了。」趙明遠的聲音低下去,「紙是他右手遞給我的。左手一直擱在桌子底下,我是彎腰去夠的。」
「纏完你跟他說什麼了?」
「我讓他去醫院。」
「他怎麼回的?」
那頭沉了很久。
「他說,等一會兒。」
林凌閉了下眼。
十六點三十三到十六點四十,兩個人隔著一張牌桌說話。
十六點四十五,趙明遠下樓,在樓梯口看見海哥。
十六點五十,人從二樓窗口下來了。
中間五分鐘。
那個孩子把「等一會兒」,等成了樓下水泥地上的一攤。
「掛了。現在撥一一〇。」
「……什麼?」
「你剛才那四句話,對我說,一文不值。」
「明天早上你要是改口,說你壓根沒上過二樓,我拿什麼去證明?拿我這隻耳朵嗎?」
「可你要是對著一一〇說,接警平台那邊有編號,有錄音,有落到分鐘的時間。這東西誰都拿不走。」
電話那頭傳來急促的呼吸:「林凌,我要是今晚報了,明天那棟樓我還進得去嗎?」
「你今天下午四點四十五就已經進不去了。只是你自個兒還不知道。」
趙明遠那邊徹底沒了聲。
林凌繼續往下說。
「你在那棟樓里待了十八分鐘。你下樓五分鐘以後,人掉下來了。這五分鐘,明天能有一百種講法。你的手碰過他的血。那捲膠布上頭有你的指印,粘著他的皮,還粘著他袖口的絨。這兩樣東西早晚有人翻出來。翻出來那天,頭一個開口的是你自己,還是別人替你開口,差著一條命。」
「……那我算什麼。」
「證人。」
林凌抬手,沖老陳比了個手勢,示意他別插話。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你今天下午看見的那些,夠得上這一條。第六十二條,證人因為作證,本人或者近親屬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公安機關應當採取保護措施,其中一項就是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這一條我下午剛給一個穿深藍制服的用過。今晚用第二遍。」
街對面的直播鏡頭正對著這邊,彈幕已經炸成了一鍋粥。
可林凌接下來說的話,才是真正讓在場所有人都聽傻的部分。
「報的時候,你只說三樣。第一樣,十六點三十三到十六點四十,安平路棋牌室二樓,你和後來墜樓的那個人隔著一張桌子說過話。第二樣,你給他左手小指纏過一塊白膠布,那塊膠布現在應該還在他手上。第三樣,你的名字、執業證號、律所全稱。除此之外,一個字都別多。」
「為什麼?」趙明遠的聲音都變了,「我知道的明明不止這些!」
「正因為不止。今晚你多說的每一個字,明天都會有人搶在你前面替你解釋。剩下的,留到明天當著人的面說。記住時間,別嫌它零碎。往後能救你的,就是這些零碎。」
電話掛斷。
林凌把手機往兜里一塞,轉身就沖老陳開了口。
「陳警官,麻煩您再動一次筆桿子。浦右區中心醫院,重症監護。今晚從那個孩子身上剪下來的所有東西,衣服、袋子、他小指上那塊膠布,一樣都不許出樓。」
老陳眉毛一挑:「垃圾也扣?」
「那不是垃圾。」
林凌語速極快。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暫時貯存醫療廢物不得超過兩天。所以今晚它還在那棟樓里,跑不了。第十二條更要緊,交接的時候,來源、種類、重量、交接時間、經辦人簽名,一樣都不能少。也就是說……那袋子裡頭幾斤幾兩,紙上有數。」
老陳的手停在半空,什麼也沒說,轉身就朝衙門裡走。
小吳跟在後面小聲嘀咕:「林哥,今晚這是第十一張了。我們所的紙真快讓您用完了。」
「用完我賠。」
「我現在有五千二百五。」
人群里「轟」地笑開一片。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一直沒吭聲的沈小滿突然往前擠了一步。
「林律師。中心醫院那棟樓我熟。我媽住四層。」
她抱著手機,指節發白。
「陪床的都知道,晚上八點收一趟垃圾……已經過去了。」
圍觀的人一下子靜了。
韓冬手裡那台分期二十六期還沒還完的機器「咔」地按了一張。
可林凌聽完,反倒笑了一下。
「過了才好。擱在病房裡,誰都能伸手。收走了,就得稱重,就得兩個人簽字,就得掛到聯單上。多一道手,多一張紙。今晚我要的就是紙。」
話到這兒,人群已經有人開始往路口挪,明擺著是要跟著一塊兒去。
林凌當場把話按死。
「今晚誰都別跟我去那棟樓。四層住著化療的孩子。重症監護外頭那條走廊,家屬靠著牆站了一整天,有人蹲著睡著了。咱們一百來號人涌過去,明早的標題我都替他們想好了。律師帶人圍堵醫院。到時候被推下樓那個孩子,就沒人提了。」
沒人再動。
劉大媽顫顫巍巍擠上來,把那把四節電池的大手電硬塞進他懷裡。
「拿著!醫院後頭黑!」
沙縣的老闆娘更絕,直接塞過來一個塑膠袋,裡頭兩個滷蛋還熱著。
「路上吃!你都癌症晚期了,別空著肚子!」
林凌接過來,一時間竟然沒接上話。
最後只帶了四個人:老陳、小吳、沈小滿,還有非要跟著的韓冬。
臨上車前,他沖那個四十萬粉的短髮女主播交代了一句。
「鏡頭別跟我。跟著複印社那台機器。它今晚還會再吐一次。」
車門剛關上,手機就震了。
趙明遠。
「報完了。受理編號後六位,零四七七三九。接警的問我為什麼隔了四個多鐘頭才想起來報,我說……我說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很好。還有一件事。」
那邊的聲音突然抖了起來。
「我剛在車上把包翻開了。」
林凌心裡「咯噔」一下。
「他下午在二樓塞給我的那張傳真件,我一直沒敢細看。林凌。那張紙的頁眉右邊,印著兩個數。P點零二,斜槓零二。」
……
整條馬路的聲音,在林凌耳朵里一下子全消失了。
第二頁。
那份十一點五十二分從並掉三年的空屋子裡發出來的兩頁材料,第二頁,從下午四點半開始就躺在趙明遠的包里。
而今天下午三點一刻,有人往恆信打過一個不在總機名單上的分機。
「趙律師。你人現在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