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臉伸過來讓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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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凌站在人群最外面,抬頭看了一眼那片光。

  他心裡很清楚,某些人今晚不敢動了。

  嘀。

  滾輪轉起來,一張紙開始往外吐。

  老闆娘尖叫一聲:「來了!有人回了!」

  幾乎在同一刻,小吳一頭衝出來,警帽都戴歪了。

  「林律師!中心醫院!血液科病區門口那個攝像頭,有人來修了!」

  林凌一步跨到他跟前,「幾點到的?」

  「八點零四!」

  「人呢?」

  「保衛科按陳警官下午打的招呼扣住了,說是外包維保公司的,工牌、工單都齊。」

  「工單上報修時間是什麼時候?」

  小吳低頭看了一眼手機,「昨天下午四點二十八。」

  昨天下午四點半,那個提果籃的男人在探視登記表上籤下三個字,走進那一層。

  報修比他進門早兩分鐘。

  「外放。」林凌說。

  小吳把手機舉高,按下外放鍵。

  保衛科那頭的聲音在這條街上炸開。

  「林律師,這人工具包裡帶了一塊硬碟。他說是新的,說舊的壞了要換。可這塊盤是熱的。您給評評理,一塊還沒上過機器的新盤,怎麼會是熱的?」

  彈幕在這一刻集體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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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的?」

  「新盤怎麼會熱?」

  「我不懂電腦,誰給解釋一下,我心口發慌。」

  「別問了,我懂電腦,我更慌。」

  林凌把手伸過去,從小吳手裡接過手機。

  他轉身,掃了一眼這條街。

  路燈底下站著一百來號人,人行道上還有一片舉著的手機燈,五金店老闆舉著KT板,劉大媽舉著那把四節電池的手電,白光直衝天上。

  這些人今天陪他站了六個多鐘頭。

  可這會兒,他要辦的事跟這條街上任何一個人都無關。

  「陳警官。麻煩您現在給中心醫院保衛科去個電話,我說,您傳。」

  「您說。」

  林凌的語速忽然快了起來,一句咬著一句。

  「第一,那塊盤從現在起誰都不許碰,包括扣人的保衛。裝回工具包,工具包拉鏈拉上,拉鏈頭用膠帶貼住,讓扣人的那兩位在膠帶上各按一個手印。」

  「第二,請他們把那個人身上、包里、口袋裡的所有東西,當著他本人的面全部攤在檯面上,一樣一樣報給我聽。」

  「第三,問他一句話,就一句。」

  老陳已經把手機貼在耳朵上了,「哪句?」

  「問他,昨天下午四點二十八分報修的人是誰。他要是答不上來,就問他工單上的報修人簽名是誰簽的。他要是說不知道,就到此為止,別再問了。」

  老陳愣了一下,「為什麼?」

  林凌把手機遞迴給小吳。

  「因為他不是那個我要抓的人。他是被人叫來的工人,八點零四進門,工具包裡帶著一塊熱盤。他只知道有人讓他換,換完拿錢走人。再問下去,他就該猜到自己被人當刀使了。他一旦猜到,今晚就得有人去他家。」

  街上有人吸了一口涼氣。

  林凌轉過頭,看著那台還在往外吐紙的傳真機。

  「老陳,還有第四條。」

  「您說。」

  「下午您蓋章存檔、放著沒去調的那張《調取證據通知書》。」

  「現在去調。」

  老陳的手頓了一下,「現在?」

  「現在。」

  「林律師,那塊盤還在人家手裡……」

  「我要的從來不是那塊盤。」

  林凌抬起手,指了指街對面那盞路燈。

  「血液科病區門口那個攝像頭,是接到樓里主機上的。主機在保衛科機房,一台機器管一層樓十幾個探頭。他今晚拎著一塊熱盤上門,不是去修那個攝像頭。他是去把主機里那塊盤換出來。換出來的那塊,裝的是昨天下午四點半到今天早上八點的全部畫面。他包里那塊熱的,裝的是別的東西。不管裡頭是什麼,反正沒有昨天四點半那個提果籃的人走進那一層的樣子。」

  全街譁然。

  韓冬的相機舉了半天忘了按。

  「可他還沒換成啊。」五金店老闆嚷了一句。

  「對,他沒換成。」林凌點頭,「所以現在機房那台主機里,那塊真盤還在。它今晚在那兒多待一分鐘,就多一分鐘的風險。今晚八點沒換成,明天早上七點還會有人去。後天還會有人去。醫院的機房不是衙門的證物櫃。所以今晚必須調出來,出提取筆錄,封存,進證物袋,從那棟樓里搬走。」

  老陳已經拔腿往衙門裡跑。

  跑到門口他又剎住,回頭喊:「那盤子是醫院的財產,我們要走程序!」

  「程序您有。」林凌把聲音提得很高,「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辦案機關可以調取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您那張通知書上蓋的章,就是幹這個用的。醫院要是問一句憑什麼,您就一句話:今天晚上八點零四分,有人拿著工單去換這塊盤。他們比您還想知道那塊盤裡有什麼。」

  老陳衝進門去了。

  這一頭剛落下,那一頭傳真機停了。

  複印社老闆娘伸手要去拿,被林凌一把攔住。

  「老闆娘,麻煩您用兩根手指,捏紙的兩個角。」

  「哎喲。」她趕緊照做,捏著紙角把它舉起來。

  路燈底下,一整條街的腦袋往前湊。

  紙上只有一行字。

  那一行字用的是老式打字機般的方正字體,居中,很短。

  「查無此件。」

  街上先是一靜,隨後炸開。

  「什麼玩意兒?」

  「查無此件?他們十一點五十二發的東西,自己說查無此件?」

  「這是把臉伸過來讓人打吧?」

  「我從業二十年沒見過這麼虎的。」

  彈幕一瀉千里。

  可林凌把紙湊近了看,看的不是那四個字。

  他看的是紙的最上面那一條。

  那一條上有日期,有時間,有號碼,有一行名號。

  林凌看了很久,忽然輕輕地「嗯」了一聲。

  「這一手,比罵我狠。」

  韓冬湊過來:「林律師,怎麼講?」

  「他要是不回,我明天就能拿這張空白回執去S法局問一句:貴局收的那份材料,發件人為什麼不敢認。他現在回了。回了四個字,等於當著五十萬人說,那份材料跟他們那台機器無關。往後我要是拿這張紙去說事,他們只用攤手:我們回過了,查無此件,你自己看。這四個字是一塊擋箭牌。可他們趕得太急了。」

  林凌把紙轉了個方向,讓鏡頭對準最上面那一條。

  「各位,看這裡。時間:二十點零六。我這張紙是二十點零一分發出去的。中間隔了五分鐘。五分鐘裡,那間堆著舊廣告燈箱的屋子,有人進去了,看了我發的東西,作了主,打了字,摁了發送。」

  「晚上八點。」

  「各位想一想,晚上八點,一間三年前就並掉的空屋子,誰在裡頭?」

  剛才那個穿深藍制服的中年男人,從人群後頭擠上來兩步,臉色發白。

  「那間屋子晚上是鎖的。」

  「鑰匙在值班室牆上。」林凌接了一句。

  「對……但值班室今晚是……」男人的話卡在半路。

  「今晚是誰值班?」

  男人不說話了。

  他往後退,退了三步,被沙縣老闆娘一把拽住胳膊。

  「大兄弟,你別怕。」老闆娘嗓門大得嚇人,「這條街今天什麼風浪沒見過,你說了沒人賣你。」

  男人苦笑了一下,搖頭。

  「我不是怕。我是不知道。今天下午三點多,晚班的排班表被人改了。原來該我們班組的人,全給挪到明早六點。今晚在樓里的那幾個,我一個都不認識啊。」

  這一句話說完,街上安靜得嚇人。

  下午三點一刻,有人打進恆信一部不在總機名單上的分機,念出全所只有五個合伙人知道的內部編號。

  同一個時間段,有人把一整個班組從今晚的樓里挪走了。

  「老闆娘。」

  「哎!」

  「這張回執,麻煩您複印六份。」

  「六份?」

  「對。」林凌把手指頭一根根豎起來,「一份給陳警官進卷。一份給趙律師。一份給韓記者。一份貼在您店門口的玻璃上。」

  「剩下兩份呢?」

  林凌笑了一下。

  「剩下兩份,明天早上六點四十,我要貼在兩個地方。」

  「哪兒?」

  「一份貼在中心醫院北門外順義路的公交站牌上。」

  「另一份,」林凌把紙折了兩折,塞進懷裡那疊,「我要送回那台機器邊上去。」

  「送回去?」

  「對。」

  「明天上午九點,我要去下海市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坐在他們的接待室里。」

  「我會把這張寫著『查無此件』的紙,端端正正放在他們桌上。」

  「然後我問他們一句話。」

  韓冬的相機終於按了下去,閃光燈在這條街上炸出一片白。

  「問什麼?」

  「我問他們:貴司昨天下午四點二十八分,是哪一位,給浦右區中心醫院血液科病區門口那個攝像頭,報的修?」

  全場懵了,有人喊了出來。

  「不對啊林律師!那是醫院的攝像頭,跟地鐵公司有什麼關係!」

  林凌回頭,看著喊話的那個人。

  「對,本來沒關係。」

  「可小吳剛才報出那個報修時間的時候,我在想一件事。醫院那個攝像頭,昨天下午四點二十八報修,今晚八點零四才來人。中間隔了二十七個半小時。各位,二十七個半小時。哪家維保公司這麼慢?」

  人群里有人接:「便宜的唄!」

  「對。」

  林凌一點頭。

  「便宜的那家,接的活兒多。一家維保公司同時接著醫院和三百多個地鐵站的探頭,那才叫多。」

  這句話落地,人群外圍忽然響起一個女聲。

  沈小滿不知道什麼時候從醫院騎車趕了回來,一隻腳還撐在地上,喘著氣。

  「林律師,我這兒有個東西。」

  「說。」

  「今天下午四點五十幾,我在安平路那兒錄像的時候,樓下停過一輛麵包車。車身上有字。」

  林凌整個人轉了過來。

  「什麼字。」

  沈小滿把手機舉起來,屏幕對著他,聲音發抖。

  「安保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林律師,我剛才在醫院門口,又看見這輛車了。」

  沈小滿這句話說完,人群里「嗡」的一下。

  韓冬第一個反應過來,一步躥到她跟前,「車牌!車牌拍到沒有?」

  「拍到了。」沈小滿把手機往前一送,「四點五十幾那次,車尾在畫面右邊角上,只有半截。」

  「醫院門口那次呢?」

  「完整的。」

  林凌伸手,把她的手腕輕輕托住,沒有去接手機。

  「小滿,先別給我看。」

  沈小滿一愣。

  「為什麼啊?」五金店老闆急了,「看啊!這不就串起來了麼!」

  林凌搖頭。

  「大爺,我今天看過太多東西了。我看一眼,這條街上就有一百個人跟著看一眼,直播間裡還有六十萬人跟著看。明天有人問我,你怎麼知道這輛車的?我說我看了一段手機里的視頻。人家再問,視頻呢?在哪兒?誰的?有沒有被剪過?中間有沒有拼過?到那會兒我一個字都答不上來。」

  他轉向老陳剛跑出來的那扇門。

  「小吳。」

  「在!」

  「麻煩你,請陳警官再出一張紙。」

  「又出啊?」小吳的臉都皺了,「林律師,我們所今天的紙都快讓您用完了。」

  全街笑瘋。

  林凌也笑了一下,笑完把手指頭往沈小滿手機上一點。

  「這一次要的是《調取證據清單》。小滿同志本人到場,當面把這兩段視頻從她手機里導出來,原始文件,別轉格式,別剪。導完出清單,簽字,摁手印,一式兩份,她拿一份。導完以後,她那部手機里的原件一個字都不許刪。」

  沈小滿攥著手機,用力點了點頭。

  「林律師。」

  「嗯。」

  「我媽今天……她在病房裡看了一天直播。」

  「她怎麼說?」

  沈小滿的眼圈紅了,可她笑著。

  「她說,讓我把手機給你使,別心疼流量。」

  街上先是靜了一下,隨後有人帶頭鼓起掌來。

  掌聲在這條冬夜的街上響了一小會兒,不算響亮。

  林凌垂下眼睛,等掌聲落了才開口。

  「回去告訴阿姨,流量我不敢用她的。今天這個熱搜,是全城人湊份子給我的。」

  彈幕轟的一下翻上去。

  「破防了。」

  「我一個大老爺們兒在工地上蹲著看哭了。」

  「別哭啊兄弟,明早六點四十順義路,你去不去。」

  「去,我明早請假。」

  「我也去,我那個班早不想上了。」

  林凌抬起頭看了一眼手機屏幕上翻滾的字。

  然後他做了今晚第二件讓所有人沒想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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