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你去哪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我們不知道,壞人才不知道】

  【明白了,我們只站馬路上】

  林凌看著那一片彈幕,忽然覺得眼睛有點酸。他抬起手,衝著那個鏡頭,很正式地鞠了一躬。

  「謝謝各位。」

  整條街,先是安靜了兩個呼吸。

  然後,那種聲浪「轟」地一下涌了上來。

  「不用謝!」

  「小林你別鞠躬!」

  「我們不問!一個字都不問!」

  「明天早上六點四十,馬路對面見!」

  「我們就站著!我們什麼都不干!」

  五金店老闆抹了一把臉,「咣」地把捲簾門拉了一半。

  「我今晚不睡了。我手電一把一把裝上電池。」

  沙縣老闆娘把鍋蓋「哐」地扣上。

  「我也不睡了。今晚發麵。」

  可就在這個時候,林凌忽然轉過身。

  「陳警官。我要請您幫一個忙。」

  「說。」

  「今天晚上,腫瘤醫院血液科的護士站,能不能有一個人。」

  老陳皺起了眉。

  「林凌,我不能往醫院派人。我們所里今天晚上就四個人值班。中心醫院那邊我已經派了一個。」

  「地鐵那兩個案子還壓著。王二妞的筆錄還沒做完。」

  「我知道。」

  林凌點了點頭。

  「所以我不是請您派人。」

  【記住本站域名𝑻𝑾看書📕𝒔𝒉𝒖.𝒕𝒘】

  「那你要什麼?」

  林凌抬起眼睛。

  「我要您打一個電話。」

  「打給誰?」

  「打給腫瘤醫院的保衛科。《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以外,還有一樣東西。今年八月,國家衛計委和衙門部聯合下發過一個文件。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

  「裡面寫得很清楚。二級以上醫院,應當建立警醫聯動機制。重點部位,應當二十四小時視頻監控,專人值守。血液科病區,是重點部位。」

  「陳警官。您不用派人。只要把這個電話打過去,說一句:今晚我們所會關注血液科病區。那棟樓里的保衛科,今晚就得有人守在那一層。他們守,不用您守。」

  「……」

  老陳盯著他,掰著指頭。

  「地鐵,S法局,我們所,城管,醫院。你每一個單位都知道該用哪一條按住他們。」

  林凌笑了一下。

  「陳警官。我在恆信的前台,等過四十分鐘。」

  「又是四十分鐘?」

  老陳瞪了他一眼,轉身就往台階上走。

  「你他媽這四十分鐘真值錢。」

  整條街哄然大笑。

  【笑死我了,那四十分鐘已經是他今天第三次拿出來用了】

  【前台四十分鐘,價值一整個下海市】

  【下次誰再讓我等,我就掏出手機開始背規條】

  【陳警官那句「你他媽」太有靈魂了】

  可就在這一片笑聲里。

  林凌兜里那部VIVO,又震了一下。

  整條街,瞬間死寂。

  林凌掏出來,劃開屏幕。

  還是那個陌生號碼。

  還是一行字。

  【今晚不會有事。他們要的不是那個孩子。】

  「……」

  林凌的呼吸,停住了。

  他一個字一個字地回了過去。

  【那他們要什麼。】

  【他們要那張出院記錄。】

  出院記錄。

  韓冬湊過來看了一眼,整個人都懵了。

  「出……出院記錄?」

  「那是什麼?」

  「不就是一張病歷嗎?」

  「他們要一張病歷幹什麼啊!」

  人群里立刻炸了。

  「對啊!要那玩意兒幹嘛!」

  「又不能賣錢!」

  「他們不是要錢嗎?」

  「繞了這麼大一圈,就為了一張紙?」

  馬路對面的直播間,彈幕整個亂了。

  【出院記錄是什麼】

  【就是出院小結啊,我媽住院的時候有】

  【上面寫著診斷、治療經過、出院時間】

  【他們要這個幹什麼?】

  【我腦子不夠用了】

  可林凌的臉色,一點一點地變了。

  那是今天一整天,韓冬第二次看見他變臉色。

  第一次是下午五點十二分,在那個手機屏幕上看見一個作者名的時候。

  「林哥?」

  韓冬的聲音發抖。

  「你怎麼了?上面寫什麼了?」

  林凌慢慢地抬起頭。

  「韓記者。」

  「你今天下午跟我說,你手裡有四段視頻。」

  「九月二十八,十月十九,十一月十七,十二月二號。」

  「對……對啊。」

  「那四個被訛的人,最後都怎麼樣了?」

  韓冬愣住了。

  「什麼怎麼樣了?」

  「他們後來去報案了嗎。」

  韓冬張了張嘴。

  「……沒有。」

  「一個都沒有?」

  「一個都沒有。」

  韓冬的聲音低了下去。

  「我一個一個找過。」

  「九月那個,我找到他家門口,他不開門。」

  「十月那個,說不記得了。」

  「十一月十七那個,就是吳大哥,他今天下午才第一次坐下來。」

  「十二月那個,我打了七次電話,他掛了七次。」

  林凌點了點頭。

  「為什麼?」

  韓冬苦笑了一下。

  「三千塊,報案要跑幾趟,要請假,要做筆錄。」

  「他們都是家裡有病人的。」

  「他們耗不起。」

  「不對。」

  林凌搖了搖頭。

  「韓記者,他們不是耗不起。」

  「他們是不敢。」

  林凌抬起眼睛。

  「今天下午五點零五分,有一個提果籃的男人,進了吳大哥兒子的病區。」

  「他知道那孩子在三十二床。摸了那孩子的頭。把三千塊塞在枕頭底下。讓嫂子按了一個手印。他說,那三千塊是林律師托他帶的。」

  「各位,我今天下午一直在想一個問題。他為什麼要留一句『這是林律師的意思』。他不留這句話,吳大哥照樣不敢告。他為什麼要多這一句?」

  整條街,鴉雀無聲。

  「因為他要的不是吳大哥不告。」

  林凌的聲音沉了下去。

  「他要的是明天上午,嫂子和吳大哥一起走進衙門,把諒解辦了。」

  「他要的是一份簽了字、按了手印的諒解書。」

  「……」

  整條街,慢慢地騷動起來。

  「可是……」

  韓冬結結巴巴地開口。

  「可是他要那玩意兒幹嘛啊?諒解了,最多不追究了唄!他們不是本來就想不追究嗎!」

  林凌笑了一下。

  「韓記者。你今天下午在這條街上,坐了多久。」

  「三……三個多小時。」

  「你聽見我說過幾次『我一分錢不收』。」

  「三次。」

  「今天上午在地鐵站,我對著九萬人說了一次。」

  「下午在這張桌子上,我說了第二次。」

  「剛才我說了第三次。」

  林凌抬起頭。

  「各位。今天全下海市,四十一萬人聽見我說:我一分錢不收。可如果明天上午,吳大哥拿著三千塊,走進衙門,把諒解辦了。如果他家嫂子按的那個手印,落在一張寫著『已收到林律師賠償款三千元』的紙上。那麼明天中午,全下海市會看見另一件事。」

  「……」

  整條街,猛地一涼。

  韓冬的臉,唰地白了。

  「他們會說……他們會說你花錢把人擺平了……」

  「不止。」

  林凌搖了搖頭。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

  「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一條,今天上午我自己背過一遍。」

  「他們下午聽見了。聽完就照著這一條,給我做了一份材料。」

  「……」

  整條街,先是死一樣的安靜。

  然後,那種怒吼「轟」地一下炸開了。

  「操他媽的!!!」

  「他們拿他自己背的規條來整他!」

  「這他媽是活學活用啊!」

  「他上午背一句,他們下午就用一句!」

  「那這幫人裡面有懂法的啊!」

  「懂法的!懂法的!」

  整條街,一起喊了出來。

  林凌重新低下頭,手指落在屏幕上。

  【那張出院記錄呢。】

  【他們要那個幹什麼。】

  發出去以後,回得很快。

  【出院記錄上,會寫「自動出院」。】

  【會寫「家屬要求」。】

  【會寫「已告知風險」。】

  【下面要簽字,要按手印。】

  「……」

  林凌的手,猛地一顫。

  整條街,兩百多個人一起往前擠。

  「上面說什麼了!」

  「小林你倒是說啊!」

  「別憋著啊!」

  林凌慢慢地抬起頭。他的臉上,沒有一點血色。

  「各位。」

  「一個正在化療的孩子。」

  「他母親昨天簽了一張紙,她不認字。」

  「明天早上七點,他們把這對母子帶走。」

  「醫院會出一張出院記錄。」

  「上面會寫:家屬要求自動出院,已告知風險。」

  「下面有簽名,有手印。」

  林凌的聲音在發抖。

  「各位。那孩子要是沒了。那張紙,就是全世界唯一一張,能證明『不是他們害的』的紙。」

  「……」

  整條街,鴉雀無聲。

  那種寂靜,比今天任何一次都可怕。

  五金店老闆轉過身,一拳一拳砸在捲簾門上,砸得整條街都在響。

  「咣!」

  「咣!」

  「咣!」

  那個抱著孩子的大姐,把自己的孩子死死摟在懷裡,眼淚一顆一顆往下掉。

  劉大媽拄著拐棍,顫顫巍巍地往前走了兩步,眼睛通紅。

  「作孽啊……那才多大的孩子啊……」

  馬路對面的直播間,彈幕整個卡死了。

  然後,那一整塊屏幕,被同一句話淹沒了。

  【我今天第一次想殺人】

  【他們要一張紙,來證明孩子的死跟他們沒關係】

  【他們連一個孩子的命都要算清楚】

  【我恨】

  【我恨】

  【我恨】

  人數從四十一萬二,往上一跳。

  四十五萬。

  四十八萬六。

  「陳警官。」

  老陳從台階上快步走了下來。

  「你說。」

  「我要撤回一件事。」

  所有人都愣住了。

  「撤什麼?」

  林凌抬起眼睛。

  「我剛才請您給腫瘤醫院保衛科打的那個電話。請您別打了。」

  整條街,「轟」地一下。

  「為什麼啊!」

  「不是說好了讓保衛科守著嗎!」

  「小林你不能撤啊!」

  「那孩子怎麼辦!」

  林凌很平靜地搖了搖頭。

  「因為我剛才想錯了一件事。今天晚上,那孩子不會有事。他們不要那個孩子。他們要的是明天早上七點,那對母子自己走出病區。」

  「要是今晚保衛科的人守在那一層。明天早上七點,他們不會來。他們會等下一次。下個月,下下個月。等到那孩子真的沒錢了,等到那位母親自己撐不住了。那時候,沒有人會在馬路對面舉著手機。」

  整條街,死一樣的寂靜。

  「各位。明天早上七點,我們只有一次機會。」

  「……」

  「好!!!」

  「懂了!我們就在馬路對面站著!」

  「一個都不進去!」

  「讓他們出來!」

  「出來了就跑不掉了!」

  可林凌卻在這一刻轉過身,快步走到了老陳面前。他壓低了聲音,聲音低到只有兩個人能聽見。

  「陳警官。我剛才那番話,是說給這條街聽的。」

  老陳一愣。

  「什麼意思?」

  林凌抬起眼睛。

  「今天下午到現在,我說的每一句話,他們都聽得見。他們在看直播。所以我剛才說的那些,是我要他們聽見的。」

  老陳的瞳孔,猛地一縮。

  「你的意思是……」

  「陳警官。明天早上七點,我不會在腫瘤醫院正門對面。」

  街上的聲浪還在往上翻。

  「六點四十!」

  「正門對面!」

  「我五點就起!」

  兩百多個人,一句接一句,喊得整條街的招牌都在顫。

  「林凌。」

  老陳的嗓子壓得極低。

  「你把話說清楚啊。」

  林凌背對著人群,只讓老陳一個人看見自己的臉。

  「陳警官。今天下午從五點二十到現在,一個多小時裡,我一共接到過兩個電話,三條簡訊。那個不留名字的男人,看了六個小時直播。」

  「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在這條街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給他聽的。」

  老陳的呼吸慢了下來。

  「你剛才那句六點四十……」

  「六點四十是真的。」

  林凌說。

  「明天早上,正門對面的人行道上,會站滿人。那些人會舉著手機。那是真的。可我不在那兒。」

  老陳盯著他,那張老臉繃得死緊。

  「那你在哪兒。」

  林凌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手伸進內袋,把那六張紙摸了出來,抽出最上面那一張。

  十二點十七分。

  地鐵站方,受理調取報修記錄,蓋章。

  「陳警官。腫瘤醫院一共有幾個門。」

  老陳愣了一下。

  「……正門,急診門,還有一個北門。」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