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榜不是招人,是挑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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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三娘不是江北復籍人。

  她的戶籍一直在。

  丈夫死於清豐疫營。

  屍體未找到。

  帳上寫病亡。

  她不認。

  找了八年。

  後來進京,在江北會館做雜役。

  會館中許多人叫她鄧嫂。

  真正名字叫鄧喜娘。

  留榜時寫鄧三娘。

  不是假名。

  是家中排行。

  這讓找人慢了半日。

  所有人都在查鄧三娘。

  她的租屋契卻寫鄧喜娘。

  名字沒換。

  只是少問了一層。

  秋棠帶人搜租屋。

  找到三樣東西。

  一隻舊鞋。

  一張清豐疫營領屍票。

  還有一塊沒有領走的眼牌。

  鞋底沾京城南溝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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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屍票上寫:

  丈夫鄧大郎。

  屍身已焚。

  領屍人:

  鄧喜娘。

  手印卻不是她的。

  她從未領過屍。

  有人替她按印。

  正因為這張假領屍票。

  官府一直說屍體已經交給家屬。

  她再問,便是無理糾纏。

  她等了八年。

  最終卻沒有因為自己受苦,便認母親全然無罪。

  這就是周綺不能留她的理由。

  她不是站皇帝。

  也不是站父親。

  她只認哪一筆對。

  哪一筆錯。

  這樣的人不適合當乾淨證人。

  我讓京城不要先報鄧喜娘被殺。

  沒找到屍體。

  只能寫失蹤。

  再查她退眼牌後,接觸過誰。

  江北會館共有七人看見。

  說法卻不一樣。

  一人說她自己跟送水人走。

  一人說被威脅。

  兩人說送水人是女人。

  三人說是少年。

  還有一人說沒看見送水人。

  只看見一隻空水桶自己往後巷動。

  最後一個說法很沒用。

  也最誠實。

  他當時在二樓。

  只看見桶。

  沒看見提桶的人。

  白芷將七份證詞分開。

  「不合是好事。」

  阿六問:「為何?」

  「說明沒統一。」

  若七個人說得一模一樣。

  反而該查是不是背過。

  如今能確認的只有:

  鄧喜娘離開前。

  後巷確有水桶。

  提桶者衣著普通。

  臉、年齡、性別均不能確認。

  方向是南溝。

  京中內衛沿南溝找。

  在一處廢染坊找到十二隻水桶。

  每隻桶底都刻眼紋。

  其中十一隻空。

  最後一隻裝著木牌。

  共二百四十八塊。

  正好是不願改口的人數。

  四榜留名三百七十一。

  二百四十八人說不改。

  牌已經提前做完。

  不是留名後臨時刻。

  說明周綺不知道誰會來。

  卻知道大概會有多少人願意只認一個。

  或者她根本不在乎多幾塊少幾塊。

  只要夠發。

  木牌旁還有四本空冊。

  封皮分別寫:

  君證。

  軍證。

  苦證。

  清證。

  君證對應皇帝。

  軍證對應父親。

  苦證對應母親。

  清證對應我。

  每本冊第一頁都畫相同表格。

  姓名。

  舊名。

  所認之人。

  所恨之人。

  見過何事。

  願否改口。

  可否寫字。

  可否認屍。

  可否認印。

  可否帶路。

  看到最後四項。

  皇帝道:

  「不是留名榜。」

  父親道:「是在點人。」

  母親道:「挑證人。」

  周綺不需要三百多人殺人。

  她只要從中挑四類人。

  會寫字的。

  以後抄未來訃告。

  能認屍的。

  替燒壞的臉確認身份。

  能認印的。

  拿真印證明假令。

  能帶路的。

  把人引到該看見的位置。

  每個人仍然只做一段。

  而且他們會覺得自己只是作證。

  沒有殺人。

  我讓人把四冊逐頁照抄。

  原件不動。

  第二頁開始已有鉛粉壓痕。

  說明上面曾放過另一張填寫過的紙。

  後來被抽走。

  白芷用炭輕掃。

  壓痕顯出一些字。

  君證冊。

  第一個名字:

  齊守禮。

  宗室舊吏。

  可認皇帝私印。

  不改。

  第二個:

  趙院生。

  太醫院故醫之後。

  可認趙岐舊醫印。

  不改。

  第三個名字模糊。

  只能看見:

  魏……

  後面寫:

  可認魏直。

  我看向魏直甲。

  他臉色發白。

  「誰能認你?」

  「宮中老人很多。」

  「認哪一部分?」

  「不知道。」

  若讓一名老內侍站出來。

  說某個魏直是真的。

  很多人會信。

  尤其此人本就只認皇帝。

  他不會去問手指。

  也不會問承熙十四年那兩個時辰。

  軍證冊壓痕中,有:

  舊前鋒營百夫長。

  可認沈烈虎印。

  不改。

  西南軍馬倌。

  可認烏雲。

  不改。

  青峽帳房舊役。

  可認顧青禾軍糧轉收令。

  這一條放錯冊了。

  可認母親筆跡的人。

  卻被放進軍證。

  說明周綺不是按支持誰分。

  是按最後要證明什麼分。

  苦證冊中,有江北遺屬。

  能認顧青禾。

  能認石門。

  能認鎖夢藥後症狀。

  清證冊中,最多的是書生與都察院舊吏。

  能認我的筆跡。

  能認拒奉頁。

  能寫檄文。

  能抄榜。

  這些人若被分開使用。

  便能製造一場所有細節都有人證的假事。

  一個人認屍。

  一個人認印。

  一個人認字。

  一個人認時辰。

  四個人都只看自己那一小塊。

  最後拼成的故事由周綺決定。

  與當年四十一名換衣人一樣。

  不是一人造全部。

  是許多人各自說一句真話。

  拼成一件假事。

  我問周定:

  「眼牌以前用過幾次?」

  「很多。」

  「哪一件?」

  「陳平病亡。」

  「哪一個陳平?」

  「內庫那個。」

  「他沒死。」

  「所以才需要人認。」

  周定道:「有人認醫檔。」

  「有人認棺。」

  「有人認喪銀。」

  「有人認城門出殯。」

  「每個人說的都真。」

  「棺里是誰?」

  「不知道。」

  「出城的是誰?」

  「不知道。」

  「但陳平便死了。」

  他終於說了一整段。

  沒有繞。

  因為周綺的辦法正在外面重新發生。

  他覺得這不是秘密。

  是本事。

  母親問:

  「鄧喜娘會被用在哪一冊?」

  周定道:「不會用。」

  「為何?」

  「她會改。」

  「所以呢?」


  「誰銷?」

  「驗帳人。」

  「周綺?」

  「可能。」

  「她不親自遞東西。」

  「但會親自銷錯。」

  屋裡沒有人說話。

  周綺不會親自發每塊牌。

  不會親自寫每張榜。

  可一個領牌者改口。

  會讓整套證人帳出現兩種結果。

  這時她可能親自處理。

  鄧喜娘退牌。

  然後跟著送水人離開。

  若找到她。

  便可能找到周綺。

  我讓京中繼續查南溝。

  不只查屍體。

  查染料。

  鄧喜娘鞋底泥中有藍灰。

  廢染坊十二隻桶卻沒有染料。

  說明她去過另一處染坊。

  京城南溝舊染坊共九座。

  廢棄六座。

  仍開工三座。

  其中一座專染灰蘭布。

  尚衣舊樣。

  公主病衣、蘭衣房、王氏乙堂都用過。

  名字:

  周記染坊。

  東主不姓周。

  姓錢。

  錢掌柜說,周是周全的周。

  不是人名。

  這解釋很合理。

  越合理越該去看。

  秋棠帶人到周記染坊時。

  染坊正在開工。

  二十六名工人。

  全部有戶籍。

  掌柜、帳房、染工、燒水人都在。

  沒有鄧喜娘。

  也沒有四十多歲女人。

  帳本很乾淨。

  白芷看抄件後只問:

  「廢布呢?」

  染坊說全部賣給棺材鋪做里襯。

  「染壞的呢?」

  「也賣。」

  「水帳?」

  「南溝公渠,不計。」

  「灰呢?」

  「倒在後院。」

  後院染灰堆了三尺高。

  秋棠讓人一層層翻。

  最上面是新灰。

  中間有舊布。

  最底下卻埋著一隻木箱。

  箱內沒有人。

  只有二十三雙眼睛。

  不是活眼。

  是用薄皮、藥膠與玻璃做的假眼片。

  大小不同。

  顏色不同。

  有老有少。

  每一隻背後都刻一個名字。

  魏直。

  顧青禾。

  沈安。

  蕭令儀。

  王蘅。

  林平安。

  陳平。

  還有很多我們沒見過的名字。

  沒有蕭景衡。

  皇帝問:「為何沒有朕?」

  父親道:「你的臉不好換。」

  母親卻道:

  「不是。」

  「皇帝不必換臉。」

  「只要換口諭。」

  木箱最底層放著一張名單。

  標題:

  證人不用見真臉。

  只認舊傷。

  只認聲音。

  只認衣。

  只認印。

  最後一行:

  臉留給驗帳人。

  周綺不是在挑人冒充我們。

  她在教證人。

  即便臉不對。

  也要繼續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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