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榜不是招人,是挑證人
鄧三娘不是江北復籍人。
她的戶籍一直在。
丈夫死於清豐疫營。
屍體未找到。
帳上寫病亡。
她不認。
找了八年。
後來進京,在江北會館做雜役。
會館中許多人叫她鄧嫂。
真正名字叫鄧喜娘。
留榜時寫鄧三娘。
不是假名。
是家中排行。
這讓找人慢了半日。
所有人都在查鄧三娘。
她的租屋契卻寫鄧喜娘。
名字沒換。
只是少問了一層。
秋棠帶人搜租屋。
找到三樣東西。
一隻舊鞋。
一張清豐疫營領屍票。
還有一塊沒有領走的眼牌。
鞋底沾京城南溝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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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屍票上寫:
丈夫鄧大郎。
屍身已焚。
領屍人:
鄧喜娘。
手印卻不是她的。
她從未領過屍。
有人替她按印。
正因為這張假領屍票。
官府一直說屍體已經交給家屬。
她再問,便是無理糾纏。
她等了八年。
最終卻沒有因為自己受苦,便認母親全然無罪。
這就是周綺不能留她的理由。
她不是站皇帝。
也不是站父親。
她只認哪一筆對。
哪一筆錯。
這樣的人不適合當乾淨證人。
我讓京城不要先報鄧喜娘被殺。
沒找到屍體。
只能寫失蹤。
再查她退眼牌後,接觸過誰。
江北會館共有七人看見。
說法卻不一樣。
一人說她自己跟送水人走。
一人說被威脅。
兩人說送水人是女人。
三人說是少年。
還有一人說沒看見送水人。
只看見一隻空水桶自己往後巷動。
最後一個說法很沒用。
也最誠實。
他當時在二樓。
只看見桶。
沒看見提桶的人。
白芷將七份證詞分開。
「不合是好事。」
阿六問:「為何?」
「說明沒統一。」
若七個人說得一模一樣。
反而該查是不是背過。
如今能確認的只有:
鄧喜娘離開前。
後巷確有水桶。
提桶者衣著普通。
臉、年齡、性別均不能確認。
方向是南溝。
京中內衛沿南溝找。
在一處廢染坊找到十二隻水桶。
每隻桶底都刻眼紋。
其中十一隻空。
最後一隻裝著木牌。
共二百四十八塊。
正好是不願改口的人數。
四榜留名三百七十一。
二百四十八人說不改。
牌已經提前做完。
不是留名後臨時刻。
說明周綺不知道誰會來。
卻知道大概會有多少人願意只認一個。
或者她根本不在乎多幾塊少幾塊。
只要夠發。
木牌旁還有四本空冊。
封皮分別寫:
君證。
軍證。
苦證。
清證。
君證對應皇帝。
軍證對應父親。
苦證對應母親。
清證對應我。
每本冊第一頁都畫相同表格。
姓名。
舊名。
所認之人。
所恨之人。
見過何事。
願否改口。
可否寫字。
可否認屍。
可否認印。
可否帶路。
看到最後四項。
皇帝道:
「不是留名榜。」
父親道:「是在點人。」
母親道:「挑證人。」
周綺不需要三百多人殺人。
她只要從中挑四類人。
會寫字的。
以後抄未來訃告。
能認屍的。
替燒壞的臉確認身份。
能認印的。
拿真印證明假令。
能帶路的。
把人引到該看見的位置。
每個人仍然只做一段。
而且他們會覺得自己只是作證。
沒有殺人。
我讓人把四冊逐頁照抄。
原件不動。
第二頁開始已有鉛粉壓痕。
說明上面曾放過另一張填寫過的紙。
後來被抽走。
白芷用炭輕掃。
壓痕顯出一些字。
君證冊。
第一個名字:
齊守禮。
宗室舊吏。
可認皇帝私印。
不改。
第二個:
趙院生。
太醫院故醫之後。
可認趙岐舊醫印。
不改。
第三個名字模糊。
只能看見:
魏……
後面寫:
可認魏直。
我看向魏直甲。
他臉色發白。
「誰能認你?」
「宮中老人很多。」
「認哪一部分?」
「不知道。」
若讓一名老內侍站出來。
說某個魏直是真的。
很多人會信。
尤其此人本就只認皇帝。
他不會去問手指。
也不會問承熙十四年那兩個時辰。
軍證冊壓痕中,有:
舊前鋒營百夫長。
可認沈烈虎印。
不改。
西南軍馬倌。
可認烏雲。
不改。
青峽帳房舊役。
可認顧青禾軍糧轉收令。
這一條放錯冊了。
可認母親筆跡的人。
卻被放進軍證。
說明周綺不是按支持誰分。
是按最後要證明什麼分。
苦證冊中,有江北遺屬。
能認顧青禾。
能認石門。
能認鎖夢藥後症狀。
清證冊中,最多的是書生與都察院舊吏。
能認我的筆跡。
能認拒奉頁。
能寫檄文。
能抄榜。
這些人若被分開使用。
便能製造一場所有細節都有人證的假事。
一個人認屍。
一個人認印。
一個人認字。
一個人認時辰。
四個人都只看自己那一小塊。
最後拼成的故事由周綺決定。
與當年四十一名換衣人一樣。
不是一人造全部。
是許多人各自說一句真話。
拼成一件假事。
我問周定:
「眼牌以前用過幾次?」
「很多。」
「哪一件?」
「陳平病亡。」
「哪一個陳平?」
「內庫那個。」
「他沒死。」
「所以才需要人認。」
周定道:「有人認醫檔。」
「有人認棺。」
「有人認喪銀。」
「有人認城門出殯。」
「每個人說的都真。」
「棺里是誰?」
「不知道。」
「出城的是誰?」
「不知道。」
「但陳平便死了。」
他終於說了一整段。
沒有繞。
因為周綺的辦法正在外面重新發生。
他覺得這不是秘密。
是本事。
母親問:
「鄧喜娘會被用在哪一冊?」
周定道:「不會用。」
「為何?」
「她會改。」
「所以呢?」
「誰銷?」
「驗帳人。」
「周綺?」
「可能。」
「她不親自遞東西。」
「但會親自銷錯。」
屋裡沒有人說話。
周綺不會親自發每塊牌。
不會親自寫每張榜。
可一個領牌者改口。
會讓整套證人帳出現兩種結果。
這時她可能親自處理。
鄧喜娘退牌。
然後跟著送水人離開。
若找到她。
便可能找到周綺。
我讓京中繼續查南溝。
不只查屍體。
查染料。
鄧喜娘鞋底泥中有藍灰。
廢染坊十二隻桶卻沒有染料。
說明她去過另一處染坊。
京城南溝舊染坊共九座。
廢棄六座。
仍開工三座。
其中一座專染灰蘭布。
尚衣舊樣。
公主病衣、蘭衣房、王氏乙堂都用過。
名字:
周記染坊。
東主不姓周。
姓錢。
錢掌柜說,周是周全的周。
不是人名。
這解釋很合理。
越合理越該去看。
秋棠帶人到周記染坊時。
染坊正在開工。
二十六名工人。
全部有戶籍。
掌柜、帳房、染工、燒水人都在。
沒有鄧喜娘。
也沒有四十多歲女人。
帳本很乾淨。
白芷看抄件後只問:
「廢布呢?」
染坊說全部賣給棺材鋪做里襯。
「染壞的呢?」
「也賣。」
「水帳?」
「南溝公渠,不計。」
「灰呢?」
「倒在後院。」
後院染灰堆了三尺高。
秋棠讓人一層層翻。
最上面是新灰。
中間有舊布。
最底下卻埋著一隻木箱。
箱內沒有人。
只有二十三雙眼睛。
不是活眼。
是用薄皮、藥膠與玻璃做的假眼片。
大小不同。
顏色不同。
有老有少。
每一隻背後都刻一個名字。
魏直。
顧青禾。
沈安。
蕭令儀。
王蘅。
林平安。
陳平。
還有很多我們沒見過的名字。
沒有蕭景衡。
皇帝問:「為何沒有朕?」
父親道:「你的臉不好換。」
母親卻道:
「不是。」
「皇帝不必換臉。」
「只要換口諭。」
木箱最底層放著一張名單。
標題:
證人不用見真臉。
只認舊傷。
只認聲音。
只認衣。
只認印。
最後一行:
臉留給驗帳人。
周綺不是在挑人冒充我們。
她在教證人。
即便臉不對。
也要繼續認。
她的戶籍一直在。
丈夫死於清豐疫營。
屍體未找到。
帳上寫病亡。
她不認。
找了八年。
後來進京,在江北會館做雜役。
會館中許多人叫她鄧嫂。
真正名字叫鄧喜娘。
留榜時寫鄧三娘。
不是假名。
是家中排行。
這讓找人慢了半日。
所有人都在查鄧三娘。
她的租屋契卻寫鄧喜娘。
名字沒換。
只是少問了一層。
秋棠帶人搜租屋。
找到三樣東西。
一隻舊鞋。
一張清豐疫營領屍票。
還有一塊沒有領走的眼牌。
鞋底沾京城南溝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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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鄧大郎。
屍身已焚。
領屍人:
鄧喜娘。
手印卻不是她的。
她從未領過屍。
有人替她按印。
正因為這張假領屍票。
官府一直說屍體已經交給家屬。
她再問,便是無理糾纏。
她等了八年。
最終卻沒有因為自己受苦,便認母親全然無罪。
這就是周綺不能留她的理由。
她不是站皇帝。
也不是站父親。
她只認哪一筆對。
哪一筆錯。
這樣的人不適合當乾淨證人。
我讓京城不要先報鄧喜娘被殺。
沒找到屍體。
只能寫失蹤。
再查她退眼牌後,接觸過誰。
江北會館共有七人看見。
說法卻不一樣。
一人說她自己跟送水人走。
一人說被威脅。
兩人說送水人是女人。
三人說是少年。
還有一人說沒看見送水人。
只看見一隻空水桶自己往後巷動。
最後一個說法很沒用。
也最誠實。
他當時在二樓。
只看見桶。
沒看見提桶的人。
白芷將七份證詞分開。
「不合是好事。」
阿六問:「為何?」
「說明沒統一。」
若七個人說得一模一樣。
反而該查是不是背過。
如今能確認的只有:
鄧喜娘離開前。
後巷確有水桶。
提桶者衣著普通。
臉、年齡、性別均不能確認。
方向是南溝。
京中內衛沿南溝找。
在一處廢染坊找到十二隻水桶。
每隻桶底都刻眼紋。
其中十一隻空。
最後一隻裝著木牌。
共二百四十八塊。
正好是不願改口的人數。
四榜留名三百七十一。
二百四十八人說不改。
牌已經提前做完。
不是留名後臨時刻。
說明周綺不知道誰會來。
卻知道大概會有多少人願意只認一個。
或者她根本不在乎多幾塊少幾塊。
只要夠發。
木牌旁還有四本空冊。
封皮分別寫:
君證。
軍證。
苦證。
清證。
君證對應皇帝。
軍證對應父親。
苦證對應母親。
清證對應我。
每本冊第一頁都畫相同表格。
姓名。
舊名。
所認之人。
所恨之人。
見過何事。
願否改口。
可否寫字。
可否認屍。
可否認印。
可否帶路。
看到最後四項。
皇帝道:
「不是留名榜。」
父親道:「是在點人。」
母親道:「挑證人。」
周綺不需要三百多人殺人。
她只要從中挑四類人。
會寫字的。
以後抄未來訃告。
能認屍的。
替燒壞的臉確認身份。
能認印的。
拿真印證明假令。
能帶路的。
把人引到該看見的位置。
每個人仍然只做一段。
而且他們會覺得自己只是作證。
沒有殺人。
我讓人把四冊逐頁照抄。
原件不動。
第二頁開始已有鉛粉壓痕。
說明上面曾放過另一張填寫過的紙。
後來被抽走。
白芷用炭輕掃。
壓痕顯出一些字。
君證冊。
第一個名字:
齊守禮。
宗室舊吏。
可認皇帝私印。
不改。
第二個:
趙院生。
太醫院故醫之後。
可認趙岐舊醫印。
不改。
第三個名字模糊。
只能看見:
魏……
後面寫:
可認魏直。
我看向魏直甲。
他臉色發白。
「誰能認你?」
「宮中老人很多。」
「認哪一部分?」
「不知道。」
若讓一名老內侍站出來。
說某個魏直是真的。
很多人會信。
尤其此人本就只認皇帝。
他不會去問手指。
也不會問承熙十四年那兩個時辰。
軍證冊壓痕中,有:
舊前鋒營百夫長。
可認沈烈虎印。
不改。
西南軍馬倌。
可認烏雲。
不改。
青峽帳房舊役。
可認顧青禾軍糧轉收令。
這一條放錯冊了。
可認母親筆跡的人。
卻被放進軍證。
說明周綺不是按支持誰分。
是按最後要證明什麼分。
苦證冊中,有江北遺屬。
能認顧青禾。
能認石門。
能認鎖夢藥後症狀。
清證冊中,最多的是書生與都察院舊吏。
能認我的筆跡。
能認拒奉頁。
能寫檄文。
能抄榜。
這些人若被分開使用。
便能製造一場所有細節都有人證的假事。
一個人認屍。
一個人認印。
一個人認字。
一個人認時辰。
四個人都只看自己那一小塊。
最後拼成的故事由周綺決定。
與當年四十一名換衣人一樣。
不是一人造全部。
是許多人各自說一句真話。
拼成一件假事。
我問周定:
「眼牌以前用過幾次?」
「很多。」
「哪一件?」
「陳平病亡。」
「哪一個陳平?」
「內庫那個。」
「他沒死。」
「所以才需要人認。」
周定道:「有人認醫檔。」
「有人認棺。」
「有人認喪銀。」
「有人認城門出殯。」
「每個人說的都真。」
「棺里是誰?」
「不知道。」
「出城的是誰?」
「不知道。」
「但陳平便死了。」
他終於說了一整段。
沒有繞。
因為周綺的辦法正在外面重新發生。
他覺得這不是秘密。
是本事。
母親問:
「鄧喜娘會被用在哪一冊?」
周定道:「不會用。」
「為何?」
「她會改。」
「所以呢?」
「誰銷?」
「驗帳人。」
「周綺?」
「可能。」
「她不親自遞東西。」
「但會親自銷錯。」
屋裡沒有人說話。
周綺不會親自發每塊牌。
不會親自寫每張榜。
可一個領牌者改口。
會讓整套證人帳出現兩種結果。
這時她可能親自處理。
鄧喜娘退牌。
然後跟著送水人離開。
若找到她。
便可能找到周綺。
我讓京中繼續查南溝。
不只查屍體。
查染料。
鄧喜娘鞋底泥中有藍灰。
廢染坊十二隻桶卻沒有染料。
說明她去過另一處染坊。
京城南溝舊染坊共九座。
廢棄六座。
仍開工三座。
其中一座專染灰蘭布。
尚衣舊樣。
公主病衣、蘭衣房、王氏乙堂都用過。
名字:
周記染坊。
東主不姓周。
姓錢。
錢掌柜說,周是周全的周。
不是人名。
這解釋很合理。
越合理越該去看。
秋棠帶人到周記染坊時。
染坊正在開工。
二十六名工人。
全部有戶籍。
掌柜、帳房、染工、燒水人都在。
沒有鄧喜娘。
也沒有四十多歲女人。
帳本很乾淨。
白芷看抄件後只問:
「廢布呢?」
染坊說全部賣給棺材鋪做里襯。
「染壞的呢?」
「也賣。」
「水帳?」
「南溝公渠,不計。」
「灰呢?」
「倒在後院。」
後院染灰堆了三尺高。
秋棠讓人一層層翻。
最上面是新灰。
中間有舊布。
最底下卻埋著一隻木箱。
箱內沒有人。
只有二十三雙眼睛。
不是活眼。
是用薄皮、藥膠與玻璃做的假眼片。
大小不同。
顏色不同。
有老有少。
每一隻背後都刻一個名字。
魏直。
顧青禾。
沈安。
蕭令儀。
王蘅。
林平安。
陳平。
還有很多我們沒見過的名字。
沒有蕭景衡。
皇帝問:「為何沒有朕?」
父親道:「你的臉不好換。」
母親卻道:
「不是。」
「皇帝不必換臉。」
「只要換口諭。」
木箱最底層放著一張名單。
標題:
證人不用見真臉。
只認舊傷。
只認聲音。
只認衣。
只認印。
最後一行:
臉留給驗帳人。
周綺不是在挑人冒充我們。
她在教證人。
即便臉不對。
也要繼續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