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還當我是當初的軟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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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景在旅館裡待了九天。

  頭一天幹的事很簡單——把剩下的靈氣全部融進玉墜。

  手裡還有六七份一級靈氣,每融一次消耗3點精力。精力見底就躺下,八小時後醒來接著干。效率很高,不到二十個小時就把活幹完了。

  融完之後他把玉墜摘下來放在掌心裡掂了掂。溫熱感比之前厚實了不止一個檔次,像攥著個剛從熱水裡撈出來的鵝卵石。之前跟胡明打那一架,九成力雙掌拍後心消耗了一成靈氣。一顆子彈清空一整塊玉。現在這塊墜子裡的靈氣儲量翻了好幾倍。

  陳景在心裡算了筆帳。

  按胡明那種力道,這塊玉至少能扛六七十下。按子彈算,七八顆。

  夠用了。先把防禦拉滿,再說其他的。

  第二天開始練自己。

  融合靈氣漲精力上限這事他已經摸透了規律——每3點精力換1點上限,融完之後身體需要十個小時左右的休養才能徹底吸收。急不來,也省不了。

  但有個好處:他不需要出門。

  陳景把旅館前台的送餐服務用上了。每天讓服務員把飯送到門口,敲兩下門放地上就行。七十塊一晚的旅館,服務員態度談不上好,但給錢就辦事。

  日子過得極其規律。

  醒了就融合。融完就吃東西。吃完就躺著等身體消化那股從骨頭縫裡往外冒的酸脹感。酸脹消退,精力回滿,再來一輪。

  第一天,12漲到14。

  第三天,16。

  第五天,20。

  漲到20那天,陳景從床上坐起來的時候,床架子發出一聲脆響。他低頭看了看——床板中間裂了條縫。不是翻身壓的,是坐起來時手撐了一下,力道沒控制好。

  這具身體跟一周前已經不是一回事了。

  精力20,意味著體能是普通人的六倍多。肌肉密度、骨骼強度、反應速度全在漲。他現在隨便從床上彈起來,速度比胡明當初那個修身前期還快一截。

  但還不夠。

  陳景繼續。

  22。24。25。

  到25的時候他明顯感覺到融合的速度在變慢。不是精力不夠,是身體的吸收變得遲鈍了。以前融完睡十小時就能恢復,現在得十一二個小時。

  不急。

  26。

  27。

  第九天夜裡,陳景從一次漫長的休眠中醒過來。窗簾拉得嚴實,分不清外面是白天還是黑夜。他躺在床上,感受了一下身體的狀態。

  精力滿值。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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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能是普通人的九倍。

  陳景活動了一下手指。指節彎曲的時候能聽見骨骼之間輕微的咔咔聲,不是病變那種響,是關節過於緊實,韌帶綁得太死發出的聲音。

  他坐起來,習慣性地在腦海里觸發融合。

  什麼都沒發生。

  陳景愣了一下,又試了一次。

  腦海空間裡彈出一行字——

  「精力已抵達當前上限,無法繼續融合一級靈氣。」

  27就是天花板了。

  陳景盯著這行字看了三秒,然後把它關掉了。

  沒什麼失落的。他靠在床頭,兩隻手交叉墊在腦後,盯著天花板那塊歪嘴人臉形狀的水漬。

  九倍體能。

  上次跟胡明打,他的精力才12,體能是常人四倍。那時候速度就已經能反應過來修身前期的攻擊,力量差一截但也能打出虎形的勁路。

  現在27。

  力量翻了一倍多,速度翻了一倍多,反應速度翻了一倍多。

  再加上靈氣學習能力——只要看過的招式就能復刻——再加上玉墜能扛七八顆子彈的防禦力。

  陳景把這三樣東西在腦子裡排了排。

  夠了。

  不管來什麼人,夠用了。

  修身前期巔峰?行。讓他打。打完我學完我還手。學完還打不過?玉墜頂著,耗也耗死你。

  這個結論讓陳景很踏實。

  他從床上站起來,走到窗戶邊拉開窗簾的一角。外面天已經黑了,路燈把巷子照得半明半暗。旅館對面是一排關了門的店鋪,捲簾門上噴著小廣告。

  九天。

  他在這個霉味旅館裡窩了九天。

  該回去了。

  永安巷。六百塊一個月的出租屋。他的東西還在那兒——雖然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房租交了就是他的地方。上次被胡明攆跑的窩囊勁兒,到今天該還回去了。

  陳景換了身乾淨衣服,把旅館的房卡丟在床頭柜上,出了門。

  他沒打車。走路。

  從城北到永安巷,步行四十多分鐘。陳景走得不快,但步子很穩。沿途經過幾條主街,人流量從多到少,越靠近城南老城區,路上的人就越稀。

  到永安巷口的時候,時間是晚上九點二十。

  陳景站在巷口沒動。

  他的眼睛掃了一圈。老居民樓,外牆瓷磚缺了一半,晾衣繩上掛著沒收的衣服。地面上有積水,旁邊停著幾輛電瓶車。巷子裡的路燈壞了一盞,靠里那段黑乎乎的。

  一切正常。

  但陳景的皮膚在告訴他另一件事。

  有人在看他。

  不是普通人那種隨便瞥一眼的目光。是盯著看。帶著目的性的、持續的注視。方向在——他的右後方,大概三十米開外,一輛深色轎車裡。

  九倍於常人的感知力。這種級別的身體素質已經不單單是力量和速度的提升了,五感全部跟著拔高。空氣中細微的呼吸節奏變化、三十米外車窗玻璃後面的微弱體溫,全都落在他的感知範圍里。

  陳景沒回頭。

  他邁步進了巷子,上樓,開門。

  302。門鎖換過了。胡明住在這兒——這事陳景不知道,但門鎖不是他走之前那把。他在門口站了兩秒,抬手擰了一下把手,鎖芯是新的,但技術不行,他用玉墜在鎖眼裡撥了兩下就開了。

  屋裡的樣子跟他走之前不太一樣。被子疊了,地上擦過了,床頭柜上多了個菸灰缸。

  有人住過。

  陳景站在屋子中間,鼻子裡能聞到淡淡的煙味和一個陌生男人的體味。

  胡明。

  陳景把這些信息歸了個檔,沒多想。他把燈打開,往床上一坐。鞋脫了,腿盤上去,閉著眼睛開始調息。

  他在等。

  樓下那個盯梢的,看見他回來了,一定會通知別人。通知需要時間,人趕過來也需要時間。陳景給他們留了充足的準備時間。

  三十五分鐘後,陳景睜開眼。

  他站起來,穿好鞋,把玉墜掖進領口裡,出了門。

  下樓的時候腳步聲很輕,但他沒刻意隱藏。走出單元門,巷子裡的路燈照著他的背影。他往巷口走,走到主路上,拐了個彎,沿著馬路牙子往北走。

  方向不對。

  不是去便利店,不是去夜市,不是去任何一個正常人深夜會去的地方。他走的是一條越來越偏、越來越暗的路。都市村的邊緣,再往前就是城郊結合部。那邊有大片待拆遷的空地,路燈稀稀拉拉,有些還是壞的。

  陳景的步速不快不慢,肩膀松著,雙手插在褲兜里。

  像散步。

  ——

  寶馬車裡。

  胡明一直盯著後視鏡。

  他是半小時前看見陳景的。那個人就那麼大搖大擺地走進巷子裡,上了三樓。他的三樓。他睡了九天的那間302。

  胡明當時差點從座位上彈起來。

  他沒動。

  林傑說了,看見人回來,第一時間通知,不要打草驚蛇。

  胡明撥了林傑的號。響了兩聲就接了。

  「傑哥,人回來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秒。

  「確定?」

  「確定。剛上樓,燈開了。」

  「我十分鐘到。別動。」

  電話掛了。

  胡明靠在座椅上,右手不自覺地揉了揉左肩。九天了,肩胛骨正過來了,但陰天的時候還會隱隱作痛。那個姓陳的小子給他留的紀念品。

  八分鐘後,一輛銀色寶馬從主路上拐進來,在胡明車後面停下。

  林傑從后座下來。

  還是那身深灰休閒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手裡提著車鑰匙轉了一圈塞進褲兜。他走到胡明車邊,彎腰看了一眼。

  胡明搖下車窗。

  「上面還亮著燈。」

  林傑抬頭看了一眼三樓。302的窗戶透出暖黃色的光。

  「一個人?」

  「一個人。」

  林傑點了下頭,拉開副駕駛的門坐進去。

  「等他出來。」

  「傑哥,他要是不出來呢?在屋裡待著——」

  「他會出來。」林傑說,「一個人在外面躲了九天,回來第一件事不是睡覺,是開燈坐著。你覺得他在幹什麼?」

  胡明想了想。「不知道。」

  「他在看有沒有人來找他。」

  胡明沒接話。

  又過了十來分鐘,三樓的燈滅了。

  又過了三四分鐘,單元門開了。

  陳景走出來。

  林傑的身子往前探了一點。他的目光跟著那個身影移動。二十出頭,中等身高,體型勻稱。穿著件深色外套,步子不急不緩。

  「就是他?」

  「就是他。」胡明的聲音壓得很低。

  林傑看了幾秒。

  陳景走出了巷口,拐上主路,往北去了。

  「跟。」林傑說。

  胡明發動車子,沒開大燈,溜出巷口跟上去。銀色寶馬在後面兩百米的位置綴著。

  前面那個人走了大概十來分鐘,拐進了一條越來越窄的路。路兩邊是拆了一半的平房,牆上噴著紅色的「拆」字。路燈只剩兩盞,中間一大段全是黑的。

  林傑在車裡看著前方。

  「停。」

  胡明把車靠邊停住。

  林傑打開車門下來,站在路邊看著陳景的背影越走越遠。

  「他往郊區那邊走。」胡明也下了車,跟到林傑身後,「這條路我認識,再往前就是老廠區的廢棄地。」

  林傑沒說話。他看著前方那個人的步態——鬆散、隨意、沒有任何警惕性。

  一個在外面躲了九天的人,深夜獨自走進沒有路燈的偏僻地段。

  不對勁。

  但林傑沒往深里想。這種事有兩種解釋:一是對方確實沒什麼心眼,安全意識差;二是對方有恃無恐。

  按胡明說的,這人上次被打之前連格鬥基礎都沒有。一個素人有什麼資格有恃無恐?

  「走。」林傑邁開步子跟上去。

  胡明小跑兩步跟在旁邊。走了十幾步之後他忽然開口:

  「傑哥。」

  「嗯。」

  「有個事我拿不準。」

  「說。」

  「這人……上次跑了之後躲了九天。按說他應該知道有人盯著他。他今天回來就算了,大半夜出門還往沒人的地方走——」

  林傑停下腳步,側頭看了他一眼。

  胡明把後半截話咽回去了。

  「你想說他是故意的?」

  「我……不確定。」

  林傑重新邁步。「修身前期的人,你上次打他三下他就跑了。就算他這九天練了什麼東西,能練出什麼?修行不是打遊戲,九天連入門功法都練不完。」

  胡明想想也是。

  他上次打陳景的時候,那小子力量明顯不夠。速度是快,學東西是邪門,但底子擺在那兒——筋骨沒經過靈氣淬鍊,就是個凡人的身板。九天時間,就算把凡人的身板練到極限,跟靈氣淬體過的修身前期巔峰比起來還是差著一大截。

  林傑的力量是他的兩倍。速度也比他快一個檔。三招之內的事。

  胡明舔了舔嘴唇。

  那小子今天是自己送上門來的。

  偏僻地段,沒有監控,沒有路人。簡直是把腦袋伸過來讓你砍。

  胡明的嘴角咧了一下。

  上次的肩膀還疼著呢。

  今晚可以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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