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你們守空房蹲我?我在旅館偷漲屬性
陳景沒回永安巷。
他在城北找了間旅館。那種七十塊一晚、前台不看身份證的地方。樓道里有股霉味,牆紙翹了邊,空調遙控器缺了個電池蓋。
夠了。能睡覺就行。
他把門反鎖上,拉了窗簾,坐在床邊把手裡的塑膠袋打開。六個橘子,四個蘋果。剛才從路邊水果攤買的,老闆還多送了他一個爛了半邊的桃。
陳景把桃子拿起來看了看。爛的那半削掉還能吃。
他沒吃。
提取。
腦海空間裡多了一縷靈氣。
精力掉了一點。
陳景沒停。橘子、蘋果、一個接一個提取。每提一次精力掉一點,掉到8的時候他開始融合。三份靈氣融合自身,精力上限從12漲到了13。
身體裡有股熱流從丹田往四肢散。筋骨在被撐開,那種酸脹的感覺已經很熟了。
他繼續提取剩下的水果。精力掉到4的時候,手裡還剩兩個橘子。
留著。
精力不能清零。清零要昏睡八小時,在這種地方睡死過去太危險。
陳景把兩個橘子放在床頭柜上,往床上一躺。天花板上有塊水漬,形狀像個歪嘴的人臉。
他盯著那塊水漬,腦子裡在想事情。
這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是城南出租屋,胡明來了他跑了。現在永安巷也暴露了,他又跑了。一直跑。
身上沒多少錢,沒工作,連個穩定的住處都保不住。
陳景的手指在床單上敲了兩下。
他不是那種容易生氣的人。從小到大,能忍的事他都忍了。但今天這口氣不一樣。
不是委屈,是窩囊。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𝕋𝕎看書網→𝕤𝕙𝕦.𝕥𝕨】
一個修身前期就能把他攆得到處換地方住。
陳景翻了個身,面朝牆。
等精力上限到20。不,15就行。到15的時候他的身體素質應該能壓過修身前期。到時候胡明再來,不用跑了。
不止不用跑。
得讓他們知道,有些人不是你想來就來、想拿就拿的。
這個念頭在陳景腦子裡轉了一圈。他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很正常的想法。你打我,我打回去。欺負人是要付代價的。
行了,睡覺。
明天再去買水果。
——
一個半小時後。
銀色寶馬停在永安巷口。後排車門打開,一個穿深灰色休閒西裝的年輕人下了車。
林傑。二十七歲,身高一米八二,體型偏瘦但不單薄。面相清秀,皮膚白,手指很長。看著像個彈鋼琴的。
但這雙手一拳能把鋼琴面板打碎。
他站在巷口四下打量了一眼。老舊居民樓,外牆貼的瓷磚掉了一半,晾衣繩上掛著花綠綠的被單。地面上有積水,踩上去鞋底會黏。
林傑皺了下眉頭。
陳逸傑從副駕駛下來,快步走到林傑身側。「傑哥,就在三樓,302。」
胡明從駕駛座下來,左肩比右肩矮一截,走路的時候身子往右歪著。他在車裡坐了四十分鐘,那個錯位的肩胛骨現在比剛才還疼。
林傑瞥了他一眼。「你就是被打的那個?」
胡明低了下頭。「是。」
林傑沒再看他,往巷子裡走。陳逸傑趕緊跟上。
三個人上了樓。302的門虛掩著——胡明跑的時候沒來得及關。
林傑站在門口沒進去。他往裡看了一眼。
地上一片狼藉。橘子汁,鞋印,掉落的牆皮。窗戶旁邊的玻璃裂了一條縫。單人床上的被子歪著,枕頭掉在地上。
「這就是那人住的地方?」
陳逸傑點頭。「是,租的房子。一個月六百。」
林傑收回目光,轉過身來。他靠在走廊的欄杆上,兩手插進褲兜。
「你們兩個跟我說清楚。」他的聲音不大,語速也慢,「你們是怎麼辦事的?」
陳逸傑張了張嘴。
「我讓你們收塊玉。收不到可以跟我說,我來想辦法。現在呢?先動手搶——搶也沒搶到,還把人給驚跑了。」
林傑說這話的時候沒什麼表情。就是在陳述事實。
但陳逸傑的後背出了一層汗。
「傑哥,這事是我考慮不周——」
「不周?」林傑笑了一下,「你讓人上門去搶一個來路不明的練家子的東西。這叫考慮不周?」
陳逸傑不說話了。
林傑看了一眼胡明。「你呢?修身前期,打不過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
胡明咬了咬牙。「那人……不正常。」
「哪兒不正常?」
「身體硬,速度快。我九成力打在他後背上,沒事。」
林傑的眼睛動了一下。「沒事?」
「站起來了。兩秒鐘。」
「修身中期?」
「不像。」胡明搖頭,
林傑沉默了幾秒。
陳逸傑說那塊玉品質極高,靈氣充沛。
林傑做了十幾年的修行者。從十四歲被老爺子帶著入門,經脈疏通、功法修煉,一步一步走到修身前期巔峰。他知道靈氣有多珍貴。
現在這個世道,靈氣濃度低得可憐。修行者想突破,光靠自身積累,五年十年都未必等得到一次機會。高品質的靈氣載體,要麼在大家族手裡,要麼早就枯竭了。
而修身後期到靈動期這道坎,卡死了多少人。
他爺林鑫,八十七歲,修身後期巔峰,已經在這道坎前面蹲了十二年。
十二年。
林家這些年為什麼到處收玉?就是想找到一塊靈氣含量足夠高的載體,幫老爺子衝擊靈動期。
靈動期。突破之後最少增壽五十年。
一個八十七歲的人再活五十年,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林家還能在臨州穩坐五十年。意味著林家的第三代、第四代都能在老爺子的庇護下成長。
誰能把這塊玉送到老爺子面前,誰就是林家下一代的核心。
林傑有三個哥哥,一個姐姐。大哥管著家族產業,二哥在官場上有路子,三哥接了老爺子的人脈做修行界的生意。他排老四,從小不爭不搶,在家裡存在感最低。
但如果這塊玉是他獻上去的——
林傑把這個念頭在腦子裡翻了個面。
「很好。」
林傑把手從褲兜里拿出來,拍了拍身上並不存在的灰。
「人呢?走了?」
陳逸傑說:「我讓胡明上去看。」
胡明沒等吩咐第二遍,轉身上了樓。他推開302的門進去,在屋裡轉了一圈。床底下看了,廁所看了,窗戶探頭出去看了——樓下沒人。
衣櫃打開,裡面空的。
走了。
胡明下來的時候臉色不太好。「人不在。」
林傑的表情沒什麼變化,但右手的食指彈了一下大拇指。這是他不高興的時候的小動作。
「跑了?」
「可能——」胡明想了想,「他應該是被我打了之後就覺得這地方不安全了,搬走了。」
「什麼時候的事?」
「我跑的時候他還在屋裡。到現在一個多小時。」
也就是說,這一個多小時裡,陳景收拾東西離開了。沒留下任何線索。
林傑點了下頭。不慌不忙的樣子。
陳逸傑在旁邊小心翼翼地開口:「傑哥,要不要我派人在臨州搜一搜?城南這一片我還有幾個認識的——」
「搜什麼?」
林傑回過頭看他。
「臨州多大?你知道他往哪兒去了?往北還是往南?坐車走了還是就近換了個地方?」
陳逸傑閉嘴了。
「你要搜,就得鋪人手。鋪多少?十個夠不夠?二十個?你在臨州鋪二十個人到處找一塊玉,三天之內全臨州的玉器行都會知道有這麼塊好東西在外面流通。」
林傑說到這裡停了一下。
「到時候不止我們要。」
「那……怎麼辦?」
林傑重新把手插回褲兜里。
「等」
陳逸傑愣了一下。「等?」
「他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在臨州沒根基,身上那塊玉是他唯一值錢的東西。他不可能離開臨州——走了他去哪兒?他跑了一次,說明他知道有人盯著他。但他不知道盯他的是什麼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人。」
林傑頓了頓。
「一個人最慌的時候會做什麼?要麼跑遠,要麼躲起來。他沒跑遠——東西還在身上就不會跑遠,因為他還指著這塊玉賣錢或者自己用。他會在臨州找個新地方窩著。」
「那我們——」
「胡明。」
胡明站直了。「在。」
「你留在這裡。」林傑指了指302,「就住這間。他走的時候不一定把所有東西都帶走了。而且——一個窮小子,六百塊一個月的房子,房租可能已經交了。人窮的時候會回頭。」
胡明沒什麼表情地點了下頭。他的左肩還疼著,但現在不是提這個的時候。
「他要是回來呢?」陳逸傑問。
「通知我。不要動手,不要打草驚蛇。就告訴我他回來了。」
林傑說完往樓下走。皮鞋踩在水泥樓梯上,一步一步,不快不慢。
陳逸傑跟在後面,嘴張了兩次,又咽回去了。他想說點什麼挽回一下印象,但想了半天沒想出來該說什麼。
到了樓下巷口,林傑站住了。
他轉過身,看著陳逸傑。
「逸傑。」
「傑哥。」
「以後辦事之前先跟我通個氣。別自作主張。」
陳逸傑連著點了三下頭。「明白。明白。」
林傑拉開寶馬的后座車門,坐進去。
「走吧。」
車子發動,從巷子裡倒出去,拐上主路。
後視鏡里,永安巷的巷口越來越小。胡明站在三樓的走廊欄杆邊上,一個人,左肩塌著,看著車子遠去。
車裡安靜了一會兒。
陳逸傑坐在副駕駛上不敢說話。他從後視鏡偷看了一眼林傑——後排的年輕人靠在椅背上,眼睛閉著,不知道在想什麼。
林傑在想那塊玉。
是不是含有靈氣。
林傑的呼吸平穩,心跳也沒加快。但他的腦子在高速運轉。
得拿到。
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那個年輕人——陳景。要麼交出來,要麼從他身上摘下來。
等幾天。他總會露頭的。
他在城北找了間旅館。那種七十塊一晚、前台不看身份證的地方。樓道里有股霉味,牆紙翹了邊,空調遙控器缺了個電池蓋。
夠了。能睡覺就行。
他把門反鎖上,拉了窗簾,坐在床邊把手裡的塑膠袋打開。六個橘子,四個蘋果。剛才從路邊水果攤買的,老闆還多送了他一個爛了半邊的桃。
陳景把桃子拿起來看了看。爛的那半削掉還能吃。
他沒吃。
提取。
腦海空間裡多了一縷靈氣。
精力掉了一點。
陳景沒停。橘子、蘋果、一個接一個提取。每提一次精力掉一點,掉到8的時候他開始融合。三份靈氣融合自身,精力上限從12漲到了13。
身體裡有股熱流從丹田往四肢散。筋骨在被撐開,那種酸脹的感覺已經很熟了。
他繼續提取剩下的水果。精力掉到4的時候,手裡還剩兩個橘子。
留著。
精力不能清零。清零要昏睡八小時,在這種地方睡死過去太危險。
陳景把兩個橘子放在床頭柜上,往床上一躺。天花板上有塊水漬,形狀像個歪嘴的人臉。
他盯著那塊水漬,腦子裡在想事情。
這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是城南出租屋,胡明來了他跑了。現在永安巷也暴露了,他又跑了。一直跑。
身上沒多少錢,沒工作,連個穩定的住處都保不住。
陳景的手指在床單上敲了兩下。
他不是那種容易生氣的人。從小到大,能忍的事他都忍了。但今天這口氣不一樣。
不是委屈,是窩囊。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𝕋𝕎看書網→𝕤𝕙𝕦.𝕥𝕨】
一個修身前期就能把他攆得到處換地方住。
陳景翻了個身,面朝牆。
等精力上限到20。不,15就行。到15的時候他的身體素質應該能壓過修身前期。到時候胡明再來,不用跑了。
不止不用跑。
得讓他們知道,有些人不是你想來就來、想拿就拿的。
這個念頭在陳景腦子裡轉了一圈。他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很正常的想法。你打我,我打回去。欺負人是要付代價的。
行了,睡覺。
明天再去買水果。
——
一個半小時後。
銀色寶馬停在永安巷口。後排車門打開,一個穿深灰色休閒西裝的年輕人下了車。
林傑。二十七歲,身高一米八二,體型偏瘦但不單薄。面相清秀,皮膚白,手指很長。看著像個彈鋼琴的。
但這雙手一拳能把鋼琴面板打碎。
他站在巷口四下打量了一眼。老舊居民樓,外牆貼的瓷磚掉了一半,晾衣繩上掛著花綠綠的被單。地面上有積水,踩上去鞋底會黏。
林傑皺了下眉頭。
陳逸傑從副駕駛下來,快步走到林傑身側。「傑哥,就在三樓,302。」
胡明從駕駛座下來,左肩比右肩矮一截,走路的時候身子往右歪著。他在車裡坐了四十分鐘,那個錯位的肩胛骨現在比剛才還疼。
林傑瞥了他一眼。「你就是被打的那個?」
胡明低了下頭。「是。」
林傑沒再看他,往巷子裡走。陳逸傑趕緊跟上。
三個人上了樓。302的門虛掩著——胡明跑的時候沒來得及關。
林傑站在門口沒進去。他往裡看了一眼。
地上一片狼藉。橘子汁,鞋印,掉落的牆皮。窗戶旁邊的玻璃裂了一條縫。單人床上的被子歪著,枕頭掉在地上。
「這就是那人住的地方?」
陳逸傑點頭。「是,租的房子。一個月六百。」
林傑收回目光,轉過身來。他靠在走廊的欄杆上,兩手插進褲兜。
「你們兩個跟我說清楚。」他的聲音不大,語速也慢,「你們是怎麼辦事的?」
陳逸傑張了張嘴。
「我讓你們收塊玉。收不到可以跟我說,我來想辦法。現在呢?先動手搶——搶也沒搶到,還把人給驚跑了。」
林傑說這話的時候沒什麼表情。就是在陳述事實。
但陳逸傑的後背出了一層汗。
「傑哥,這事是我考慮不周——」
「不周?」林傑笑了一下,「你讓人上門去搶一個來路不明的練家子的東西。這叫考慮不周?」
陳逸傑不說話了。
林傑看了一眼胡明。「你呢?修身前期,打不過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
胡明咬了咬牙。「那人……不正常。」
「哪兒不正常?」
「身體硬,速度快。我九成力打在他後背上,沒事。」
林傑的眼睛動了一下。「沒事?」
「站起來了。兩秒鐘。」
「修身中期?」
「不像。」胡明搖頭,
林傑沉默了幾秒。
陳逸傑說那塊玉品質極高,靈氣充沛。
林傑做了十幾年的修行者。從十四歲被老爺子帶著入門,經脈疏通、功法修煉,一步一步走到修身前期巔峰。他知道靈氣有多珍貴。
現在這個世道,靈氣濃度低得可憐。修行者想突破,光靠自身積累,五年十年都未必等得到一次機會。高品質的靈氣載體,要麼在大家族手裡,要麼早就枯竭了。
而修身後期到靈動期這道坎,卡死了多少人。
他爺林鑫,八十七歲,修身後期巔峰,已經在這道坎前面蹲了十二年。
十二年。
林家這些年為什麼到處收玉?就是想找到一塊靈氣含量足夠高的載體,幫老爺子衝擊靈動期。
靈動期。突破之後最少增壽五十年。
一個八十七歲的人再活五十年,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林家還能在臨州穩坐五十年。意味著林家的第三代、第四代都能在老爺子的庇護下成長。
誰能把這塊玉送到老爺子面前,誰就是林家下一代的核心。
林傑有三個哥哥,一個姐姐。大哥管著家族產業,二哥在官場上有路子,三哥接了老爺子的人脈做修行界的生意。他排老四,從小不爭不搶,在家裡存在感最低。
但如果這塊玉是他獻上去的——
林傑把這個念頭在腦子裡翻了個面。
「很好。」
林傑把手從褲兜里拿出來,拍了拍身上並不存在的灰。
「人呢?走了?」
陳逸傑說:「我讓胡明上去看。」
胡明沒等吩咐第二遍,轉身上了樓。他推開302的門進去,在屋裡轉了一圈。床底下看了,廁所看了,窗戶探頭出去看了——樓下沒人。
衣櫃打開,裡面空的。
走了。
胡明下來的時候臉色不太好。「人不在。」
林傑的表情沒什麼變化,但右手的食指彈了一下大拇指。這是他不高興的時候的小動作。
「跑了?」
「可能——」胡明想了想,「他應該是被我打了之後就覺得這地方不安全了,搬走了。」
「什麼時候的事?」
「我跑的時候他還在屋裡。到現在一個多小時。」
也就是說,這一個多小時裡,陳景收拾東西離開了。沒留下任何線索。
林傑點了下頭。不慌不忙的樣子。
陳逸傑在旁邊小心翼翼地開口:「傑哥,要不要我派人在臨州搜一搜?城南這一片我還有幾個認識的——」
「搜什麼?」
林傑回過頭看他。
「臨州多大?你知道他往哪兒去了?往北還是往南?坐車走了還是就近換了個地方?」
陳逸傑閉嘴了。
「你要搜,就得鋪人手。鋪多少?十個夠不夠?二十個?你在臨州鋪二十個人到處找一塊玉,三天之內全臨州的玉器行都會知道有這麼塊好東西在外面流通。」
林傑說到這裡停了一下。
「到時候不止我們要。」
「那……怎麼辦?」
林傑重新把手插回褲兜里。
「等」
陳逸傑愣了一下。「等?」
「他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在臨州沒根基,身上那塊玉是他唯一值錢的東西。他不可能離開臨州——走了他去哪兒?他跑了一次,說明他知道有人盯著他。但他不知道盯他的是什麼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人。」
林傑頓了頓。
「一個人最慌的時候會做什麼?要麼跑遠,要麼躲起來。他沒跑遠——東西還在身上就不會跑遠,因為他還指著這塊玉賣錢或者自己用。他會在臨州找個新地方窩著。」
「那我們——」
「胡明。」
胡明站直了。「在。」
「你留在這裡。」林傑指了指302,「就住這間。他走的時候不一定把所有東西都帶走了。而且——一個窮小子,六百塊一個月的房子,房租可能已經交了。人窮的時候會回頭。」
胡明沒什麼表情地點了下頭。他的左肩還疼著,但現在不是提這個的時候。
「他要是回來呢?」陳逸傑問。
「通知我。不要動手,不要打草驚蛇。就告訴我他回來了。」
林傑說完往樓下走。皮鞋踩在水泥樓梯上,一步一步,不快不慢。
陳逸傑跟在後面,嘴張了兩次,又咽回去了。他想說點什麼挽回一下印象,但想了半天沒想出來該說什麼。
到了樓下巷口,林傑站住了。
他轉過身,看著陳逸傑。
「逸傑。」
「傑哥。」
「以後辦事之前先跟我通個氣。別自作主張。」
陳逸傑連著點了三下頭。「明白。明白。」
林傑拉開寶馬的后座車門,坐進去。
「走吧。」
車子發動,從巷子裡倒出去,拐上主路。
後視鏡里,永安巷的巷口越來越小。胡明站在三樓的走廊欄杆邊上,一個人,左肩塌著,看著車子遠去。
車裡安靜了一會兒。
陳逸傑坐在副駕駛上不敢說話。他從後視鏡偷看了一眼林傑——後排的年輕人靠在椅背上,眼睛閉著,不知道在想什麼。
林傑在想那塊玉。
是不是含有靈氣。
林傑的呼吸平穩,心跳也沒加快。但他的腦子在高速運轉。
得拿到。
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那個年輕人——陳景。要麼交出來,要麼從他身上摘下來。
等幾天。他總會露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