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壞了,我成隱世高人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墨鏡男人的腳步聲徹底消失了。

  陳景站在原地,

  他的心跳在加速。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他剛才做了什麼。他剛才面對一個持槍的人,沒有跑,沒有蹲下,甚至沒有躲。他站在那裡,用手接了兩顆子彈。

  這不對。

  陳景的腿開始發軟。腎上腺素退潮之後,身體給出了真實的反饋。他往後退了一步,後背靠上了路邊的鐵欄杆。手心出汗了,子彈在掌紋里打滑。

  他剛才為什麼不跑?

  精力上限12又怎樣?他又不是鐵做的。玉墜能擋第一顆,能擋第二顆,第三顆呢?要是那個墨鏡男人手穩一點,連開四槍,他現在已經躺在地上了。

  後怕這個東西來得慢,但來了就收不住。陳景的後背出了一層冷汗,把T恤粘在了皮膚上。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領口。

  白色水滴墜的位置,紅繩空蕩蕩地垂著。粉末已經落乾淨了,繩結那裡還殘留著一點白色的粉渣。

  青色圓牌——他摸了摸胸口。也沒了。兩塊玉墜全碎了。

  陳景把紅繩扯下來,攥在手裡看了兩秒。

  這兩塊玉是他前幾天在海天路花六十塊買的地攤貨,融了靈氣之後變成的成品,現在沒了。

  兩顆子彈換兩塊玉。

  不對,換一條命,這麼算的話不虧。但問題是——

  陳景的腦子開始轉了。

  誰要殺他?

  第一個蹦出來的名字:陳澤。

  養子,其父與陳志遠是世交且年輕時救過陳志遠一命,去世時託付給陳家。

  三個月前的事。陳景被陳澤設了個局,所有證據都指向他。父親沒問他一句話,只說了幾個字:「你現在就給我滾!」

  陳景走了,身上揣著兩千塊錢和一個雙肩包。

  他當時沒想過陳澤會追到這裡來。一個被趕出家門的人,身上沒錢沒勢,有什麼好追殺的?

  不對。陳景搖了搖頭。陳澤不可能知道。玉墜是他到臨州之後才做出來的,沒跟任何人提過。

  那就不是陳澤。

  陳景又看了一眼旁邊那個穿風衣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這會兒已經把小女孩交給了妻子,女人抱著孩子往後退了好幾步,臉色煞白。中年男人自己站在原地,目光一直沒從陳景身上移開過。

  陳景回憶了一下剛才的彈道。

  【記住本站域名 閒時看書選 TW 看書網,𝑠ℎ𝑢.𝑡𝑤超愜意 】

  墨鏡男人站的位置,槍口的角度,子彈飛來的方向。他剛才彎腰去接那個小女孩,正好站在中年男人身側偏前的位置。子彈如果沒被玉墜擋住,會從他胸口前方掠過——

  不是打他的。

  是打這個中年男人的。

  陳景愣了一下。

  他回頭看了看自己剛才站的位置,又看了看中年男人站的位置。角度對上了。他彎腰的時候剛好擋在了中年男人身前,槍手瞄的是中年男人的胸口,他正好截在了彈道上。

  所以他這兩塊玉,是替別人擋的。

  虧。

  虧大了。

  「那個……」中年男人終於開口了。他的聲音有點啞,清了清嗓子才繼續說下去,「剛才那兩槍——是沖我來的。」

  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站姿稍微放鬆了一些。防禦姿態還在,但不再是面對陳景的防禦,而是面對周圍環境的警惕。

  「我知道。」陳景說。

  中年男人看著他。停了兩秒。

  「謝謝你。」

  這三個字說得很重。不是客套的那種重,是一個確認了自己差點死掉的人、對著救了自己命的人說出來的那種重。

  陳景摸了摸兜里的兩個子彈。他不想在這裡多待。剛才雖然沒引起路人注意,但這個中年男人的妻子已經在打電話了,多半是報警。他不想跟警察解釋自己為什麼能用手接子彈。

  「沒事。碰巧的。」陳景轉身要走。

  「等一下。」

  中年男人快步跟了上來。他從風衣內袋裡掏出一個名片夾——黑色的,皮質,看著不便宜。抽出一張名片,雙手遞過來。

  陳景看了一眼。

  林上輝。臨州信輝集團。

  名片上只有名字、一個手機號、一個職務:董事長。

  「我姓林。」中年男人說,「臨州林家。今天這個恩情,林家記下了。以後不管什麼事,你隨時聯繫我。」

  陳景接過名片,翻了翻。紙質很厚,燙金字。

  他對「臨州林家」沒什麼概念。

  提起臨州林家,若是普通人,亦或者外來的打工人,或許根本不會知曉,但只要是真正在臨州,多少有些能力的,就絕對會勃然色變。

  要麼敬畏,要麼貪婪,要麼懼怕。

  至於陳景,自然不清楚,剛才的林上輝,告訴他的話,若是被其他人聽到,又將會引起發多麼恐怖的妒忌和艷慕之心。

  身為臨州第一武道世家,林家手中所掌握的權利,在臨州,乃至整個淮江省,都堪稱一時無兩。

  如果說,從官方意思理解,省委書記,省長,才是淮江省最大的權力人物,那麼從某方面來講,林家,亦絕對是一顆參天巨樹。

  陳景又看了這個人一眼。

  三十出頭,風衣裡面穿著件看不出牌子但質感很好的針織衫,皮帶扣是低調的暗紋。手上沒戴表,但左手無名指的皮膚比周圍白一圈——平時戴表,今天出門沒戴。

  家有小孩,出門帶老婆逛街,穿著不高調。但站姿、反應速度、剛才那個防禦動作——受過系統訓練的人。

  有錢,有背景,有人要殺他。

  陳景不想摻和進去。

  「行。收到了。」陳景把名片揣進兜里,點了下頭,轉身走了。

  這次林上輝沒再追。他站在路邊,看著陳景的背影走出十幾米遠,拐過一個路口,消失了。

  ——

  陳景坐上公交之後才鬆了口氣。

  他靠在窗邊的座位上,手伸進領口裡又摸了一遍。空的。兩根紅繩都空了。

  兩塊玉沒了。他今天出門本來是去賣東西的。沒賣成,反而賠了兩塊進去。

  但話說回來。

  他摸了摸褲兜里那兩顆子彈。

  玉墜能擋子彈。這事他之前根本不知道。

  融了靈氣的玉石,不只是品相變好、值錢了那麼簡單。它有實際的防禦功能。被攻擊的時候會自動激活,減緩外來物體的速度。代價是玉墜本身會碎掉。

  一塊玉擋一顆子彈。一次性消耗品。

  陳景閉上眼想了想。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他身上掛的玉越多,越安全。也意味著——這種玉不能賣。

  但問題來了。他卡里還剩一千多塊錢。出租屋的房租月底就要交了,五百。吃飯、交通、買原料——都是錢。他得賺錢。

  陳景睜開眼。

  公交窗外的街景在往後退。十一月的陽光照在車窗上,暖洋洋的。

  他又摸了摸空蕩蕩的領口,嘆了口氣。

  三四十萬。替別人擋槍擋沒了。

  連聲謝都不想要,就想要回他的玉。

  但玉都碎成粉了。

  陳景靠在座椅上,看著車窗外,臉上的表情說不清是肉疼還是認命。

  ——

  同一時間。

  林上輝坐在一輛黑色考斯特保姆車裡。他的妻子抱著女兒坐在後排,小女孩已經不哭了,嘴裡含著一顆糖,靠在媽媽懷裡打瞌睡。

  林上輝坐在中排,手機貼著耳朵。

  電話接通了。對面是一個略顯蒼老但中氣很足的男聲。

  「上輝?」

  「爸。我沒事。」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秒。「什麼意思,沒事?」

  「今天出門帶雅琴和小諾逛街,被人開了槍。兩槍。」

  安靜了三秒。

  「人呢?」老人的聲音壓低了。

  「跑了。手槍帶消音器,我沒看清臉。但不是重點。」林上輝頓了頓,「重點是——有人替我擋了。」

  「誰?」

  「一個年輕人。二十出頭,穿運動鞋,背雙肩包。路人。」

  「路人怎麼擋槍?」

  林上輝深吸一口氣。他自己說出來都覺得荒唐,但他親眼看見的。

  「他用手接的。」

  電話那頭沒聲音了。

  「兩顆子彈。第一顆,他用兩根手指頭捏住的。第二顆,他用手掌拍住的。」

  老人沒說話。過了五六秒。

  「你確定你沒看錯?」

  「爸,我清醒得很。距離不到兩米。我看見了子彈懸在他胸口前面。」

  又是幾秒的安靜。

  「你查了沒有?這個人什麼來路?」

  「沒查。」林上輝說,「不敢查。」

  老人「嗯」了一聲。

  「做得對。」

  林上輝說:「我給了他名片。他收了,沒多說話就走了。」

  「他要什麼沒有?」

  「沒有。什麼都沒要。」

  老人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

  林上輝等著。他了解他父親。這種時候老頭子在想事情,不能催。

  林鑫——林家上一代掌門人,今年六十三歲——坐在臨州城北一棟別墅的書房裡。窗外的花園燈剛亮,暖黃色的光照在他面前的紅木書桌上。他的左手擱在桌面上,手指在無意識地敲著桌面。

  空手接子彈。

  武修。

  林家原本就是武修家族。

  他兒子說,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用手接住了飛行中的子彈。

  二十出頭。

  如果靈氣真的越來越稀薄,現代人想要修煉到那種程度,難度是幾何倍增長的。一個二十出頭的人就已經能做到這種事——

  要麼是天賦異稟。要麼是有機緣。要麼兩者都是。

  林鑫的手指停了。

  「上輝。」

  「在。」

  「這個人,不要去查他。不要派人跟蹤他。不要做任何可能讓他覺得不舒服的事情。」

  「我知道。」

  「你不知道。」老人的聲音沉了下來,「你只是看見他接了兩顆子彈,你覺得他厲害。但你沒想過一個問題——能接子彈的人,如果被惹怒了,誰來保護你?」

  林上輝沒說話。

  「他救了你的命。這是天大的恩情。但恩情和關係是兩碼事。他今天救你,可能只是順手。不代表他欠你什麼,不代表他願意跟你打交道。」

  「我明白。」

  「你給了名片,他收了。夠了。剩下的,等他來找你。他不來,你就當今天這件事沒發生過。」

  林上輝說:「如果他來了呢?」

  老人停了兩秒。

  「他來了的話——」林鑫的聲音放輕了,「那是林家的運氣。」

  掛了電話。

  林鑫靠在椅背上,眼睛盯著天花板。

  他在想一件事。

  一個二十出頭的不知道什麼境界武修。穿運動鞋,背雙肩包。看著像個窮學生。

  這種人最難打交道。你給他錢,他不一定缺。你給他權,他不一定要。你給他人情,他不一定認。

  但反過來——如果他需要什麼東西了,願意來找你了,那才是真正的機會。

  林鑫搓了搓手指。

  患得患失。六十三歲了,還是這個毛病。

  他嘆了口氣,起身去倒了杯茶。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