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調解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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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下,高低立見。

  吳億湛想要跪都沒地方跪,臉都要丟到地板上去了,可他沒有辦法,家裡的事情,不歸他做主。他是對調解和上訴抱著不判離的決心的。

  他抬頭望了李漁兒一眼,他指節微曲泛白,眼角下都是青紫,仍然堅持說,「我不想離婚。」

  吳東明此刻雙手環胸,不知道腦子裡在想的是什麼。房產加這些年的花銷,算起來不是小數目。他心裡很清楚,李漁兒就是要離婚。要是不想離,不是這樣的狀態。可錢就是這麼點錢,兒子以後還要娶老婆,還要生孩子,他才三十不到,分錢出去容易,賺回來就難了。公司投入新項目巨大,看著銷售額高,其實扣除平台費,扣除推流費,人工費,生產費,郵寄費等,最後淨利潤並沒有多少。只是看著好看。要是明年銷售額下降,搞不好還得貼錢給平台。

  王英在那也沒蹦躂起來,句句就是他們感情沒破裂,不能因為個孩子就離婚。孩子他們長輩可以養,以後那個女人不讓他們見面就是。

  整個鬧哄哄的。

  女方堅持離婚,分割財產,主張要撫養權。男方一直堅持感情沒破裂。

  按說到了這種場面,常律心想,就該是調解失敗,上訴。等到上訴的時候,法官表示,一方不願意離婚,且沒有重婚等重大的過錯,首次是不應判離的。至少普通的法官會雷厲風行,先判不離,快狠準的先給個半年的緩衝期。

  但這個是女法官,可能就會棘手一些,相對來說,她會更感性一點。這些在面對女性弱勢的離婚官司里,是一種挑戰。

  「肅靜!」調解員喊道。

  顧靜看大家都安靜了,嚴肅道,「今天我們為了提高效率,所以才安排的面對面的調解。至於兩人是否感情破裂,是否能判離,是否需要分割財產,都需要雙方再準備詳實的資料。

  原告和被告雙方雙方各執一詞,顯然今天是沒有辦法調解和好的可能。本次調解,可延長至三十天內的調解期。你們是否還願意接受再調解?」

  常律與吳億湛吳東明商量後,道,「我方不同意繼續調解。」

  金律也道,「我方也不同意繼續調解。」

  「那好,我宣布本次調解失敗。由於雙方訴求不一致,且涉及金額較大,明細較多,下一步是立案審查啟動訴訟程序。雙方應再準備相應的文件,並且再次明確自己的合理訴求。

  在此我要再次強調,《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誠實信用原則,虛假證據的後果:懲罰,拘留,甚至刑事責任。雙方律師需與雙方當事人反覆強調。屆時庭上會宣讀當事人權利義務,並詢問是否清楚偽證的後果。

  關於一些涉及重大金額的字據和材料證明,需要申請提前鑑定的,案件當事人有權向法院遞交書面鑑定申請。本次調解到此結束。」

  顧靜和調解員已經離開了調解室。

  雙方互相看了對方一眼,律師們在整理自己手頭上的資料。

  王英先跑上前來,她今天一身黃色的裙裝,顯得還是得體的,只是說出來的話,依舊比較粗俗,「小魚兒啊,我們這婚可以不離的,你說什麼,我們就做什麼。我們都聽你的。你要是真的容不下那個孩子,不行我就帶她去打了。你們還好好的過日子行不行?」

  李漁兒只笑著看著她,「你女兒要是嫁人了,給人家生了孩子,到頭來還要給夫家貼錢才能離婚,你還能叫你女兒好好過日子嘛?」

  「我沒有女兒呀,」王英說道,「我就把你當自己女兒的呀,你也知道的,我平時對你又不差的。你到時候再給吳億湛生一個。一個孩子還是太孤單了。我們之前是沒有政策。現在有政策了,允許了,你們還是努努力,好不好?生個孫女,我最喜歡孫女了。」

  「你們孫女可能已經有了,在小三肚子裡呢,但跟我已經沒有關係了。那是吳家的血脈。怎麼說也是一條人命,你們要做任何決定,不要算到我的頭上。現在我們已經進入了離婚訴訟階段,接下來怎麼判,就看到時候法官如何判吧。」

  庭前金律給她打過預防針,第一次上訴不判離的概率是很大的。但不管怎麼樣,調解不成,還是要上訴到法院,還是要走過場。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男方一直堅持說感情沒破裂,不離婚之類的話。肯定也是對方抓住了審判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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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離婚,只要對方不同意。如果不判離,還得拖半年,再重新起訴,到時候才能離婚,才能分割財產。

  李漁兒跟金律和陳默出來之後,金律又說了一些鼓勵她的話,「離婚還是有機會的。如果真的離不了,半年之後再試。如果是以前,一方堅決不離的話,其實是直接就判不離了。總的來說,剛才顧法官說得那些話,還是給了非常明確的指引的。偽造出來的借據其實並不容易成立,對方也會考慮到這一點,真正上法庭的時候,如果還拿出來,那反而對他們不利。一旦判離,至少婚內的資產是能平分的。如果不判離,就沒有資產平分的事。所以還是要在感情破裂這個重要節點上,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

  那邊常律也在跟吳家三口說他的判斷,「既然我們已經堅持要上訴了,接下來就看法官的宣判了。今天派來的是女法官,可能對會判決有一些感性層面的傾向性。但總的來說,我們堅持不離,初次判決不離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到時候你們看看給個方案,如何證明感情並沒有破裂,且你們在積極的挽回夫妻感情。這個需要有一些切實的證據。其實最好的,就是你們雙方當事人,能庭下和解。」

  吳東明搖搖頭,非常篤定地道,「我這個兒媳婦,我看是非離不可了。她要是肯回頭,至少還能提要求。王英也你真是的,還跟人說生二胎。你要麼去問問,給吳沐之五百萬做個信託,不離婚,她肯不肯?」

  「五百萬,那有點多哦。」

  「讓你去你就去。反正也是給孫子的。」

  吳億湛,「爸,您要給錢,怎麼不早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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