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提議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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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漁兒回到她的寶馬七系旁邊,吳億湛的車就停在她的車前面,她沒辦法,只好等他出來,先讓他的車開走,她的車才能走。


  保安大叔很負責任,那麼高溫的天氣,還是從保安亭走了過來,「女士,要不要我幫你喊人出來把車開走?」

  「不用了,謝謝你。他們應該一會就出來了。」

  八月的江城,仍然是炙熱的高溫天氣。太陽很毒,仿佛是要把所有的水分全部都曬乾吸走。李漁兒發動車,先把車窗都打開,然後把冷空調開最大。

  她站在車邊,戴著墨鏡,沒有人能想得到這位身材苗條,臉蛋精緻的女士,剛才在裡面參加的,竟然是一場離婚調解會。

  可這位女士心裡,現在只有工作。她只請了半天的假,下午還要上班呢。一天工資不少錢。上周請五天假,加上之前的幼兒園畢業典禮,一共請了六天,基本把她的年假都用完了。

  吳億湛還在裡面磨磨蹭蹭的不出來,想來他們還在算計怎麼對付她呢。

  這一家子也好笑,其實兩邊律師一對就完事,非要談什麼交情。他們最不能談的就是交情。背後算計她,卻還要當面說什麼都是為你好,都是為你們好的噁心話來噁心人。她還不得不應付。

  以後一輩子,還多少要打交道。現在干一仗,以後就得干無數仗。等她兒子結婚,這些人要是不出點血,就別想坐主桌。

  望著法院高高的台階,自己是從這一步步的走上去,也是這樣一步步的走下來的。只要自己夠堅強,這婚,一定是離得掉的。

  結婚的時候,只要說一聲Yes,花費9塊錢就結了婚。可離婚,漫長得像一個世紀。花錢花時間花精力,耗幹了人,而這個結果,卻還是TBD待定狀態。可真的太諷刺了。

  等了十分鐘,終於見到了吳億湛一行人出來了。

  吳億湛遠遠的見到了李漁兒站在他的特斯拉旁,興奮的跑了下來,「老婆,你等我?」

  那眼神,好像他們剛才在裡面算計的不是她一樣。

  李漁兒雙手環胸,抬頭動動腦袋,「你的車擋住我了去路了。」

  「你的帕拉梅拉呢?」

  「賣掉了。」

  「你什麼時候賣的?」

  「前陣子。缺錢的時候。」

  她這麼一說,吳億湛又心疼了一瞬,「你缺錢了也不要賣車呀,這車要買回來還要多少錢?我爸不是給你打錢了?」

  「嗯,所以在那之前就賣掉了。這是婚前財產,用於償還我媽的債務,不算婚內財產哦。到時候列清單的時候,可別算進去。」夫妻七年,兩人把這些話放在檯面上來說,還能有什麼夫妻感情?這都不算感情破裂?李漁兒真心覺得自己很冤。難道真的要像案例中那種把人打得快死了,嚴重家暴傾向,才能立馬判離?

  「賣了就賣了,你開媽的車呀。你要是不離婚,我給你買個新的。電車,蔚來怎麼樣?」吳億湛還是給她畫餅。

  「不用了,謝謝。」她想說,她怕要她出一半的錢,到時候真的不划算。

  現在的寶馬七系,怎麼說,就是油耗高一點,但至少不用花買車錢。

  而且她上班,其實都用藺尚勛的車,她的大寶馬,一個月都用不到一箱油。

  「你趕緊把車挪走吧,我還要回公司上班去。」李漁兒看到他就有點生理性煩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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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一起吃個飯吧。」

  「不了,我吃飯比較節約,我怕到時候還得付你一半的飯錢。你那些開支,我承受不起。」

  「你真的要這麼對我嗎?別這樣說話好不好?」

  「你借條都寫了,還要說什麼呢?那字不是你簽的?還是那手印不是你按的?難道我還為了一張我都不知情的借條,到時候高興得跳起來,分享你的喜悅,是要這樣嘛?還是我也變出十張八張你不知道的借條,然後告訴你,我欠了一屁股債哦,你等著還吧。你不高興,我還得問一句,你憑什麼不高興?咱們都省點力氣吧。好嘛?」

  吳億湛又被氣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王英這個時候上來,臉上堆滿了笑,可李漁兒只見到她臉上的皺紋,可真不少啊。

  「小魚兒啊,咱們怎麼說都是一家人,你可真的氣也撒了,我們吳家的臉也丟盡了,我這兒子,你要是哪裡看不順眼的,你要打也行,要罵也行,我都沒二話的。你只要消了氣就好了,好吧?沐之也大了,他也懂事了,你們都別作了,日子好好過啊。」

  剛才的時候,吳東明已經說了,要是能把李漁兒勸動,她也能得一百萬。要不然她才捨不得她兒子難過。

  「媽,我還沒離婚,還叫您一聲媽。真不是我不願意好好相處。要不這樣,我們先把婚離了,看在孩子的面兒上,如果到時候我願意復婚,我跟吳億湛再復婚也行。現在咱們也不說那麼多虛的。我的要求很簡單,之前律師也跟您講過,離婚,然後這套學區房,歸吳沐之。就這麼簡單。」

  「哎喲,你說得簡單啊。這貸款,一共二十年,你們才還了7年。還有好多年好還得。一個月五萬塊,你能還得起?」

  「媽,這錢能不能還得起,那就看我李漁兒的本事了。既然我跟吳億湛,都是吳沐之的父母,我可以接受一人還一半,一人每月還兩萬五。」

  「你說說得好聽,李漁兒,你現在一個月工資多少錢啊。一個秘書工資才多少錢啊。就算是財務經理,一個月也沒多少工資好拿的。你說房子給了吳沐之,到時候你要了孩子撫養權,這房子不就相當於白給了你嗎。這樣不划算的買賣,我們怎麼能做呢。要麼這樣,房子給吳沐之,孩子的撫養權歸我們,你要是同意,我跟東明商量商量。」

  「媽,是我的律師沒跟您講清楚嗎?房本加上吳沐之的名字,他占98%,我跟吳億湛,一人占1%。我們三個的名字都在上面,只要我們都不願意,這房子就賣不掉。等孩子成年之後,我跟吳億湛再自動退出,到時候房子就屬於吳沐之一個人。」

  「到時候吳沐之還不是聽你的,說賣就賣了?這個不划算的。孩子是你養大的,到時候肯定聽你的。老吳是不可能同意的。吳沐之要是歸我們,到時候他的房子,我們再買。」

  李漁兒不知道這一家子的人,明明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搞那麼複雜。現成的房子給孫子,不好嗎?再說她也放棄了她婚前財產的部分,給了吳沐之,不好嗎?

  她已經完全沒有了跟這一家子人溝通的欲望。

  「小魚兒啊,你公公讓我問你,如果他拿五百萬出來,給吳沐之,你能不能同意不離婚?」

  「五百萬打我卡上?」

  「不是,你公公說,給他辦個信託,就是以後他每個月有錢花那種。反正都是給你兒子的。」

  「那行啊,我替沐之謝過孩子爺爺,沐之聽到會非常高興爺爺拿出五百萬來保障他的生活的。」

  聽到這,王英笑了,「小魚兒,我就說你愛沐之嘛。」

  「但是,」李漁兒又說道,「沐之是沐之,我是我。離婚我還是要離的。你們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孩子的爸爸既然不願意給他錢花,而且你們還要有別的孫子了,我想,這筆錢你們能給沐之就給沐之吧。也算是給沐之的一個保障。」

  「你爸可沒說你堅持離婚還給錢的啊。」王英氣得轉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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