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算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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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是在午後突然變的。

  先是顏色。原本發青的河水開始泛黃,水面漂下細枝和草根。隨後水位在兩個時辰里抬高近一尺。

  渡口船工一看便說:「上面來水了。」

  楊二三沒有再等記錄確認,立刻派快馬追船,命第一批就近靠安全岸,第二批全部停發。

  命令追得上人,追不上水。

  第一批共有十一條船。前六條已經過狹口,後三條尚在較寬水面,中間兩條正進入最難回頭的一段。

  沈青禾不在那兩條船上。她留在下游看第二批裝船,聽到消息後只問一句:「誰領的頭船?」

  「沈七。」

  她臉色一下變了。

  沈七是跟她最久的船頭之一,從錢唐時就跑水路。

  到黃昏,前六條船陸續在上游安全點靠住,後三條也退回。中間兩條沒有消息。

  碼頭收到的回報只列前六條和後三條。書吏想先寫九條已保全,楊二三讓他把每條靠住的地點、見到的時刻都標清,不准把退回與向前靠岸合成一句。

  沈青禾將中間兩條的船單取來,認出各船帶了誰,問救回的人能不能說出最後一次看見它們的位置。有人說在狹口前,有人說已經轉過彎,回話的時刻也不一樣。她讓他們各自指圖,不讓後說的人跟著先說的人改。

  陳阿蠻照著最遠的親見位置帶人走,另留一人守下游渡口。楊二三想同去,被沈青禾攔住:「軍府還要你的停令,回來的人也要找這裡。」

  他留下,等到岸上沒了火把,才將尚未找到的船頭姓名寫在回報最上面。那兩處空白沒有填成沉船,也沒有因為九條已有消息,就被收進已保全的總數裡。

  陳阿蠻帶人沿岸逆行尋找。夜裡雨重新落下,岸路泥滑,火把只能照出幾丈。

  楊二三守在渡口,沒有再看自己的水位冊。

  他已經知道哪裡錯了。

  不是算術。

  五次相似記錄里四次晚漲,這個判斷本身沒有算錯。錯的是他把「上游信息缺失」當成了一個可以用餘量覆蓋的普通不確定項。

  實際上,上游暴雨一旦發生,水位變化的速度根本不服從襄陽本地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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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沒有缺一條數據。

  他缺的是決定性的那一條。

  夜深以後,曹虎命人把第二批糧轉回一部分陸路。車牛臨時再召,速度很慢。若白日把所有車都徹底放掉,此時會更被動。

  過去幾個月反覆保留的陸路輪值,在事故當夜終於承擔了一次真正的替代。

  可楊二三沒有因此覺得自己的備用方案被「證明」了。

  陸路能接住缺口,沈七卻還沒有找到。

  午夜前,第一條失聯船找到了。船撞在彎道石岸,船身破裂,糧大半入水。船上九人活了八個。

  沈七不在。

  第二條船在更下游被發現,擱在一片樹灘,人都在。

  陳阿蠻天亮時才回來。

  他沒有說話,只把一塊斷掉的木牌放到楊二三面前。

  是沈七的船牌。

  沈青禾站在門邊,看見木牌後很久沒動。

  楊二三開口:「是我簽的。」

  她問:「你說兩日的時候,知不知道上游沒消息?」

  「知道。」

  「那為什麼還是兩日?」

  楊二三答不出來。

  因為他覺得自己已經把風險寫進去了。

  因為他沒有說『一定』。

  因為他留了第三日後的逐船判斷。

  這些都是真的。

  也都不能讓沈七回來。

  沈青禾沒有罵他。她只把木牌拿走,說:「以後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她轉身出去。

  楊二三仍坐在案前。

  桌上那張寫著『未來兩日仍可通行』的紙沒有被水打濕,一個字都沒有錯。

  他終於看清:他曾把上游缺報單獨寫在舊簿上,如今卻又拿本地舊水痕給它填了一個答案。紙上的「範圍」沒有替船工擋住來水。

  天亮後,曹虎來看碼頭。

  他只問:「現在還能送多少?」

  「陸路今日先送原計劃的四成,水路全部停。若上游水情穩定,再恢復。」

  「宛城會少到多少?」

  「第一日不會斷。第二日開始要動前倉餘量。」

  曹虎點頭:「那就讓他們知道。」

  軍報沒有寫「運輸受阻,情況危急」,只寫具體少到多少、哪一日會觸及哪座倉。

  這也是過去幾年留下來的習慣。

  壞消息要讓人能行動。

  而不是只讓人害怕。

  沈七失聯以後,沈青禾沒有守在軍府等。

  她先去找活下來的八個人。

  有人肩傷,有人額頭被石頭劃開,還有一個年輕船工一直發抖,說不清船撞岸前到底發生了什麼。

  沈青禾沒有逼他。

  她問的是更具體的事:誰先看見回水,誰喊減帆,沈七當時站在哪裡,纜有沒有斷。

  答案一點點拼出來。

  進入狹口時水已經比上一個渡口急,但還沒有急到所有人都會主動停船。沈七曾讓後船拉開距離,說明他看見了變化。真正出事是在彎道,漂木撞到船側,船偏向石岸,舵來不及回。

  這不是「水漲所以沉船」六個字能說完的。

  楊二三後來去聽了一遍。

  他沒有問沈七是否做錯。

  那已經沒有意義。

  他只問:若同樣水勢再來,什麼信號能讓下一條船更早停。

  老船工說,水色、漂木、回流都能看,但不同河段不一樣。最可靠的還是上游有人提前報。

  又回到那封遲到的雨報。

  事故不是一條原因。

  上游信息遲、固定窗口給得太實、軍府臨時追加水運、狹口本身危險,幾件事疊在一起,最後落到一條船上。

  楊二三拒絕把它簡化成「天氣突變」。

  天氣沒有責任。

  做決定的人有。

  第二日午後,河水仍在漲。


  不是記錄錯。

  是條件不再相似。

  本地細雨只是他看見的部分,上游暴雨才是決定這一輪水勢的部分。

  一個樣本是否「相似」,不能只由手邊已有的變量決定。

  若最關鍵的變量根本沒拿到,過去越整齊,越容易給人一種虛假的把握。

  他把五次記錄重新標註:上游雨情已知、未知、事後補知。

  結果只有兩次真正有較完整的上游信息。

  所謂「五次里四次」,一下變得薄得可憐。

  陳阿蠻看著他重抄,問:「早這樣分,沈七還會失聯嗎?」

  楊二三停住筆。

  「不能這麼說。」

  「為什麼?」

  「因為我不知道當時會不會因此停船。」

  陳阿蠻沒再追問。

  事後重排條件,很容易把今天知道的東西塞回昨天。

  楊二三不願再做這種事。

  他只把能確認的缺口留下:上游雨情缺失,卻仍給出了固定兩日窗口。

  這是當時真實存在的錯誤。

  其餘所有「如果」,都只能是如果。

  當晚,軍府統計糧損。

  數字出來得很快:多少斛入水,多少可撈,船體損失多少。

  楊二三看見那張表,忽然問:「沈七在哪一欄?」

  書吏愣住。

  傷亡另有冊。

  「把兩冊互相標上。」

  他不想讓一份「運輸損失」里只有糧和船,仿佛人是另一件無關的事。

  可他也沒有把人的命折成糧價。

  只讓兩個記錄能夠彼此找到。

  到第二日夜裡,沿岸仍沒有沈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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