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舉報劉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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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被子結婚再用,今晚先蓋這個。」

  「娘,我不一定今天住。」

  「東西都搬了,你不住讓誰住?」

  陳蘭香把包袱按進木箱。

  「晚上想回去吃飯就回去,吃完再騎車過來。兩邊都有你的屋,愛住哪邊住哪邊。」

  她嘴上說得輕鬆,收拾衣服時卻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兒子剛回來兩天,又要從家裡搬出去。

  雖然只是隔著幾條街,心裡終究有些捨不得。

  何雨柱接過她手裡的衣服。

  「娘,過幾天定親,我還得天天往家裡跑。您要不放心,乾脆搬過去得了。」

  「搬過去不行,雨水還要上學,你那兒離雨水學校還是太遠了些。」

  陳蘭香無奈嘆息,她也想搬過去住,那畢竟是自己親兒子。

  東西裝好,三個人又去了一趟棉花胡同。

  木箱放進衣櫃,藥箱擺進書房,舊被子鋪到床上。

  這場搬家就算結束了。

  中午,何大清用新灶做了一鍋麵。

  一家三口坐在新屋裡吃完,陳蘭香又把碗筷洗淨,整齊放進碗櫃。

  「柱子,下午還跟我們回去嗎?」

  「我去一趟紅星派出所。」

  何大清夾面的筷子停了一下。

  「去找吳所長談工作的事?」

  「送封舉報信。」

  何雨柱從衣兜里取出信封,放在桌面上。

  何大清看見封面上的名字,臉色馬上變了。

  「你要舉報劉海中?」

  「嗯。」

  「就因為昨天他在王主任面前說你身份有問題?」

  「那只是個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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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雨柱拆開信封,讓父親看了第一頁。

  「裡面寫的事情,全發生在四三年。時間、地點、跟他接觸過的人,我都列出來了。派出所查不查得出來,是他們的事。」

  何大清只看了幾行,眉頭便皺緊了。

  他一直想和劉海中爭管事人的位置,可他從沒想過,這人當年漢奸隊長是這麼來的。

  劉海中一直對外說,自己是為八路辦事,是八路讓他去做臥底的。

  沒有想到,居然都是騙人的。

  「柱子,這事可不能亂寫。」

  「我親眼見過。」

  「那你為什麼現在才拿出來?」

  「以前人在外頭,拿出來也沒人管。現在碰上了,總不能繼續裝看不見。」

  何雨柱把信重新裝好。

  「他想當院裡的管事人,得先把過去交代清楚。」

  陳蘭香把筷子放下。

  「該送就送。」

  何大清抬頭看她。

  「你不怕劉家鬧?」

  「他給鬼子辦事的時候,怕過別人家鬧嗎?」

  陳蘭香端起空碗,聲音也高了些。

  「柱子寫的要是真的,這種人還想當管事人?他配嗎?」

  何大清沒再攔,只提醒了一句。

  「信送上去以後,院裡肯定不消停。」

  「那就讓他鬧。」

  何雨柱把信收進內袋。

  「我不匿名,也不編故事。他想找我,直接來。」

  下午兩點多,何雨柱騎車到了紅星派出所。

  接待他的公安看起來三十歲上下,接過信封后沒有馬上拆。

  「舉報什麼問題?」

  「日偽時期擔任漢奸隊長,主動給鬼子辦事。」

  公安抬頭看了他一遍。

  「有證據嗎?」

  「信里列了線索。當年的名冊、駐地、接觸人員都能查。」

  「被舉報人叫什麼?」

  「劉海中,南鑼鼓巷九十五號院住戶,現在是軋鋼廠工人。」

  公安拆開信,剛看完第一頁,坐姿便正了不少。

  「這份材料是誰寫的?」

  「我。」

  何雨柱回答得很乾脆。

  接待公安把舉報信重新放到桌上,手指壓著其中一頁。

  「十年前的事,你當時才八歲。這裡面的時間、地點,還有接觸過的人員,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

  「有幾件是我親眼看見的。」何雨柱將劉海中如何將媳婦送給鬼子軍官的事情說了一遍。

  包括那處房子的地址。

  只要那個房子裡的人還沒死,一查就能知道。


  何雨柱逐字看完,拿起鋼筆,在末尾簽下姓名。

  「我願意為親眼見過的事情負責。其他線索,請你們另外核實。」

  「聯繫地址留一個。」

  「南鑼鼓巷九十五號院...」

  接待公安記好地址,又取出一張紙讓他簽字。

  臨出門前,對方叫住了他。

  「舉報的事先別在院裡聲張。時間過去太久,有些舊物未必還在。消息一旦傳開,相關人員可能串供,也可能毀掉東西。」

  何雨柱把鋼筆帽扣好,放回桌上。

  「嗯!這個我知道。」

  接待公安又看了他一眼。

  一個十八歲的年輕人,提到串供和毀證時半點不慌,倒比不少來舉報的成年人穩得多。

  何雨柱沒再停留,出了派出所,騎車離開。

  接待公安拿起材料,直接去了所長辦公室。

  吳滿紅剛從外面回來,接過舉報信,先看了一遍落款。

  「何雨柱?」

  「所長,您認識?」

  「認識。」

  吳滿紅將材料合上。

  「私人關係歸私人關係,案子歸案子。該查的身份、證人、舊檔案,一樣不能少。舉報人跟被舉報人住在同一座院子,也不排除起過爭執,更要防著夾帶私怨。」

  「明白。」

  「先查那個房子以前住的是誰。」

  檔案室很快傳回消息。

  房子裡的住戶沒有死,也沒有失蹤。此人四九年以後被捕,如今正關在監獄,等待後續審判。

  舊案卷宗里還找到了幾份日偽時期留下的殘缺記錄,其中兩處日期與何雨柱舉報信所寫完全相同。

  東直門外那座院子,也曾被列為日軍軍官私下聚會的地方。

  吳滿紅翻完檔案,只交代了一句。

  「去監獄提審。別先提劉海中的名字,讓這人自己交代。」

  兩名公安當天趕到監獄。

  吳茂才被帶進審訊室時,仍舊裝著糊塗。

  「你們說的人我都不認識。過去這麼多年,哪裡還記得住?」

  公安沒有跟他爭。

  「四三年,你在你家替日軍軍官安排女人陪酒,對不對?」

  吳茂才放在膝蓋上的手突然縮了一下:「我沒有...」

  「你不要狡辯,既然我們來問你,肯定是有人已經招了供,你要是不配合,還不老實交代,等待你的只有死刑。」

  這是審訊的慣用手段,先詐一下,然後再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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