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3章 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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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大軍的嘴閉上了。

  陸誠抽出第四份文件。

  「去年十月十七日,蒼民鎮潭河發現一具女性無名屍體。屍體長期浸泡,面部已無法辨認。我們提取了屍體的DNA,與蘇小燕母親王桂英的DNA進行了比對。」

  他把DNA鑑定報告推到鄭大軍面前。

  「結論:死者與王桂英為母女關係。置信度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

  他停了兩秒。

  「潭河裡那具屍體,就是蘇小燕。」

  鄭大軍盯著那份報告。他的眼球沒有移動——不是在看,是在發愣。

  陸誠沒有給他喘息的時間。

  第五份——基站數據。

  「去年九月十三日凌晨三點,你的手機從莞市關機後,在蒼民鎮基站重新出現信號。九月十四日凌晨一點三十八分,你的手機從蒼民鎮中心基站切換到了鎮西基站——覆蓋範圍包括通往潭河河灣的那條路。凌晨四點十二分,信號返回鎮中心基站。」

  第六份——物證照片。

  「九月十四日白天,你在蒼民鎮五金店購買了鋤頭和塑料打包繩。我們在潭河上游的廢棄窯洞裡,找到了一個被掩埋的塑膠袋。」

  他把物證照片一張一張排開——塑膠袋、粉紅色T恤、牛仔七分褲、灰色布鞋、手機。

  最後一張照片是那個手機殼的特寫——淺粉色矽膠殼上,一個貼紙,四個字。

  「甜甜最棒。」

  鄭大軍看到這張照片的時候,他的身體像被什麼東西擊中了一樣,整個人劇烈地抖了一下。

  那是他女兒的名字。

  他女兒貼在媽媽手機上的貼紙。

  「衣物上提取到了兩個人的DNA。」陸誠的聲音繼續著,不急不緩,「一個是蘇小燕的,一個是男性——這個男性DNA,等你的樣本比對結果出來後就能確認。但我想——」

  他看著鄭大軍。

  「你不需要等那個結果了。」

  鄭大軍的頭低了下去。

  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骨頭一樣,癱在了椅子上。

  審訊室里只剩下燈管的嗡鳴和他越來越重的呼吸聲。

  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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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分鐘。

  三分鐘。

  「是我乾的。」

  聲音從他低垂的頭顱里擠出來,像是從地底下傳上來的。

  「蘇小燕……是我殺的。」

  ……

  鄭大軍的交代斷斷續續,但很完整。

  他每說一段,就停下來沉默一會兒,像是在積攢力氣。然後繼續。

  陸誠沒有打斷他。

  趙宗華在旁邊做筆錄,手沒停過。

  「我和小燕是在鎮上認識的。」鄭大軍從頭說起,「那時候我離了第一次婚,她也還沒結過。她人好,長得也好看。我們處了大半年就領證了。」

  「結婚之後,我就帶她出去打工了。一開始在福建,後來到了莞市。工地上的活你們可能不了解——鋼筋工是最苦的工種之一。每天彎腰綁紮,太陽底下曬,一個月掙個七八千。小燕在工地食堂幫忙,一個月三千多。兩個人加在一起一萬出頭,寄回家一部分、交房租、吃飯,剩不下多少。」

  他停了一下。

  「但日子還過得去。小燕不抱怨,她是吃得了苦的人。甜甜出生之後,我們把孩子送回老家給她媽帶。她說等攢夠錢就回去,不讓孩子做留守兒童。」

  「後來呢?」陸誠說。

  「後來……」鄭大軍的聲音低了下去,「後來就是那個女的。蔣麗。」

  他說這個名字的時候,表情不是懺悔,也不是懷念——是一種空洞。

  「蔣麗是食堂新來的幫工。二十七八歲,川蜀人,能說會道。我也不知道怎麼就……跟她搞到一起了。」

  「工地上的日子太悶了。每天就是幹活、吃飯、睡覺,周末放假也沒地方去。小燕不怎麼說話,她從來就不是話多的人。蔣麗不一樣,她什麼都聊,聊天的時候你不覺得自己是個灰頭土臉的工人。」

  「小燕知道這事,是去年八月。她看到了我手機上的聊天記錄。」

  他閉了一下眼。

  「她沒跟我大吵大鬧。她去找了蔣麗。在工地門口,兩個人吵了一架。工頭來拉開的時候,蔣麗的臉被抓了一道。小燕的手也受了傷。」

  「吵完之後,小燕回到宿舍,跟我說了三句話——她要離婚,她要甜甜的撫養權,她要房子。」

  「房子——就是團山村那棟老房子。是我爸媽一輩子的積蓄蓋的。我爸去世之後寫在了我名下。」

  「我說不行。什麼都可以談,房子不行。那是我爸留給我的唯一的東西。」

  「她說,你跟那個女人在一起,這日子沒法過了。如果你不同意離婚,她就回蒼民鎮去告我。告到派出所、告到婦聯、告到鎮上所有人都知道。」

  鄭大軍的手放在膝蓋上,指節發白。

  「我……我沒有辦法。」

  「然後呢?」陸誠說。

  「我跟她說,我們回一趟老家,好好談談。把事情說清楚,該怎麼分就怎麼分。她答應了。」

  「什麼時候回的?」

  「九月十二號晚上,我們從莞市坐大巴回去的。到蒼民鎮是十三號凌晨三點多。」

  「你們兩個人一起到的?」

  「一起到的。她在車上睡了一路,沒怎麼說話。」

  「到了之後呢?」

  「到了之後,我先把她送到鎮上的一個小旅館——就在車站邊上的那個。我自己去了三叔家。」

  「為什麼不住一起?」

  「她不願意。她說在把事情談清楚之前,不想跟我在一個屋檐下。」

  「你那天在三叔家待了一天?」

  「對。吃了飯,喝了酒。晚上八九點走的。走了之後,我去旅館找小燕。」

  他停了下來。

  沉默持續了很久。

  「我到旅館的時候,她在房間裡打電話。我聽到她跟她媽說——『媽,我要回來了,跟大軍過不下去了。』」

  「我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她還說——『他在外面有人了,我不能忍了。甜甜我來帶,房子也是我應該分的。』」

  「我推門進去。她看到我,把電話掛了。」

  「然後我們吵了起來。」

  「吵什麼?」

  「吵房子。她說房子必須分給她。我說房子是我爸留給我的,跟她沒關係。她說法律規定婚後財產要分割。我說那是我爸的遺產。她說遺產也要分。」

  「吵到最後,她說了一句話。」

  鄭大軍的聲音突然變得很低,低到趙宗華不得不把耳朵湊過去才能聽清。

  「她說——『鄭大軍,你對不起我,你也對不起甜甜。你要是不答應,我就把你做的所有事告訴甜甜,讓她知道她爸爸是個什麼東西。』」

  「我不知道那一刻是怎麼了。」

  他的呼吸急促了起來。

  「我腦子裡轟的一下,就什麼都聽不到了。我抓住她的胳膊說,我們出去說,旅館裡隔牆有耳。她被我拽出來了。我騎摩托車,她坐在後面。」

  「你帶她去了哪裡?」

  「去了潭河那邊。」

  「為什麼去那裡?」

  鄭大軍沉默了幾秒。

  「我小時候在那邊摸過魚。那條路只有我們村里人知道。我當時就想找個沒人的地方——」

  他的聲音斷了。

  「繼續。」陸誠說。

  「我們到了河邊。下了車,我說我們好好談。她說沒什麼好談的,明天就去打離婚證。我說你能不能給我一點時間。她說不行,她等不了了。」

  「然後她轉身要走。」

  「我……」

  鄭大軍的身體在發抖。整個人像篩糠一樣,椅子都跟著響。

  「我從後面抱住了她。她以為我要打她,開始掙扎。我不是要打她——我也不知道我要幹什麼——我的手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掐上了她的脖子。」

  「她拼命地掙。她的指甲抓到了我的臉上。我鬆了一下手,她嘴巴張開要叫,我又捂住了她的嘴。但她咬我——咬了我的手掌。我一痛,又鬆了。」

  「她倒在地上。我看到旁邊有一根……是我摩托車上的一條捆貨帶。我不知道我是怎麼把它撿起來的。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麼繞到她脖子上的。」

  他的聲音已經碎了。

  「她掙了很久。很久。我也不知道有多久。可能是一分鐘,也可能是十分鐘。」

  「後來她不動了。」

  審訊室里的燈光慘白。

  鄭大軍的淚水無聲地流下來,滴在鐵桌上,發出輕微的「嗒嗒」聲。

  「她不動了之後,我坐在旁邊——我不知道坐了多久。一直到……到我意識到她真的死了。」

  「然後呢?」陸誠的聲音很輕,像是怕驚動什麼。

  「然後我……我把她的衣服脫了。我怕……怕被人認出來。我把衣服和她的手機、身份證都裝進了一個塑膠袋——那個塑膠袋是我口袋裡裝著的,平時裝換洗衣服用的。我把她……推到了水裡。」

  「河水那時候不深。我把她推到深一點的地方,讓水流帶走。」

  「然後我騎摩托車往上遊走了一段,找了個窯洞,把塑膠袋埋了。」

  「回到鎮上已經快天亮了。我在旅館房間裡把床單被套換了——小燕走之前把她的東西都拿走了,房間裡沒有留下她的東西。我把舊的床單塞進了一個垃圾桶。」

  「第二天我去鎮上買了鋤頭和繩子。鋤頭是準備回窯洞把東西埋得再深一點,但我最後沒去——我怕被人看到。我把鋤頭扔到了石灰窯旁邊的雜草里。」

  「十六號下午,我離開了蒼民鎮。回莞市的路上,我把小燕的身份證扔進了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廁所垃圾桶里。」

  「回到莞市之後,有人問小燕呢?我說她去了浙省打工。」

  「一說就是一年。」

  他說完了。

  整個人癱在椅子上,像一個被掏空了的口袋。

  審訊室里安靜了很久。

  陸誠站起來,沒有看鄭大軍。

  他把桌上的證據一份一份收起來,動作很慢。

  走到門口的時候,鄭大軍的聲音在身後響起來。

  「警察同志。」

  陸誠停下了。

  「甜甜……她還好嗎?」

  陸誠沒有回頭。

  「你殺了她媽媽。」他說,「你覺得呢?」

  門關上了。

  ……

  鄭大軍的筆錄簽完後,案件進入了快速推進期。

  衣物上的男性DNA與鄭大軍的樣本比對結果:完全吻合。

  結合DNA證據、基站數據、物證、口供——證據鏈閉合。蒼民鎮潭河無名女屍案,從積壓一年的「無名屍」「無線索」「無嫌疑人」的三無狀態,到嫌疑人到案並完整供述,總共用了九天。

  檢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鄭大軍提起公訴。

  鑑於作案後有毀滅證據、隱瞞事實的行為,且一年多來未有自首表現,檢方從嚴認定了量刑情節。

  這些是法律層面的事。

  但對陸誠來說,最難的,又不是法律層面的事。

  而是怎麼告訴王桂英。

  這一次,他沒有讓別人去。

  他自己去了塘坎村。

  還是那棟靠著石壁的老磚房,還是門口那排醃菜罈子和那條瘦瘦的黃狗。

  區別是——上次來的時候,裡面傳出的是小女孩背課文的聲音。這次是安靜的。

  趙宗華說,DNA採樣之後,王桂英已經隱約知道了結果。

  一個母親的直覺不需要DNA報告來確認。從警察上門採集口腔拭子的那一刻起,她心裡就有了答案。

  她只是一直在等人來告訴她。

  陸誠敲門的時候,王桂英開的門。

  老太太看到他,什麼都沒說,只是把門開得更大了一些,側身讓他進去。

  甜甜不在。趙宗華提前安排了——讓馮所長的愛人把孩子帶到鎮上去買文具,預計一個小時後才回來。

  堂屋裡,兩個人面對面坐著。

  八仙桌上還放著那本語文課本和鉛筆。牆上的結婚照還在——蘇小燕笑得很開心,鄭大軍表情僵硬。

  「阿姨,」陸誠開口了,「上次我們來採集您的DNA樣本,是為了確認一件事。現在——結果出來了。」

  他停了一下。

  「潭河裡發現的那具……那位女性,經過DNA比對確認,是您的女兒蘇小燕。」

  他沒有用「屍體」這個詞。

  王桂英坐在椅子上,身體一動沒動。

  她的表情甚至沒有太大的變化——不是因為不痛,而是因為這個結果她已經在心裡預演了無數遍。每一個失眠的夜裡,每一次撥不通的電話,每一次對著甜甜說不出口的謊言——她都在為這一刻做準備。

  但真正到了這一刻,準備再多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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