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42章

  讓你打鐵,你手搓大狙嚇瘋皇帝·番外四作為神機營第一個火槍手,我被時代選中了匿名用戶:

  謝邀,人在兵營,剛擦完槍。

  看到前面三位——林默、皇帝、攝政王—一寫的回答,我沉默了三天。不是不想說話,是不知道該說什麼。他們寫的是「改變時代的人」,我寫的是「被時代改變的人」。

  沒錯,我就是那個在蒼梧嶺之戰中,第一槍打死了平南王先鋒大將的普通士兵。

  我叫陳九,神機營第一營第一排第一班第一射手。編號0001。

  這個編號不是因為我多厲害,而是因為我是神機營招募的第一個士兵。三年前,兵工廠剛剛開始造「破曉」的時候,攝政王下令從軍中挑選精銳組建火器部隊。我是京營的一個普通騎兵,騎術一般,刀法一般,唯一拿得出手的是眼神好能看清三百步外的人臉。

  就是這一點,改變了我的一生。

  今天寫這篇,不是要跟上面三位搶風頭。只是想從一個普通大頭兵的角度,說說這三年的經歷。順便回答一下很多人問我的問題:「第一次開槍是什麼感覺?」「蒼梧嶺之戰害怕嗎?」「林默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一個一個來。

  一、我叫陳九,編號0001

  先做個自我介紹。

  我叫陳九,今年二十三歲,大梁國神機營第一營第一排第一班第一射手。入伍前是京營的一個普通騎兵,沒有軍功,沒有背景,連字都認不全。唯一的長處是眼神好一—這要感謝我娘,她懷我的時候天天吃胡蘿下。

  三年前,攝政王下令從京營挑選士兵組建神機營,條件是:眼神好、手穩、

  膽子大、不識字最好。

  前面三個條件我能理解,不識字是什麼鬼?

  後來我才知道,這是林默要求的。他說:「識字的人腦子裡有太多條條框框,學新東西反而慢。不識字的人是一張白紙,我畫什麼他們就信什麼。」

  我當時覺得這個人有病。

  後來我發現,他說的是對的。

  選拔那天,來了三百多人,站滿了校場。攝政王親自坐鎮,林默站在旁邊,手裡拿著一根奇怪的鐵管子—一後來我知道那叫「破曉」。

  【記住本站域名 TW 看書網伴你讀,𝓈𝒽𝓊.𝓉𝓌超順暢 】

  「所有人聽好了,」林默說,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今天的選拔很簡單。第一,看你們能不能在三百步外看清我的手指。」

  他伸出右手,在三百步外比了個數字。我眯著眼看了一下—他比的是三。

  「能看清的,出列。」

  我站了出來。包括我在內,一共十二個人。

  「第二,」林默說,「看你們手穩不穩。」

  他讓我們每人端著一碗水,手臂平舉,保持一炷香的時間。那碗水不重,但舉一炷香還是很累的。我咬著牙堅持到最後,碗裡的水灑了三分之一。十二個人里,灑得最少的是我。

  「第三,」林默說,「看你們膽子大不大。」

  他拿出那把「破曉」,裝上一發空包彈—一就是只有火藥沒有彈頭的子彈然後讓我們每個人拿著,對著遠處的靶子扣一下扳機。

  前面幾個人被槍聲嚇得手抖,有一個人甚至直接把槍扔了。輪到我的時候,我深吸一口氣,接過那把槍,按照林默教的動作一抵肩、瞄準、扣扳機。

  「砰!!!」

  聲音比我預想的要大得多,槍托狠狠撞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手沒抖,但耳朵嗡嗡響了半天。

  「你,留下。」林默指著我說。

  「就我一個?」我愣住了。

  「就你一個。」他說,「其他人,回去繼續練,明年再來。」

  我就這麼成了神機營的第一個士兵。

  沒有戰友,沒有營房,沒有編制。只有一個編號——0001。

  二、跟林默學藝的那三個月神機營最初只有我一個人。

  對,你沒看錯。三百人的神機營,一開始只有一個兵。

  林默說:「先教會一個,再讓這個去教下一個。一個一個來,比一鍋端快。

  「」

  我不確定他說的是不是真的,但我確實成了他的第一個「學生」。

  那三個月,是我這輩子最苦的三個月。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來,先跑十里地熱身,然後開始練槍。不是打實彈—

  那時候子彈比黃金還貴,林默捨不得讓我隨便打一而是練空槍。裝填、上膛、

  瞄準、擊發,一套動作重複幾百遍,直到形成肌肉記憶。

  「陳九,」林默說,「你知不知道,在戰場上,當你面對十萬敵軍的時候,你的腦子會一片空白。能救你命的,不是你的思考,是你的本能。」

  「本能?」

  「對。就像你走路不會想先邁哪條腿,吃飯不會想怎麼拿筷子。槍也一樣。

  你要練到槍就是你身體的一部分,練到你想打哪裡就能打哪裡,中間不需要經過腦子。」

  我覺得他在說胡話。槍怎麼可能是身體的一部分?

  但三個月後,我發現他說的是對的。

  我第一次打實彈那天,靶子在兩百步外,是個稻草人,穿著明光鎧。我按照林默教的步驟——裝填、上膛、瞄準、擊發——一槍打出去,稻草人應聲倒地。

  跑過去一看,彈孔在胸口正中央。

  「不錯。」林默說,表情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不錯?」我有點失望,「我打了正中,你就說個不錯」?」

  「你覺得自己很厲害?」他看了我一眼,「兩百步,固定靶,晴天,無風。

  任何一個經過三個月訓練的人,都能做到。

  「那你為什麼只教我一個人?」

  「因為別人沒有你這麼好的眼神。」他說,「你的天賦不是射擊,是觀察。

  你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我問他我看到了什麼。

  他說:「你扣扳機之前,猶豫了半個呼吸。你在確認目標。這半個呼吸在訓練場上不重要,但在戰場上,可能就是你活下來的原因。」

  我當時不太懂他的意思。後來在蒼梧嶺,我懂了。

  三、第一次殺人神機營正式成軍是在一年後。那時候我們已經有了三百人、三百支「破曉」、三萬發子彈。我們駐紮在汴京城外的軍營里,每天除了訓練還是訓練。沒有人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打仗、跟誰打仗、為什麼打仗。我們只知道,上面讓我們練,我們就練。

  直到那天,平南王反了。

  消息傳來的那天晚上,我們營里很安靜。沒有人大喊大叫,沒有人磨刀霍霍,所有人都坐在自己的鋪位上,擦槍。

  我坐在角落裡,把「破曉」拆開,一個零件一個零件地擦。槍管、槍機、擊針、彈簧,每一個都擦得鋥亮。

  班長走過來,看了我一眼:「陳九,你手在抖。」

  我低頭一看,確實在抖。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我說不上來。可能是緊張,可能是興奮,也可能只是太冷了。那天晚上風很大。

  「第一次上戰場,都會抖。」班長說,「老子的手也抖。」

  他伸出手給我看,確實在抖。

  「但槍響之後,就不抖了。」他說,「槍響之後,你就不是你了。你是戰爭的一部分。」

  我當時覺得他在說大話。後來在蒼梧嶺,我發現他又說對了。

  蒼梧嶺的地形我到現在都記得清清楚楚。兩側是陡坡,中間一條窄路,南軍的必經之路。我們埋伏在左側的山脊上,距離谷底大約兩百步。

  我趴在地上,面前架著「破曉」,透過瞄準鏡看著谷底的那條路。天還沒亮,霧很大,能見度不到一百步。我什麼都看不見,但能聽到聲音一遠處有馬蹄聲,很多很多馬蹄聲,像悶雷一樣從南邊滾過來。

  「所有人注意,」統領的聲音從身後傳來,「目標進入射程後,聽我號令。

  第一排,瞄準敵方將領。第二排,瞄準騎兵。第三排,瞄準輜重。同時開火。」

  我的手心全是汗,槍托被浸濕了一片。我使勁眨了眨眼,把瞄準鏡上的霧氣擦掉,然後繼續盯著那條路。

  霧漸漸散了。我看到了南軍的先頭部隊。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個騎著高頭大馬的將領,披著紅色披風,頭盔上插著長長的雉雞翎,在晨風中飄來飄去。他的身後跟著大約一百名騎兵,再往後是密密麻麻的步兵,一眼望不到頭。

  我的瞄準鏡里,那個將領的臉越來越清晰。他很年輕,大概三十來歲,留著短須,面色黝黑,眼睛很大。他騎在馬上,左顧右盼,像是在觀察地形。

  我把瞄準鏡里的紅點對準了他的胸口。

  手不抖了。

  「第一排,放!」

  統領的命令像一把刀,劈開了黎明的寂靜。

  三百支「破曉」同時開火。那聲音我到現在都記得—不是「砰」的一聲,而是「轟」的一聲,像打雷,像山崩,像天塌下來。槍口的火光在晨霧中閃爍,硝煙瞬間瀰漫了整個山脊。

  我扣下了扳機。

  槍托狠狠撞了一下我的肩膀,但我沒感覺到疼。我的眼睛死死盯著瞄準鏡里的那個將領。

  他胸口炸開了一朵血花。

  不是電影裡那種慢鏡頭,而是真的很快。前一秒他還在馬上左顧右盼,下一秒他的胸口就多了一個洞,血從洞裡噴出來,濺在馬脖子上。他的身體晃了晃,然後從馬上栽了下去,一頭扎進路邊的泥地里。

  他的披風還在空中飄著,像一面紅旗。

  「打中了。」我聽到自己說。

  聲音很平靜,平靜得不像我自己。

  四、蒼梧嶺那一仗打了多久,我不知道。在我的記憶里,它只有一瞬間一就是那個將領從馬上栽下去的那一瞬間。後面的所有事情,都像是發生在別人身上。

  我記得裝填了很多次子彈。一遍又一遍,機械地重複著訓練了千百遍的動作。裝彈,上膛,瞄準,擊發。裝彈,上膛,瞄準,擊發。

  我的手臂被滾燙的槍管燙出了水泡,我沒有感覺。我的肩膀被後坐力撞得淤青,我沒有感覺。我的耳朵被槍聲震得流出了血,我也沒有感覺。

  我只是不停地開槍。

  瞄準鏡里,南軍的士兵像割麥子一樣一片一片地倒下。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不知道打雷為什麼能打死人,不知道身邊同伴胸口那個血洞是怎麼來的。恐懼比子彈更致命。他們開始逃跑,開始互相踩踏,開始扔掉武器跪在地上求饒。

  我沒有心軟。

  因為林默教過我一句話:「在戰場上,心軟是最快的自殺方式。」

  我沒有自殺。所以我繼續開槍。

  直到統領下令「停火」。

  硝煙慢慢散去,谷底一片狼藉。到處都是屍體、傷兵、死馬、丟棄的兵器。

  空氣中瀰漫著血腥味和火藥味,混在一起,讓人想吐。

  我從地上爬起來,腿一軟,差點摔倒。班長扶住了我。

  「陳九,你還好嗎?」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上全是黑灰,指甲縫裡嵌著火藥殘渣,虎口被槍托震裂了一道口子,血已經幹了。

  「我沒事。」我說。

  但我知道,我不是「沒事」。我是「有事」,但我不想說。

  後來統計戰果,我那一槍打死的南軍先鋒大將,是平南王的女婿,叫周明遠。平南王得知他的死訊後,當場口吐鮮血,從馬上栽了下去。

  我不知道該為這個感到驕傲還是感到難過。

  驕傲?我殺了一個人。

  難過?那個人想殺我。

  林默後來跟我說:「陳九,你不用糾結。在戰場上,殺人和被殺,都是戰爭的一部分。你活著,說明你做對了。」

  我問他:「林先生,您殺過人嗎?」

  他沉默了一下:「殺過。」

  「什麼感覺?」

  「不好受。」他說,「但比被殺好受。」

  五、林默這個人在神機營,林默是我們的「總教頭」,但不是我們的長官。他沒有軍職,沒有品級,甚至連軍餉都不拿。他來軍營的時候,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青色短褐,跟我們坐在一起吃大鍋飯,睡一樣的硬板床。

  但他教我們的東西,比任何長官都多。

  他教我們打槍,但不是只教我們怎麼扣扳機。他教我們彈道學一子彈不是直線飛的,它會往下墜,所以要打遠處的人就要瞄高一點。他教我們氣象學一風會把子彈吹偏,所以颳風的時候要往反方向偏一點。他教我們偽裝—一趴在地上不要動,不要抬頭,不要讓你的槍管反光。

  他甚至教我們數學。

  「陳九,你聽好了,」他拿著一根樹枝在地上畫,「目標距離三百步,風速每秒五步,風向從左向右,彈道偏移量是多少?」

  我一臉茫然地看著他畫的那些鬼畫符。

  「林先生,我連字都認不全,你讓我算這個?」

  他想了想,從懷裡掏出一張小紙片,上面畫了一個表格。

  「那你背這個。距離、風速、偏移量,我都給你算好了。你只需要記住:什麼距離、什麼風速,就往什麼方向偏多少。」

  那張紙片我背了整整一個月,背到後來做夢都在念叨。三百步左偏二指,四百步左偏三指,五百步左偏四指————

  蒼梧嶺之戰那天,風是從左向右吹的,風速大約三步每秒。我瞄準那個將領的時候,把紅點往左偏了一指。

  正中胸口。

  那一槍能打中,不是因為我的槍法有多准,而是因為林默把所有的「為什麼」都變成了「怎麼做」。他不需要我們理解原理,只需要我們相信他。

  而我們都信他。

  不是因為他多厲害——雖然他很厲害——而是因為他是唯一一個把我們當人看的「大人物」。

  朝中那些將軍、大臣,看我們的時候,眼睛裡只有「戰力」「編制」「軍費」。林默看我們的時候,眼睛裡是「陳九」「王二」「張三」。他能叫出神機營每一個人的名字,知道每個人的家鄉、家庭、特長。

  有一次我問他:「林先生,您記這麼多人的名字,不累嗎?」

  他說:「累。但你們每個人都是我把命交出去的人,我怎麼能不知道你們的名字?」

  我愣了半天。

  把命交出去?誰把命交給誰?

  後來我才明白他的意思。槍是我們打的,但槍是他造的。如果我們的槍在戰場上炸了膛,死的是我們,但毀的是他的心血。如果我們打不中目標,輸的是戰爭,但敗的是他的名聲。

  他跟我們,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六、戰后蒼梧嶺之戰後,神機營一戰成名。我們三百個人,從無名小卒變成了大梁的英雄。皇帝親自接見我們,賜了錦袍、賞了金銀、升了軍職。我從一個小兵升到了百夫長,管著一百個人。

  但我高興不起來。

  因為我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裡,那個被我打死的將領從馬上栽下來,胸口炸開一朵血花,然後他抬起頭,用那雙很大的眼睛看著我,問我:「你為什麼要殺我?」

  我每次都回答不上來。

  林默知道了這件事,來找我。他帶了一壺酒,坐在我鋪位上,跟我對飲。

  「陳九,」他說,「你是不是在想,那個將領也有父母、有妻子、有孩子,他不該死在你的槍下?」

  我沒說話,但我的沉默就是回答。

  「你說的對,」林默說,「他確實不該死。他只是一個執行命令的軍人,他沒有選擇。就像你一樣。」

  「那為什麼是我殺了他?為什麼不是他殺了我?」

  「因為你的槍比他的刀快。」林默說,「陳九,戰爭沒有對錯,只有勝負。

  你活著,你贏了。僅此而已。」

  「僅此而已?」我重複了一遍,覺得這四個字太輕了。一條人命,就「僅此而已」?

  林默沉默了很久。

  「陳九,」他終於說,「我給你講個故事。」

  「故事?」

  「很久以前,有一個年輕人,他生活在一個很和平的世界。那個世界裡沒有戰爭,沒有殺戮,人人都能吃飽飯,人人都能活到老。」

  「然後呢?」

  「然後他死了。死在一個意外里。他來到了這個世界,一個充滿戰爭和殺戮的世界。他不想殺人,但如果不殺人,他就會被殺。所以他造了槍,教人打槍,幫人打贏戰爭。」

  「你說的那個年輕人————是您?」

  林默沒有回答。他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陳九,」他說,「我不想殺人。但我更不想被殺。你懂嗎?」

  我懂。

  從那以後,我不再做噩夢了。不是因為我理解了戰爭的正義性,而是因為我理解了—一活著,本身就是一種正義。

  七、現在現在,神機營已經從三百人擴充到了五千人。我不再是唯一的神槍手了,營里湧現出了很多比我更厲害的射手。有個叫趙鐵柱的小伙子,能在五百步外打中一個西瓜。有個叫李四的,能在颳大風的時候打出比我在無風時還準的精度。

  他們都是我教出來的。因為我聽了林默的話—「一個一個來,比一鍋端快」。

  我把林默教我的東西,全都教給了他們。彈道學、氣象學、偽裝、數學,還有那張寫滿了偏移量的小紙片。

  他們有時候會問我:「陳百夫長,你怎麼知道這麼多?」

  我說:「因為有人教過我。」

  「誰教你的?」

  「一個鐵匠。」

  他們以為我在開玩笑。

  但我沒有。

  林默現在很少來軍營了。他在忙一個新項目,叫什麼「蒸汽機」,據說能讓鐵牛自己走路。我不太懂那些,但我知道,他做的事一定很重要。

  因為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很重要。

  我偶爾會在兵工廠看到他。他還是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青色短褐,在工坊里跟工匠們一起幹活。看到我的時候,他會停下來,擦擦汗,問一句:「槍還好用嗎?」

  「好用。」我說。

  「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

  「那就好。」他說,然後又回去幹活了。

  就這麼簡單。沒有寒暄,沒有客套,只有「槍還好用嗎」和「好用」。像兩個鐵匠之間的對話,不像一個改變時代的天才和一個普通士兵之間的對話。

  但我覺得,這才是最好的關係。

  他造槍,我打槍。他負責改變時代,我負責在時代改變的時候活下去。

  互相信任,互不辜負。

  八、最後說幾句寫了這麼多,手都酸了。最後說幾句總結的話。

  第一,很多人問我,第一次開槍是什麼感覺?我的回答是:疼。槍托撞肩膀真的很疼。但比疼更強烈的是—爽。那種把一顆子彈送到三百步外、正中目標的爽感,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第二,蒼梧嶺之戰害怕嗎?怕。但槍響之後就不怕了。因為槍響之後,你就沒有時間害怕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開槍、開槍、再開槍。


  最後,對那些想從軍的人說一句:如果你只是想建功立業、封妻蔭子,別來神機營。神機營的每一個人,都不是為了這些來的。我們來這裡,是因為我們相信一相信林默造的槍,相信攝政王的選擇,相信皇帝的決心,相信這個時代值得被改變。

  也相信,活著,比什麼都重要。

  好了,不說了。該去擦槍了。

  —番外完一彩蛋一:

  據說有一次,林默去神機營檢查裝備,看到陳九在擦槍,擦得比自己的臉還乾淨。

  「陳九,你這槍擦得太亮了,戰場上會反光的。

  陳九愣了一下,然後把槍管用泥巴糊了一遍。

  林默:「————也不用這麼極端。」

  陳九:「那您說怎麼辦?」

  林默想了想:「用煙燻一下,讓它變暗就行了。」

  後來神機營的所有槍管都熏過煙,黑乎乎的,丑得要命。但確實不反光了。

  彩蛋二:

  神機營的食堂里,有一個固定的座位,上面貼著一張紙條:「林先生專座」。雖然林默一個月也來不了幾次,但陳九堅持要留這個座位。

  有人問他為什麼,陳九說:「因為林先生第一次來軍營的時候,跟我們一起吃大鍋飯,把自己碗裡的肉夾給了我。」

  「就為這個?」

  「就為這個。

  「」

  後來那張紙條上多了幾個字:「林先生專座,誰坐誰給陳九夾肉。」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