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他問的是那欄外一樣 敞說沒給我一欄落名
郡里補了事由。
補件不走上行格,是隨覆案的人一同到的。人到得早,卯時剛過,門房還在掃廊下。他帶的用兩片牘夾著,外頭纏麻繩,繩上封了泥,泥上一個印。門房驗印的時候手上還捏著掃帚,驗完把掃帚靠在柱子上,兩手接過去,抱進來擱在案正中。泥沒有敲,等著當著人的面敲。
覆案的不是郡吏,是鄰縣的令史,郡里差他來。差外縣的人來覆本縣的案,式上有明文:本縣之吏不得覆本縣之事。他帶來的補了三樣:年,是去年到今年;曹,是獄曹;事由欄補的字比前三樣窄,寫的是——核某縣所系人辭內所指。
辭里那九個字一個也沒有抄上來。
「辭不隨覆案走。「令史說,「我看的是件,不是辭。「
掾把人領到獄曹,指了案,指了架,說本曹的件都在這兩處,要取哪一束叫人取。說完掾就回裡間去了,沒有留下聽。
按式,覆案的時候本縣的長吏不在場。
案上擺的是前日發上去的目錄,一百四十七行。令史從頭一行開始看。
◇
看件不看人,看的是三樣:編次接不接得上;每行注的與架上的束對不對得上;已上郡的幾件,郡里收著的與目錄上寫的是不是同一件。
「我得一束一束取。「他說,「前兩樣當場驗,第三樣得郡里覆。「
令史照式在行旁註「待郡覆「。
他站在案側。令史念一行,他取一束。取出來解繩,攤到目錄那層,令史看落的名與編次,看完他照原樣扎回去,扎的是原來那道繩,結繞原來那個方向。
二十來束,從卯時取到日頭過了廊柱。
取到第七束上出了一處。
檢上寫的件數是十四,攤開數下來也是十四行。其中一行注的是「已上郡「,可留底還壓在束里,摸得著。
「注了上郡,東西怎麼還在。「
「上郡的是正本。「他說,「留底本就該在架上。「
「留底與正本同不同編次。「
「同一號。檢上件數隻計一件,留底不另計。「
檢反過來,編次格底下刻著一道細橫。
「這道是什麼。「
「有留底的,檢背上刻一橫。全架上有留底的都刻。「
他起身,從架上另抽了兩束,翻檢背。一束有橫,攤開有留底;一束沒有橫,攤開也沒有。他把兩束照原樣歸位,回到案前,在行旁註了「驗訖「。
從這束往下,他不再解繩,只看檢背。
◇
中間有三行注的是「退回去重來過「。令史在這三行上停得久些,問重來的緣由。
「一件是名的寫法兩處對不上,籍上一個字,報上來是另一個字。一件是編次跳了一號。一件是具書上少一格。「
「緣由都注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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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原件目錄那行底下,另添一行。「
「取來。「
三束都在架上,取來攤開,三處添的行都在,字與目錄上寫的一樣。令史看完,把那三行也注了一個記號,記號與前三十幾行都不同,寫的是「驗訖「。
◇
到第九十幾行的時候,令史的筆停了。
那行是加急發的一件,逐捕,附體貌,回文注著獲於北道亭部。
「這件為何加急。「
「發件簿上署急一欄是窄的。窄欄里填了字的,當日發。「
「誰填的。「
「門房落的行,我核的。「
「核的是什麼。「
「核的是體貌那幾樣與前件對不對得上,件數幾件,編次接不接。「
令史沒有再問下去。他注了「驗訖「,往下走。
一百四十七行走完,日頭到了案腳。
令史另要了收件簿。
「前日郡里下來那件,落行的是誰。「
「門房落的日子、來處、件數。接的格是我。「
「接的格底下畫道沒有。「
「畫了。「他說。
令史順著往下看了三行,又往上看了五行,看的是畫道的地方齊不齊。八行的道都在同一處,一樣長。
「這一簿上,有沒有一行寫著那九個字。「
「沒有。「
「為什麼沒有。「
「不是本曹收的件。「他說,「掾判的:簿上不落。「
令史把收件簿合上,推回來。
「你照式可以問我一樣。「令史說,「問吧。「
按式,被覆之人可問一樣:覆案之件是否須在本縣留底。
他問了末一樣。
「留底留在本縣。「令史說,「抄件我帶走。「
問完他就沒有再問。系的是誰,辭是哪一日錄的,錄的時候在場幾人——這幾樣式上不許他問,他一樣也沒有問。
◇
「件上沒有可疑。「令史收筆,「但覆案還有一樣。「
末一樣是人。式上寫:所核之吏,其保任者何人,保的是哪幾樣。
「保任不在本曹。「
「在吏曹。「令史說,「去取。「
取的人不是他。取束的要在門邊簿上落行,被核的不能自己去取。門房被差了去。
門房抱回來的時候,繩還是新的,結口朝上。
門房把束擱在案上,解繩。繩解開三樣東西自己散開一點:除吏那年下來的在最下,逐年的考課夾在中間,一年一枚,枚上編繩的孔磨得發亮,保任在最上。保任的邊比底下兩樣窄,兩頭都有翹,是常年壓在別的東西底下壓出來的。令史把它抽出來攤平,用鎮石壓住一頭,攤到頭一行。
頭一行寫著保的人的名和職。
令史看了名,說:「叫他來。「
◇
敞來的時候手上還拿著半卷東西,進門先把那半卷擱在門邊案角上,擱的時候卷口朝外。
那半卷是今日沒辦完的。人來叫他的時候他沒有放下。
「你保的這個人。「
「是。「
「保的是哪幾樣。「
「式上三樣。「敞說,「年,爵,堪任其職。「
「再沒有別的。「
「就這三樣。「
保任往前推了半寸。「辭里說,沛有吏善卜。「
「辭我沒有看過。「
「我問的是你保的幾樣里,有沒有這一樣。「
敞低頭看了一眼,看的是行,不是字。
「保任上有三欄。「敞說,「一欄年,一欄爵,一欄堪任其職。堪任其職欄底下注的是他核過幾件、幾件退回去重來過、重來的緣由。沒有第四欄。「
「我知道式上沒有。我問的是你保沒保。「
「我保的是這三欄里寫的。「敞說,「這三欄之外的,式上沒有給我一欄落名。我落不了名的,我不保,也不敢說沒有。「
「堪任其職欄底下注的幾樣,是誰核的。「
「我核的。「
筆尖離了牘面,沒有落下去。
「你與他同曹幾年。「
「三年。「
「這三年裡,他經手的件你都看過。「
「看過。「敞說。
「看的是什麼。「
「件數。退回去重來的緣由。編次接不接得上。「
「只看這三樣。「令史說。
「這三樣能核。「
筆頭在指上轉了半圈,又停住。
令史看著他。
「那你這保任,等於什麼也沒保。「
「它保的是:他堪任其職。「敞說,「堪任其職一欄,去年考課是上。上是縣裡評的,郡里收的。你要問的那一樣,郡里沒有立過欄,縣裡就沒有評過,我也就沒有保過。「
屋裡靜了一會兒。
筆取回來,在覆案文書末了寫了一行。寫完念了一遍:所核之吏保任具在,保任三欄俱全,欄外之事,本案不及。
「這行你看過沒有。「令史把牘轉過來。
「看過。「敞說。
「落名。「
敞落了名,落在核過的格上。落完他把筆擱回令史手邊,退了半步。
筆沒有立刻收。令史另差門房去吏曹取歷年的一枚簿來——保任的人逐年在簿上落一次行,落的是名與職。
簿取來了,攤開壓平。保任上敞的名與簿上前三年落的三處並在一處看,看的是起筆與收筆,看了一會。
「同一手。「
「同一手。「敞說。
覆案文書上又添了半行:保任者具名,歷年落行相符。
從進門到落名,敞沒有往案側看過一眼。
◇
待郡覆的幾行要抄一份帶走。抄的不能是本曹被核的,也不能是保任他的。令史自己抄。
硯是案上這一方,筆是他自己帶的。抄的是三十一行。
抄得慢。抄到第十一行,一個地名的偏旁寫走了形,他停下來,把字刮掉重寫,刮的時候牘面起了一層毛。抄到第十九行,編次格他先空著,往下抄完一行再回頭補號。劉毋害站在案側,看三十一行一行一行落下去。第十一行的字他認得,刮過重寫的比旁邊的瘦。第十九行的號補上了,補的是對的。
從頭到尾他沒有開口。案上這一方硯是他早起研的,墨到這會兒稠了,令史添了兩回水。
抄完要對一遍。對的法子是一個人念,一個人看。念的不能是抄的人,抄的人要看著自己的字。
「編次你念。「
三十一個號,他一個一個念過去。念到第十九行,令史抬了一下筆,等著,他把號念完,令史的筆才落回牘面。
三十一個號念完,令史從頭到尾沒有讓他碰過抄件。
抄完令史吹了吹,捲起來,繩繞兩道。
「明日還在縣裡過一日。「
束送回吏曹去的時候,門房又在門邊簿上落了一行:日子、束、取的人、還的人。
他站在原處,看著落完。
敞把門邊案角上那半卷取回手裡,走過案前。
走過的時候他沒有停,也沒有開口。到了廊下,他把那半卷換了個手,往裡間去了。
劉毋害笑了一下,很短,沒有出聲。
他轉回案上,收攏三樣東西:目錄的留底,覆案的抄件,還有前日排三樣用的空簡。
收攏完他沒有立刻收工。
目錄上有四行注的是「候「——那幾件發出去以後回文還沒有到。四行里有兩行的日子已經過了該到的期。
按式,過期未回的,本曹可發一份催。催不另編次,附在原件的編次底下,寫明原件何日發、催的是哪一樣。
催上要寫原件何日發。日子不在目錄上,在原件束里。
他取那束,解繩,攤到目錄那層,從末一行往上找。
頭一件找著了,日子抄下來,抄完往下一件。
第二件那行,發的日子格上有一道淺痕,刮過重寫留下的。日子他寫成了前一日,當日發覺,颳了重寫。刮過的地方牘面起毛,補上去的字比旁邊的瘦一點。
今日令史抄到第十一行也刮過一回,補上去的字比旁邊瘦。他認得那種瘦。
今日這束在令史手上過過一遍。十四行從頭看到尾,看完照原樣疊回去,繩繞回原來的道,檢翻過來驗了背上的橫。前後兩刻。
兩份催寫完,晾在案上。催不能自己發——要經掾判,掾今日不在場,按式覆案的時候本縣長吏不在。這兩份要壓到明日。
他把明日的一摞理齊,兩份催擱在最上頭。
回來收束的時候,手在那行上停住。指腹壓著格,牘面起毛的一片就在指腹底下,一按一放,摸得出高低。
補件不走上行格,是隨覆案的人一同到的。人到得早,卯時剛過,門房還在掃廊下。他帶的用兩片牘夾著,外頭纏麻繩,繩上封了泥,泥上一個印。門房驗印的時候手上還捏著掃帚,驗完把掃帚靠在柱子上,兩手接過去,抱進來擱在案正中。泥沒有敲,等著當著人的面敲。
覆案的不是郡吏,是鄰縣的令史,郡里差他來。差外縣的人來覆本縣的案,式上有明文:本縣之吏不得覆本縣之事。他帶來的補了三樣:年,是去年到今年;曹,是獄曹;事由欄補的字比前三樣窄,寫的是——核某縣所系人辭內所指。
辭里那九個字一個也沒有抄上來。
「辭不隨覆案走。「令史說,「我看的是件,不是辭。「
掾把人領到獄曹,指了案,指了架,說本曹的件都在這兩處,要取哪一束叫人取。說完掾就回裡間去了,沒有留下聽。
按式,覆案的時候本縣的長吏不在場。
案上擺的是前日發上去的目錄,一百四十七行。令史從頭一行開始看。
◇
看件不看人,看的是三樣:編次接不接得上;每行注的與架上的束對不對得上;已上郡的幾件,郡里收著的與目錄上寫的是不是同一件。
「我得一束一束取。「他說,「前兩樣當場驗,第三樣得郡里覆。「
令史照式在行旁註「待郡覆「。
他站在案側。令史念一行,他取一束。取出來解繩,攤到目錄那層,令史看落的名與編次,看完他照原樣扎回去,扎的是原來那道繩,結繞原來那個方向。
二十來束,從卯時取到日頭過了廊柱。
取到第七束上出了一處。
檢上寫的件數是十四,攤開數下來也是十四行。其中一行注的是「已上郡「,可留底還壓在束里,摸得著。
「注了上郡,東西怎麼還在。「
「上郡的是正本。「他說,「留底本就該在架上。「
「留底與正本同不同編次。「
「同一號。檢上件數隻計一件,留底不另計。「
檢反過來,編次格底下刻著一道細橫。
「這道是什麼。「
「有留底的,檢背上刻一橫。全架上有留底的都刻。「
他起身,從架上另抽了兩束,翻檢背。一束有橫,攤開有留底;一束沒有橫,攤開也沒有。他把兩束照原樣歸位,回到案前,在行旁註了「驗訖「。
從這束往下,他不再解繩,只看檢背。
◇
中間有三行注的是「退回去重來過「。令史在這三行上停得久些,問重來的緣由。
「一件是名的寫法兩處對不上,籍上一個字,報上來是另一個字。一件是編次跳了一號。一件是具書上少一格。「
「緣由都注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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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原件目錄那行底下,另添一行。「
「取來。「
三束都在架上,取來攤開,三處添的行都在,字與目錄上寫的一樣。令史看完,把那三行也注了一個記號,記號與前三十幾行都不同,寫的是「驗訖「。
◇
到第九十幾行的時候,令史的筆停了。
那行是加急發的一件,逐捕,附體貌,回文注著獲於北道亭部。
「這件為何加急。「
「發件簿上署急一欄是窄的。窄欄里填了字的,當日發。「
「誰填的。「
「門房落的行,我核的。「
「核的是什麼。「
「核的是體貌那幾樣與前件對不對得上,件數幾件,編次接不接。「
令史沒有再問下去。他注了「驗訖「,往下走。
一百四十七行走完,日頭到了案腳。
令史另要了收件簿。
「前日郡里下來那件,落行的是誰。「
「門房落的日子、來處、件數。接的格是我。「
「接的格底下畫道沒有。「
「畫了。「他說。
令史順著往下看了三行,又往上看了五行,看的是畫道的地方齊不齊。八行的道都在同一處,一樣長。
「這一簿上,有沒有一行寫著那九個字。「
「沒有。「
「為什麼沒有。「
「不是本曹收的件。「他說,「掾判的:簿上不落。「
令史把收件簿合上,推回來。
「你照式可以問我一樣。「令史說,「問吧。「
按式,被覆之人可問一樣:覆案之件是否須在本縣留底。
他問了末一樣。
「留底留在本縣。「令史說,「抄件我帶走。「
問完他就沒有再問。系的是誰,辭是哪一日錄的,錄的時候在場幾人——這幾樣式上不許他問,他一樣也沒有問。
◇
「件上沒有可疑。「令史收筆,「但覆案還有一樣。「
末一樣是人。式上寫:所核之吏,其保任者何人,保的是哪幾樣。
「保任不在本曹。「
「在吏曹。「令史說,「去取。「
取的人不是他。取束的要在門邊簿上落行,被核的不能自己去取。門房被差了去。
門房抱回來的時候,繩還是新的,結口朝上。
門房把束擱在案上,解繩。繩解開三樣東西自己散開一點:除吏那年下來的在最下,逐年的考課夾在中間,一年一枚,枚上編繩的孔磨得發亮,保任在最上。保任的邊比底下兩樣窄,兩頭都有翹,是常年壓在別的東西底下壓出來的。令史把它抽出來攤平,用鎮石壓住一頭,攤到頭一行。
頭一行寫著保的人的名和職。
令史看了名,說:「叫他來。「
◇
敞來的時候手上還拿著半卷東西,進門先把那半卷擱在門邊案角上,擱的時候卷口朝外。
那半卷是今日沒辦完的。人來叫他的時候他沒有放下。
「你保的這個人。「
「是。「
「保的是哪幾樣。「
「式上三樣。「敞說,「年,爵,堪任其職。「
「再沒有別的。「
「就這三樣。「
保任往前推了半寸。「辭里說,沛有吏善卜。「
「辭我沒有看過。「
「我問的是你保的幾樣里,有沒有這一樣。「
敞低頭看了一眼,看的是行,不是字。
「保任上有三欄。「敞說,「一欄年,一欄爵,一欄堪任其職。堪任其職欄底下注的是他核過幾件、幾件退回去重來過、重來的緣由。沒有第四欄。「
「我知道式上沒有。我問的是你保沒保。「
「我保的是這三欄里寫的。「敞說,「這三欄之外的,式上沒有給我一欄落名。我落不了名的,我不保,也不敢說沒有。「
「堪任其職欄底下注的幾樣,是誰核的。「
「我核的。「
筆尖離了牘面,沒有落下去。
「你與他同曹幾年。「
「三年。「
「這三年裡,他經手的件你都看過。「
「看過。「敞說。
「看的是什麼。「
「件數。退回去重來的緣由。編次接不接得上。「
「只看這三樣。「令史說。
「這三樣能核。「
筆頭在指上轉了半圈,又停住。
令史看著他。
「那你這保任,等於什麼也沒保。「
「它保的是:他堪任其職。「敞說,「堪任其職一欄,去年考課是上。上是縣裡評的,郡里收的。你要問的那一樣,郡里沒有立過欄,縣裡就沒有評過,我也就沒有保過。「
屋裡靜了一會兒。
筆取回來,在覆案文書末了寫了一行。寫完念了一遍:所核之吏保任具在,保任三欄俱全,欄外之事,本案不及。
「這行你看過沒有。「令史把牘轉過來。
「看過。「敞說。
「落名。「
敞落了名,落在核過的格上。落完他把筆擱回令史手邊,退了半步。
筆沒有立刻收。令史另差門房去吏曹取歷年的一枚簿來——保任的人逐年在簿上落一次行,落的是名與職。
簿取來了,攤開壓平。保任上敞的名與簿上前三年落的三處並在一處看,看的是起筆與收筆,看了一會。
「同一手。「
「同一手。「敞說。
覆案文書上又添了半行:保任者具名,歷年落行相符。
從進門到落名,敞沒有往案側看過一眼。
◇
待郡覆的幾行要抄一份帶走。抄的不能是本曹被核的,也不能是保任他的。令史自己抄。
硯是案上這一方,筆是他自己帶的。抄的是三十一行。
抄得慢。抄到第十一行,一個地名的偏旁寫走了形,他停下來,把字刮掉重寫,刮的時候牘面起了一層毛。抄到第十九行,編次格他先空著,往下抄完一行再回頭補號。劉毋害站在案側,看三十一行一行一行落下去。第十一行的字他認得,刮過重寫的比旁邊的瘦。第十九行的號補上了,補的是對的。
從頭到尾他沒有開口。案上這一方硯是他早起研的,墨到這會兒稠了,令史添了兩回水。
抄完要對一遍。對的法子是一個人念,一個人看。念的不能是抄的人,抄的人要看著自己的字。
「編次你念。「
三十一個號,他一個一個念過去。念到第十九行,令史抬了一下筆,等著,他把號念完,令史的筆才落回牘面。
三十一個號念完,令史從頭到尾沒有讓他碰過抄件。
抄完令史吹了吹,捲起來,繩繞兩道。
「明日還在縣裡過一日。「
束送回吏曹去的時候,門房又在門邊簿上落了一行:日子、束、取的人、還的人。
他站在原處,看著落完。
敞把門邊案角上那半卷取回手裡,走過案前。
走過的時候他沒有停,也沒有開口。到了廊下,他把那半卷換了個手,往裡間去了。
劉毋害笑了一下,很短,沒有出聲。
他轉回案上,收攏三樣東西:目錄的留底,覆案的抄件,還有前日排三樣用的空簡。
收攏完他沒有立刻收工。
目錄上有四行注的是「候「——那幾件發出去以後回文還沒有到。四行里有兩行的日子已經過了該到的期。
按式,過期未回的,本曹可發一份催。催不另編次,附在原件的編次底下,寫明原件何日發、催的是哪一樣。
催上要寫原件何日發。日子不在目錄上,在原件束里。
他取那束,解繩,攤到目錄那層,從末一行往上找。
頭一件找著了,日子抄下來,抄完往下一件。
第二件那行,發的日子格上有一道淺痕,刮過重寫留下的。日子他寫成了前一日,當日發覺,颳了重寫。刮過的地方牘面起毛,補上去的字比旁邊的瘦一點。
今日令史抄到第十一行也刮過一回,補上去的字比旁邊瘦。他認得那種瘦。
今日這束在令史手上過過一遍。十四行從頭看到尾,看完照原樣疊回去,繩繞回原來的道,檢翻過來驗了背上的橫。前後兩刻。
兩份催寫完,晾在案上。催不能自己發——要經掾判,掾今日不在場,按式覆案的時候本縣長吏不在。這兩份要壓到明日。
他把明日的一摞理齊,兩份催擱在最上頭。
回來收束的時候,手在那行上停住。指腹壓著格,牘面起毛的一片就在指腹底下,一按一放,摸得出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