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沛有吏善卜(開始大改書友總結的問題)
郡里下來的簡在案左擱了一夜。
今日要回。回文底下另有一欄,寫核報的人。欄空著,發不出去。
昨日排好的三樣還在旁邊一枚簡上。簡拿到手上,頭兩樣都劃了。
劃完先要點清所調之件。牘移到案中,從頭看第二遍。
式上四樣:哪一年、哪一曹、什麼事由、經手的人。頭一樣寫著「見在「,第二樣寫著「有司「,第三樣寫著「應有之事「。三樣字一般大一般深,是刻的,不是寫的。第四樣的格劃得寬,格里的字是寫上去的,墨比刻的淺:佐劉毋害。
按式,事由一欄當寫明所調之件因何而調。「應有之事「四個字,寫了與沒寫一樣。
事由不明,年與曹都定不下。定下來的只有一樣:經手的人。
書佐抱一摞過來,擱在案角。
「昨日的編次。給個號,我今日就紮起來。「
「這一枚今日要回。「
書佐把那一摞推到案中,沒有抱走。
---
掾在裡間判昨日那摞。牘呈過去,他說事由欄是套語,問按哪一條回。
掾沒有立刻接。手上的判到末一件,判完了,才把牘拿過去看。
「昨日另有一件下來,走的是吏曹。「掾說,「郡里移文,因某縣所系一人的辭。「
「辭上說什麼。「
「八個字。「掾念了一遍,「沛有吏善卜,妖言有藪。「
念完掾把牘放回案上,手指壓著牘沿,沒有往下說。
「所系何人。「
「辭上不寫名,只寫系在何處。「
「那八個字與本曹手上這件,是不是一件事。「
「郡里沒寫是。「掾說,「也沒寫不是。式上不寫的,我們不寫。「
「那八個字,本曹的簿上落不落。「
「不是本曹收的件。「掾說,「簿上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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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闕,怎麼回。「
「照式回。闕就寫闕,請補。另附所領之件目。「掾把牘推回來,「核報欄落你的名。「
「我經手的件,我自己核報。「
「式上沒有第二種寫法。「
---
回到案上,收件簿攤開過一次又合了。昨日那行落的是郡府一件,八個字進不去。
另取一枚空簡,八個字照原樣抄下,底下注三樣:何日、由何人口傳、出自何件。注到第三樣停了一下,出自何件不知道,只知走的是吏曹。他照實寫:不知件名,吏曹路。
抄完沒有編次,沒有落名,不進束。壓進硯底下那摞,擺在最上頭。
縣裡的簿上沒有這八個字。
---
曹里的件按束排,一束一編次,檢上寫編次和件數,件數底下寫發的日子。三十來束碼在架上,沒有一束的檢上寫著經手的是誰。
要按人點,只有一條路:把每一束拆到目錄那一層,逐行看落的名。拆到歲末拆不完,還要照原樣扎回去。
他沒有動架子。
硯底下壓著的是空簡,一枚記一日:當日發幾件、收幾件、退回去重來的是哪件、編次跳過哪一號又在哪日補上。
簡按日子排。這些日子裡坐在案後頭的是同一個人。
按式,它不算件:不入束,不編次,沒有落名,不在所調之內。
門房在門口問申時發幾件。
「還沒點完。「
那隻手伸到硯底下。劉毋害按住上頭一枚。
「這一摞不是件。經我手的件我要點全,少一件,日後就算我扣著沒報。「
手收了回去,說申時再來。
他取出來,按年分作兩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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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子那棟樓減到一百九十二。
另一棟樓上有人問:沛縣那個會算日子的吏,是哪一個。
底下回了兩個字:不說。
有人跟著問:查不到嗎,隨便搜一下不就有了。
底下回了一句:搜什麼。樓里就這些。
同一句問了三遍,樓上不再回。第四遍底下有人替他答了一句:他自己這條路還沒走完,說出來就不歸他一個人了。
問的人沒有再問。樓蓋到二十幾層散了。
---
回執三樣:所調之件現在何處、齊不齊、幾時可送。
三樣都要先有件才答得出。這三樣擱下,另起一行,寫事由闕,請補。
底下另附一牘:所領之件目。按年列,年底下按曹,曹底下按編次。
頭一段是試用那年的。那年的件與今年的,目錄上寫法與落名都一樣。轉真那日落在兩段中間。
每一行末尾注一樣:已上郡的註上郡的日子,在本曹的注架上第幾束,退回去重來過的另添一行,寫重來了幾回。
列到後一段,中間有一行是加急發的。那件是逐捕,件上附了體貌,幾日後有回文,回文上注著獲於北道亭部。他照式把它注全:編次、發的日子、加急兩個字、回文到的日子。
列到末了寫明共一百四十七件。
列完他從頭對編次,對到末尾,中間沒有斷。
書佐又過來一次,站著沒說話。
「一百四十七件。這一份謄完,才輪到你那一摞。「
第三樣是幾時可送。一百四十七件散在二十來束里,抽出來要照原樣歸回去,一日四束。抽完還要謄一份送郡的副本,一件一日謄不了一件。他把日子照實算了,寫在第三樣底下:候取齊,約二十日。
---
謄清用了大半日。謄到末了一欄,筆停下。
核報欄的寫法只有一樣:上格寫名,下格寫職。
他先看昨日門房落的那行。收件簿上郡府那件,日子、來處、件數各一格,來路一格,收的格底下畫道。接的格上是他的名。
回來落核報。寫完把兩處並在一起看:牘上經手欄與回執上核報欄,落的是同一個名。
送掾。掾判過,隨明日上行格發。
申時取束。門房把件數落進單子頭一欄,第二欄還是那兩個字。
「郡府那件的回,走上行格。「
門房把單子翻到第三欄,落了一行,寫的是發出的格與件數,一件。落完抬頭看了一眼案左,案左空了。
---
所領之件目上列的都是本曹的件。吏曹那邊的不在他手上。
申時前他去了一趟裡屋。
靠北那排照舊碼著,檢都朝外,一排名挨著過去。劉毋害的束擱在偏下的位置。
繩換過了,繞兩道,結口朝上。舊繩在束身上壓出來的印還在,淺淺一條,落在新繩旁邊半指遠。
一束捆著三樣:除吏那年下來的文書、逐年的考課、保任。保任的頭一行,寫的是保的人的名。
門邊掛著一枚簿。取束的人要落一行:日子、取的是哪一束、取的人。他從末一行往上看了十行。
跟到門邊的是門房。「這簿上落的是取出去的。裡屋自己動的,不落。「
十行里沒有那一束。
今日要回。回文底下另有一欄,寫核報的人。欄空著,發不出去。
昨日排好的三樣還在旁邊一枚簡上。簡拿到手上,頭兩樣都劃了。
劃完先要點清所調之件。牘移到案中,從頭看第二遍。
式上四樣:哪一年、哪一曹、什麼事由、經手的人。頭一樣寫著「見在「,第二樣寫著「有司「,第三樣寫著「應有之事「。三樣字一般大一般深,是刻的,不是寫的。第四樣的格劃得寬,格里的字是寫上去的,墨比刻的淺:佐劉毋害。
按式,事由一欄當寫明所調之件因何而調。「應有之事「四個字,寫了與沒寫一樣。
事由不明,年與曹都定不下。定下來的只有一樣:經手的人。
書佐抱一摞過來,擱在案角。
「昨日的編次。給個號,我今日就紮起來。「
「這一枚今日要回。「
書佐把那一摞推到案中,沒有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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掾在裡間判昨日那摞。牘呈過去,他說事由欄是套語,問按哪一條回。
掾沒有立刻接。手上的判到末一件,判完了,才把牘拿過去看。
「昨日另有一件下來,走的是吏曹。「掾說,「郡里移文,因某縣所系一人的辭。「
「辭上說什麼。「
「八個字。「掾念了一遍,「沛有吏善卜,妖言有藪。「
念完掾把牘放回案上,手指壓著牘沿,沒有往下說。
「所系何人。「
「辭上不寫名,只寫系在何處。「
「那八個字與本曹手上這件,是不是一件事。「
「郡里沒寫是。「掾說,「也沒寫不是。式上不寫的,我們不寫。「
「那八個字,本曹的簿上落不落。「
「不是本曹收的件。「掾說,「簿上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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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式回。闕就寫闕,請補。另附所領之件目。「掾把牘推回來,「核報欄落你的名。「
「我經手的件,我自己核報。「
「式上沒有第二種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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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案上,收件簿攤開過一次又合了。昨日那行落的是郡府一件,八個字進不去。
另取一枚空簡,八個字照原樣抄下,底下注三樣:何日、由何人口傳、出自何件。注到第三樣停了一下,出自何件不知道,只知走的是吏曹。他照實寫:不知件名,吏曹路。
抄完沒有編次,沒有落名,不進束。壓進硯底下那摞,擺在最上頭。
縣裡的簿上沒有這八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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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里的件按束排,一束一編次,檢上寫編次和件數,件數底下寫發的日子。三十來束碼在架上,沒有一束的檢上寫著經手的是誰。
要按人點,只有一條路:把每一束拆到目錄那一層,逐行看落的名。拆到歲末拆不完,還要照原樣扎回去。
他沒有動架子。
硯底下壓著的是空簡,一枚記一日:當日發幾件、收幾件、退回去重來的是哪件、編次跳過哪一號又在哪日補上。
簡按日子排。這些日子裡坐在案後頭的是同一個人。
按式,它不算件:不入束,不編次,沒有落名,不在所調之內。
門房在門口問申時發幾件。
「還沒點完。「
那隻手伸到硯底下。劉毋害按住上頭一枚。
「這一摞不是件。經我手的件我要點全,少一件,日後就算我扣著沒報。「
手收了回去,說申時再來。
他取出來,按年分作兩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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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子那棟樓減到一百九十二。
另一棟樓上有人問:沛縣那個會算日子的吏,是哪一個。
底下回了兩個字:不說。
有人跟著問:查不到嗎,隨便搜一下不就有了。
底下回了一句:搜什麼。樓里就這些。
同一句問了三遍,樓上不再回。第四遍底下有人替他答了一句:他自己這條路還沒走完,說出來就不歸他一個人了。
問的人沒有再問。樓蓋到二十幾層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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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執三樣:所調之件現在何處、齊不齊、幾時可送。
三樣都要先有件才答得出。這三樣擱下,另起一行,寫事由闕,請補。
底下另附一牘:所領之件目。按年列,年底下按曹,曹底下按編次。
頭一段是試用那年的。那年的件與今年的,目錄上寫法與落名都一樣。轉真那日落在兩段中間。
每一行末尾注一樣:已上郡的註上郡的日子,在本曹的注架上第幾束,退回去重來過的另添一行,寫重來了幾回。
列到後一段,中間有一行是加急發的。那件是逐捕,件上附了體貌,幾日後有回文,回文上注著獲於北道亭部。他照式把它注全:編次、發的日子、加急兩個字、回文到的日子。
列到末了寫明共一百四十七件。
列完他從頭對編次,對到末尾,中間沒有斷。
書佐又過來一次,站著沒說話。
「一百四十七件。這一份謄完,才輪到你那一摞。「
第三樣是幾時可送。一百四十七件散在二十來束里,抽出來要照原樣歸回去,一日四束。抽完還要謄一份送郡的副本,一件一日謄不了一件。他把日子照實算了,寫在第三樣底下:候取齊,約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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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清用了大半日。謄到末了一欄,筆停下。
核報欄的寫法只有一樣:上格寫名,下格寫職。
他先看昨日門房落的那行。收件簿上郡府那件,日子、來處、件數各一格,來路一格,收的格底下畫道。接的格上是他的名。
回來落核報。寫完把兩處並在一起看:牘上經手欄與回執上核報欄,落的是同一個名。
送掾。掾判過,隨明日上行格發。
申時取束。門房把件數落進單子頭一欄,第二欄還是那兩個字。
「郡府那件的回,走上行格。「
門房把單子翻到第三欄,落了一行,寫的是發出的格與件數,一件。落完抬頭看了一眼案左,案左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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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領之件目上列的都是本曹的件。吏曹那邊的不在他手上。
申時前他去了一趟裡屋。
靠北那排照舊碼著,檢都朝外,一排名挨著過去。劉毋害的束擱在偏下的位置。
繩換過了,繞兩道,結口朝上。舊繩在束身上壓出來的印還在,淺淺一條,落在新繩旁邊半指遠。
一束捆著三樣:除吏那年下來的文書、逐年的考課、保任。保任的頭一行,寫的是保的人的名。
門邊掛著一枚簿。取束的人要落一行:日子、取的是哪一束、取的人。他從末一行往上看了十行。
跟到門邊的是門房。「這簿上落的是取出去的。裡屋自己動的,不落。「
十行里沒有那一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