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第二次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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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翻了翻那本成長日記。

  翻到某一頁的時候,她停了。那一頁我不用看也知道是什麼——果果一歲生日那天我寫的,記錄了她第一次自己站起來走了兩步,然後撲進我懷裡,那天湯名揚"加班"沒回家,我抱著果果在客廳里轉圈,她笑得咯咯響,我在日記本上寫了一句:"今天爸爸不在,但媽媽在。"

  法官合上日記本,放在桌面上,抬頭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原告提交的證據你方是否質證?"

  陳律師站起來,猶豫了一下,聲音明顯軟了幾分:"我方……暫時不提出異議。"

  法官點了點頭,鋼筆在卷宗上寫了幾個字,然後抬起了頭。

  "本院認為,原告在女兒的日常養育中承擔了主要且持續性的責任,且養育記錄完整、客觀、真實。被告雖具備經濟條件,但在婚內行為存在嚴重過錯,且與子女長期缺乏實質性陪伴。從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出發,婚生女的撫養權歸原告薛子鎣更為適宜。被告享有探視權,探視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定。"

  我坐在原告席上,手指平放在桌面上,指尖抵著那本成長日記的封面。

  粗糙的牛皮紙表面被我的指腹蹭過,微微發澀。這本本子我寫了五年,每一頁每一個字都是我一個人深夜裡就著檯燈寫的,寫的時候沒想過有一天它會出現在法庭上,沒想過它會成為我留住女兒的理由。

  可它就是這個理由。

  所有的夜奶、所有的發燒守夜、所有的幼兒園接送、所有的陪伴和等待,它們從來沒被記錄在什麼銀行卡流水裡,沒被記在什麼基金帳戶里,但它們真實地、一分一秒地存在過。

  法官已經宣布休庭了。

  周敏在收拾桌上的材料,動作利落。對面的湯名揚站起來的時候椅子腿在地板上颳了一聲響,他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嘴唇動了動,好像想走過來,但被他的新律師拉住了胳膊。

  我沒有看他。

  我把那本成長日記從桌面上拿起來,翻開最後一頁,裡面夾著一片壓乾的銀杏葉,是去年秋天果果在幼兒園撿的,說要送給媽媽做書籤。

  我把書籤夾回原處,合上本子,放進了包里。

  走出法庭的時候雨已經停了。天邊露出一小塊藍色的天空,雲層邊緣被染成淡淡的金色,像誰用指甲劃開了一道口子,光從裡面漏了出來。

  我站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深深吸了一口雨後潮濕的空氣。

  泥土味、青草味、還有一點點遠處馬路上的汽油味,混在一起,嗆得我眼眶微微發酸。

  可我笑了。

  八月末的法庭比第一次開庭時熱了一些。中央空調開得足,冷氣從頭頂的通風口簌簌地往下吹,吹得我脖頸後面涼颼颼的,但掌心是熱的。

  判決撫養權歸屬之後,財產分割的部分拖了一個多月。湯名揚那邊一會兒說認可方案,一會兒又提出重新評估房產價格,來來回回耗著。周敏說這是常見手段,拖字訣,想磨你耐心,讓你讓步。

  我沒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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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個月里我搬了家,從老城區的出租屋搬到了離果果小學更近的一套小兩居。房子不大,六十多平,但窗戶朝南,陽光好,房租比我預料的高了八百塊。我咬咬牙籤了合同,用周敏幫我爭取到的部分臨時生活費付了押金和首月房租。

  今天,輪到財產分割的正式庭審了。

  湯名揚坐在被告席上,比上一次更瘦了一些,臉頰的顴骨突出了兩個稜角,眼窩微微下陷,襯衫領口好像大了一號,不太服帖地支棱著。他旁邊坐著那位陳律師,還是一副從容的樣子,面前攤著計算器和各種表格。

  周敏坐在我身邊,今天只帶了一個薄薄的文件夾。

  "財產清單我方的核算報告已經提交過了,"法官開場之後,周敏站起來陳述,"夫妻共同財產總額約二百一十八萬元,其中房產現值一百三十八萬、車輛評估價七萬五千、存款四十二萬、基金三十一萬。我方主張對半分割,原告應得一百零九萬元。另考慮被告婚內過錯行為,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五萬元。"

  對面的陳律師站了起來,推了一下眼鏡:"我方對財產總額基本認可,但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有異議。我方同意在房產和車輛分割上按對半處理,存款部分因被告主張其中有八萬系其婚前個人存款轉入,我方要求核減這部分後再分割。"

  周敏早料到了這招,直接拿出了湯名揚過去四年內的銀行流水明細,上面清清楚楚地顯示所謂的"婚前個人存款"早在婚後第二年就已經和共同帳戶混同消費完畢,剩餘存款均來自婚後工資及獎金收入。

  陳律師的臉色沉了一下,低聲跟湯名揚說了幾句。湯名揚垂著頭,手指在桌面上來回搓著,像在搓一塊看不見的橡皮泥。

  "那就按原方案,對半。"陳律師聲音不大,算是一個讓步。

  財產這部分基本定了。法官在卷宗上記了幾筆,然後問:"關於子女探望權,雙方是否有協商一致的意見?"

  湯名揚在這時候抬起了頭。

  他第一次主動開口,嗓子有點沙啞:"審判長,我想……我要求每周末至少接果果住一天,還有寒暑假,每學期至少跟我住兩周。"

  說完他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目光里有一種我形容不上來的東西——像是不甘心,又像是一種執拗的、最後的掙扎。他說完之後舔了一下嘴唇,很乾。

  周敏偏頭看了我一眼,用目光問我"你來還是我來"。

  我把話筒往自己面前挪了挪。

  "審判長,"我開口,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放得清楚平穩,"對於每周末的探視,我方沒有異議,具體時間可以協商。但關於寒暑假跟被告居住的請求,我方不同意。"

  湯名揚的手猛地攥緊了。

  "為什麼?"他幾乎是脫口而出,嗓門拔高了半度,"我是她爸!憑什麼寒暑假不能跟我住?我又不會虐待她!"

  法庭里安靜了兩秒。

  我看著他的臉,語氣不高,像在陳述一個再明顯不過的事實。

  "你現在的同居女友王若琪,她兩個月前剛剛流產。那個孩子是你的。你對她的身體狀況和心理狀態負有一定責任,短期內她需要你的陪伴和照顧。而果果跟你長期缺乏共同生活的基礎,突然要和一位對你存在複雜情感的成年女性同住,我作為母親,無法接受。"我頓了一下,"你現在的同居女友未必善待我女兒,我也不能保證她會給果果提供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這一點,你敢替她保證嗎?"

  湯名揚的嘴唇張開了。

  他張著嘴,喉嚨里發出一點含混的氣流聲,像是想說什麼,但那些字在舌尖上打了個旋又縮回去了。他的目光從我臉上移開,往桌面上的虛空處飄了一下,然後垂下去,落在自己搓得發紅的指節上。

  他不敢保證。

  因為王若琪的脾氣他知道,他見過她因為外賣送慢了跟騎手吵架的樣子,見過她在電話里跟她爸發脾氣摔東西的樣子,見過她因為商場專櫃沒貨了當場甩臉走人的樣子。那樣的一個女人,面對前妻的女兒,會是什麼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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