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玉梅把姐姐逃婚的事寫進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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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中旬,周老師抱著一摞作業本進了教室,卻沒有像往常一樣先講課。

  他把作業本放到講台上,又拿出一張印著紅字的通知。

  「省里學生報今年辦徵文比賽,每個學校可以選幾篇文章送上去。題目已經定了,叫《我見過的生活》。」

  教室里頓時熱鬧起來。

  有人想寫農村的秋收,有人準備寫父母在工廠上班,還有人問能不能寫自己暑假去外地探親。

  周老師沒有限制,只說了一句:「別想著寫漂亮話。你真正見過什麼,就寫什麼。」

  說完,他朝孫玉梅的位置看了一眼。

  「孫玉梅,你也寫一篇。」

  玉梅聽後有些意外。她的成績不錯,但語文從來算不上最拔尖。上次考試,她數學進步明顯,作文卻只拿了一個中上的分數。

  下課以後,周老師又把她叫到了辦公室。

  「還記得上學期,我讓你們寫過一篇家庭生活的文章嗎?」

  「記得。」

  「你那篇寫得不算漂亮,但有一段我一直記得。你寫剛來省城的時候,姐姐帶著你在汽車站坐了半夜。」

  玉梅愣了一下,那篇作文已經過去幾個月,她自己都快忘了。

  周老師從抽屜里翻出舊作文本,找到其中一頁。

  「這裡,你寫你姐姐兜里只有四十多塊錢,捨不得住旅館,也不知道第二天能不能找到活。」

  玉梅看著自己的字,沒有出聲。

  周老師把本子推給她。

  「這次別寫什麼大道理,就寫你真正經歷過的事,寫好了給我看看。」

  回到教室以後,玉梅一直在想這件事。

  真正經歷過的事,她當然有。

  她記得姐姐第一次帶她坐長途汽車,記得兩個人提著東西走出村子,也記得姐姐在省城一家家問有沒有人招工。

  可那些事情前面,還有一件事。

  逃婚。

  如果姐姐沒有逃婚,她們根本不會來到省城。

  晚上放學回家,玉梅沒有像平時一樣馬上做題。她坐在書桌前,把作文紙鋪開,第一行寫下題目,又停了十幾分鐘。

  巧雲帶著小燕回來的時候,見她咬著筆發呆,還以為她遇上了不會做的題。

  「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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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讓我寫作文。」

  「作文還能把你難成這樣?」

  巧雲笑著進了廚房。

  玉梅沒有解釋,直到玉蘭晚上回來,她還是一個字都沒寫出來。

  吃完飯,玉蘭收拾桌子時看見那張空白的作文紙,隨口問道:「明天要交?」

  「後天。」

  「那你還不寫?」

  玉梅抬頭看了姐姐一眼說:「姐,我想寫咱們剛進城那時候。」

  玉蘭手裡的動作停了一下。

  「寫唄。」

  「我還想寫你逃婚。」

  這一次,玉蘭沒有馬上說話。

  廚房裡巧雲正在洗碗,水聲嘩嘩響。小燕坐在床邊玩布娃娃,嘴裡不知道念叨著什麼。

  過了一會兒,玉蘭才問:「學校讓你寫這個?」

  「沒有,是我自己想寫。」

  玉梅低下頭,「要是不寫逃婚,後面的事情就像少了一截。」

  玉蘭把抹布放到桌上。

  「你怕我不讓你寫?」

  玉梅點了一下頭。

  「那有什麼不能寫的。」玉蘭語氣很平靜,「我本來就是逃出來的。」

  玉梅抬起頭。

  「可村里以前說得很難聽。」

  「他們說他們的。」

  玉蘭把桌上的碗摞起來,「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我還能因為他們說過什麼,就裝作沒發生?」

  說完,她端著碗進了廚房。


  她寫下第一句話——

  「我十五歲那年,姐姐十九歲,她帶著我逃出了村子。」

  這一句寫出來以後,後面突然順了。

  她寫姐姐原本已經訂婚,婚事不是自己想要的。寫兩個人離開村子時,身上所有的錢加起來只有四十多塊。

  她沒有把姐姐寫成什麼都不怕的人。

  因為她記得很清楚,汽車開出縣城以後,玉蘭一路都攥著裝錢的小布包,連睡覺都不敢鬆手。

  到了省城汽車站,兩個人誰也不知道該往哪裡走,她們坐在長椅上熬到天亮。

  第二天買早飯時,姐姐只買了兩個饅頭。

  玉梅那時候餓得厲害,很快吃完一個。她看見姐姐手裡的饅頭沒動,就問姐姐為什麼不吃。

  玉蘭說自己不餓,後來那個饅頭還是分給了玉梅吃。

  寫到這裡,玉梅停了一會兒。

  她那時候真的以為姐姐不餓。

  直到後來自己慢慢長大,才知道一個十九歲的姑娘坐了一夜汽車,又提著行李走了那麼遠,不可能不餓。

  只是她們的錢太少了,姐姐捨不得吃。

  玉梅繼續往下寫。

  她寫姐姐去飯館洗碗,手在水裡泡得發白;寫兩個人第一次租到能關上門的小屋;寫姐姐後來學裁縫,自己重新回學校念書。

  沒有寫現在的大裁縫店,也沒有寫姐姐掙了多少錢。整篇作文大部分寫的,都是她們剛進城的那幾天。

  第二天晚上,玉梅改了兩遍。

  第三天,她把作文交給周老師。

  周老師原本還在批作業,看到第一句話,筆就停了。

  辦公室里很安靜。

  玉梅站在桌邊,看著老師一頁頁往後翻,心裡越來越緊張。

  周老師看完以後,沒有馬上評價,只問:「這些都是真的?」

  「真的。」

  「你姐姐知道你寫了?」

  「知道。」

  周老師重新翻回第一頁。

  「這篇我準備送上去。」

  玉梅愣了一下:「不用再改很多嗎?」

  「當然要改,但不是把事情改漂亮。」

  周老師拿起紅筆,在其中幾處畫了線,「有些地方說得太多,反而不如你寫那個饅頭好。真正讓人記住的,往往就是這種小事。」

  接下來兩天,玉梅跟著周老師改了三遍。

  最後一版比最初短了不少。

  那些「姐姐很堅強」「生活改變了我們」之類的話幾乎全被刪掉,只留下兩姐妹怎麼離村、怎麼坐車、怎麼找住處、怎麼熬過最開始那段日子。

  文章最後,玉梅也沒有寫自己一定要考上大學。

  她只寫了一句話:

  「姐姐十九歲那年,也不知道前面有沒有路,她只是先帶著我走了。」

  周老師看到這一句,沒有再改。

  星期五下午,學校最終選出四篇文章參加省里的徵文。

  孫玉梅那篇就在裡面。

  通知貼出來以後,她原本沒覺得有什麼。

  直到最後一節課前,一個平時很少和她說話的女生突然轉過身。

  「孫玉梅,我聽說你寫的是你姐逃婚?」

  旁邊兩個人也看了過來,玉梅臉上的笑一下沒了。

  「誰告訴你的?」

  「語文辦公室有人看見了。」

  女生壓低聲音,滿臉好奇,「你姐真的訂了婚以後跑掉了?還把你一起帶走了?」

  周圍又有人湊過來。

  「她為什麼跑?」

  「男方家不好嗎?」

  「你爹娘沒把她抓回去?」

  一句接一句。

  玉梅坐在位置上,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作文交上去以後,那段一直只屬於她們家的往事,就不可能永遠只留在家裡。

  她沉默幾秒,抬頭看向圍過來的同學。

  「是真的。」

  教室里安靜了一瞬。玉梅把桌上的書合起來,聲音並不大。

  「我姐就是逃婚出來的。」

  「我也是她帶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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