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半拉子工程
上午九點零三分。
墨鏡男的忍耐到了極限。
他從渣土車駕駛室側面的工具箱裡摸出了一樣東西。不是撬棍。更大。更重。
液壓千斤頂。十噸級。工地上給渣土車換輪胎用的。
他把千斤頂砸在地上。鐵和水泥碰撞的聲音在山谷里迴蕩。
「老大說了。人不動。車掉了就行。」
他不是在和江默說話。是在和撬棍男說。
但江默聽見了。
人不動。車掉了就行。
這句話說明兩件事。第一。僱傭方的指令——不殺人。只毀車、毀物證。因為殺人的法律後果和毀物的法律後果不在一個量級。第二。僱傭方——趙金山——在境外三年了。他知道殺一個在任廳級幹部意味著什麼。所以他只要物證消失。
江默把這兩條信息裝進了腦子裡。
墨鏡男扛著千斤頂走向渣土車和桑塔納的接觸點。他的計劃——用千斤頂把渣土車抬起來。把桑塔納從縫隙里推出去。再推下懸崖。
他蹲下。把千斤頂塞進渣土車的底盤下方。
液壓杆開始升。
嘎吱。嘎吱。嘎吱。
渣土車的左後輪離開了地面。三厘米。五厘米。八厘米。
江默沒有去攔千斤頂。
他做了另一件事。
他走到桑塔納旁邊。打開了後備箱。
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了。
工具包。帆布袋裡的筆記本。保溫杯。一鍵報警器。路政執法終端。
所有能拿的——全拿了。
然後他打開前機蓋。拔掉了蓄電池的負極線。蓄電池的正極——沒動。
他把負極線纜盤起來。裝進工具包。
撬棍男看著他拆自己的車。「你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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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線纜屬於車輛關鍵零部件。拆除後——」
他拉上了前機蓋。
「你們推下去的——是一台無法啟動的報廢鐵殼。沒有蓄電池。沒有物證。沒有記錄儀儲存卡。」
他把執法記錄儀從胸前摘下來。儲存卡彈出。放進夾克內兜。
「你們推。」
墨鏡男的手停在了千斤頂的手柄上。
推一輛空殼車下懸崖——有什麼意義?
物證在江默身上。記錄在江默手裡。北斗定位在江默口袋裡。
車——不值錢。桑塔納。二手市場報價三萬出頭。推下去——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數額較大——三年以下。
但物證還在。
推了等於白推。還多一條罪。
墨鏡男站起來了。千斤頂的液壓杆緩緩回落。渣土車的輪胎重新落地。
他走到距離江默五米的位置。站定。
「你到底是什麼人?」
「省住建廳廳長。借調省紀委。調令編號省委組發〔2025〕078號。工作證編號LZ-2025-0078。」
「我問的不是你的職務。」
「你問的是什麼——不影響我回答我該回答的。」
墨鏡男的手伸向了腰間。
腰間鼓著的那一塊。
江默看到了他的手的方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你腰間的是刀——《管制刀具認定標準》GA/T1272-2018。」
「如果不是刀——那可能更嚴重。」
墨鏡男的手停住了。
不是因為法條。
是因為遠處——X312的彎道外側——傳來了聲音。
發動機聲。不止一輛。
不是柴油機。是汽油機。排量不大。
一輛白色麵包車從彎道後面鑽出來了。車頂有警燈。藍紅色。沒開。但車身側面噴著七個字。
「貓耳山路政中隊。」
後面跟著一輛皮卡。綠色。車門上的字——「貓耳山林業站」。
再後面。一輛灰色轎車。沒有標識。但副駕駛的窗戶開著。裡面的人穿的是便裝。
三輛車。
路政。林業。便衣。
出警速度——二十三分鐘。比值班員預估的四十分鐘快了十七分鐘。
為什麼快?
因為貓耳山路政中隊在接到指揮中心調度的時候——正好在X312第九公里處做日常巡查。不在駐地。
概率。有時候對合規的人——不壞。
路政的麵包車停在了渣土車後方三十米處。
車門開了。兩個穿制服的路政員跳下來。其中一個扛著錐形筒。另一個拿著執法記錄儀。
他們看到了三輛無牌渣土車。一輛半懸的桑塔納。一個穿螢光黃背心的人。兩個穿黑衣的人。和一個扔在地上的液壓千斤頂。
「誰報的警?」
「我。」
江默從夾克口袋裡掏出了路政執法終端。遞過去。
「終端編號LP-2025-087。借調手續在系統里。語音記錄全程留存。」
路政員接過終端。翻了一下屏幕。看到了通話記錄和GPS軌跡。
他抬頭看了一眼三輛渣土車。然後看了一眼那兩個黑衣人。
墨鏡男和撬棍男——沒有跑。
跑也跑不了。前面是發卡彎。後面是路政的車。左邊是山。右邊是懸崖。
和十五分鐘前江默的處境——一樣。
只不過身份反過來了。
便衣從灰色轎車裡出來了。
江默認識這輛車。這是跟他從省城出來的那輛。便衣一直在後面跟著。距離大約兩到三公里。在信號消失之後——便衣也斷了聯繫。但何國強安排的人有一個習慣。跟丟了——就加速追。
便衣跑了一頭汗。
「江——您沒事吧?」
「帆布袋在。工具包在。筆記本在。儲存卡在。一鍵報警器在。保溫杯在。」
他把保溫杯從帆布袋側兜里拿出來。
擰開。
水涼了。他喝了一口。
「沒事。」
便衣看了一眼那輛半邊懸在懸崖邊緣的桑塔納。
「車——」
「車的問題不大。蓄電池負極線被我拆了。需要拖車服務。《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車輛發生故障的。使用單位應及時聯繫定點維修企業進行救援。」
他頓了一下。「拖車費用——按實報實銷。記在出差經費里。發票要增值稅專票。不要普票。」
便衣的嘴角抖了一下。
江默收好保溫杯。從帆布袋裡拿出筆記本。翻到記錄的那幾頁。
「路政同志。這三輛渣土車的違規清單——我寫好了。你們核對一下。」
他把筆記本遞過去。
路政員看了一眼。
九條違規。加上圍堵公務車輛、破壞公務車輛手剎系統、無牌上路、非法改裝。
一共——十四條。
「另外。」江默指了一下路面。「X312第二十一到二十三公里路段的養護問題——七條。我也寫在了後面。一併移交。」
路政員翻到後面。
七條。有養護的。有護欄的。有錯車位的。有路面沉降的。
「這——這些應該報給公路管理段——」
「公路管理段歸交通運輸廳管。交通運輸廳目前由你們趙國良副廳長主持工作。趙國良已被留置。」
路政員的手停了。
「所以這七條——你們先記著。等交通運輸廳新的分管領導到任之後再對接。」
他把筆記本收回來。
「但養護問題不等人。你們先拍照錄入系統。走養護工單的流程。到時候誰簽字——誰負責。」
路政員點了一下頭。他幹了十四年路政。從來沒在海拔七百八十米的山路上。從一個差點被推下懸崖的人手裡。接過一份排版整齊的違規清單。
林業站的人也下車了。他走過來看了一眼。
「有野生動物的事?」
「沒有。今天沒有。但X312沿線的生態保護區邊界——你們的界樁有三根倒了。第十四、十六和十九公里各一根。我路過的時候看到的。」
林業員的表情維持了兩秒。
「《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應當設置專門的保護標誌——包括界樁。」
「三根。編號我沒記。你們自己查。」
林業員回了車上。默默打開了巡查記錄本。
——
上午十點。墨鏡男和撬棍男被路政和便衣控制了。雙手放在渣土車車頭上。
三輛渣土車掛著空擋。等待交警和拖車。
桑塔納還在原位。半個後輪懸空。但渣土車卡著它。不會再滑。
江默站在路邊。帆布袋擱在腳邊的乾燥地面上。
他打開工具包。拿出遊標卡尺。
嘶——酒精濕巾。從頭擦到尾。
便衣站在旁邊看著他擦卡尺。
「江——您不是要去盤龍嶺看橋嗎?」
江默把卡尺放回工具包。
「嗯。」
「桑塔納——廢了。怎麼去?」
江默看了一眼前方的發卡彎。彎道外側——懸崖下面的峽谷里——有一座橋的輪廓。灰白色的混凝土墩柱。斷頭的橋面。伸進霧氣里。
盤龍嶺高架橋。
從X312到高架橋施工便道的入口——前方兩公里。
「走路。」
「兩公里?」
「兩公里。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預計到達時間——二十六分鐘。」
他挎上帆布袋。拿起工具包。保溫杯在側兜里。
「路政同志。墨鏡那個——腰間有東西。你們搜一下。搜出來按物證封存。」
路政員走過去。搜了。
一把摺疊刀。刃長十二厘米。鎖定機構。
《管制刀具認定標準》GA/T1272-2018。匕首類。屬於管制刀具。
路政員把刀裝進證物袋。
「還有——」江默走了兩步。回頭。「第三輛渣土車的駕駛室里——方向盤下面——有一部手機。通話記錄里最近的來電——建議你們一併移交給公安。」
他走了。
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螢光黃的背心在灰白色的山路上越來越小。
便衣站在原地。看了三秒。
然後他小跑著追了上去。
墨鏡男的忍耐到了極限。
他從渣土車駕駛室側面的工具箱裡摸出了一樣東西。不是撬棍。更大。更重。
液壓千斤頂。十噸級。工地上給渣土車換輪胎用的。
他把千斤頂砸在地上。鐵和水泥碰撞的聲音在山谷里迴蕩。
「老大說了。人不動。車掉了就行。」
他不是在和江默說話。是在和撬棍男說。
但江默聽見了。
人不動。車掉了就行。
這句話說明兩件事。第一。僱傭方的指令——不殺人。只毀車、毀物證。因為殺人的法律後果和毀物的法律後果不在一個量級。第二。僱傭方——趙金山——在境外三年了。他知道殺一個在任廳級幹部意味著什麼。所以他只要物證消失。
江默把這兩條信息裝進了腦子裡。
墨鏡男扛著千斤頂走向渣土車和桑塔納的接觸點。他的計劃——用千斤頂把渣土車抬起來。把桑塔納從縫隙里推出去。再推下懸崖。
他蹲下。把千斤頂塞進渣土車的底盤下方。
液壓杆開始升。
嘎吱。嘎吱。嘎吱。
渣土車的左後輪離開了地面。三厘米。五厘米。八厘米。
江默沒有去攔千斤頂。
他做了另一件事。
他走到桑塔納旁邊。打開了後備箱。
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了。
工具包。帆布袋裡的筆記本。保溫杯。一鍵報警器。路政執法終端。
所有能拿的——全拿了。
然後他打開前機蓋。拔掉了蓄電池的負極線。蓄電池的正極——沒動。
他把負極線纜盤起來。裝進工具包。
撬棍男看著他拆自己的車。「你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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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執法記錄儀從胸前摘下來。儲存卡彈出。放進夾克內兜。
「你們推。」
墨鏡男的手停在了千斤頂的手柄上。
推一輛空殼車下懸崖——有什麼意義?
物證在江默身上。記錄在江默手裡。北斗定位在江默口袋裡。
車——不值錢。桑塔納。二手市場報價三萬出頭。推下去——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數額較大——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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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距離江默五米的位置。站定。
「你到底是什麼人?」
「省住建廳廳長。借調省紀委。調令編號省委組發〔2025〕078號。工作證編號LZ-2025-0078。」
「我問的不是你的職務。」
「你問的是什麼——不影響我回答我該回答的。」
墨鏡男的手伸向了腰間。
腰間鼓著的那一塊。
江默看到了他的手的方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你腰間的是刀——《管制刀具認定標準》GA/T1272-2018。」
「如果不是刀——那可能更嚴重。」
墨鏡男的手停住了。
不是因為法條。
是因為遠處——X312的彎道外側——傳來了聲音。
發動機聲。不止一輛。
不是柴油機。是汽油機。排量不大。
一輛白色麵包車從彎道後面鑽出來了。車頂有警燈。藍紅色。沒開。但車身側面噴著七個字。
「貓耳山路政中隊。」
後面跟著一輛皮卡。綠色。車門上的字——「貓耳山林業站」。
再後面。一輛灰色轎車。沒有標識。但副駕駛的窗戶開著。裡面的人穿的是便裝。
三輛車。
路政。林業。便衣。
出警速度——二十三分鐘。比值班員預估的四十分鐘快了十七分鐘。
為什麼快?
因為貓耳山路政中隊在接到指揮中心調度的時候——正好在X312第九公里處做日常巡查。不在駐地。
概率。有時候對合規的人——不壞。
路政的麵包車停在了渣土車後方三十米處。
車門開了。兩個穿制服的路政員跳下來。其中一個扛著錐形筒。另一個拿著執法記錄儀。
他們看到了三輛無牌渣土車。一輛半懸的桑塔納。一個穿螢光黃背心的人。兩個穿黑衣的人。和一個扔在地上的液壓千斤頂。
「誰報的警?」
「我。」
江默從夾克口袋裡掏出了路政執法終端。遞過去。
「終端編號LP-2025-087。借調手續在系統里。語音記錄全程留存。」
路政員接過終端。翻了一下屏幕。看到了通話記錄和GPS軌跡。
他抬頭看了一眼三輛渣土車。然後看了一眼那兩個黑衣人。
墨鏡男和撬棍男——沒有跑。
跑也跑不了。前面是發卡彎。後面是路政的車。左邊是山。右邊是懸崖。
和十五分鐘前江默的處境——一樣。
只不過身份反過來了。
便衣從灰色轎車裡出來了。
江默認識這輛車。這是跟他從省城出來的那輛。便衣一直在後面跟著。距離大約兩到三公里。在信號消失之後——便衣也斷了聯繫。但何國強安排的人有一個習慣。跟丟了——就加速追。
便衣跑了一頭汗。
「江——您沒事吧?」
「帆布袋在。工具包在。筆記本在。儲存卡在。一鍵報警器在。保溫杯在。」
他把保溫杯從帆布袋側兜里拿出來。
擰開。
水涼了。他喝了一口。
「沒事。」
便衣看了一眼那輛半邊懸在懸崖邊緣的桑塔納。
「車——」
「車的問題不大。蓄電池負極線被我拆了。需要拖車服務。《機關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車輛發生故障的。使用單位應及時聯繫定點維修企業進行救援。」
他頓了一下。「拖車費用——按實報實銷。記在出差經費里。發票要增值稅專票。不要普票。」
便衣的嘴角抖了一下。
江默收好保溫杯。從帆布袋裡拿出筆記本。翻到記錄的那幾頁。
「路政同志。這三輛渣土車的違規清單——我寫好了。你們核對一下。」
他把筆記本遞過去。
路政員看了一眼。
九條違規。加上圍堵公務車輛、破壞公務車輛手剎系統、無牌上路、非法改裝。
一共——十四條。
「另外。」江默指了一下路面。「X312第二十一到二十三公里路段的養護問題——七條。我也寫在了後面。一併移交。」
路政員翻到後面。
七條。有養護的。有護欄的。有錯車位的。有路面沉降的。
「這——這些應該報給公路管理段——」
「公路管理段歸交通運輸廳管。交通運輸廳目前由你們趙國良副廳長主持工作。趙國良已被留置。」
路政員的手停了。
「所以這七條——你們先記著。等交通運輸廳新的分管領導到任之後再對接。」
他把筆記本收回來。
「但養護問題不等人。你們先拍照錄入系統。走養護工單的流程。到時候誰簽字——誰負責。」
路政員點了一下頭。他幹了十四年路政。從來沒在海拔七百八十米的山路上。從一個差點被推下懸崖的人手裡。接過一份排版整齊的違規清單。
林業站的人也下車了。他走過來看了一眼。
「有野生動物的事?」
「沒有。今天沒有。但X312沿線的生態保護區邊界——你們的界樁有三根倒了。第十四、十六和十九公里各一根。我路過的時候看到的。」
林業員的表情維持了兩秒。
「《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應當設置專門的保護標誌——包括界樁。」
「三根。編號我沒記。你們自己查。」
林業員回了車上。默默打開了巡查記錄本。
——
上午十點。墨鏡男和撬棍男被路政和便衣控制了。雙手放在渣土車車頭上。
三輛渣土車掛著空擋。等待交警和拖車。
桑塔納還在原位。半個後輪懸空。但渣土車卡著它。不會再滑。
江默站在路邊。帆布袋擱在腳邊的乾燥地面上。
他打開工具包。拿出遊標卡尺。
嘶——酒精濕巾。從頭擦到尾。
便衣站在旁邊看著他擦卡尺。
「江——您不是要去盤龍嶺看橋嗎?」
江默把卡尺放回工具包。
「嗯。」
「桑塔納——廢了。怎麼去?」
江默看了一眼前方的發卡彎。彎道外側——懸崖下面的峽谷里——有一座橋的輪廓。灰白色的混凝土墩柱。斷頭的橋面。伸進霧氣里。
盤龍嶺高架橋。
從X312到高架橋施工便道的入口——前方兩公里。
「走路。」
「兩公里?」
「兩公里。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預計到達時間——二十六分鐘。」
他挎上帆布袋。拿起工具包。保溫杯在側兜里。
「路政同志。墨鏡那個——腰間有東西。你們搜一下。搜出來按物證封存。」
路政員走過去。搜了。
一把摺疊刀。刃長十二厘米。鎖定機構。
《管制刀具認定標準》GA/T1272-2018。匕首類。屬於管制刀具。
路政員把刀裝進證物袋。
「還有——」江默走了兩步。回頭。「第三輛渣土車的駕駛室里——方向盤下面——有一部手機。通話記錄里最近的來電——建議你們一併移交給公安。」
他走了。
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螢光黃的背心在灰白色的山路上越來越小。
便衣站在原地。看了三秒。
然後他小跑著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