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方耀祖番外
我是方耀祖。
村里人給我總結過一生:前半生是塊廢柴,後半生是根竄天猴。
這話我不生氣,覺得他們總結得挺到位。
以前的我,人生信條就三條——能躺不坐,能吃不累,能裝病就不起床。
我是方家獨苗,爹娘當眼珠子疼,四個姐姐當祖宗供,我躺著享福。
二十五歲那年,我連隔壁村的狗都嫌我懶,全村人見我繞著走,怕我傳染我的懶病。
結果誰能想到,我這輩子最大的福報,是我一時腦子抽風,從山神廟撿回來的小閨女。
說句掏心窩子的話,當年抱回蘭蘭,我初衷一點都不光輝。
我二十五歲沒娶上媳婦,村里人見我就問:「耀祖,媳婦是準備下輩子再娶嗎?」
我心裡那個空啊,跟被老鼠啃過似的。
去山神廟求媳婦,結果撿著個粉雕玉琢的小丫頭,我當場就樂瘋了。
媳婦還得哄,閨女不用啊!
養個閨女,不用攢彩禮,不用看老丈人臉色,長大了還能給我端茶倒水。
這買賣,穩賺不賠,比種地划算多了!
現在回頭想想,我那點小聰明,在我閨女面前,純粹自取其辱。
我本想撿個閨女伺候我,到頭來,是這小丫頭把我這渾渾噩噩二十多年的人生,盤得明明白白。
最早我是不服的。
我好好的清閒日子,硬生生被三歲半的小不點給掀翻了。
我懶得下地,她說:「爹,地里的草比你都高了,你羞不羞?」
我怕累怕苦,她說:「挑糞的大叔都不喊累,你躺著哼哼唧唧憑啥?」
我張口裝病,她遞過來一碗苦藥:「爹,心口疼是吧?來,喝了這碗,保證藥到病除。」
我當場被問得啞口無言,只能捂著胸口演得更賣力,心裡偷偷嘀咕:這丫頭怕不是老天爺派來收我的吧?
可我偏偏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誰讓她是我拼了老命護著的寶貝。
誰都能說我懶,唯獨她不行。
她但凡一皺眉,我這顆當了二十五年鏽跡斑斑的懶人心臟,立馬就跟被滴了潤滑油似的,軟得一塌糊塗。
我這輩子沒服過人,唯獨服我閨女方若蘭。
別人都說我方耀祖轉運了,靠開車做生意發了大財,成了十里八鄉有名的萬元戶。
【記住本站域名 讀小說上 TW 看書網,𝐬𝐡𝐮.𝐭𝐰超讚 】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運氣好,是閨女眼光毒,帶著我這個爛泥扶不上牆的爹,硬生生翻了盤。
幾年時間,我從村口人人調侃的「方躺躺」,變成了人人巴結的「方老闆」。
兩輛嶄新的大卡車停在院裡,亮得晃眼,我每天早上都要摸一遍,生怕是做夢。
縣城的建材生意穩穩紮根,客源不斷,連隔壁縣的包工頭都跑來遞煙。
當年許諾蘭蘭的十四寸黑白電視早就擺進堂屋,後來我直接換了大彩電,村里老頭老太太天天搬著小板凳來我家蹭電視看。
村里人都說我出息了,終於對得起名字里的「耀祖」二字。
我每次聽著,都只是嘿嘿笑,心裡想:你們懂個屁,我這輩子最大的光宗耀祖,不是掙了多少錢,是養出了蘭蘭這麼好的閨女。
日子好過之後,我也改了不少毛病。
不再天天躺竹椅擺爛,不再張口就裝病,不再花錢大手大腳沒個章法。
以前我兜里有錢,三天必花光。
現在我賺的錢,都乖乖交給蘭蘭打理。
別笑我一個大老爺們被小丫頭管著,我心甘情願。
我閨女三歲半就能看透人心,錢放她手裡,能生錢。
放我手裡,只剩吃喝玩樂。
這道理,傻子都分得清,何況我好歹比傻子強那麼一丟丟。
當然,我偶爾也會保留點當爹的威嚴。
比如每天準時催她吃飯、睡覺,不許她小小年紀總操心生意。
「蘭蘭,爹現在有錢有本事,你不用太聰明,不用太懂事,不用處處算計。你只管開開心心長大,做最無憂無慮的小姑娘就夠了。」
這丫頭白我一眼,反手甩過來帳本:「爹,上個月請客吃飯花了八百,其中有六百是純浪費,你自己看看。」
我低頭瞧見,啞口無言,只能默默把零花錢上繳。
想起以前周家那點爛事,我至今都覺得解氣。
周柔月年紀小小,心腸歹毒,竟然敢算計我家蘭蘭。
後來周家賣孫女配陰婚,鬧得雞飛狗跳,全村人當連續劇看。
我端著飯碗蹲在門口,邊吃邊感慨:「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如今周家慘兮兮,日子過得一地雞毛,反觀我方家,蒸蒸日上。
我娘天天坐在門檻上笑,逢人就夸:「我兒子出息了,我孫女更出息!」
我四個姐姐如今也不用補貼娘家了,我有了本事,開始給姐姐們送禮物。
姐姐們在婆家的日子肉眼可見地變好了,連「德華姐姐」這個詞,在村里都變成了褒義詞。
我常常傍晚坐在院裡的竹躺椅上,看著堂屋亮著的彩電,蘭蘭蹲在院子裡逗貓。
晚風輕輕吹,蟬鳴溫柔,日子安穩又滾燙。
我偶爾還會偷懶,躺在躺椅上哼哼唧唧,假裝腰酸背痛。
蘭蘭總會無奈地走過來,小胖手拍拍我的胳膊,奶聲奶氣吐槽我:「爹,又裝病偷懶,能不能成熟點?」
我就順勢蹭蹭她的小手,笑得一臉得意:「爹在閨女面前,不用成熟,永遠可以當小孩。」
然後她就會翻個白眼,轉身去給我倒杯溫水,嘴裡嘟囔:「行行行,你永遠三歲,行了吧?」
有人問我,現在這麼有錢,這麼成功,最大的心愿是什麼?
我不用思考,答案永遠只有一個——
不求大富大貴無止境,只求我的蘭蘭歲歲平安,長大前程似錦,一生被愛,不用經歷人間疾苦,不用算計人心冷暖。
當然,如果她以後嫁人了,彩禮我得親自把關,低於兩輛大卡車的不行。
我前二十五年,渾渾噩噩,虛度光陰。
遇見你之後,我方耀祖,才算真正活過。
我的小福星,我的小軍師,我的命根子。
世人皆說,我方耀祖,半生懶散,一朝耀祖。
唯有我知——
我之榮光,皆因吾女。
(以及吾女管帳的本事。)
村里人給我總結過一生:前半生是塊廢柴,後半生是根竄天猴。
這話我不生氣,覺得他們總結得挺到位。
以前的我,人生信條就三條——能躺不坐,能吃不累,能裝病就不起床。
我是方家獨苗,爹娘當眼珠子疼,四個姐姐當祖宗供,我躺著享福。
二十五歲那年,我連隔壁村的狗都嫌我懶,全村人見我繞著走,怕我傳染我的懶病。
結果誰能想到,我這輩子最大的福報,是我一時腦子抽風,從山神廟撿回來的小閨女。
說句掏心窩子的話,當年抱回蘭蘭,我初衷一點都不光輝。
我二十五歲沒娶上媳婦,村里人見我就問:「耀祖,媳婦是準備下輩子再娶嗎?」
我心裡那個空啊,跟被老鼠啃過似的。
去山神廟求媳婦,結果撿著個粉雕玉琢的小丫頭,我當場就樂瘋了。
媳婦還得哄,閨女不用啊!
養個閨女,不用攢彩禮,不用看老丈人臉色,長大了還能給我端茶倒水。
這買賣,穩賺不賠,比種地划算多了!
現在回頭想想,我那點小聰明,在我閨女面前,純粹自取其辱。
我本想撿個閨女伺候我,到頭來,是這小丫頭把我這渾渾噩噩二十多年的人生,盤得明明白白。
最早我是不服的。
我好好的清閒日子,硬生生被三歲半的小不點給掀翻了。
我懶得下地,她說:「爹,地里的草比你都高了,你羞不羞?」
我怕累怕苦,她說:「挑糞的大叔都不喊累,你躺著哼哼唧唧憑啥?」
我張口裝病,她遞過來一碗苦藥:「爹,心口疼是吧?來,喝了這碗,保證藥到病除。」
我當場被問得啞口無言,只能捂著胸口演得更賣力,心裡偷偷嘀咕:這丫頭怕不是老天爺派來收我的吧?
可我偏偏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誰讓她是我拼了老命護著的寶貝。
誰都能說我懶,唯獨她不行。
她但凡一皺眉,我這顆當了二十五年鏽跡斑斑的懶人心臟,立馬就跟被滴了潤滑油似的,軟得一塌糊塗。
我這輩子沒服過人,唯獨服我閨女方若蘭。
別人都說我方耀祖轉運了,靠開車做生意發了大財,成了十里八鄉有名的萬元戶。
【記住本站域名 讀小說上 TW 看書網,𝐬𝐡𝐮.𝐭𝐰超讚 】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運氣好,是閨女眼光毒,帶著我這個爛泥扶不上牆的爹,硬生生翻了盤。
幾年時間,我從村口人人調侃的「方躺躺」,變成了人人巴結的「方老闆」。
兩輛嶄新的大卡車停在院裡,亮得晃眼,我每天早上都要摸一遍,生怕是做夢。
縣城的建材生意穩穩紮根,客源不斷,連隔壁縣的包工頭都跑來遞煙。
當年許諾蘭蘭的十四寸黑白電視早就擺進堂屋,後來我直接換了大彩電,村里老頭老太太天天搬著小板凳來我家蹭電視看。
村里人都說我出息了,終於對得起名字里的「耀祖」二字。
我每次聽著,都只是嘿嘿笑,心裡想:你們懂個屁,我這輩子最大的光宗耀祖,不是掙了多少錢,是養出了蘭蘭這麼好的閨女。
日子好過之後,我也改了不少毛病。
不再天天躺竹椅擺爛,不再張口就裝病,不再花錢大手大腳沒個章法。
以前我兜里有錢,三天必花光。
現在我賺的錢,都乖乖交給蘭蘭打理。
別笑我一個大老爺們被小丫頭管著,我心甘情願。
我閨女三歲半就能看透人心,錢放她手裡,能生錢。
放我手裡,只剩吃喝玩樂。
這道理,傻子都分得清,何況我好歹比傻子強那麼一丟丟。
當然,我偶爾也會保留點當爹的威嚴。
比如每天準時催她吃飯、睡覺,不許她小小年紀總操心生意。
「蘭蘭,爹現在有錢有本事,你不用太聰明,不用太懂事,不用處處算計。你只管開開心心長大,做最無憂無慮的小姑娘就夠了。」
這丫頭白我一眼,反手甩過來帳本:「爹,上個月請客吃飯花了八百,其中有六百是純浪費,你自己看看。」
我低頭瞧見,啞口無言,只能默默把零花錢上繳。
想起以前周家那點爛事,我至今都覺得解氣。
周柔月年紀小小,心腸歹毒,竟然敢算計我家蘭蘭。
後來周家賣孫女配陰婚,鬧得雞飛狗跳,全村人當連續劇看。
我端著飯碗蹲在門口,邊吃邊感慨:「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如今周家慘兮兮,日子過得一地雞毛,反觀我方家,蒸蒸日上。
我娘天天坐在門檻上笑,逢人就夸:「我兒子出息了,我孫女更出息!」
我四個姐姐如今也不用補貼娘家了,我有了本事,開始給姐姐們送禮物。
姐姐們在婆家的日子肉眼可見地變好了,連「德華姐姐」這個詞,在村里都變成了褒義詞。
我常常傍晚坐在院裡的竹躺椅上,看著堂屋亮著的彩電,蘭蘭蹲在院子裡逗貓。
晚風輕輕吹,蟬鳴溫柔,日子安穩又滾燙。
我偶爾還會偷懶,躺在躺椅上哼哼唧唧,假裝腰酸背痛。
蘭蘭總會無奈地走過來,小胖手拍拍我的胳膊,奶聲奶氣吐槽我:「爹,又裝病偷懶,能不能成熟點?」
我就順勢蹭蹭她的小手,笑得一臉得意:「爹在閨女面前,不用成熟,永遠可以當小孩。」
然後她就會翻個白眼,轉身去給我倒杯溫水,嘴裡嘟囔:「行行行,你永遠三歲,行了吧?」
有人問我,現在這麼有錢,這麼成功,最大的心愿是什麼?
我不用思考,答案永遠只有一個——
不求大富大貴無止境,只求我的蘭蘭歲歲平安,長大前程似錦,一生被愛,不用經歷人間疾苦,不用算計人心冷暖。
當然,如果她以後嫁人了,彩禮我得親自把關,低於兩輛大卡車的不行。
我前二十五年,渾渾噩噩,虛度光陰。
遇見你之後,我方耀祖,才算真正活過。
我的小福星,我的小軍師,我的命根子。
世人皆說,我方耀祖,半生懶散,一朝耀祖。
唯有我知——
我之榮光,皆因吾女。
(以及吾女管帳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