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保險調查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沈知夏沒有馬上叫葉嵐。

  她把信紙重新折好,又對著信封看了一遍。郵戳確實來自舊城,日期是兩天前。保險公司的抬頭、案號和經辦部門都印得很清楚,但這只能證明寄信的人見過正式通知,不能證明桌上這張就是原件。

  信封背面的鉛筆字更不能當證據。

  她把匿名信單獨裝進一個牛皮紙袋,在封面寫下收到日期、地點和信封狀態。沒有猜寄信人,也沒有把「周太太」三個字抄進公司記錄。

  第二天一早,她沒有撥通知上的號碼,而是從電話簿里查到保險公司的公開總機。

  電話轉了兩次,才接到補充核查部門。

  「我只核對一份通知的真偽。」沈知夏報出案號,「不詢問證詞,也不要求透露調查內容。」

  接線員核對了發文日期和經辦部門。

  「這個案號確實存在,補充調查也已經啟動。具體內容只向被保險人、申請人和相關調查對象說明。」

  「通知里提到核驗孕期情況和嬰兒衣物,這兩項也是正式調查範圍?」

  對方停了一下。

  「是。但你如果不是案中登記人員,我們只能確認到這裡。」

  沈知夏看著紙袋上的日期。

  「調查員今天去周明軒現住址?」

  「行程不能對外透露。」

  這句話沒有確認地點,卻已經足夠了。

  通知是真的。

  至於是誰把它寄到明軒建材,仍然沒有答案。

  沈知夏掛斷電話,把通話時間和總機號碼記進筆記本。匿名信只能作為線索,不能拿去受理點,更不能用它冒充正式送達材料。

  上午十點,她帶著病歷袋去了出生登記受理點。

  窗口後的經辦人先看了託兒班給出的待補清單,又翻了診療記錄和舊城查閱說明。

  「原始接生記錄還沒找到?」

  「沒有。只查到當年的收費和查閱線索。」

  「母親身份材料呢?」

  沈知夏手指壓在病歷袋邊緣。

  「如果暫時不主張母子關係,能不能先給孩子建立待核申請?」

   看書就來 TW 看書網,🆂🅷🆄.🆃🆆超方便

  經辦人抬頭看她。

  「誰來申請?」

  「連續照護人可以作證。我作為聯絡人遞交現有材料。」

  「可以收,但你要明白,收材料不等於確認身份。」經辦人拿出一張申請表,「現階段最多證明有這樣一個孩子,年齡大約三歲,接受過連續診療。孩子在哪裡出生、父母是誰、戶籍落在哪裡,都要繼續核。」

  她在空白紙上列出三項材料。

  第一,原始接生簿、出生記錄或者能夠相互印證的同等材料。

  第二,申請人和連續照護人的身份說明。

  第三,從出生到現在的照護鏈,包括診療、居住、旁證和時間節點。

  「沒有原接生簿,是不是就不能辦?」沈知夏問。

  「不是絕對不能,但旁證越多,核查越慢。誰簽字,誰就要對自己陳述的部分負責。」

  「如果先以擬用名建卷呢?」

  「可以。名字也只是申請信息,不代表已經登記。」

  經辦人把表格遞出來。

  「材料齊一點再來。收件之後會給回執,但回執上不會寫你是孩子母親,也不會寫孩子已經取得戶籍。」

  沈知夏接過表格。

  她要的不是一張能拿去託兒班頂用的臨時紙片。

  她要的是一個正式入口。

  哪怕這個入口暫時只承認小川存在。

  同一天下午,保險調查員到了周明軒的現住址。

  來人姓趙,四十多歲,穿一件洗得平整的灰西裝,隨身帶著紙質卷宗。他沒有接受周明軒遞來的煙,進門後先出示證件,再讓兩名在場人分別確認姓名和與案件的關係。

  周明軒坐在沙發正中。

  林蔓蔓坐在側面。對外有人稱她周太太,趙調查員的記錄表上卻只寫了「林女士」。

  「沈知夏失蹤時懷孕幾個月?」趙調查員問。

  「七八個月吧。」周明軒說,「具體我記不清了。」

  「你是否見過孩子出生或者存活的證據?」

  「沒有。人都掉進水裡了,哪來的孩子?」

  趙調查員沒有接這句話,只翻到下一頁。

  「失蹤後,住所里是否出現過嬰兒衣物、包被、奶瓶或者其他用品?」

  「沒有。」

  林蔓蔓摸了一下珍珠項鍊的扣子。

  趙調查員轉向她。

  「林女士,你的陳述呢?」

  「我見過幾件小衣服。」她說。

  周明軒猛地看過去。

  「那是親戚家不要的舊東西。」

  「我只說我見過。」林蔓蔓沒有看他,「在知夏原來的柜子里,有兩件小棉衣,還有一塊包孩子的布。是不是她準備的,我不知道。」

  「東西現在在哪裡?」

  「後來搬過家,也清過倉房。我不知道。」

  趙調查員把她的話逐句記下來,又拿出一張列印好的陳述頁。

  其中一行寫著:本人從未見過與嬰兒有關的物品,也不知被保險人失蹤後存在嬰兒存活可能。

  林蔓蔓看完,沒有簽。

  「前半句不對。」她說,「我不能簽。」

  周明軒壓低聲音。

  「蔓蔓,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知道。」她把紙推回去,「我見過小衣服。其他的,我不確認。」

  趙調查員重新換了一張空白記錄,只讓她在自己的原話下面簽名。

  周明軒拿出金筆時,筆尖在紙上停了幾秒。他沒有再寫「絕無嬰兒」,只寫自己從未親眼見過孩子。

  調查結束前,趙調查員問了最後一個問題。

  「沈知夏失蹤前後,你是否請過假?公司有沒有考勤、出車或者工資記錄?」

  「幾年了,公司的人都換過,舊記錄未必還在。」

  「在不在,由我們核對。」

  傍晚,一份資料調取函送到明軒建材。

  葉嵐用鋼尺壓平文件,逐項核對案號、日期和送達人員簽名。

  「他們要周明軒三年前的考勤副聯、請假記錄和工資簽領表。」她說,「原件現場核驗,複印件加蓋收件章。」

  沈知夏看著調取時間。

  兩天後,上午九點。

  保險調查終於從周家的衣櫃,走進了明軒建材的檔案室。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