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戶口本上的空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託兒班在街口一棟舊居民樓的底層,門前掛著手寫的招牌。

  何嫂一手牽著小川,一手拎著帆布包。小川穿了一件洗得發白的藍條紋襯衣,胸前掛著藍色貝殼吊墜,走路時貝殼輕輕晃。

  沈知夏跟在後面,手裡是病歷袋。

  登記處只有一張桌子和一個中年女人。桌上擺著花名冊、一疊空白表格和一個鐵皮文件盒。

  "孩子多大?"

  "三歲。"何嫂說。

  "出生證明帶了嗎?"

  沈知夏把病歷袋打開,把能拿出來的都擺在桌上:正規診所的診療記錄、舊城收費查閱說明、核驗補充通知和何嫂的旁證簽名頁。

  登記人員翻了翻,沒有從裡面找到她要的東西。

  "這些是看病的記錄。"她說,"出生證明呢?戶口本呢?"

  "正在辦理。"沈知夏說,"孩子出生時在臨時診所,登記資料不全,目前在走核驗程序。"

  登記人員看了她一眼。"辦理中和辦好了不一樣。我收的是已經有的證件,不是承諾。"

  "那能不能先用現有材料登記,證件補齊後再補交?"

  "所有孩子都一個標準。我不能收了你的,到時候上面查下來,說我這裡有個沒證件的孩子。"登記人員把材料推回來,"不是我為難你。你把出生證明和戶籍關係拿齊了再來,我隨時給你補登記。"

  何嫂張口想說什麼,被沈知夏攔住了。

  "可以出一份書面的待補清單嗎?"沈知夏問,"寫明需要哪幾項,我們按清單去辦。"

  登記人員想了想,從鐵皮文件盒裡拿出一張列印好的入園須知,在背面手寫了三項:出生醫學證明或同等有效材料、戶籍登記頁或臨時居住證明、監護人身份材料。

  "這三樣齊了就行。"她說。

  沈知夏接過來,在上面寫了日期和自己的聯繫方式。登記人員沒有蓋章,只在右下角簽了個名。

  走出託兒班的門時,小川回頭看了一眼裡面。兩個差不多大的孩子正在裡面的墊子上搭積木,一個還衝他招了招手。

  小川沒有掙開何嫂的手,但腳步慢下來了。

  何嫂把他抱起來,沒有說話。

  三個人走到街角的公共汽車站。小川靠在何嫂肩膀上,忽然問了一句:

  "媽媽,為什麼別的小朋友有戶口本,我沒有?"

  沈知夏站在站牌下面,風把她的頭髮吹到臉上。她沒有立刻回答。

  何嫂轉過身來,眼睛直直看著她。

  "你不能再拖了。"何嫂的聲音壓得很低,但每個字都清楚。"公司有地址了,花也有地方種了,工人有規矩了。就這孩子,還跟三年前一樣,什麼都沒有。"

  沈知夏伸手接過小川。孩子的手摟住她的脖子,貝殼吊墜硌在她的鎖骨上。

  "我沒有要用假名字給他辦。"她說。

  本書首發 TW 看書網體驗棒,𝓼𝓱𝓾.𝓽𝔀超讚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那就用真的。"

  "用真的,核驗程序就會查到我。我的真實身份一旦進入孩子的登記材料——"

  "那就被查到。"何嫂打斷她。"你把公司的每一袋砂子都編了號,每一車都留了樣。你自己的孩子,反倒連一個編號都不敢給他。"

  公共汽車來了。三個人上了車,坐在最後一排。小川趴在沈知夏腿上,玩著貝殼吊墜的繩子。

  沈知夏看著窗外退去的街道。溫室有了地址,倉庫有了篩查台,公告牆上有了公開的現金數字。她給公司和園藝一項一項建起能被查驗的記錄。

  但小川的出生證明欄里,仍然是空白。

  要填上那個空白,她就得以沈知夏的名字走進登記窗口。三年前"死亡"的沈知夏,帶著一個三年前"不存在"的孩子。保險、戶籍、監護——每一道程序都會把她從"夏總"的保護殼裡拽出來。

  回到租屋,何嫂給小川熱了飯。沈知夏坐在窗邊,把登記人員寫的待補清單和核驗補充通知並排放在一起看。

  核驗通知上寫著:材料只能支持繼續查找原始接生簿,母子關係尚未確認。

  待補清單上寫著:出生醫學證明或同等有效材料。

  兩份紙指向同一個方向——她必須完成身份證明,而不是繼續在"夏女士"和"日常照護人"之間打轉。

  小川吃完飯,抱著藍色貝殼爬上床。他對著貝殼說了一句只有自己聽得清的話,然後閉上眼睛。

  沈知夏把他的被角掖好,手指碰到孩子攥著貝殼的小拳頭。

  何嫂在門口看著她。

  "明天我去廠里。"沈知夏說,"下午我去一趟受理點,問清楚正式申請出生登記需要什麼流程。"

  何嫂點了點頭。這一次她沒有再加任何話。

  沈知夏回到自己的房間,把病歷袋放進床頭櫃。柜子里還有溫室鑰匙、工人投票簽名表和那份三筆流失訂單的清單。

  公司有了規則和地址。園藝有了溫室和三冊。工人有了公開的現金和班組須知。

  現在輪到小川了。

  她關了燈。腕上的羊脂玉鐲在黑暗裡沒有光澤,只是一塊溫涼的舊玉。

  第二天下午到廠里時,桌上多了一封信。信封上沒有寄件人姓名,郵戳是舊城的。裡面是一張薄紙,列印格式,抬頭寫著保險公司的名稱。

  內容很簡短:關於被保險人沈知夏失蹤案的補充核查通知,擬安排工作人員前往被保險人配偶周明軒現住址進行資料覆核,涉及失蹤期間孕期情況、嬰兒衣物及相關時間節點。

  通知的抄送欄里沒有"夏總"或"夏女士"的名字。它本不該出現在這張桌子上。

  沈知夏翻過信封。背面用鉛筆寫著一行小字,字跡不是葉嵐的,也不是陳國安的:

  "這是寄給周太太的。她沒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