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學校的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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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在東側地梁外新拉了一道警戒線。

  裂縫旁立著三處觀測標記,每一處都寫明日期、寬度和測量人。施工負責人站在線外,手裡拿著趕工表。

  「東側有裂縫的是這一段。」他說,「後面兩段目前沒看見問題。全部停六十天,工期誰承擔?」

  第三方檢測員指向地梁連接處。

  「肉眼沒看見,不代表結構變化只停在表面。原因沒查清前,不建議繼續加荷載。」

  「那先抹一層保護砂漿,總不能讓它一直露著。」

  沈知夏翻到整改草案第二條。

  「保護可以做,但不能覆蓋觀測點,也不能改變裂縫原狀。施工前要由檢測方確認方案。」

  施工負責人不耐煩地說:「你們公司自己供的材料,現在又是你們拖工。」

  「所以我們接受檢測和臨時加固費用先行。」沈知夏說,「但不能為了搶工,把以後要看的東西蓋掉。」

  學校負責人問:「六十天觀察,你們是否同意?」

  「同意東側持續觀察。」沈知夏說,「責任範圍按原責任書保留,不能把接受觀察寫成已經確認全部成因。」

  葉嵐把修改後的條款遞過去。

  東側繼續停工、保留原樣、按周期測量;臨時排水和支護由學校、施工方、明軒建材共同確認後實施。明軒建材先支付第一輪復檢費用,最終責任待材料和施工記錄核清後再定。

  西側則另行處理。

  陳國安將新批次卡放到桌上。

  「廠里現有八十噸合格新貨,供應商、進場時間、車號、驗收人和取樣記錄齊全。只有符合學校項目規格的部分才能送來。送一車,驗一車,學校留一聯,倉庫留一聯,司機帶一聯。」

  學校負責人問:「誰簽質量確認?」

  「我簽我實際驗過的。」陳國安說,「沒見過的批次,我不簽。」

  施工負責人看向沈知夏。

  「一個倉庫主管,也能卡住你們公司的貨?」

  「能。」沈知夏說,「他有停倉權。」

  陳國安沒有道謝,只把卡尺放到清單邊。

  學校最終接受了這套流程。

  西側不立即全面復工。先從新貨中抽取符合規格的一批做第三方復檢,通過後才允許分段使用。每次進場都須核對批次和運輸車號,任何一項缺失,當車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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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結算也改為分段驗收後支付。

  舊工程款仍然凍結。

  葉嵐從四千五百六十元學校預留中支付了一千二百元首輪復檢費,餘額三千三百六十元繼續留在專欄里。

  錢更少了,但東側和西側終於不再混在一張含糊的「停工通知」里。

  上午十點四十分,沈知夏簽下六十天觀察整改安排。

  她沒有得到一筆新回款。

  得到的是一個更慢、更貴,卻還能繼續做下去的窗口。

  離開學校後,三人去了郭老闆貨場。

  郭老闆聽完逐批驗收的條件,先問的不是數量。

  「學校什麼時候付錢?」

  「分段驗收後。」沈知夏說。

  「也就是說,我發貨時,你們未必已經收到工程款。」

  「對。」

  郭老闆把二十噸報價單壓在桌下。

  「那付款方式每批另談。現款就發,短帳期要看你們上一批結算和學校驗收。別拿六十天觀察期當我的帳期。」

  「可以。」

  「廠里那八十噸先用。用到需要補貨時,再帶驗收記錄來。」

  陳國安把新批次卡樣本交給他。

  「以後你的貨進廠,我按這個驗。」

  郭老闆看完,在供應商簽收欄旁畫了一道。

  「多這一張紙,裝車要慢。」

  「少一張,出了問題就要找幾個月。」

  「那就慢。」

  回廠後,沈知夏把整改安排貼到現金表旁。

  工人最先看的不是六十天,而是「分段驗收後付款」幾個字。

  有人問:「學校的錢晚六十天,工資怎麼辦?」

  「按真實收入繼續分。」沈知夏說,「學校預留不能挪,郭老闆舊債也沒有消失。新的訂單沒進來之前,我不能答應發放日期。」

  沒人滿意。

  但也沒人再問能不能先把修復預留拿出來。

  下午四點,廠門口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年輕人。

  他把一隻牛皮紙信封交給門衛,只說是一位林女士讓送來的。信封正面寫著葉嵐的名字,封口處壓著一道淺淺的指甲印。

  葉嵐拆開外層,裡面還有一層薄紙。

  最上面是一封保險公司的舊信。

  收件人是周明軒。

  信上的日期,是三年前沈知夏失蹤後的第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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