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張家人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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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強所說的話,簡單來說,未遂也是犯罪,此乃古今一也。

  而且何強還給張平上了強度。

  張平只說要打五十鞭,何強現在就要以謀殺罪控告。

  孫福深邃的目光看向何強,仿佛是第一次認識一樣。

  三老趙志終於找到機會開口:「此乃家事,鬧成這樣,不成體統。」

  作為三老,趙志一直想要開口,可是這幫傢伙話密的如同針腳。

  真是一句接一句的砸,砸得他都暈頭轉向。

  他也是年紀大了反應慢,好半天這才插了一句話。

  不過三老說話分量重,雖然三老不算真正的吏,但是他可是能與縣廷長吏對話的。

  長吏也就是縣令、縣尉一類的,這些長吏嚴格意義上算是官的分界線。

  在他們之下俸祿斗食以下至百石為吏,在他們之上俸祿比二百石以上為官。

  能與官打交道,三老開口的影響力,在普通鄉人眼裡,四捨五入也算是官了。

  孫福聞言,緩緩開口:「三老說的對,此乃家務事。真要鬧出去,張家固然不對,何強也犯了『告主』以及『不孝罪』。依我看,張家罰金四兩,就此罷了。」

  這就是贅婿身份被動之處,因為這一身份天生受歧視。

  「告主」是奴告主,奴婢在法律上被視為主人的私有財產,告主行為等同於"以下犯上",直接挑戰等級秩序。

  按照西漢法律,勿聽而棄告者市。

  也就是不用聽,直接殺了。

  「不孝罪」則是針對子女,最嚴重也是死刑。

  在孫福口中,何強這個贅婿就是奴婢加上子女的雙重身份。

  既可以說他告主,又可以說他不孝罪,何強還沒辦法。

  哪怕何強告張平謀殺,罰金四兩,也就算了結了。

  這裡的金不是真要拿出黃金,而是等同黃金價格。

  因為西漢黃金是不流通的,基本上作為皇室、諸侯間流通。

  《漢書·食貨志》載「黃金一斤,直錢萬」等於一斤黃金,相當於一萬錢。

  罰金四兩,也就是相當於2000多錢。

  普通五口之家,一個多月口糧而已。

  孫福看向張平:「張家主意下如何?」

  張平自然同意:「勞煩嗇夫費心。」

  孫福看向何強:「家庭和睦方為正道,此事就這麼定了。」

  這已經不過問何強的態度,算是敲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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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鄉人見狀,也明白何強也只能如此了。

  畢竟張家在西郊鄉影響力太大,嗇夫和三老都會為他說話。

  何強不是在與張家戰鬥,是在與整個西郊鄉鄉俗甚至是半官方的規矩在斗。

  也就是何強懂些律法,否則已經被拖出去打死了。

  可是他們也知道,今天的事情看似這麼結束了,但是何強的日子算是過到頭了。

  只能說,下輩子注意一點了。

  張安目光陰沉,粗獷的臉上,露出了獰笑。

  只要壽宴結束,他有一百種方法整死這個小子。

  正當所有人認為何強無能為力的時候,何強突然笑了笑:「就這麼定了?嗇夫確定?」

  孫福看著何強微笑的樣子,心裡一跳,竟然不敢接口,只能含糊一句:「家務事就這麼定。」

  張平也是突然有種莫名心悸。

  這畜生還有後招?

  他在心中復盤今天的情況,再聯想到這小子神色平靜過來的樣子。

  一個恐怖的想法在心中滋生,這小王八蛋是故意的。

  畢竟畜生心思縝密,而且隱忍多年,絕不會做魯莽的事情。

  一大早,他就藉口釣魚激怒自己,肯定是有所準備。

  剛剛這麼一會,只是借題發揮而已,真正殺招,恐怕在後面!

  阿茹也有些害怕了,她只覺得何強無比陌生。

  她倒寧願這個男人是個只會釣魚的窩囊廢,因為窩囊廢,打一頓就好了。

  可惜她看錯了,從剛剛何強一系列表現來看,這個人綿里藏針,而且是毒針。

  何強朗聲道:「嗇夫剛剛說家務事,家務事只能如此,那若是張家滿門犯了死罪呢!」


  何強說的不是張平而是張家。

  這傢伙竟然把戰鬥範圍再一次擴大,直接變成了一個人戰鄉豪滿門。

  而何強要做的也是這件事,那就是滅了張家!

  你不放歸我,我就要滅你滿門。

  而且這番話一旦說出來,是沒有一絲一毫的後路了。

  之前的冒犯,固然可能激起張家的殺心。

  但是只要何強主動請罪,再加上戴罪立功,或許有一線生機。

  可是一旦告張家犯了滅滿門的死罪,不僅是張家不會放過他,律法也不會放過他。

  何強告贏了,張家滅滿門,何強告輸了,那就是誣告反坐,自己也要死。

  這與剛才「家務事」,是有著最本質的區別。

  孫福、趙志神色都嚴謹了起來。

  這件事一聽,就不小。

  張平眼睛微微眯起,將他眼神隱藏。

  他看了一眼何強,何強此刻正在看他。

  與張平的內斂不同,何強渾身散發著鋒銳,如同瞄準的箭矢。

  孫福開口:「何強,你可知如果誣告,就要反坐。你告張家犯了死罪,若是拿不出證據,你就要死!」

  孫福在「死」字上,加重了口吻,希望對方懂得其中的分量。

  不過他明白,何強肯定會知道。

  因為這小子對律法如此精通,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何強身上。

  何強冷冷道:「我要告張家私鑄錢幣,《二年律令·錢律》有言,盜鑄錢及佐者,棄市……知人盜鑄錢,為買銅、炭,及為行其新錢,若為通之。與同罪……」

  何強一一列舉律令。

  因為關於盜鑄錢的法律規定是有反覆的,《二年律令》明文規定禁止盜鑄錢,然而漢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相關律令被廢除,允許民間私鑄。

  漢景帝平定「七國之亂」後,深刻認識到放任鑄幣權會助長地方勢力,威脅中央集權。

  漢景帝中元六年,頒布《鑄錢偽黃金棄市律》,正式宣告盜鑄錢為非法而且是「棄市」的重罪。

  所以《錢律》部分,仍然可以作為參考。

  何強剛剛說完,阿茹已經噗通跪在地上:「夫在上,妾蠢笨醜陋,平日未盡妻責,讓君恨之厭之。君若嫌,妾請阿父做主,放歸於鄉。君又何苦編此故事,招惹天怒?」

  阿茹可憐兮兮,直接把何強舉報這件事,變成了夫妻矛盾。

  她不是悟了,而是怕了。

  她對何強,產生了徹底的恐懼。

  何強能夠直接擊中張家最核心的秘密,這讓她有一種強烈預感,何強真的能讓張家家破人亡。

  這位曾經參與打死上一任贅婿的悍婦,當即跪地求饒,希望何強能夠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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