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犯了死罪
孫福萬沒想到,這熱鬧竟然燒到了自己身上。
他也有些惱火:「此乃家事,讓三老為你調解吧。」
三老名為趙志,曾拜縣吏為師啟蒙,後借著這個關係,被縣廷青睞。
剛滿五十,就被推為三老。
孫福看何強胡攪蠻纏,而且事關張家,他自然不願管理。
雖說他孫家原本與張家有些不合,然而如今孫福是鄉嗇夫,管理西郊鄉需要張家支持。
所以心裡不喜,表面卻要給面子。
對於何強這種激發矛盾的行為,第一時間就想要甩開。
鄉嗇夫將訴訟推給三老,是這個時期「調處息訟」司法原則下的常規操作,旨在通過教化化解矛盾,實現「無訟」的理想治理狀態。
趙志正要說話,何強卻把這老傢伙的話給堵住了:「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現在事關人命,難道還要通過調處來息訟麼?」
眾人看到何強如此,心裡直呼這贅婿已經瘋了。
先是攻擊自己岳父張平,現在又來攻擊孫福,順手又把趙志這個三老的話給封上了。
普通人一個都不敢得罪,他一會工夫,全部得罪完了。
何強卻處之泰然,問題解決不了,他就負責放大。
張平立刻明白何強心思,自然不能讓他放大,所以再度開口:「什麼就事關人命,豎子,不要胡攪蠻纏。」
何強毫不示弱:「家主剛剛說三件事,第一件就是髡髮,髡刑乃是朝廷法定肉刑。《二年律令·賊律》明確規定,擅髡人發,耐為隸臣妾。家主非法施加肉刑,將反坐受刑。
第二件就是鞭笞,張家家法自然就是私刑,漢律嚴禁私人暴力,《二年律令·賊律》規定:斗傷人,當耐為隸臣妾,系城旦六歲。又言:賊殺人、斗而殺人,棄市。」
定刑為「棄市」,就是公開絞刑且不得贖免。
誰也沒有想到,何強引用漢律爐火純青。
作為鄉嗇夫的孫福都沒想到,區區一名贅婿,竟然能夠對律法鑽研如此精通。
他們自然不知道,何強假借做帳需要通法為由,借閱了大量律法典籍。
張家防著他,每次借閱律令時間很短,只讓他勉強能記住相關的。
他們卻沒有想到,何強每次借閱都偷偷拿麻紙抄錄背誦。
西漢初期崇尚黃老,後期外儒內法,法是貫徹始終的。
在何強看來,西漢極大程度繼承了秦之律法。
當世之人識字率低,所以想要掌握這些律令,沒有那麼簡單。
何強不同,他考公多年,對他來說背這些律令並運用,沒有想像中那麼難。
何強一番話,說的張平都啞口無言。
張平固然讀書認字,可是對於律令的熟悉程度,遠不如專門學習的何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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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做事,更多按照習俗和宗法,有些更是有樣學樣。
所以比起專業來,他只能啞口無言。
孫福的表情也嚴肅了起來。
他隱隱意識到,如果給何強這麼無限放大,只怕事情要去縣廷解決。
西漢不同於秦,並不是辦案子越多越好,正如之前所說,現在清靜無為的大環境下,「無訟」才是最好境界。
一些地方官吏本著都是大事化小的原則。
所以孫福及時開口截住:「何強,你到底意欲何為?」
何強抱拳道:「嗇夫,小民在張家多年,當初張家曾答應讓我贖還。然而三年又三年,現在更是逼著小民改姓,更想要誅殺小民。小民乞求,按照《二年律令》『棄妻畀(bì)所齎』規定,讓張家通過官府解除婚約並找小民追回部分聘財,小民與張家一別兩寬。」
嘩!
這下子就算再愚笨的鄉人都聽懂了,並感到有些觸動。
贅婿之所以被人看不起,就是因為被視為沒有獨立生產能力的「寄生者」。
在現代人看來,那就是好吃懶做。
特別是何強這種入贅鄉豪之家的,別人對他偏見就更多了,認為他好吃懶做,想做張家寄生蟲。
誰也沒有想到,何強折騰了這麼一大圈,竟然只是為了恢復自由身。
這自然讓鄉人對張家產生了懷疑。
這張家到底做了什麼,讓一個贅婿不惜在壽宴上鬧翻,也要離開?
再聯繫剛才,何強讓張家將他驅逐,張平卻說他「謀逃」。
這到底是何強這個贅婿不賢不孝,還是張家有很大的問題?
異樣的眼神,聚焦在張平身上。
「你說了半天,還是想要逃歸!」
阿茹不忿起身,「這麼多年,就是養條狗,也知道看門了。而你,受了張家多年恩惠,一心想要逃離,真是豬狗不如。」
何強冷笑看著她:「你有說話的資格麼?」
何強的話語慣常的一劍封喉。
無論何強怎麼樣,阿茹作為主家之女都沒有說話的資格。
而且何強當眾表示想要離開張家,那麼問題最大的就是阿茹。
果然鄉人的異樣目光,又刺向阿茹。
阿茹氣得想要撒潑,可是她看到張平冰冷的眼神,知道說什麼都沒用。
這傢伙的嘴皮子,阿茹是充分領教過。
要不然就是說一些「海上高爾夫」「空軍」「爆護」一類令人聽不懂的話。
要不然就是一針見血,讓人氣得一頭撞牆的話。
當著這麼多鄉人的面,張家的臉面已經跌得乾乾淨淨了。
如果阿茹再撒潑丟人,她毫不懷疑,阿父會給她兩鞭子。
張平一拍案幾:「行了,剛剛某得話不算數,責罰暫時壓下,都不必再鬧。這不是讓嗇夫、三老以及各位鄉黨看了笑話。」
張平準備一下子收回自己的話,看來今天準備不充分,先讓這小畜生活兩日。
張平心裡已經動了殺心,只要有機會,他就會把這小畜生綁起來,將他做帳之法全部掏出來,然後千刀萬剮。
這麼多年,張平已經很少會被人逼得如此狼狽了。
張平想得雖然好,何強卻不會給他撤回去,他再度面向鄉嗇夫:「嗇夫,《二年律令·具律》謀殺人,不得殺,減死罪一等。」
戰鬥是你挑起來的,你想不打就不打了?
世界上還有這種好事?
何強可不允許,他主打就一個,得理不饒人,痛打落水狗!
他也有些惱火:「此乃家事,讓三老為你調解吧。」
三老名為趙志,曾拜縣吏為師啟蒙,後借著這個關係,被縣廷青睞。
剛滿五十,就被推為三老。
孫福看何強胡攪蠻纏,而且事關張家,他自然不願管理。
雖說他孫家原本與張家有些不合,然而如今孫福是鄉嗇夫,管理西郊鄉需要張家支持。
所以心裡不喜,表面卻要給面子。
對於何強這種激發矛盾的行為,第一時間就想要甩開。
鄉嗇夫將訴訟推給三老,是這個時期「調處息訟」司法原則下的常規操作,旨在通過教化化解矛盾,實現「無訟」的理想治理狀態。
趙志正要說話,何強卻把這老傢伙的話給堵住了:「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現在事關人命,難道還要通過調處來息訟麼?」
眾人看到何強如此,心裡直呼這贅婿已經瘋了。
先是攻擊自己岳父張平,現在又來攻擊孫福,順手又把趙志這個三老的話給封上了。
普通人一個都不敢得罪,他一會工夫,全部得罪完了。
何強卻處之泰然,問題解決不了,他就負責放大。
張平立刻明白何強心思,自然不能讓他放大,所以再度開口:「什麼就事關人命,豎子,不要胡攪蠻纏。」
何強毫不示弱:「家主剛剛說三件事,第一件就是髡髮,髡刑乃是朝廷法定肉刑。《二年律令·賊律》明確規定,擅髡人發,耐為隸臣妾。家主非法施加肉刑,將反坐受刑。
第二件就是鞭笞,張家家法自然就是私刑,漢律嚴禁私人暴力,《二年律令·賊律》規定:斗傷人,當耐為隸臣妾,系城旦六歲。又言:賊殺人、斗而殺人,棄市。」
定刑為「棄市」,就是公開絞刑且不得贖免。
誰也沒有想到,何強引用漢律爐火純青。
作為鄉嗇夫的孫福都沒想到,區區一名贅婿,竟然能夠對律法鑽研如此精通。
他們自然不知道,何強假借做帳需要通法為由,借閱了大量律法典籍。
張家防著他,每次借閱律令時間很短,只讓他勉強能記住相關的。
他們卻沒有想到,何強每次借閱都偷偷拿麻紙抄錄背誦。
西漢初期崇尚黃老,後期外儒內法,法是貫徹始終的。
在何強看來,西漢極大程度繼承了秦之律法。
當世之人識字率低,所以想要掌握這些律令,沒有那麼簡單。
何強不同,他考公多年,對他來說背這些律令並運用,沒有想像中那麼難。
何強一番話,說的張平都啞口無言。
張平固然讀書認字,可是對於律令的熟悉程度,遠不如專門學習的何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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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做事,更多按照習俗和宗法,有些更是有樣學樣。
所以比起專業來,他只能啞口無言。
孫福的表情也嚴肅了起來。
他隱隱意識到,如果給何強這麼無限放大,只怕事情要去縣廷解決。
西漢不同於秦,並不是辦案子越多越好,正如之前所說,現在清靜無為的大環境下,「無訟」才是最好境界。
一些地方官吏本著都是大事化小的原則。
所以孫福及時開口截住:「何強,你到底意欲何為?」
何強抱拳道:「嗇夫,小民在張家多年,當初張家曾答應讓我贖還。然而三年又三年,現在更是逼著小民改姓,更想要誅殺小民。小民乞求,按照《二年律令》『棄妻畀(bì)所齎』規定,讓張家通過官府解除婚約並找小民追回部分聘財,小民與張家一別兩寬。」
嘩!
這下子就算再愚笨的鄉人都聽懂了,並感到有些觸動。
贅婿之所以被人看不起,就是因為被視為沒有獨立生產能力的「寄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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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何強這種入贅鄉豪之家的,別人對他偏見就更多了,認為他好吃懶做,想做張家寄生蟲。
誰也沒有想到,何強折騰了這麼一大圈,竟然只是為了恢復自由身。
這自然讓鄉人對張家產生了懷疑。
這張家到底做了什麼,讓一個贅婿不惜在壽宴上鬧翻,也要離開?
再聯繫剛才,何強讓張家將他驅逐,張平卻說他「謀逃」。
這到底是何強這個贅婿不賢不孝,還是張家有很大的問題?
異樣的眼神,聚焦在張平身上。
「你說了半天,還是想要逃歸!」
阿茹不忿起身,「這麼多年,就是養條狗,也知道看門了。而你,受了張家多年恩惠,一心想要逃離,真是豬狗不如。」
何強冷笑看著她:「你有說話的資格麼?」
何強的話語慣常的一劍封喉。
無論何強怎麼樣,阿茹作為主家之女都沒有說話的資格。
而且何強當眾表示想要離開張家,那麼問題最大的就是阿茹。
果然鄉人的異樣目光,又刺向阿茹。
阿茹氣得想要撒潑,可是她看到張平冰冷的眼神,知道說什麼都沒用。
這傢伙的嘴皮子,阿茹是充分領教過。
要不然就是說一些「海上高爾夫」「空軍」「爆護」一類令人聽不懂的話。
要不然就是一針見血,讓人氣得一頭撞牆的話。
當著這麼多鄉人的面,張家的臉面已經跌得乾乾淨淨了。
如果阿茹再撒潑丟人,她毫不懷疑,阿父會給她兩鞭子。
張平一拍案幾:「行了,剛剛某得話不算數,責罰暫時壓下,都不必再鬧。這不是讓嗇夫、三老以及各位鄉黨看了笑話。」
張平準備一下子收回自己的話,看來今天準備不充分,先讓這小畜生活兩日。
張平心裡已經動了殺心,只要有機會,他就會把這小畜生綁起來,將他做帳之法全部掏出來,然後千刀萬剮。
這麼多年,張平已經很少會被人逼得如此狼狽了。
張平想得雖然好,何強卻不會給他撤回去,他再度面向鄉嗇夫:「嗇夫,《二年律令·具律》謀殺人,不得殺,減死罪一等。」
戰鬥是你挑起來的,你想不打就不打了?
世界上還有這種好事?
何強可不允許,他主打就一個,得理不饒人,痛打落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