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深文周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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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張平的一系列計劃中,張安都發揮了關鍵作用。

  畢竟這個時代,誰也不敢相信血緣之外的其他人。

  張安是張平的種,也是張平一手教導起來的,對於他的能力和心性,張平了如指掌。

  所以張平哪怕被抓了,看似限制了行動,但是他覺得反而利於張安執行後手。

  可是,張安竟然失蹤了,而且是跟著何強一起。

  這就讓人產生強烈的不安。

  何強這小畜生死了就算了,可張安那可是自己唯一一個繼承人啊。


  一種危機感,從張平心中升起。

  他強忍著吐血衝動:「你來找我們作甚,給我派所有家奴一起去找,把西郊鄉翻一遍,也要找到何強。」

  張平說是要找到何強都沒有說要找張安。

  因為他知道,張安如果真落到何強手上,肯定是沒好了。

  那小畜生,絕不是心慈手軟之人。

  自己不出去,怕是沒人能治得了他。

  張安跟他一起失蹤,肯定是要完了。

  阿茹看到張平臉色通紅,知道自己阿父有些過於激動了。

  她趕忙答應下來,轉身就跑。

  生怕跑慢了,阿父手上的熱茶就摜在自己頭上了。

  阿茹跑了之後,孫福也坐不住了:「張平,你不是說盡在掌握麼,你就是這麼掌握的?我早已麻痹!」

  孫福激動之下,直接爆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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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漢時期,已經有「汝乃婢產子」的粗語了。)

  張平冷冷看向孫福:「現在說這些有用?趕緊想辦法!」

  張安失蹤,何強下落不明,這就是當前最大的問題。

  孫福一想到那小子今天在壽宴上的表現,心裡就突突的。

  這麼年輕的一個人,心思縝密,做事一環套一環,比他們這些老狐狸還要像狐狸。

  早知道要面對這樣的妖孽,孫福說什麼也不趟這個渾水。

  可是現在後悔已經沒用了。

  孫福冷冷說道:「你有什麼辦法?」

  張平也冷靜了下來:「我已經讓阿茹去找家奴搜索,但是何強那頭犬彘太過狡猾。阿茹絕對鬥不過他,會被他牽著鼻子走。當今之計,只能請出一人……」

  孫福看向他:「誰?」

  張平緩緩突出一個名字:「李神斷。」

  提到這個人,就連孫福也露出若有所思之狀。

  現代人或許不明白,為什麼現代古裝劇裡面有神探狄仁傑、大宋提刑官,往前很少有相關秦漢的神探題材。

  這是因為秦漢時期,是典型的農業熟人社會,且實行嚴酷的連坐制度。

  破案靠告發,鄰居犯罪你不報,你也要受罰。

  這導致大量案件是通過內部告發、鄰里糾紛暴露的,而不是靠偵探去發現的。

  而且,如果一個官吏像「神探」一樣,通過極其細微的線索翻出陳年舊案,或者在看似簡單的案件中挖出驚天陰謀,在皇帝和上級眼裡,這不叫「神」,這叫「酷吏」或「深文周納」。「深文周納」的意思相當於刻意羅織罪名。

  這個時代的官吏,主要職責就是收稅、勸農、教化百姓和維持治安,斷案只是眾多職責中的一項。

  所以很少有官吏,是憑藉著斷案出名的。

  但是在西郊鄉有一人例外,那就是李神斷。

  李神斷原本是縣中獄史,主管監獄和訴訟的吏員。

  而且,他還是世襲的獄史。

  西漢的縣吏任用制度,並未在法律上規定世襲,朝廷也始終強調「選賢任能」的原則。

  然而,在基層實踐層面,尤其是少吏層面,如佐史、斗食、亭長等,確實存在事實上的家族傳承或半世襲現象。

  畢竟普通人的文化程度低,一些低級吏員需熟悉本地風土人情,常由本地大族子弟充任。

  獄史又涉及專業,所以李神斷可以說是世襲這個職位。

  到了他這一代,他的經驗遠非普通百姓能比。

  因此,李神斷破了不少案子,獲得了「神斷」的美稱。

  結果也就是因為他破得案子太多,此任縣令不喜,故而將他「罷歸」。

  也就是,解除職務回歸平民。

  換做現代來說,那就是開除公務員身份。

  從身份來說,李神斷是開除了。

  但是孫福、張平等人卻知道,這是個能人。

  孫福當機立斷:「我現在讓人去找李神斷,現在也就只能找他了。」

  張平沉重點了點頭,然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無論如何,何強必須找到,否則我們大禍臨頭。」

  提起這個事情,孫福也不免多了幾分火氣。

  「最好是能夠找到,否則你張家滅滿門,我親自動手。」

  孫福對張平也沒什麼好脾氣,狠狠一拍案幾,這才離開。

  等到屋子沒有其他人的時候,張平這才噴出一口鮮血。

  畢竟唯一的兒子生死未卜,他已五內俱焚,現在更是要面臨「棄市」大罪,他怎麼能不著急。

  只不過是當著別人的面,他還要硬裝而已。

  張平咬牙喃喃道:「何強,你這個該死的釣魚佬……」

  他怎麼能想到,自己堂堂鄉豪,竟然會栽在一個釣魚佬手上。

  釣魚佬,這麼牛逼麼?

  ……

  西郊鄉南靠山丘,北臨玉符河。

  何強早已摸清了附近的情況。

  他將張安的屍體拋到河裡,就是為了迷惑別人。

  張安會順流而下,而他反而是逆流而上。

  他到上游的山丘之中,找了一處山洞隱藏了起來。

  這個地方有著很多熏制的肉與魚,這些都是醃製、風乾,再經煙燻處理過的。

  何強三年前就在準備,不過燻肉和熏魚通常保質期不足半年。

  所以每過半年,他就換一批,將淘汰的放在醃魚基地或者送人。

  保留在山洞的食物和物資,足夠他生存一段時間。

  這裡還有不少錢財,只是他在張家獲得的一小部分。

  因為他想要離開西郊鄉這個地方,特別是宰了張安之後,不能立馬離開。

  他必須要讓西郊鄉的人覺得,他已經跟張安一起死了,才有機會逃脫。

  否則張家告官後,附近的縣鄉,都會查何強的蹤跡。

  《二年律令·具律》:「賊殺傷人,以告發者,鄉部嗇夫……即令令史往診。」

  也就是案發後,死者家屬須向鄉亭(西漢最基層治安單位)報案,亭長必須3日內上報縣廷。

  縣廷簽發竹簡文書,註明逃犯姓名、體貌、案由。

  並張貼於城門、市集、郵亭,並下發至本郡國所有鄉亭

  《捕律》:「求盜追捕亡,令書到,各逐令。」

  特別是命案賞格高達十萬錢,到時候何強就是過街老鼠。

  所以,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他只要在這裡藏住一兩個月,附近縣鄉就會放鬆警惕,他才有可能逃出生天。

  何強筋疲力盡躺在地上,自言自語道:「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就差這一哆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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