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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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要聚一聚的獄友張強,總算是回來了。

  當時一起坐牢的幾個人里,程剛和周農、黎啟軍、吳震、張強,關係都不錯。但要說和程剛關係最好的,還得數張強。

  周農、黎啟軍,比程剛小十來歲,坐牢時,周農、黎啟軍都沒有結婚,家裡能讓他們惦記的,是老母親。吳震是幾個人當中年齡最大的,比程剛大十來歲,坐牢時,孩子都大了,大的那個都工作了。唯獨張強和程剛年齡相仿,結婚生子的時間差不多,也都是因為早年做生意的事入的獄,兩人相對更談得來。

  張強入獄後不到半年,他老婆就要求離婚。張強不願,他老婆異常強勢,告訴他,如果不願意,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張強考慮到,女兒因為他坐牢,已經對他心生怨恨了,若再跟她媽媽打官司,孩子只怕會更不好受,同意了離婚。

  之後的一年多,張強一直很頹廢,獄友們的安慰起不了作用。而那時候,程剛也才得知,吳其芳肚子裡那個孩子沒了,她臥床不起,家裡靠林老太和兩個還在上小學的兒子支撐。兩人坐在一起,不再聊天,而是沉默著各自療傷。

  程剛比張強早幾個月出獄,出獄後,頹廢了近一年,無心聯絡舊友。做扁擔後,才跟周農、黎啟軍聯繫緊密起來。輾轉從黎啟軍口中得知,張強出獄後,找過前妻孩子,前妻已帶著女兒改嫁,張強找去時,前妻快要生了。女兒對他也很陌生,都不肯叫一聲爸爸。

  張強在家待了幾個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在深圳的遠房表叔寫信來說,深圳機會多,可以過去看看。

  1979年的深圳,還沒劃特區,只是個邊陲小鎮。張強南下深圳時,深圳剛剛開始搞「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港資工廠一家接一家地開。張強先在蛇口一家港資電子廠當倉管,幹了一年,發現香港那邊的老闆們最缺的不是工人,是能幫他們在內地找貨源、找加工廠的「中間人」。

  張強在漢街長大,做過幾年小生意,他知道該怎麼找貨;做過生意、坐過牢,知道該怎麼跟三教九流打交道;在港資廠幹過,知道香港人要什麼標準、什麼質量、什麼價格……他開始在深圳和香港之間兩頭跑,學粵語,也接單:拿到香港老闆的需求,在內地找廠子做。就這樣,做了五年,攢了些錢,在深圳開了貿易公司,當了老闆。


  回來是因為女兒聯繫他,問他那邊有沒有合適的工作。

  女兒比程越大一歲,被前妻帶走時,剛上初一。前妻改嫁,很快生了孩子,女兒在重組家庭里,日子很不好過。她性格沉悶,從小到大,跟前妻比較親。張強才去深圳那兩年,日子過得很苦,幾乎沒跟女兒聯繫。當然就算他想聯繫,可能也聯繫不上——前妻不讓。

  後來,他才聽說,女兒初中沒上完就輟學了:前妻又生了個兒子,需要人帶。女兒成了那家裡的保姆,負責做家務、帶弟弟。後來不知怎麼的,和一個農村來的,在漢街討生活的年輕人好上了。

  雖然女兒在親媽身邊,但親媽自從有了新家庭,有了兒子之後,對女兒很不待見。女兒要跟別人過,親媽罵了幾句,就接受了。

  小夫妻沒地方住,親媽雖然不高興,但不得不允許他們在自己家院子裡搭了個漏風的棚子,將就著住下。女兒生下孩子後,就在家帶孩子,女婿在漢街打零工,掙點小錢,一家三口的日子,和那漏風的棚子一樣,到處都是洞。

  漢街上流行廣東貨,有些檔口的老闆,會跑到廣州、深圳看貨。有人在深圳見到了張強,知道他現在發達了,回來跟他前妻說了。前妻琢磨著,當初離婚鬧得不愉快,她只怕從他身上占不到便宜,女兒說不定可以呀!畢竟,是他親生的不是。

  前妻鼓動女兒給張強寫信,說現在日子過得艱苦,問他那邊好不好找工作:明擺著,是想要投奔他。

  才離婚那兩年,張強很想念女兒。去深圳後,有了新家庭,從未跟女兒聯繫過,想念的心逐漸就淡了。收到信,張強有些為難:接納她倒不是不行,他公司總要請人的,給誰發工資不是發?女兒畢竟不是外人,那麼多年他對她不管不顧,這時候幫一下,是應該的。只是不知道新女婿是什麼人品,以及,女兒受親媽的影響到底有多大。來了深圳,若真是幫他的,那他自然歡迎。若是惦記著什麼,或人品不牢靠,那還是算了。

  女兒的信,張強在手裡放了半個月,才回信說,過陣子,他回江城,到時候再說。

  這麼多年,程剛、周農、黎啟軍他們,都沒跟張強聯繫。一直聯繫的,是吳震。吳震這個人,靠人脈吃飯。張強在港資電子廠當倉管的時候,吳震就經常跟他聯繫。吳震每次有事去深圳,都會約張強出來喝酒。每一次,吳震都會跟張強講漢街的變化。

  人和人之間的感情,會因為聯絡少而逐漸淡掉,當然也會因為聯絡多而增強。在監獄時,張強和程剛最好,幾年過去了,張強要回來,由吳震通知大家。

  回了女兒的信,張強並沒有立刻回江城。而是在處理手頭工作的同時,拜託吳震幫他打聽女兒女婿以及前妻一家的人品和行事風格,他心裡差不多有數後,才真正動身。而這時候,已經差不多十二月份了。

  江城的春天和冬天都極短。漫長的夏季過後,僅過了半個月,就是冬天了。十二月份,街上的人們,都在穿大棉襖了,張強回來了。

  張強家的老房子,他去深圳的時候,一把鎖鎖上了。他叔叔一家給他寫信,說自家房子小,兒子結婚要騰地方,想借住幾年。他怕這一借住,就不還了,寫信拒絕了。哪知叔叔一家不講武德,撬了鎖,直接住進去了。

  後來聽吳震說,他女兒結婚時,他前妻帶著女兒兩口子去找叔叔要房子,被拒絕了,雙方差點動粗。不得已,女兒才在親媽家院子裡搭棚子的。

  張強回來後,第一件事就是處理房子。叔叔不肯走,張強報了警,帶著警察上門,才把叔叔一家趕走。女兒聽說他回來了,找到了他,表達出想要那房子的意思。張強只說了一句,「不是要去深圳投奔我嗎?還要這房子做什麼?」堵住了他們的嘴。

  女兒女婿沒有自己的房子,當然啥都想要。但這時候和張強還不熟,怕偷雞不成蝕把米,見張強不肯給,也不好再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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