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阿婆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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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樂出來了幾個小時,準備回去躺躺,在鐵架子床上躺下的時候,眼前仍然能夠浮現出在停屍房見到的一幕幕。

  那個負責望風的小子,比死者阿虎要小几歲,看起來最多十八九的樣子。

  兩人如果不是親兄弟,應該也是關係很鐵的朋友,因為年齡相差幾歲,更多考慮是表兄弟、堂兄弟,或者住在同一片區。

  他打算明天去附近村屋散個步。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

  深夜,走廊是一片光亮。

  走廊前端最大那間辦公室。

  辦公桌上堆滿文件,電話響個不停,一片亂糟糟的,忙碌不停的場景。

  A組隊長歐耀榮坐在手下第一干將馬國棟的桌邊,往一個方向努了下嘴:「聽說有了新線索,那小子去請肖像畫師?」

  「貌似找到個望風的小弟,不湊巧,畫師被我搶先一步帶去太平山。」

  「那小子運氣倒是不錯。」


  「你小子!」歐耀榮喜歡跟馬國棟聊天,隨意聊了幾句,這才問到太平山案件的進展。

  在重案組,加班是常態,不管是時常被委以重任的A組,還是被李總督查分配「邊角料」的B組,每個夜晚,辦公室基本都亮著燈,只是燈多燈少的區別。

  B組會議室。

  白板旁站著陸啟鋒,底下坐著三人。

  最左邊是正拿著筆記本寫著什麼的王麗娜,最右邊是組裡年紀最大的一員老陳,警長陳敬新,還有個剛往嘴裡塞進三明治的劉志強。

  劉志強把包裝紙揉成一團,對準角落的垃圾桶,抬手就是一道瀟灑的拋物線。

  劉志強咽下口裡的食物,快速說道:「鋒哥,我跟新叔重新走訪了阿虎住的舊樓,多虧了那張畫像,一個阿婆認出了嫌犯。」

  原本向阿虎所住鄰居打聽,他是否有兄弟或來往密切的朋友,得到的線索指向一堆狐朋狗友,A組的人在這方面浪費了許多時間。

  而在這一次,天天坐在舊屋樓下曬太陽的阿婆,意外認出畫像上的男孩。

  「這不是阿良嘛?我認得!小時候經常跑我屋裡頭要糖吃,阿婆我記性好著,隔了幾年,我還是能一眼認出這個仔咯!」

  「他跟5樓那個阿虎,兩人認不認識?」

  「欸?怎麼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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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志強一瞪眼,說道:「阿婆,上次問你的時候,你不是這樣說的啊!」

  「你們警察不是問跟阿虎走得近的人咯?他跟阿良好多年沒聯繫了,這算不算走得近啊?再說了,那麼多年過去了,誰還能記得住啊!阿婆我想不起來,多正常的事情啊!」

  陳敬新與劉志強還以為阿婆亂說來著,誰知道真有阿良這麼個人。

  阿虎爸是個爛仔,鄰居經常看見他媽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後來,他媽就跟人跑了,在這之前,舅舅家的孩子常送到這裡跟阿虎一起玩,那個人就是阿良。

  後來,舅舅去踩縫紉機,他媽也跑了,阿虎和阿良之間再沒有來往。

  「他舅是殺人犯吶,誰敢跟他接觸,周圍的小孩見他都要躲起來的咯!」

  「你問他人怎麼樣?他老豆是爛仔,他也是爛仔咯!」

  「你說阿良?那個孩子很老實的,後面我就沒再見過他。」

  王麗娜往白板上貼上一張照片。

  筆頭在照片上戳了幾下。

  「這個人就是阿良,全名周作良,16歲,屬於社會閒散人員,最近一次出現的地方是佐敦碼頭。」

  陸啟鋒問剛從監獄回來的陳敬新:「新叔,阿良父親那邊怎麼說?」

  「4年前,阿良去看過他老豆一次。」

  劉志強癟嘴:「新叔,線索又斷了?」

  「你別急,聽我把話說完,阿良老豆說,他一直跟爺奶住在黃大仙。」

  提到黃大仙區,會議室里幾人同時「噢」一聲。

  怪不得找不到人,原來躲去了黃大仙。

  A組的人翻遍了油尖旺區,往深水埗和九龍城找,皆一無所獲,關鍵是九龍城人員排查相當困難,耗費了A組大部分精力,他們也堅信人就躲在裡面。

  幾人交換了最新消息。

  陸啟鋒分配任務。

  「新叔和麗娜去佐敦碼頭,阿強跟我去黃大仙。」

  他讓大家先回去睡覺,明天再接著調查,三人出去,他卻留在會議室,盯著那張排查地圖。

  其實,還有一條線索。

  阿良他爸犯事之前,他父母一直住在元朗老宅,近幾年,那一片成了廢棄村屋。

  「村屋。」

  陸啟鋒想起林家樂的話。

  哎……人手不夠用。

  林家樂中槍後的第15天。

  起了個大早,送小妹去了學校,再幫大哥去出攤,大哥給他煮了一碗雲吞。

  「家樂,你別覺得自己還年輕,稍微好點就到處走,沒事就回去躺著,多睡覺,這樣才能好得快。」

  他三兩口把雲吞吃完,放下碗說道:「知道了大哥,我現在就走,我中午不想吃雲吞餃子了,我自己解決,你不用管我。」

  林家偉喊住他,要從兜里拿錢給他。

  他趕緊加快腳步:「我才發薪水。」

  90年代的港城。

  作為一名油麻地軍裝警,也就是巡警,他的工資可是26年的小牛馬可望不可即的存在。

  月收14050元港幣。

  扣除3000元給大哥的家用,每天餐食交通什麼雜七雜八的費用,他竟然還能存下1萬!

  在大哥攤子上,一碗雲吞6元,水餃7元,雲吞麵8元,換在茶餐廳里,大概12-15元,物價水平大概是這樣。

  而原主。

  早上吃個便利店的麵包,5元,中午吃警署食堂最便宜的盒飯,18元,晚上回家吃大哥剩下的,他不抽菸不喝酒不社交。

  警署髮長短袖各兩套服裝,他天天都穿那個,最多花錢買個內衣襪子。

  「我做不到啊!」

  林家樂去茶餐廳吃了個菠蘿油,來了杯冰絲襪,乘坐小巴去了附近村屋。

  從小巴下來的時候,路邊買了幾份報紙,其中一份扒出死亡劫匪身份的報刊吸引了他的注意。

  阿虎他爸曾經是混社團的,在元朗一帶相當出名,後來出了事,換了老大,跟著去了油麻地,點背,踩了狗屎,老婆也跟人跑了,他有好幾次被人黑夜裡追殺……

  他站在路邊看了好一陣,作者寫得神乎其神,就差主角會降龍十八掌,拿下油尖旺,合併九龍城,成為沙田之王。

  目光落在「元朗一帶」那一行字上。

  沉思片刻。

  他坐小巴去了元朗區,那裡有一大片廢棄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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