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那我呢
其實雪梨一直有一個喜歡我的女孩,但我前幾天才知道。
這件事情說起來真挺丟人的。
十八歲的時候,Nancy隨便跟我說句話,我都能回宿舍分析半天。
一個「哦」。
一個表情包。
朋友圈突然發了一首歌。
我都能像做閱讀理解一樣,研究作者思想感情,揣摩中心主旨,分析一句話背後到底有沒有什麼我沒看懂的弦外之音。
到了雪梨以後,一個女孩已經快把答案寫在卷子上了。
我反而不敢交卷。
最開始真的只是一起出去玩。
看電影。
吃飯。
聊天。
都是很普通的事情。
她有時候會突然給我發消息:「這個看不看?」
然後甩過來一張電影海報。
我看一眼。
「看。」
「什麼時候?」
「都行。」
於是就去了。
後來我才發現,她好像很喜歡問我「去不去」。
而我的回答通常也很簡單。
去。
雪梨那麼大,反正我也沒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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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一起,總比一個人好。
她其實不太喜歡玩血染。
倒不是不會玩。
她只是嫌一局太久。
十幾個人圍著坐幾個小時,盤身份,聊邏輯,互相欺騙。有時候一局拖到後面,她明顯已經坐不住了,靠在椅子上問我:
「還有多久?」
「快了。」
「你半小時前也是這麼說的。」
「血染是這樣的。」
她瞪我一眼。
下一周又來了。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她玩血染的時候特別喜歡盤我。
我說自己是好人,她就盯著我的邏輯聽半天。
有時候突然幫我說話:「羊駝這輪應該是好人,他玩壞人喜歡撓自己的後腦勺。」
我馬上點頭。「看見沒有,還是有人懂我的。」
過了一會兒,她又可能第一個跳出來踩我:
「不對,我覺得羊駝是狼。」
「憑什麼?」
「你剛才那個邏輯就很像。」
「什麼叫邏輯很像?」
「你沒有為好人做事的視野。」
然後兩個人能為了我的身份盤半天。
有時候她把我證成鐵好人,我就得意洋洋地跟著她沖票。
有時候她認定我是狼,我說什麼都沒用。
「你聽我解釋。」
「不聽。」
「那你就是狼。」
「你有病吧。」
她就笑。
我那時候一直覺得這很正常。
血染嘛。
不就是猜來猜去。
更何況她有時候猜得准,有時候也完全是在胡說八道。
我只是沒想過,一個嫌血染一局太長的人,為什麼每個星期還是會來。
也沒想過,她坐在那裡幾個小時,怎麼老是在盤我。
第一次讓我覺得哪裡有一點奇怪,是今年情人節。
她問我:「Ed Sheeran,看不看?」
「看啊。」
「那一起?」
「行。」
票很難買。
她倒是一點沒跟我客氣,一百刀照收。
而且我們的座位還沒挨在一起。
進去以後我覺得無所謂。
各聽各的,結束以後再一起走唄。
她卻看了看隔在我們中間的人,忽然說:
「如果不是情侶一起來聽的話,我們就和他們商量一下換個位吧,怪擠的。」
於是我們兩個還真坐在那裡研究了一會兒。
「你覺得他們是不是情侶?」
「不像。」
「那問問?」
「問唄。」
最後真換成功了。
她坐到了我旁邊。
我當時最大的感想居然是:這下確實舒服多了。
其實我沒怎麼聽過Sheeran大神的歌,但洗澡的時候手機經常自動連播《Photograph》。
於是在她問我:「最喜歡哪首?」的時候,我直接選了「Photograph。」
「就知道你會選這個。」
「為什麼?」
「就是知道。」
後來唱到《Perfect》的時候,整個體育場都是手機燈。
附近突然有人尖叫。
我轉過頭,發現一個男生跪下了。
「臥槽,求婚。」
她也跟著看過去。
沒過多久,遠處又是一陣歡呼。
好像又有人求婚。
那天晚上到底有多少人求婚,我已經記不清了。
只記得周圍一直有人擁抱,有人接吻,有人舉著手機拍那些根本不認識的人。
我和她坐在人群里看熱鬧。
然後散場。
就這樣。
至少當時的我覺得,就這樣。
後來她又約我去看《給阿嫲的一封情書》。
電影散場以後,我順手發了一條朋友圈:
「紀念我在雪梨看的倒數第二場電影。」
她看到以後問我:
「倒數第二場?」
「對啊,快走了。」
她想了一會兒。
「那你走之前,我們再一起看一場唄。」
「可以啊。」
我答應得很快。
然後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又補了一句:
「我好兄弟Eric也來可以不?」
她把頭轉過去。
沒說話。
我等了一會兒。
「怎麼了?」
「沒什麼。」
然後繼續往前走。
我當時還真沒覺得哪裡有問題。
Eric是我好兄弟。
大家一起看電影有什麼不好?
三個人看完還能討論劇情。
非常合理。
後來察覺她喜歡我以後,我重新回憶起這個晚上,才終於意識到一個問題。
一個女孩跟你說:
「你走之前,我們再一起看一場電影吧。」
這裡面的「我們」,可能不是一個可以隨意擴招的組織。
尤其不包括Eric。
想到這裡,我甚至對Eric有點愧疚。
他什麼都沒幹。
莫名其妙地就成為了一個愛情故事裡的反派。
其實事情真正開始不對,是有一次大家玩完血染以後,閒著沒事又玩真心話大冒險。
主題不知道怎麼就跑到了理想型伴侶。
這種話題本來就很無聊。
輪到誰,誰就說幾個安全答案。
善良。
好看。
有趣。
聊得來。
三觀一致。
反正怎麼說都不會錯。
輪到她的時候,有人問:
「那你理想型是什麼?」
她想了一下。
然後說:
「羊駝啊。」
我愣住了。
旁邊的人好像也安靜了一瞬間。
她自己大概也意識到這句話說得太直接,馬上補了一句:
「因為他是我的專屬僕人。」
大家一下笑起來。
我也笑。
「滾。」
她也跟著笑。
話題很快就過去了。
剛才血染里她還信誓旦旦地說我是狼。
現在又突然說我是她的理想型。
所以我也沒往心裡去。
後來想想,血染這個遊戲其實挺奇怪的。
一群人坐在那裡幾個小時,拼命想證明一個人到底是什麼身份。
好人。
惡魔。
爪牙。
誰在撒謊。
誰說的是真的。
那天晚上,她都快把答案寫在我臉上了。
我還是沒盤出來。
再後來,我有段時間狀態不太好。
具體為什麼,現在反而記不清了。
可能是學業。
可能是工作。
可能是錢。
也可能什麼都有一點。
成年以後很多崩潰其實沒有明確的主題。
不是發生了一件多麼驚天動地的事情。
只是某一天晚上,突然覺得什麼都很煩。
我和她聊天。
從晚上聊到凌晨。
聊雪梨。
聊原生家庭。
聊雄心壯志。
聊一些白天根本不敢說出口的話。
手機電量一點一點往下掉。
窗外一點一點亮起來。
第二天該幹什麼還是得幹什麼,可至少那個晚上,有一個人沒有跟我說:
「別想那麼多。」
也沒有說:
「早點睡吧。」
她就陪著我聊。
後來我要搬家,房子得找人接手。
我嫌麻煩,給她發了幾條消息以後就開始擺爛。
她反而比我上心。
到處問人。
幫我轉。
問朋友有沒有朋友要租房。
有時候突然甩給我一個聯繫人:
「這個你問一下。」
我說:
「你怎麼比我還急?」
「怕你房子砸手裡啊。」
「又不是你的房子。」
「那你別管。」
我也就真的沒怎麼管。
可這些事情放在當時,我都有自己的解釋。
陪我聊天,是因為我們關係好。
幫我找房子,是因為她熱心。
陪我玩血染,是因為大家都是朋友。
演唱會也沒什麼。
她收了我一百刀門票錢。
平時出去吃飯喝奶茶,我也請過她。
誰也沒占誰便宜。
至於那句「理想型是羊駝」?
後面不是馬上補了一句「他是我的僕人」嗎?
明顯就是開玩笑。
你看。
全部解釋得通。
我甚至覺得自己這種思考方式挺成熟。
不要自作多情。
不要因為一個女孩對你好一點,就覺得人家喜歡你。
不要把普通的善意理解成曖昧。
不要再像十八歲的時候一樣,別人一個眼神,都能在腦子裡寫出八百字續集。
這些道理,我花了很多年才學會。
Nancy教會我的。
只不過我沒想到,有些課學得太好了,也會有副作用。
到了今年七夕,她又幹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那天晚上,她一直拉著我打王者。
一局。
再來一局。
輸了。
再來。
贏了。
還是再來。
我打到後面都有點莫名其妙。
「你今天這麼想上分?」
「對啊。」
「你平時也沒這麼積極啊。」
「今天想打。」
於是我陪她打了一個晚上。
那天晚上打完最後一局,我躺在床上,忽然想起了很多事情。
情人節。
Ed Sheeran。
「如果不是情侶一起來聽的話。」
她費勁換到我旁邊的座位。
《Perfect》響起來的時候,一個接一個跪下求婚的人。
她明明嫌血染一局要坐幾個小時,卻還是一次一次來。
而且每次坐下來以後,不是在證我的身份,就是在說我是狼。
我不開心的時候,她陪我聊到天亮。
我要搬家,她比我還積極地幫我找人接房子。
我說快離開雪梨了。
她說:
「那你走之前,我們再一起看一場電影唄。」
還有那句:
「羊駝啊。」
以及緊隨其後的:
「他是我的僕人。」
以前這些事情都是散的。
每一件單獨拿出來,好像都有解釋。
可那天晚上,它們突然被一根線串在了一起。
也許她今天壓根不是什麼突然產生了強烈的電競夢想,只是怕我七夕出去玩。
更準確一點:怕有人約我。
所以她想了一個很樸素的辦法。
把羊駝摁在王者峽谷里。
只要這個人還在打排位,大概就不會跑出去跟哪個女孩過七夕。
我想到以後笑了很久。
覺得這種心機實在沒什麼技術含量,可仔細想想,又有點可愛。
我躺在那裡,第一次產生了一種很陌生的感覺。
因為過去很多年,我習慣的問題一直是:這個女生她為什麼不喜歡我?
我可以從高中想到大學。
從佛山想到廣州。
從汾江河想到珠江。
再從珠江想到黃浦江。
我甚至可以寫幾萬字,去解釋一個女孩為什麼沒有愛上我。
我太熟悉這個問題了。
熟悉到後來,它幾乎成為了我理解愛情的方式。
喜歡一個人,就是猜。
猜她為什麼不回消息。
猜她為什麼不點讚。
猜自己哪裡不好。
猜另一個男人究竟比自己好在哪裡。
猜是不是當年勇敢一點,一切都會不一樣。
我猜了快十年。
所以後來,我給自己定了一條規矩。
別猜了。
一個女孩如果真的喜歡你,你會知道的。
如果你需要反覆猜,那多半就是不喜歡。
這句話我信了很久。
直到雪梨真的出現了一個女孩。
她約我看電影。
陪我玩她嫌太長的血染。
情人節和我一起聽Ed Sheeran。
陪我聊到天亮。
幫我找房子。
七夕想辦法把我困在王者峽谷。
甚至當著一群人的面說:
「我的理想型是羊駝。」
然後我躺在床上想:
……
她是不是喜歡我?
想到這裡,我自己都覺得有點好笑。
十八歲的羊駝,一個女孩多看他一眼,他都敢懷疑人家是不是喜歡自己。
二十多歲的羊駝,一個女孩都快把標準答案塞進他手裡了,他反而開始檢查答題卡是不是印錯了。
原來人真的會變。
只是未必往更聰明的方向變。
後來我又想起血染。
她總喜歡盤我。
有時候說我是好人。
有時候一口咬死我是狼。
而我每次都會跟她爭。
擺邏輯。
找信息。
證明自己的身份。
非要她相信我到底是什麼。
可現實里真正擺在我面前的身份,我反而不敢盤了。
因為血染盤錯了,不過輸一局。
現實里盤錯了,會很丟人。
我已經丟過很多次人了。
所以我寧願把所有證據都解釋成巧合。
寧願相信她只是人好。
只是無聊。
只是剛好想看演唱會。
只是剛好願意陪我聊天。
只是剛好七夕特別想打王者。
這樣最安全。
什麼都不會失去。
可問題也終於從這裡開始變得麻煩。
因為當我終於承認:好吧,她可能真的喜歡我。
另一個問題馬上就來了。
而這個問題,比「她喜不喜歡我」難多了。
過去這麼多年,我好像從來沒有認真準備過它。
我太習慣喜歡一個不喜歡我的人了。
Nancy是這樣。
我一直站在汾江河這一邊看著她。
研究怎麼過去。
研究為什麼過不去。
研究是不是因為我不夠帥,成績不夠好,學校不夠好,工作不夠好。
研究如果2016年9月1日重新來一次,我是不是能把所有事情做對。
後來真的有人喜歡我了。
文學妹。
可文學妹喜歡我的方式,好像總帶著一點嫌棄。
「你好醜啊。」
「你能不能好好學習?」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她一邊牽我的手,一邊罵我。
一邊聽我唱歌,一邊嫌棄我。
最後她要去新加坡,我還留在原地。
她說:「你別拖我後腿。」
於是我又學會了一件事情。
原來被人喜歡,也不代表你就可以安心待在那裡。
你還是得往前走。
得變好。
得跟得上。
否則有一天,對方還是會鬆開你的手。
再後來是原神妹。
那又是完全不同的一種關係。
我們靠得太近了。
近到很多事情已經沒有什麼距離感,很多話可以隨便說,很多邊界也變得模模糊糊。
可我後來才慢慢承認,我在她身上尋找的,未必從頭到尾都是她。
有些東西屬於她。
有些東西其實屬於Nancy。
我只是當時分不清。
還有實驗室的師妹。
我又一次喜歡上一個沒有辦法給我答案的人。
一起做實驗。
一起待到很晚。
在那些機器、數據、樣品和亂七八糟的日常裡面,我又開始熟練地做那件自己最擅長的事情:
喜歡一個人,然後得不到她。
現在想想,我過去這些年的感情經歷其實挺單調的。
看起來人不少,故事也不少。
可翻來覆去,好像永遠只有那麼幾道題。
我喜歡她,她不喜歡我。
她喜歡我,但覺得我還不夠好。
我們離得很近,可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在愛誰。
於是我追。
我猜。
我證明。
我反省。
我給自己寫幾千字幾萬字的判決書,研究到底是哪一步出了問題。
我好像很會愛人。
至少我一直這麼覺得。
後來才發現,我真正擅長的可能不是愛。
是求不得。
我甚至已經熟悉了那種感覺。
喜歡一個人。
抬頭看她。
隔著一點距離。
最好再隔一條河。
然後想辦法游過去。
游不過去,就怪自己。
游過去了發現對岸沒人,就寫篇文章紀念一下。
這套流程我太熟了。
可現在,忽然有人站到了我這一邊。
她沒有站在河對岸。
沒有等著我追。
沒有嫌我哪裡還不夠好。
也沒有成為誰的影子。
她認識的就是雪梨這個羊駝。
然後她還是一次一次問我:
「去不去?」
我以前一直以為愛情是一條河。
總得有一個人在這邊,一個人在那邊。
總得有人游過去。
可這一次沒有河。
她就在旁邊。
這反而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因為如果沒有距離需要跨越,沒有誰需要追逐,也沒有一個更好的自己需要證明,那麼過去那些我最熟悉的東西,好像突然全都派不上用場了。
於是我第一次需要認真面對一個完全相反的問題。
不是「她為什麼不喜歡我?」,不是「我要變成什麼樣,她才會喜歡我?」,甚至不是「我要怎麼才能得到她?」。
而是一個簡單得讓我無處可逃的問題,「一個女孩喜歡我,她喜歡的甚至就是現在這個我,那我呢?」
我不知道。
這個答案讓我有點意外。
這些年我其實已經去過很多地方了。
去過塔斯馬尼亞。
去過紐西蘭。
去過越南。
也去過聖靈群島。
看過比汾江河壯麗過得多的水。
看過真正藍得不像話的海。
坐過飛機,坐過船,也一個人在完全陌生的城市裡走過很久。
二十四歲那年,我總覺得只要自己走得足夠遠,很多問題自然就會變小。
後來我真的走遠了,汾江河變成地圖上一個甚至無法縮放的位置,Nancy也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我的生活里。
可人走得再遠,好像也不會自動變得更會愛。
這件事情沒人教我。
我會坐國際航班。
會一個人在國外租房。
會處理銀行、簽證、學校和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
會在陌生國家迷路以後自己找回來。
甚至已經學會了一個人看海。
可一個女孩就在我身邊,很認真地喜歡我。
我反而不知道下一步該往哪裡走。
我拿起手機。
她的頭像還在聊天列表上面。
我點進去。
上一條消息沒什麼特別的。
大概又是什麼電影,什麼遊戲,或者一句沒頭沒尾的廢話。
我看了一會兒。
沒有發消息。
又退了出來。
過了一會兒,她倒先發來了。
「你在幹嘛?」
我看著那四個字笑了一下。
隨手發了張小豬的表情包給她。
「你長得好像這隻豬。」
「神經。」
「你才神經。」
就這樣。
沒有告白。
沒有突然響起什麼背景音樂。
我也沒有在那個晚上醍醐灌頂,終於明白什麼才叫真正的愛情。
我以前花了很多年,學習怎麼追一個不愛我的人。
至於怎麼愛一個愛我的人。
這門課,我還沒上過。
【羊駝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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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說起來真挺丟人的。
十八歲的時候,Nancy隨便跟我說句話,我都能回宿舍分析半天。
一個「哦」。
一個表情包。
朋友圈突然發了一首歌。
我都能像做閱讀理解一樣,研究作者思想感情,揣摩中心主旨,分析一句話背後到底有沒有什麼我沒看懂的弦外之音。
到了雪梨以後,一個女孩已經快把答案寫在卷子上了。
我反而不敢交卷。
最開始真的只是一起出去玩。
看電影。
吃飯。
聊天。
都是很普通的事情。
她有時候會突然給我發消息:「這個看不看?」
然後甩過來一張電影海報。
我看一眼。
「看。」
「什麼時候?」
「都行。」
於是就去了。
後來我才發現,她好像很喜歡問我「去不去」。
而我的回答通常也很簡單。
去。
雪梨那麼大,反正我也沒什麼事情。
本書首發𝒯𝒲看書📕𝓈𝒽𝓊.𝓉𝓌,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有人一起,總比一個人好。
她其實不太喜歡玩血染。
倒不是不會玩。
她只是嫌一局太久。
十幾個人圍著坐幾個小時,盤身份,聊邏輯,互相欺騙。有時候一局拖到後面,她明顯已經坐不住了,靠在椅子上問我:
「還有多久?」
「快了。」
「你半小時前也是這麼說的。」
「血染是這樣的。」
她瞪我一眼。
下一周又來了。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她玩血染的時候特別喜歡盤我。
我說自己是好人,她就盯著我的邏輯聽半天。
有時候突然幫我說話:「羊駝這輪應該是好人,他玩壞人喜歡撓自己的後腦勺。」
我馬上點頭。「看見沒有,還是有人懂我的。」
過了一會兒,她又可能第一個跳出來踩我:
「不對,我覺得羊駝是狼。」
「憑什麼?」
「你剛才那個邏輯就很像。」
「什麼叫邏輯很像?」
「你沒有為好人做事的視野。」
然後兩個人能為了我的身份盤半天。
有時候她把我證成鐵好人,我就得意洋洋地跟著她沖票。
有時候她認定我是狼,我說什麼都沒用。
「你聽我解釋。」
「不聽。」
「那你就是狼。」
「你有病吧。」
她就笑。
我那時候一直覺得這很正常。
血染嘛。
不就是猜來猜去。
更何況她有時候猜得准,有時候也完全是在胡說八道。
我只是沒想過,一個嫌血染一局太長的人,為什麼每個星期還是會來。
也沒想過,她坐在那裡幾個小時,怎麼老是在盤我。
第一次讓我覺得哪裡有一點奇怪,是今年情人節。
她問我:「Ed Sheeran,看不看?」
「看啊。」
「那一起?」
「行。」
票很難買。
她倒是一點沒跟我客氣,一百刀照收。
而且我們的座位還沒挨在一起。
進去以後我覺得無所謂。
各聽各的,結束以後再一起走唄。
她卻看了看隔在我們中間的人,忽然說:
「如果不是情侶一起來聽的話,我們就和他們商量一下換個位吧,怪擠的。」
於是我們兩個還真坐在那裡研究了一會兒。
「你覺得他們是不是情侶?」
「不像。」
「那問問?」
「問唄。」
最後真換成功了。
她坐到了我旁邊。
我當時最大的感想居然是:這下確實舒服多了。
其實我沒怎麼聽過Sheeran大神的歌,但洗澡的時候手機經常自動連播《Photograph》。
於是在她問我:「最喜歡哪首?」的時候,我直接選了「Photograph。」
「就知道你會選這個。」
「為什麼?」
「就是知道。」
後來唱到《Perfect》的時候,整個體育場都是手機燈。
附近突然有人尖叫。
我轉過頭,發現一個男生跪下了。
「臥槽,求婚。」
她也跟著看過去。
沒過多久,遠處又是一陣歡呼。
好像又有人求婚。
那天晚上到底有多少人求婚,我已經記不清了。
只記得周圍一直有人擁抱,有人接吻,有人舉著手機拍那些根本不認識的人。
我和她坐在人群里看熱鬧。
然後散場。
就這樣。
至少當時的我覺得,就這樣。
後來她又約我去看《給阿嫲的一封情書》。
電影散場以後,我順手發了一條朋友圈:
「紀念我在雪梨看的倒數第二場電影。」
她看到以後問我:
「倒數第二場?」
「對啊,快走了。」
她想了一會兒。
「那你走之前,我們再一起看一場唄。」
「可以啊。」
我答應得很快。
然後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又補了一句:
「我好兄弟Eric也來可以不?」
她把頭轉過去。
沒說話。
我等了一會兒。
「怎麼了?」
「沒什麼。」
然後繼續往前走。
我當時還真沒覺得哪裡有問題。
Eric是我好兄弟。
大家一起看電影有什麼不好?
三個人看完還能討論劇情。
非常合理。
後來察覺她喜歡我以後,我重新回憶起這個晚上,才終於意識到一個問題。
一個女孩跟你說:
「你走之前,我們再一起看一場電影吧。」
這裡面的「我們」,可能不是一個可以隨意擴招的組織。
尤其不包括Eric。
想到這裡,我甚至對Eric有點愧疚。
他什麼都沒幹。
莫名其妙地就成為了一個愛情故事裡的反派。
其實事情真正開始不對,是有一次大家玩完血染以後,閒著沒事又玩真心話大冒險。
主題不知道怎麼就跑到了理想型伴侶。
這種話題本來就很無聊。
輪到誰,誰就說幾個安全答案。
善良。
好看。
有趣。
聊得來。
三觀一致。
反正怎麼說都不會錯。
輪到她的時候,有人問:
「那你理想型是什麼?」
她想了一下。
然後說:
「羊駝啊。」
我愣住了。
旁邊的人好像也安靜了一瞬間。
她自己大概也意識到這句話說得太直接,馬上補了一句:
「因為他是我的專屬僕人。」
大家一下笑起來。
我也笑。
「滾。」
她也跟著笑。
話題很快就過去了。
剛才血染里她還信誓旦旦地說我是狼。
現在又突然說我是她的理想型。
所以我也沒往心裡去。
後來想想,血染這個遊戲其實挺奇怪的。
一群人坐在那裡幾個小時,拼命想證明一個人到底是什麼身份。
好人。
惡魔。
爪牙。
誰在撒謊。
誰說的是真的。
那天晚上,她都快把答案寫在我臉上了。
我還是沒盤出來。
再後來,我有段時間狀態不太好。
具體為什麼,現在反而記不清了。
可能是學業。
可能是工作。
可能是錢。
也可能什麼都有一點。
成年以後很多崩潰其實沒有明確的主題。
不是發生了一件多麼驚天動地的事情。
只是某一天晚上,突然覺得什麼都很煩。
我和她聊天。
從晚上聊到凌晨。
聊雪梨。
聊原生家庭。
聊雄心壯志。
聊一些白天根本不敢說出口的話。
手機電量一點一點往下掉。
窗外一點一點亮起來。
第二天該幹什麼還是得幹什麼,可至少那個晚上,有一個人沒有跟我說:
「別想那麼多。」
也沒有說:
「早點睡吧。」
她就陪著我聊。
後來我要搬家,房子得找人接手。
我嫌麻煩,給她發了幾條消息以後就開始擺爛。
她反而比我上心。
到處問人。
幫我轉。
問朋友有沒有朋友要租房。
有時候突然甩給我一個聯繫人:
「這個你問一下。」
我說:
「你怎麼比我還急?」
「怕你房子砸手裡啊。」
「又不是你的房子。」
「那你別管。」
我也就真的沒怎麼管。
可這些事情放在當時,我都有自己的解釋。
陪我聊天,是因為我們關係好。
幫我找房子,是因為她熱心。
陪我玩血染,是因為大家都是朋友。
演唱會也沒什麼。
她收了我一百刀門票錢。
平時出去吃飯喝奶茶,我也請過她。
誰也沒占誰便宜。
至於那句「理想型是羊駝」?
後面不是馬上補了一句「他是我的僕人」嗎?
明顯就是開玩笑。
你看。
全部解釋得通。
我甚至覺得自己這種思考方式挺成熟。
不要自作多情。
不要因為一個女孩對你好一點,就覺得人家喜歡你。
不要把普通的善意理解成曖昧。
不要再像十八歲的時候一樣,別人一個眼神,都能在腦子裡寫出八百字續集。
這些道理,我花了很多年才學會。
Nancy教會我的。
只不過我沒想到,有些課學得太好了,也會有副作用。
到了今年七夕,她又幹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那天晚上,她一直拉著我打王者。
一局。
再來一局。
輸了。
再來。
贏了。
還是再來。
我打到後面都有點莫名其妙。
「你今天這麼想上分?」
「對啊。」
「你平時也沒這麼積極啊。」
「今天想打。」
於是我陪她打了一個晚上。
那天晚上打完最後一局,我躺在床上,忽然想起了很多事情。
情人節。
Ed Sheeran。
「如果不是情侶一起來聽的話。」
她費勁換到我旁邊的座位。
《Perfect》響起來的時候,一個接一個跪下求婚的人。
她明明嫌血染一局要坐幾個小時,卻還是一次一次來。
而且每次坐下來以後,不是在證我的身份,就是在說我是狼。
我不開心的時候,她陪我聊到天亮。
我要搬家,她比我還積極地幫我找人接房子。
我說快離開雪梨了。
她說:
「那你走之前,我們再一起看一場電影唄。」
還有那句:
「羊駝啊。」
以及緊隨其後的:
「他是我的僕人。」
以前這些事情都是散的。
每一件單獨拿出來,好像都有解釋。
可那天晚上,它們突然被一根線串在了一起。
也許她今天壓根不是什麼突然產生了強烈的電競夢想,只是怕我七夕出去玩。
更準確一點:怕有人約我。
所以她想了一個很樸素的辦法。
把羊駝摁在王者峽谷里。
只要這個人還在打排位,大概就不會跑出去跟哪個女孩過七夕。
我想到以後笑了很久。
覺得這種心機實在沒什麼技術含量,可仔細想想,又有點可愛。
我躺在那裡,第一次產生了一種很陌生的感覺。
因為過去很多年,我習慣的問題一直是:這個女生她為什麼不喜歡我?
我可以從高中想到大學。
從佛山想到廣州。
從汾江河想到珠江。
再從珠江想到黃浦江。
我甚至可以寫幾萬字,去解釋一個女孩為什麼沒有愛上我。
我太熟悉這個問題了。
熟悉到後來,它幾乎成為了我理解愛情的方式。
喜歡一個人,就是猜。
猜她為什麼不回消息。
猜她為什麼不點讚。
猜自己哪裡不好。
猜另一個男人究竟比自己好在哪裡。
猜是不是當年勇敢一點,一切都會不一樣。
我猜了快十年。
所以後來,我給自己定了一條規矩。
別猜了。
一個女孩如果真的喜歡你,你會知道的。
如果你需要反覆猜,那多半就是不喜歡。
這句話我信了很久。
直到雪梨真的出現了一個女孩。
她約我看電影。
陪我玩她嫌太長的血染。
情人節和我一起聽Ed Sheeran。
陪我聊到天亮。
幫我找房子。
七夕想辦法把我困在王者峽谷。
甚至當著一群人的面說:
「我的理想型是羊駝。」
然後我躺在床上想:
……
她是不是喜歡我?
想到這裡,我自己都覺得有點好笑。
十八歲的羊駝,一個女孩多看他一眼,他都敢懷疑人家是不是喜歡自己。
二十多歲的羊駝,一個女孩都快把標準答案塞進他手裡了,他反而開始檢查答題卡是不是印錯了。
原來人真的會變。
只是未必往更聰明的方向變。
後來我又想起血染。
她總喜歡盤我。
有時候說我是好人。
有時候一口咬死我是狼。
而我每次都會跟她爭。
擺邏輯。
找信息。
證明自己的身份。
非要她相信我到底是什麼。
可現實里真正擺在我面前的身份,我反而不敢盤了。
因為血染盤錯了,不過輸一局。
現實里盤錯了,會很丟人。
我已經丟過很多次人了。
所以我寧願把所有證據都解釋成巧合。
寧願相信她只是人好。
只是無聊。
只是剛好想看演唱會。
只是剛好願意陪我聊天。
只是剛好七夕特別想打王者。
這樣最安全。
什麼都不會失去。
可問題也終於從這裡開始變得麻煩。
因為當我終於承認:好吧,她可能真的喜歡我。
另一個問題馬上就來了。
而這個問題,比「她喜不喜歡我」難多了。
過去這麼多年,我好像從來沒有認真準備過它。
我太習慣喜歡一個不喜歡我的人了。
Nancy是這樣。
我一直站在汾江河這一邊看著她。
研究怎麼過去。
研究為什麼過不去。
研究是不是因為我不夠帥,成績不夠好,學校不夠好,工作不夠好。
研究如果2016年9月1日重新來一次,我是不是能把所有事情做對。
後來真的有人喜歡我了。
文學妹。
可文學妹喜歡我的方式,好像總帶著一點嫌棄。
「你好醜啊。」
「你能不能好好學習?」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她一邊牽我的手,一邊罵我。
一邊聽我唱歌,一邊嫌棄我。
最後她要去新加坡,我還留在原地。
她說:「你別拖我後腿。」
於是我又學會了一件事情。
原來被人喜歡,也不代表你就可以安心待在那裡。
你還是得往前走。
得變好。
得跟得上。
否則有一天,對方還是會鬆開你的手。
再後來是原神妹。
那又是完全不同的一種關係。
我們靠得太近了。
近到很多事情已經沒有什麼距離感,很多話可以隨便說,很多邊界也變得模模糊糊。
可我後來才慢慢承認,我在她身上尋找的,未必從頭到尾都是她。
有些東西屬於她。
有些東西其實屬於Nancy。
我只是當時分不清。
還有實驗室的師妹。
我又一次喜歡上一個沒有辦法給我答案的人。
一起做實驗。
一起待到很晚。
在那些機器、數據、樣品和亂七八糟的日常裡面,我又開始熟練地做那件自己最擅長的事情:
喜歡一個人,然後得不到她。
現在想想,我過去這些年的感情經歷其實挺單調的。
看起來人不少,故事也不少。
可翻來覆去,好像永遠只有那麼幾道題。
我喜歡她,她不喜歡我。
她喜歡我,但覺得我還不夠好。
我們離得很近,可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在愛誰。
於是我追。
我猜。
我證明。
我反省。
我給自己寫幾千字幾萬字的判決書,研究到底是哪一步出了問題。
我好像很會愛人。
至少我一直這麼覺得。
後來才發現,我真正擅長的可能不是愛。
是求不得。
我甚至已經熟悉了那種感覺。
喜歡一個人。
抬頭看她。
隔著一點距離。
最好再隔一條河。
然後想辦法游過去。
游不過去,就怪自己。
游過去了發現對岸沒人,就寫篇文章紀念一下。
這套流程我太熟了。
可現在,忽然有人站到了我這一邊。
她沒有站在河對岸。
沒有等著我追。
沒有嫌我哪裡還不夠好。
也沒有成為誰的影子。
她認識的就是雪梨這個羊駝。
然後她還是一次一次問我:
「去不去?」
我以前一直以為愛情是一條河。
總得有一個人在這邊,一個人在那邊。
總得有人游過去。
可這一次沒有河。
她就在旁邊。
這反而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因為如果沒有距離需要跨越,沒有誰需要追逐,也沒有一個更好的自己需要證明,那麼過去那些我最熟悉的東西,好像突然全都派不上用場了。
於是我第一次需要認真面對一個完全相反的問題。
不是「她為什麼不喜歡我?」,不是「我要變成什麼樣,她才會喜歡我?」,甚至不是「我要怎麼才能得到她?」。
而是一個簡單得讓我無處可逃的問題,「一個女孩喜歡我,她喜歡的甚至就是現在這個我,那我呢?」
我不知道。
這個答案讓我有點意外。
這些年我其實已經去過很多地方了。
去過塔斯馬尼亞。
去過紐西蘭。
去過越南。
也去過聖靈群島。
看過比汾江河壯麗過得多的水。
看過真正藍得不像話的海。
坐過飛機,坐過船,也一個人在完全陌生的城市裡走過很久。
二十四歲那年,我總覺得只要自己走得足夠遠,很多問題自然就會變小。
後來我真的走遠了,汾江河變成地圖上一個甚至無法縮放的位置,Nancy也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我的生活里。
可人走得再遠,好像也不會自動變得更會愛。
這件事情沒人教我。
我會坐國際航班。
會一個人在國外租房。
會處理銀行、簽證、學校和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
會在陌生國家迷路以後自己找回來。
甚至已經學會了一個人看海。
可一個女孩就在我身邊,很認真地喜歡我。
我反而不知道下一步該往哪裡走。
我拿起手機。
她的頭像還在聊天列表上面。
我點進去。
上一條消息沒什麼特別的。
大概又是什麼電影,什麼遊戲,或者一句沒頭沒尾的廢話。
我看了一會兒。
沒有發消息。
又退了出來。
過了一會兒,她倒先發來了。
「你在幹嘛?」
我看著那四個字笑了一下。
隨手發了張小豬的表情包給她。
「你長得好像這隻豬。」
「神經。」
「你才神經。」
就這樣。
沒有告白。
沒有突然響起什麼背景音樂。
我也沒有在那個晚上醍醐灌頂,終於明白什麼才叫真正的愛情。
我以前花了很多年,學習怎麼追一個不愛我的人。
至於怎麼愛一個愛我的人。
這門課,我還沒上過。
【羊駝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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