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學城
終於明白了你已經成為回憶……
2022年,在廣州,我站在一個紅綠燈旁邊,剛剛結束人生中的第一次求職。
那場面試挺爛的。
HR的問題一個接一個,有幾個問題明顯把我問懵了。我腦子裡一片混亂,嘴上還在硬撐,甚至試圖用一些自以為幽默的話把場面圓回來。
現在回頭想,應該挺滑稽的。
走出寫字樓的時候,我還裝模作樣地安慰自己:
算了。
隨它去吧。
可廣州的秋風吹到臉上的時候,我心裡還是空了一塊。
紅燈很長。
馬路對面站著一群人,有人低頭玩手機,有人在打電話,還有幾個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年輕人,西裝穿得比我合身,頭髮也收拾得比我精神。
我站在人群里,第一次很具體地意識到:
學校真的快結束了。
而我好像還沒準備好成為一個大人。
那時候我突然想起,剛來廣州讀大學的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只有1500塊。
2018年的1500塊其實也夠花。
每天吃食堂,偶爾點個外賣,周末和朋友出去搓一頓。如果月底還剩幾十塊,甚至還能買杯一點點。
那時候的快樂其實挺便宜的。
二十幾塊錢的奶茶。
幾十塊錢的火鍋。
宿舍里一群人打一晚上遊戲。
還有談戀愛。
我人生中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女朋友,是文學院的。
姑且叫她文學妹。
我們認識,是因為學校里的一場大型活動。
那時候我和她剛好被安排做男女主持。大型活動這種東西,台上看起來人模狗樣,台下其實就是一遍又一遍地排練。主持詞改了又改,走位對了又對,一群人從下午折騰到晚上。
有一次排練到很晚,我倆都餓了。
她問我:
「你有沒有吃的?」
我剛好帶了一塊紅棗核桃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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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準備自己餓的時候墊肚子的。
我也確實餓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她一問,我馬上掏出來遞給她。
「有,你吃吧。」
她看了看我。
「你不吃嗎?」
「不餓。」
假的。
我他媽餓得要死。
她倒也沒跟我客氣,拆開包裝咬了一口,然後抬起頭看我。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一眼。
她有一雙很大的杏眼。
可能是嘴裡還嚼著東西,也可能是覺得我一直盯著她有點奇怪,她就睜著那雙眼睛看著我。
我當場就有點頂不住了。
後來想想,十九歲喜歡上一個女孩,好像真的不需要什麼特別複雜的理由。
沒有下雨。
沒有音樂。
更沒有什麼命中注定的感覺。
就是排練到晚上,兩個人都餓了。
我把唯一一塊紅棗核桃酥給她。
她吃了一口,抬頭看了我一眼。
完了。
真他媽好看。
後來排練的時候,我明顯積極了很多。
以前主持詞念順了就算了,後來總覺得還能再對一遍。
「這段要不要再來一次?」
「剛才不是挺好的嗎?」
「我覺得還能再順一點。」
其實順個屁。
我就是想跟她多待一會兒。
活動結束以後,我們也沒有斷掉聯繫。
聊天,吃飯,在學校里碰到了就一起走一段。
至於後來究竟是誰先喜歡誰,誰先把那層窗戶紙捅破的,我已經記不太清了。
反正稀里糊塗地,我們就在一起了。
文學妹長得挺好看。
至少我這麼覺得。
她對我的長相則沒有這麼高的評價。
她經常盯著我的臉看一會兒,然後非常認真地告訴我:
「你好醜啊。」
第一次聽還有點受傷。
後來聽多了,我已經能很熟練地反擊:
「那你為什麼跟我談?」
她想一想。
「不知道。」
「那你眼光也不怎麼樣。」
然後她就打我。
除了嫌我丑,她還嫌我不好好學習。
這個倒確實沒冤枉我。
我大學前幾年掛了不少科。那時候總覺得日子還長,這學期不行下學期再說,這門掛了補考再說。
她經常問我: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我答不上來。
「那你還不好好學習?」
還是答不上來。
她就罵我。
現在想想,她說的很多話其實都對。
但二十歲左右的男生很難喜歡聽女朋友講道理。
尤其是你知道她說得對的時候。
可她嘴上嫌棄歸嫌棄,談起戀愛來倒不是那麼回事。
我們那時候最喜歡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晚上在大學城散步。
廣州白天熱得要死。
太陽下山以後,總算能喘口氣。
吃完晚飯,我們就慢慢往外走。
也沒有什麼目的地。
走到哪算哪。
大學城晚上的路燈並不算亮。
有些地方一盞接一盞,有些地方中間隔得很遠。樹影落在地上,風一吹,就跟著晃。
偶爾有自行車從旁邊經過。
鈴鐺響兩聲。
很快又安靜下來。
我們就牽著手往前走。
聊老師。
聊同學。
聊今天食堂什麼東西特別難吃。
聊她最近在看的書。
當然,也經常聊我又掛了哪門課。
「你能不能好好學習?」
「能。」
「你每次都說能。」
「這次真的。」
「你上次也是這麼說的。」
然後我就不講話了。
走一會兒,她的手又碰過來。
我就牽住。
剛才那點不愉快莫名其妙也就過去了。
年輕時候談戀愛挺沒出息的。
有些架吵得好像馬上就要分手。
牽一下手,又覺得還能再談兩年。
文學妹還很喜歡聽我唱歌。
尤其是歐陽靖的歌。
她一直說我的聲音很像他。
我覺得她多少有點戀愛濾鏡。
「哪裡像?」
「就是像啊。」
「你是不是根本沒聽過歐陽靖?」
「聽過。」
「那你耳朵可能有點問題。」
她就笑。
然後讓我繼續唱。
所以大學城那些昏暗的路燈下面,經常會出現一個挺傻的畫面。
一個被女朋友天天嫌丑、還掛了好幾門課的男生,牽著她的手,一邊走,一邊唱歌。
有時候走累了,我們會找張長椅坐下來。
我喜歡故意湊到她耳邊講話。
其實也沒什么正經內容。
有時候就叫她名字。
她馬上縮一下脖子。
「你別靠這麼近。」
「為什麼?」
「耳朵癢。」
我覺得特別好玩。
於是過一會兒又湊過去。
「這樣呢?」
「癢啊。」
「這樣呢?」
「你有病吧。」
然後一邊笑一邊躲。
有時候她讓我唱歌,我乾脆湊到她耳邊唱。
唱兩句,她又縮脖子。
「好癢。」
「不是你讓我唱的嗎?」
「我讓你唱,沒讓你貼著我耳朵唱。」
「那還聽不聽?」
「聽。」
然後我繼續唱。
現在回頭想,我們那時候其實沒做過多少了不起的事情。
沒去過什麼高級餐廳。
沒有說走就走的旅行。
更買不起什麼貴重禮物。
我媽知道我談戀愛以後,怕我一個月1500塊過得太寒酸,主動給我漲到了2000。
但我們還挺講究儀式感。
只不過我們的儀式感也很便宜。
每個星期四,我們會去吃一頓麥當勞。
為什麼一定是星期四,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可能最開始只是那天剛好想吃,後來連續去了幾次,也就莫名其妙變成了規矩。
到了星期四,不需要問:
麥當勞。
星期天則是一朵玫瑰。
注意,是一朵。
不是一束。
一束對當時的我來說還是有點貴,一朵就剛剛好。
有時候花店老闆拿透明塑料紙給我包一下,外面系根絲帶,我拿在手裡都覺得寒酸。
但她每個星期還是會收。
於是那幾年裡,星期四和星期天對我來說有了兩種非常具體的意義。
星期四,麥當勞。
星期天,玫瑰花。
都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但二十歲的時候,好像也不需要多值錢。
我有兩千塊生活費。
她有一朵玫瑰。
我們有一個很大的大學城。
晚上吃完飯,還能牽著手走很久。
這樣就挺好了。
可我們後來還是分手了。
這次倒不是因為什麼說不清楚的年輕人矛盾。
原因其實挺清楚的。
她成績很好。
我成績爛得一坨。
她很早就在想以後怎麼辦,想申請學校,想去新加坡留學,想去更遠的地方看看。
我那時候呢?
還在跟自己的掛科斗智鬥勇。
所以前面她總問我: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我每次都答不上來。
後來有一次吵架,她終於把話說得很明白。
她說她以後要去新加坡。
然後叫我好好管好自己。
別拖她後腿。
這幾個字我受不了。
其實現在回頭看,我知道她為什麼會這麼說。
她成績比我好,想得比我遠,也比我清楚自己以後要什麼。她一次次催我學習,大概也是真的希望我能稍微爭氣一點。
可那時候的我哪裡想得到這麼多。
我只覺得很傷自尊。
你可以嫌我丑。
可以罵我掛科。
可以天天問我以後到底想幹嘛。
這些我都能嬉皮笑臉地混過去。
可「別拖我後腿」不一樣。
那句話像是突然把我們兩個人從大學城昏暗的路燈下面拽了出來,擺到一張我最不願意看的成績單上。
她在前面。
我在後面。
而且她不想等我。
我接受不了。
後來我們吵了什麼,我已經記不太清了。
反正最後還是分了。
她有沒有真的去成新加坡,那是後來的事情。
對當時的我來說,我只知道,以後星期四不用再去麥當勞了,星期天也不用買花了。
分手以後的第一個星期四,我路過麥當勞的時候,還是下意識往裡面看了一眼。
星期天經過花店,也突然想起來:
今天好像該買花了。
然後才反應過來。
不用了。
有一陣子,我晚上還是會在大學城裡散步。
以前兩個人走的時候,我總要遷就她。
她走得慢,我就慢一點。
現在沒人管了。
我想走多快就走多快。
剛開始還覺得挺自由。
走了十分鐘,我才發現,
我還是走得很慢。
後來我又認識了一個女孩。
她不是我們學校的。
是一家劇本殺店的DM。
她和文學妹幾乎完全不同。
性感,大方,很會和人打交道。
一桌互相不認識的客人坐在那裡,有人社恐,有人話多,有人挑刺,她都能想辦法把場子撐起來。
我挺羨慕這種能力。
因為我做不到。
我到一個陌生環境,通常要先觀察半天。
她不用。
她往那裡一坐,很快就能和所有人混熟。
後來我們在一起了。
她告訴我,她覺得我很聰明。
這句話我特別愛聽。
畢竟前一任女朋友天天盯著我的成績單,懷疑我腦子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我表面上裝得挺淡定。
「還好吧。」
心裡其實爽死了。
她還說,她覺得我這個人挺積極。
我問她:
「我哪裡積極了?」
她說:
「你就是啊。」
她覺得我遇到事情以後,總還會想辦法解決。
掛科了再考。
實驗失敗了再做。
倒霉了罵兩句。
第二天照樣起床。
她有一次跟我說:
「你這個人好像不會真的趴下。」
我記了很久。
因為那可能是第一次有人告訴我,原來我身上還有一種自己都沒發現的優點。
她對人好的方式也特別直接。
點外賣。
瘋狂點。
我有時候還在實驗室,手機突然跳出來一個通知:
您的騎手正在趕往商家。
我一臉懵。
我沒點東西啊。
過一會兒她微信來了。
「記得吃。」
奶茶。
炸雞。
燒烤。
甜品。
有時候乾脆是一頓正經晚飯。
「我吃過了。」
「那再吃點。」
「我要減肥。」
「明天再減。」
所以2021年那個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的胖子究竟是怎麼形成的,她多少也有一點責任。
除了外賣,她還喜歡送東西。
看到一個小玩意覺得適合我,就買。
覺得某樣東西我可能用得上,也買。
我一開始特別不習慣。
因為以前談戀愛,我默認男生應該多花一點。
到了她這裡,經常反過來了。
我說:
「你別老給我買東西。」
「為什麼?」
「浪費錢。」
「我想買。」
「你留著自己花啊。」
她看著我:
「我給你花不也是我自己花嗎?」
我居然無法反駁。
後來才明白,這就是她喜歡一個人的方式。
她不一定天天說什麼很大的話。
但會記得你沒吃飯。
會記得你隨口說過喜歡什麼。
會在自己其實也沒那麼寬裕的時候,看見一樣東西,還是想到:這個羊駝應該會喜歡。
她家庭條件並不算好。
和父親的關係也很差。
具體發生過什麼,有些她願意說,有些不願意,我也沒有一直追問。
我只知道,她很早就習慣了很多事情自己處理。
有一次,她做DM的時候被客人質疑。
一開始只是挑流程。
後來越說越難聽。
她還在那裡笑著解釋。
「不好意思。」
「我理解您的意思。」
「這個地方我們可以再溝通。」
做服務行業的人,大概都練過這種笑。
明明已經很委屈了,還得笑。
我在旁邊越聽越不爽。
最後沒忍住,直接站到了她那邊。
現在讓我復盤,我當時說的話未必句句有道理。
甚至可能有點沖,但我的態度很簡單,你可以說這個本不好玩,可以說店裡安排有問題,但你不能這麼欺負她。
事情結束以後,我們從店裡出來。
走了一段路,她突然問我:
「你剛才為什麼幫我?」
我覺得這個問題特別奇怪。
「你是我女朋友啊。」
她沒說話。
過了一會兒:
「哦。」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一份外賣。
我問她:
「怎麼又點?」
她說:
「想給你吃。」
沒了。
她就是這樣。
後來相處久了,我才慢慢發現,她身邊的男性朋友很多。
一開始我其實不太在意。
甚至覺得這很正常。
她做DM,每天接觸那麼多人,又長得漂亮,會來事,身邊不缺人喜歡太正常了。
可談得越久,我越發現自己沒想像中那麼大度。
她和男性朋友出去,我嘴上說:
「去唄。」
「沒事。」
「我又不管你。」
然後半個小時沒回消息,我開始看手機。
一個小時沒回,我腦子裡已經寫完了一部長篇連續劇。
於是開始吵。
我覺得有男朋友以後,有些邊界應該和以前不一樣。
她覺得自己談戀愛以前就是這樣生活的,為什麼談戀愛以後就必須換一種活法。
誰也說服不了誰。
我喜歡她。
所以想保護她。
想保護她以後,又慢慢想占有她。
這兩件事情,年輕的時候很容易混在一起。
最後還是分了。
《原神》也沒有挽救這段感情。
我們曾經一起在蒙德和璃月亂跑。
找神瞳。
開寶箱。
抽角色。
研究那些我現在已經記不清的東西。
後來遊戲還在更新。
地圖越來越大。
我們卻沒有再一起走下去。
那幾年,我和實驗室里的一個師妹也有過一段很難定義的關係。
現在讓我說那是不是愛情,我不知道。
可能有一點喜歡。
也可能只是兩個人在實驗室里待得太久,很容易誤以為彼此很重要。
我們一起做實驗。
一起改數據。
凌晨去自動販賣機買咖啡。
她嫌苦,但每次還是買。
後來實驗開始出問題。
我們也開始爭執。
再後來,實驗室里有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流言。
她來得越來越少。
我給她發消息,她回得越來越慢。
最後有一次,我徹底發了火。
說了很多難聽的話,羞辱她,讓她以後別來了。
消息發出去沒多久,我其實就後悔了。
但我沒有好好道歉。
這件事後來想起來,我一直覺得挺丟人的。
年輕的時候,我特別容易把自己的難受看得很重。
我覺得自己被忽視了,被拋下了,被別人辜負了,所以我就覺得自己有資格發火。
後來才知道,沒有。
自己的痛苦從來不是傷害別人的許可證。
研究生快畢業的時候,我去參加了人生第一次正式求職。
面試爛得一塌糊塗。
從寫字樓出來,我站在廣州街頭等紅燈。秋風吹在臉上,我第一次很具體地意識到,學校真的快結束了。
大學城這幾年,好像也真的要結束了。
我在這裡讀書,掛科,做實驗,談戀愛,失戀,也喜歡過一些人。
有些事情當時覺得天都要塌了,現在回頭看,其實也就那麼回事。
可有一件事挺奇怪。
Nancy居然還在。
大學幾年,我談過戀愛,失過戀,也喜歡過別的女孩。
所以如果一定要說我從2016年開始,那麼多年如一日,每一天都痴心不改地愛著Nancy,那是扯淡。
我沒那麼深情,也沒那麼變態。
我有自己的生活,會喜歡別人,會牽別人的手,會接吻,會吵架,會分手。
也會在分手以後難受。
文學妹不是Nancy的替代品。
原神妹也不是。
我和文學妹沿著大學城散步的時候,不會一邊牽著她的手,一邊想著汾江河對岸的Nancy。
我和原神妹談戀愛的時候,也不會一邊吃著她給我點的外賣,一邊在心裡給另一個女孩寫情詩。
人的腦子應該沒有這麼濫情。
至少我的沒有。
可奇怪的是,每一段關係結束以後,過了一陣子,生活重新安靜下來,Nancy那個名字又會慢慢浮上來。
想起她笑起來那排不太整齊的牙齒。
想起她眼睛下面淡淡的黑眼圈。
想起耳朵旁邊那撮總是扎不進去的頭髮。
然後我會很煩。
媽的。
怎麼還是她。
我那時候當然不會分析什麼青春期的情感投射,也不會研究什麼未完成情結。
我沒那麼通透。
我給自己的解釋非常簡單。
我可能還是喜歡她。
就這樣,沒什麼道理。
後來我去了廣州工作,日子談不上多精彩,但至少是在往前走。
珠江在廣州慢慢流著,我也覺得自己終於要離開大學城,往前走了。
至於Nancy?
我不知道。
反正我還是喜歡她。
媽的。
2022年,在廣州,我站在一個紅綠燈旁邊,剛剛結束人生中的第一次求職。
那場面試挺爛的。
HR的問題一個接一個,有幾個問題明顯把我問懵了。我腦子裡一片混亂,嘴上還在硬撐,甚至試圖用一些自以為幽默的話把場面圓回來。
現在回頭想,應該挺滑稽的。
走出寫字樓的時候,我還裝模作樣地安慰自己:
算了。
隨它去吧。
可廣州的秋風吹到臉上的時候,我心裡還是空了一塊。
紅燈很長。
馬路對面站著一群人,有人低頭玩手機,有人在打電話,還有幾個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年輕人,西裝穿得比我合身,頭髮也收拾得比我精神。
我站在人群里,第一次很具體地意識到:
學校真的快結束了。
而我好像還沒準備好成為一個大人。
那時候我突然想起,剛來廣州讀大學的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只有1500塊。
2018年的1500塊其實也夠花。
每天吃食堂,偶爾點個外賣,周末和朋友出去搓一頓。如果月底還剩幾十塊,甚至還能買杯一點點。
那時候的快樂其實挺便宜的。
二十幾塊錢的奶茶。
幾十塊錢的火鍋。
宿舍里一群人打一晚上遊戲。
還有談戀愛。
我人生中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女朋友,是文學院的。
姑且叫她文學妹。
我們認識,是因為學校里的一場大型活動。
那時候我和她剛好被安排做男女主持。大型活動這種東西,台上看起來人模狗樣,台下其實就是一遍又一遍地排練。主持詞改了又改,走位對了又對,一群人從下午折騰到晚上。
有一次排練到很晚,我倆都餓了。
她問我:
「你有沒有吃的?」
我剛好帶了一塊紅棗核桃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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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準備自己餓的時候墊肚子的。
我也確實餓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她一問,我馬上掏出來遞給她。
「有,你吃吧。」
她看了看我。
「你不吃嗎?」
「不餓。」
假的。
我他媽餓得要死。
她倒也沒跟我客氣,拆開包裝咬了一口,然後抬起頭看我。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一眼。
她有一雙很大的杏眼。
可能是嘴裡還嚼著東西,也可能是覺得我一直盯著她有點奇怪,她就睜著那雙眼睛看著我。
我當場就有點頂不住了。
後來想想,十九歲喜歡上一個女孩,好像真的不需要什麼特別複雜的理由。
沒有下雨。
沒有音樂。
更沒有什麼命中注定的感覺。
就是排練到晚上,兩個人都餓了。
我把唯一一塊紅棗核桃酥給她。
她吃了一口,抬頭看了我一眼。
完了。
真他媽好看。
後來排練的時候,我明顯積極了很多。
以前主持詞念順了就算了,後來總覺得還能再對一遍。
「這段要不要再來一次?」
「剛才不是挺好的嗎?」
「我覺得還能再順一點。」
其實順個屁。
我就是想跟她多待一會兒。
活動結束以後,我們也沒有斷掉聯繫。
聊天,吃飯,在學校里碰到了就一起走一段。
至於後來究竟是誰先喜歡誰,誰先把那層窗戶紙捅破的,我已經記不太清了。
反正稀里糊塗地,我們就在一起了。
文學妹長得挺好看。
至少我這麼覺得。
她對我的長相則沒有這麼高的評價。
她經常盯著我的臉看一會兒,然後非常認真地告訴我:
「你好醜啊。」
第一次聽還有點受傷。
後來聽多了,我已經能很熟練地反擊:
「那你為什麼跟我談?」
她想一想。
「不知道。」
「那你眼光也不怎麼樣。」
然後她就打我。
除了嫌我丑,她還嫌我不好好學習。
這個倒確實沒冤枉我。
我大學前幾年掛了不少科。那時候總覺得日子還長,這學期不行下學期再說,這門掛了補考再說。
她經常問我: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我答不上來。
「那你還不好好學習?」
還是答不上來。
她就罵我。
現在想想,她說的很多話其實都對。
但二十歲左右的男生很難喜歡聽女朋友講道理。
尤其是你知道她說得對的時候。
可她嘴上嫌棄歸嫌棄,談起戀愛來倒不是那麼回事。
我們那時候最喜歡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晚上在大學城散步。
廣州白天熱得要死。
太陽下山以後,總算能喘口氣。
吃完晚飯,我們就慢慢往外走。
也沒有什麼目的地。
走到哪算哪。
大學城晚上的路燈並不算亮。
有些地方一盞接一盞,有些地方中間隔得很遠。樹影落在地上,風一吹,就跟著晃。
偶爾有自行車從旁邊經過。
鈴鐺響兩聲。
很快又安靜下來。
我們就牽著手往前走。
聊老師。
聊同學。
聊今天食堂什麼東西特別難吃。
聊她最近在看的書。
當然,也經常聊我又掛了哪門課。
「你能不能好好學習?」
「能。」
「你每次都說能。」
「這次真的。」
「你上次也是這麼說的。」
然後我就不講話了。
走一會兒,她的手又碰過來。
我就牽住。
剛才那點不愉快莫名其妙也就過去了。
年輕時候談戀愛挺沒出息的。
有些架吵得好像馬上就要分手。
牽一下手,又覺得還能再談兩年。
文學妹還很喜歡聽我唱歌。
尤其是歐陽靖的歌。
她一直說我的聲音很像他。
我覺得她多少有點戀愛濾鏡。
「哪裡像?」
「就是像啊。」
「你是不是根本沒聽過歐陽靖?」
「聽過。」
「那你耳朵可能有點問題。」
她就笑。
然後讓我繼續唱。
所以大學城那些昏暗的路燈下面,經常會出現一個挺傻的畫面。
一個被女朋友天天嫌丑、還掛了好幾門課的男生,牽著她的手,一邊走,一邊唱歌。
有時候走累了,我們會找張長椅坐下來。
我喜歡故意湊到她耳邊講話。
其實也沒什么正經內容。
有時候就叫她名字。
她馬上縮一下脖子。
「你別靠這麼近。」
「為什麼?」
「耳朵癢。」
我覺得特別好玩。
於是過一會兒又湊過去。
「這樣呢?」
「癢啊。」
「這樣呢?」
「你有病吧。」
然後一邊笑一邊躲。
有時候她讓我唱歌,我乾脆湊到她耳邊唱。
唱兩句,她又縮脖子。
「好癢。」
「不是你讓我唱的嗎?」
「我讓你唱,沒讓你貼著我耳朵唱。」
「那還聽不聽?」
「聽。」
然後我繼續唱。
現在回頭想,我們那時候其實沒做過多少了不起的事情。
沒去過什麼高級餐廳。
沒有說走就走的旅行。
更買不起什麼貴重禮物。
我媽知道我談戀愛以後,怕我一個月1500塊過得太寒酸,主動給我漲到了2000。
但我們還挺講究儀式感。
只不過我們的儀式感也很便宜。
每個星期四,我們會去吃一頓麥當勞。
為什麼一定是星期四,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可能最開始只是那天剛好想吃,後來連續去了幾次,也就莫名其妙變成了規矩。
到了星期四,不需要問:
麥當勞。
星期天則是一朵玫瑰。
注意,是一朵。
不是一束。
一束對當時的我來說還是有點貴,一朵就剛剛好。
有時候花店老闆拿透明塑料紙給我包一下,外面系根絲帶,我拿在手裡都覺得寒酸。
但她每個星期還是會收。
於是那幾年裡,星期四和星期天對我來說有了兩種非常具體的意義。
星期四,麥當勞。
星期天,玫瑰花。
都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但二十歲的時候,好像也不需要多值錢。
我有兩千塊生活費。
她有一朵玫瑰。
我們有一個很大的大學城。
晚上吃完飯,還能牽著手走很久。
這樣就挺好了。
可我們後來還是分手了。
這次倒不是因為什麼說不清楚的年輕人矛盾。
原因其實挺清楚的。
她成績很好。
我成績爛得一坨。
她很早就在想以後怎麼辦,想申請學校,想去新加坡留學,想去更遠的地方看看。
我那時候呢?
還在跟自己的掛科斗智鬥勇。
所以前面她總問我: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我每次都答不上來。
後來有一次吵架,她終於把話說得很明白。
她說她以後要去新加坡。
然後叫我好好管好自己。
別拖她後腿。
這幾個字我受不了。
其實現在回頭看,我知道她為什麼會這麼說。
她成績比我好,想得比我遠,也比我清楚自己以後要什麼。她一次次催我學習,大概也是真的希望我能稍微爭氣一點。
可那時候的我哪裡想得到這麼多。
我只覺得很傷自尊。
你可以嫌我丑。
可以罵我掛科。
可以天天問我以後到底想幹嘛。
這些我都能嬉皮笑臉地混過去。
可「別拖我後腿」不一樣。
那句話像是突然把我們兩個人從大學城昏暗的路燈下面拽了出來,擺到一張我最不願意看的成績單上。
她在前面。
我在後面。
而且她不想等我。
我接受不了。
後來我們吵了什麼,我已經記不太清了。
反正最後還是分了。
她有沒有真的去成新加坡,那是後來的事情。
對當時的我來說,我只知道,以後星期四不用再去麥當勞了,星期天也不用買花了。
分手以後的第一個星期四,我路過麥當勞的時候,還是下意識往裡面看了一眼。
星期天經過花店,也突然想起來:
今天好像該買花了。
然後才反應過來。
不用了。
有一陣子,我晚上還是會在大學城裡散步。
以前兩個人走的時候,我總要遷就她。
她走得慢,我就慢一點。
現在沒人管了。
我想走多快就走多快。
剛開始還覺得挺自由。
走了十分鐘,我才發現,
我還是走得很慢。
後來我又認識了一個女孩。
她不是我們學校的。
是一家劇本殺店的DM。
她和文學妹幾乎完全不同。
性感,大方,很會和人打交道。
一桌互相不認識的客人坐在那裡,有人社恐,有人話多,有人挑刺,她都能想辦法把場子撐起來。
我挺羨慕這種能力。
因為我做不到。
我到一個陌生環境,通常要先觀察半天。
她不用。
她往那裡一坐,很快就能和所有人混熟。
後來我們在一起了。
她告訴我,她覺得我很聰明。
這句話我特別愛聽。
畢竟前一任女朋友天天盯著我的成績單,懷疑我腦子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我表面上裝得挺淡定。
「還好吧。」
心裡其實爽死了。
她還說,她覺得我這個人挺積極。
我問她:
「我哪裡積極了?」
她說:
「你就是啊。」
她覺得我遇到事情以後,總還會想辦法解決。
掛科了再考。
實驗失敗了再做。
倒霉了罵兩句。
第二天照樣起床。
她有一次跟我說:
「你這個人好像不會真的趴下。」
我記了很久。
因為那可能是第一次有人告訴我,原來我身上還有一種自己都沒發現的優點。
她對人好的方式也特別直接。
點外賣。
瘋狂點。
我有時候還在實驗室,手機突然跳出來一個通知:
您的騎手正在趕往商家。
我一臉懵。
我沒點東西啊。
過一會兒她微信來了。
「記得吃。」
奶茶。
炸雞。
燒烤。
甜品。
有時候乾脆是一頓正經晚飯。
「我吃過了。」
「那再吃點。」
「我要減肥。」
「明天再減。」
所以2021年那個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的胖子究竟是怎麼形成的,她多少也有一點責任。
除了外賣,她還喜歡送東西。
看到一個小玩意覺得適合我,就買。
覺得某樣東西我可能用得上,也買。
我一開始特別不習慣。
因為以前談戀愛,我默認男生應該多花一點。
到了她這裡,經常反過來了。
我說:
「你別老給我買東西。」
「為什麼?」
「浪費錢。」
「我想買。」
「你留著自己花啊。」
她看著我:
「我給你花不也是我自己花嗎?」
我居然無法反駁。
後來才明白,這就是她喜歡一個人的方式。
她不一定天天說什麼很大的話。
但會記得你沒吃飯。
會記得你隨口說過喜歡什麼。
會在自己其實也沒那麼寬裕的時候,看見一樣東西,還是想到:這個羊駝應該會喜歡。
她家庭條件並不算好。
和父親的關係也很差。
具體發生過什麼,有些她願意說,有些不願意,我也沒有一直追問。
我只知道,她很早就習慣了很多事情自己處理。
有一次,她做DM的時候被客人質疑。
一開始只是挑流程。
後來越說越難聽。
她還在那裡笑著解釋。
「不好意思。」
「我理解您的意思。」
「這個地方我們可以再溝通。」
做服務行業的人,大概都練過這種笑。
明明已經很委屈了,還得笑。
我在旁邊越聽越不爽。
最後沒忍住,直接站到了她那邊。
現在讓我復盤,我當時說的話未必句句有道理。
甚至可能有點沖,但我的態度很簡單,你可以說這個本不好玩,可以說店裡安排有問題,但你不能這麼欺負她。
事情結束以後,我們從店裡出來。
走了一段路,她突然問我:
「你剛才為什麼幫我?」
我覺得這個問題特別奇怪。
「你是我女朋友啊。」
她沒說話。
過了一會兒:
「哦。」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一份外賣。
我問她:
「怎麼又點?」
她說:
「想給你吃。」
沒了。
她就是這樣。
後來相處久了,我才慢慢發現,她身邊的男性朋友很多。
一開始我其實不太在意。
甚至覺得這很正常。
她做DM,每天接觸那麼多人,又長得漂亮,會來事,身邊不缺人喜歡太正常了。
可談得越久,我越發現自己沒想像中那麼大度。
她和男性朋友出去,我嘴上說:
「去唄。」
「沒事。」
「我又不管你。」
然後半個小時沒回消息,我開始看手機。
一個小時沒回,我腦子裡已經寫完了一部長篇連續劇。
於是開始吵。
我覺得有男朋友以後,有些邊界應該和以前不一樣。
她覺得自己談戀愛以前就是這樣生活的,為什麼談戀愛以後就必須換一種活法。
誰也說服不了誰。
我喜歡她。
所以想保護她。
想保護她以後,又慢慢想占有她。
這兩件事情,年輕的時候很容易混在一起。
最後還是分了。
《原神》也沒有挽救這段感情。
我們曾經一起在蒙德和璃月亂跑。
找神瞳。
開寶箱。
抽角色。
研究那些我現在已經記不清的東西。
後來遊戲還在更新。
地圖越來越大。
我們卻沒有再一起走下去。
那幾年,我和實驗室里的一個師妹也有過一段很難定義的關係。
現在讓我說那是不是愛情,我不知道。
可能有一點喜歡。
也可能只是兩個人在實驗室里待得太久,很容易誤以為彼此很重要。
我們一起做實驗。
一起改數據。
凌晨去自動販賣機買咖啡。
她嫌苦,但每次還是買。
後來實驗開始出問題。
我們也開始爭執。
再後來,實驗室里有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流言。
她來得越來越少。
我給她發消息,她回得越來越慢。
最後有一次,我徹底發了火。
說了很多難聽的話,羞辱她,讓她以後別來了。
消息發出去沒多久,我其實就後悔了。
但我沒有好好道歉。
這件事後來想起來,我一直覺得挺丟人的。
年輕的時候,我特別容易把自己的難受看得很重。
我覺得自己被忽視了,被拋下了,被別人辜負了,所以我就覺得自己有資格發火。
後來才知道,沒有。
自己的痛苦從來不是傷害別人的許可證。
研究生快畢業的時候,我去參加了人生第一次正式求職。
面試爛得一塌糊塗。
從寫字樓出來,我站在廣州街頭等紅燈。秋風吹在臉上,我第一次很具體地意識到,學校真的快結束了。
大學城這幾年,好像也真的要結束了。
我在這裡讀書,掛科,做實驗,談戀愛,失戀,也喜歡過一些人。
有些事情當時覺得天都要塌了,現在回頭看,其實也就那麼回事。
可有一件事挺奇怪。
Nancy居然還在。
大學幾年,我談過戀愛,失過戀,也喜歡過別的女孩。
所以如果一定要說我從2016年開始,那麼多年如一日,每一天都痴心不改地愛著Nancy,那是扯淡。
我沒那麼深情,也沒那麼變態。
我有自己的生活,會喜歡別人,會牽別人的手,會接吻,會吵架,會分手。
也會在分手以後難受。
文學妹不是Nancy的替代品。
原神妹也不是。
我和文學妹沿著大學城散步的時候,不會一邊牽著她的手,一邊想著汾江河對岸的Nancy。
我和原神妹談戀愛的時候,也不會一邊吃著她給我點的外賣,一邊在心裡給另一個女孩寫情詩。
人的腦子應該沒有這麼濫情。
至少我的沒有。
可奇怪的是,每一段關係結束以後,過了一陣子,生活重新安靜下來,Nancy那個名字又會慢慢浮上來。
想起她笑起來那排不太整齊的牙齒。
想起她眼睛下面淡淡的黑眼圈。
想起耳朵旁邊那撮總是扎不進去的頭髮。
然後我會很煩。
媽的。
怎麼還是她。
我那時候當然不會分析什麼青春期的情感投射,也不會研究什麼未完成情結。
我沒那麼通透。
我給自己的解釋非常簡單。
我可能還是喜歡她。
就這樣,沒什麼道理。
後來我去了廣州工作,日子談不上多精彩,但至少是在往前走。
珠江在廣州慢慢流著,我也覺得自己終於要離開大學城,往前走了。
至於Nancy?
我不知道。
反正我還是喜歡她。
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