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學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終於明白了你已經成為回憶……

  2022年,在廣州,我站在一個紅綠燈旁邊,剛剛結束人生中的第一次求職。

  那場面試挺爛的。

  HR的問題一個接一個,有幾個問題明顯把我問懵了。我腦子裡一片混亂,嘴上還在硬撐,甚至試圖用一些自以為幽默的話把場面圓回來。

  現在回頭想,應該挺滑稽的。

  走出寫字樓的時候,我還裝模作樣地安慰自己:

  算了。

  隨它去吧。

  可廣州的秋風吹到臉上的時候,我心裡還是空了一塊。

  紅燈很長。

  馬路對面站著一群人,有人低頭玩手機,有人在打電話,還有幾個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年輕人,西裝穿得比我合身,頭髮也收拾得比我精神。

  我站在人群里,第一次很具體地意識到:

  學校真的快結束了。

  而我好像還沒準備好成為一個大人。

  那時候我突然想起,剛來廣州讀大學的時候,我一個月生活費只有1500塊。

  2018年的1500塊其實也夠花。

  每天吃食堂,偶爾點個外賣,周末和朋友出去搓一頓。如果月底還剩幾十塊,甚至還能買杯一點點。

  那時候的快樂其實挺便宜的。

  二十幾塊錢的奶茶。

  幾十塊錢的火鍋。

  宿舍里一群人打一晚上遊戲。

  還有談戀愛。

  我人生中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女朋友,是文學院的。

  姑且叫她文學妹。

  我們認識,是因為學校里的一場大型活動。

  那時候我和她剛好被安排做男女主持。大型活動這種東西,台上看起來人模狗樣,台下其實就是一遍又一遍地排練。主持詞改了又改,走位對了又對,一群人從下午折騰到晚上。

  有一次排練到很晚,我倆都餓了。

  她問我:

  「你有沒有吃的?」

  我剛好帶了一塊紅棗核桃酥。

  【記住本站域名 讀小說就上 TW 看書網,𝗌𝗁𝗎.𝗍𝗐超順暢 】

  本來是準備自己餓的時候墊肚子的。

  我也確實餓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她一問,我馬上掏出來遞給她。

  「有,你吃吧。」

  她看了看我。

  「你不吃嗎?」

  「不餓。」

  假的。

  我他媽餓得要死。

  她倒也沒跟我客氣,拆開包裝咬了一口,然後抬起頭看我。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一眼。

  她有一雙很大的杏眼。

  可能是嘴裡還嚼著東西,也可能是覺得我一直盯著她有點奇怪,她就睜著那雙眼睛看著我。

  我當場就有點頂不住了。

  後來想想,十九歲喜歡上一個女孩,好像真的不需要什麼特別複雜的理由。

  沒有下雨。

  沒有音樂。

  更沒有什麼命中注定的感覺。

  就是排練到晚上,兩個人都餓了。

  我把唯一一塊紅棗核桃酥給她。

  她吃了一口,抬頭看了我一眼。

  完了。

  真他媽好看。

  後來排練的時候,我明顯積極了很多。

  以前主持詞念順了就算了,後來總覺得還能再對一遍。

  「這段要不要再來一次?」

  「剛才不是挺好的嗎?」

  「我覺得還能再順一點。」

  其實順個屁。

  我就是想跟她多待一會兒。

  活動結束以後,我們也沒有斷掉聯繫。

  聊天,吃飯,在學校里碰到了就一起走一段。

  至於後來究竟是誰先喜歡誰,誰先把那層窗戶紙捅破的,我已經記不太清了。

  反正稀里糊塗地,我們就在一起了。

  文學妹長得挺好看。

  至少我這麼覺得。

  她對我的長相則沒有這麼高的評價。

  她經常盯著我的臉看一會兒,然後非常認真地告訴我:

  「你好醜啊。」

  第一次聽還有點受傷。

  後來聽多了,我已經能很熟練地反擊:

  「那你為什麼跟我談?」

  她想一想。

  「不知道。」

  「那你眼光也不怎麼樣。」

  然後她就打我。

  除了嫌我丑,她還嫌我不好好學習。

  這個倒確實沒冤枉我。

  我大學前幾年掛了不少科。那時候總覺得日子還長,這學期不行下學期再說,這門掛了補考再說。

  她經常問我: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我答不上來。

  「那你還不好好學習?」

  還是答不上來。

  她就罵我。

  現在想想,她說的很多話其實都對。

  但二十歲左右的男生很難喜歡聽女朋友講道理。

  尤其是你知道她說得對的時候。

  可她嘴上嫌棄歸嫌棄,談起戀愛來倒不是那麼回事。

  我們那時候最喜歡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晚上在大學城散步。

  廣州白天熱得要死。

  太陽下山以後,總算能喘口氣。

  吃完晚飯,我們就慢慢往外走。

  也沒有什麼目的地。

  走到哪算哪。

  大學城晚上的路燈並不算亮。

  有些地方一盞接一盞,有些地方中間隔得很遠。樹影落在地上,風一吹,就跟著晃。

  偶爾有自行車從旁邊經過。

  鈴鐺響兩聲。

  很快又安靜下來。

  我們就牽著手往前走。

  聊老師。

  聊同學。

  聊今天食堂什麼東西特別難吃。

  聊她最近在看的書。

  當然,也經常聊我又掛了哪門課。

  「你能不能好好學習?」

  「能。」

  「你每次都說能。」

  「這次真的。」

  「你上次也是這麼說的。」

  然後我就不講話了。

  走一會兒,她的手又碰過來。

  我就牽住。

  剛才那點不愉快莫名其妙也就過去了。

  年輕時候談戀愛挺沒出息的。

  有些架吵得好像馬上就要分手。

  牽一下手,又覺得還能再談兩年。

  文學妹還很喜歡聽我唱歌。

  尤其是歐陽靖的歌。

  她一直說我的聲音很像他。

  我覺得她多少有點戀愛濾鏡。

  「哪裡像?」

  「就是像啊。」

  「你是不是根本沒聽過歐陽靖?」

  「聽過。」

  「那你耳朵可能有點問題。」

  她就笑。

  然後讓我繼續唱。

  所以大學城那些昏暗的路燈下面,經常會出現一個挺傻的畫面。

  一個被女朋友天天嫌丑、還掛了好幾門課的男生,牽著她的手,一邊走,一邊唱歌。

  有時候走累了,我們會找張長椅坐下來。

  我喜歡故意湊到她耳邊講話。

  其實也沒什么正經內容。

  有時候就叫她名字。

  她馬上縮一下脖子。

  「你別靠這麼近。」

  「為什麼?」

  「耳朵癢。」

  我覺得特別好玩。

  於是過一會兒又湊過去。

  「這樣呢?」

  「癢啊。」

  「這樣呢?」

  「你有病吧。」

  然後一邊笑一邊躲。

  有時候她讓我唱歌,我乾脆湊到她耳邊唱。

  唱兩句,她又縮脖子。

  「好癢。」

  「不是你讓我唱的嗎?」

  「我讓你唱,沒讓你貼著我耳朵唱。」

  「那還聽不聽?」

  「聽。」

  然後我繼續唱。

  現在回頭想,我們那時候其實沒做過多少了不起的事情。

  沒去過什麼高級餐廳。

  沒有說走就走的旅行。

  更買不起什麼貴重禮物。

  我媽知道我談戀愛以後,怕我一個月1500塊過得太寒酸,主動給我漲到了2000。

  但我們還挺講究儀式感。

  只不過我們的儀式感也很便宜。

  每個星期四,我們會去吃一頓麥當勞。

  為什麼一定是星期四,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可能最開始只是那天剛好想吃,後來連續去了幾次,也就莫名其妙變成了規矩。

  到了星期四,不需要問:


  麥當勞。

  星期天則是一朵玫瑰。

  注意,是一朵。

  不是一束。

  一束對當時的我來說還是有點貴,一朵就剛剛好。

  有時候花店老闆拿透明塑料紙給我包一下,外面系根絲帶,我拿在手裡都覺得寒酸。

  但她每個星期還是會收。

  於是那幾年裡,星期四和星期天對我來說有了兩種非常具體的意義。

  星期四,麥當勞。

  星期天,玫瑰花。

  都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但二十歲的時候,好像也不需要多值錢。

  我有兩千塊生活費。

  她有一朵玫瑰。

  我們有一個很大的大學城。

  晚上吃完飯,還能牽著手走很久。

  這樣就挺好了。

  可我們後來還是分手了。

  這次倒不是因為什麼說不清楚的年輕人矛盾。

  原因其實挺清楚的。

  她成績很好。

  我成績爛得一坨。

  她很早就在想以後怎麼辦,想申請學校,想去新加坡留學,想去更遠的地方看看。

  我那時候呢?

  還在跟自己的掛科斗智鬥勇。

  所以前面她總問我:

  「你以後到底想幹嘛?」

  我每次都答不上來。

  後來有一次吵架,她終於把話說得很明白。

  她說她以後要去新加坡。

  然後叫我好好管好自己。

  別拖她後腿。

  這幾個字我受不了。

  其實現在回頭看,我知道她為什麼會這麼說。

  她成績比我好,想得比我遠,也比我清楚自己以後要什麼。她一次次催我學習,大概也是真的希望我能稍微爭氣一點。

  可那時候的我哪裡想得到這麼多。

  我只覺得很傷自尊。

  你可以嫌我丑。

  可以罵我掛科。

  可以天天問我以後到底想幹嘛。

  這些我都能嬉皮笑臉地混過去。

  可「別拖我後腿」不一樣。

  那句話像是突然把我們兩個人從大學城昏暗的路燈下面拽了出來,擺到一張我最不願意看的成績單上。

  她在前面。

  我在後面。

  而且她不想等我。

  我接受不了。

  後來我們吵了什麼,我已經記不太清了。

  反正最後還是分了。

  她有沒有真的去成新加坡,那是後來的事情。

  對當時的我來說,我只知道,以後星期四不用再去麥當勞了,星期天也不用買花了。

  分手以後的第一個星期四,我路過麥當勞的時候,還是下意識往裡面看了一眼。

  星期天經過花店,也突然想起來:

  今天好像該買花了。

  然後才反應過來。

  不用了。

  有一陣子,我晚上還是會在大學城裡散步。

  以前兩個人走的時候,我總要遷就她。

  她走得慢,我就慢一點。

  現在沒人管了。

  我想走多快就走多快。

  剛開始還覺得挺自由。

  走了十分鐘,我才發現,

  我還是走得很慢。

  後來我又認識了一個女孩。

  她不是我們學校的。

  是一家劇本殺店的DM。

  她和文學妹幾乎完全不同。

  性感,大方,很會和人打交道。

  一桌互相不認識的客人坐在那裡,有人社恐,有人話多,有人挑刺,她都能想辦法把場子撐起來。

  我挺羨慕這種能力。

  因為我做不到。

  我到一個陌生環境,通常要先觀察半天。

  她不用。

  她往那裡一坐,很快就能和所有人混熟。

  後來我們在一起了。

  她告訴我,她覺得我很聰明。

  這句話我特別愛聽。

  畢竟前一任女朋友天天盯著我的成績單,懷疑我腦子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我表面上裝得挺淡定。

  「還好吧。」

  心裡其實爽死了。

  她還說,她覺得我這個人挺積極。

  我問她:

  「我哪裡積極了?」

  她說:

  「你就是啊。」

  她覺得我遇到事情以後,總還會想辦法解決。

  掛科了再考。

  實驗失敗了再做。

  倒霉了罵兩句。

  第二天照樣起床。

  她有一次跟我說:

  「你這個人好像不會真的趴下。」

  我記了很久。

  因為那可能是第一次有人告訴我,原來我身上還有一種自己都沒發現的優點。

  她對人好的方式也特別直接。

  點外賣。

  瘋狂點。

  我有時候還在實驗室,手機突然跳出來一個通知:

  您的騎手正在趕往商家。

  我一臉懵。

  我沒點東西啊。

  過一會兒她微信來了。

  「記得吃。」

  奶茶。

  炸雞。

  燒烤。

  甜品。

  有時候乾脆是一頓正經晚飯。

  「我吃過了。」

  「那再吃點。」

  「我要減肥。」

  「明天再減。」

  所以2021年那個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的胖子究竟是怎麼形成的,她多少也有一點責任。

  除了外賣,她還喜歡送東西。

  看到一個小玩意覺得適合我,就買。

  覺得某樣東西我可能用得上,也買。

  我一開始特別不習慣。

  因為以前談戀愛,我默認男生應該多花一點。

  到了她這裡,經常反過來了。

  我說:

  「你別老給我買東西。」

  「為什麼?」

  「浪費錢。」

  「我想買。」

  「你留著自己花啊。」

  她看著我:

  「我給你花不也是我自己花嗎?」

  我居然無法反駁。

  後來才明白,這就是她喜歡一個人的方式。

  她不一定天天說什麼很大的話。

  但會記得你沒吃飯。

  會記得你隨口說過喜歡什麼。

  會在自己其實也沒那麼寬裕的時候,看見一樣東西,還是想到:這個羊駝應該會喜歡。

  她家庭條件並不算好。

  和父親的關係也很差。

  具體發生過什麼,有些她願意說,有些不願意,我也沒有一直追問。

  我只知道,她很早就習慣了很多事情自己處理。

  有一次,她做DM的時候被客人質疑。

  一開始只是挑流程。

  後來越說越難聽。

  她還在那裡笑著解釋。

  「不好意思。」

  「我理解您的意思。」

  「這個地方我們可以再溝通。」

  做服務行業的人,大概都練過這種笑。

  明明已經很委屈了,還得笑。

  我在旁邊越聽越不爽。

  最後沒忍住,直接站到了她那邊。

  現在讓我復盤,我當時說的話未必句句有道理。

  甚至可能有點沖,但我的態度很簡單,你可以說這個本不好玩,可以說店裡安排有問題,但你不能這麼欺負她。

  事情結束以後,我們從店裡出來。

  走了一段路,她突然問我:

  「你剛才為什麼幫我?」

  我覺得這個問題特別奇怪。

  「你是我女朋友啊。」

  她沒說話。

  過了一會兒:

  「哦。」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一份外賣。

  我問她:

  「怎麼又點?」

  她說:

  「想給你吃。」

  沒了。

  她就是這樣。

  後來相處久了,我才慢慢發現,她身邊的男性朋友很多。

  一開始我其實不太在意。

  甚至覺得這很正常。

  她做DM,每天接觸那麼多人,又長得漂亮,會來事,身邊不缺人喜歡太正常了。

  可談得越久,我越發現自己沒想像中那麼大度。

  她和男性朋友出去,我嘴上說:

  「去唄。」

  「沒事。」

  「我又不管你。」

  然後半個小時沒回消息,我開始看手機。

  一個小時沒回,我腦子裡已經寫完了一部長篇連續劇。

  於是開始吵。

  我覺得有男朋友以後,有些邊界應該和以前不一樣。

  她覺得自己談戀愛以前就是這樣生活的,為什麼談戀愛以後就必須換一種活法。

  誰也說服不了誰。

  我喜歡她。

  所以想保護她。

  想保護她以後,又慢慢想占有她。

  這兩件事情,年輕的時候很容易混在一起。

  最後還是分了。

  《原神》也沒有挽救這段感情。

  我們曾經一起在蒙德和璃月亂跑。

  找神瞳。

  開寶箱。

  抽角色。

  研究那些我現在已經記不清的東西。

  後來遊戲還在更新。

  地圖越來越大。

  我們卻沒有再一起走下去。

  那幾年,我和實驗室里的一個師妹也有過一段很難定義的關係。

  現在讓我說那是不是愛情,我不知道。

  可能有一點喜歡。

  也可能只是兩個人在實驗室里待得太久,很容易誤以為彼此很重要。

  我們一起做實驗。

  一起改數據。

  凌晨去自動販賣機買咖啡。

  她嫌苦,但每次還是買。

  後來實驗開始出問題。

  我們也開始爭執。

  再後來,實驗室里有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流言。

  她來得越來越少。

  我給她發消息,她回得越來越慢。

  最後有一次,我徹底發了火。

  說了很多難聽的話,羞辱她,讓她以後別來了。

  消息發出去沒多久,我其實就後悔了。

  但我沒有好好道歉。

  這件事後來想起來,我一直覺得挺丟人的。

  年輕的時候,我特別容易把自己的難受看得很重。

  我覺得自己被忽視了,被拋下了,被別人辜負了,所以我就覺得自己有資格發火。

  後來才知道,沒有。

  自己的痛苦從來不是傷害別人的許可證。

  研究生快畢業的時候,我去參加了人生第一次正式求職。

  面試爛得一塌糊塗。

  從寫字樓出來,我站在廣州街頭等紅燈。秋風吹在臉上,我第一次很具體地意識到,學校真的快結束了。

  大學城這幾年,好像也真的要結束了。

  我在這裡讀書,掛科,做實驗,談戀愛,失戀,也喜歡過一些人。

  有些事情當時覺得天都要塌了,現在回頭看,其實也就那麼回事。

  可有一件事挺奇怪。

  Nancy居然還在。

  大學幾年,我談過戀愛,失過戀,也喜歡過別的女孩。

  所以如果一定要說我從2016年開始,那麼多年如一日,每一天都痴心不改地愛著Nancy,那是扯淡。

  我沒那麼深情,也沒那麼變態。

  我有自己的生活,會喜歡別人,會牽別人的手,會接吻,會吵架,會分手。

  也會在分手以後難受。

  文學妹不是Nancy的替代品。

  原神妹也不是。

  我和文學妹沿著大學城散步的時候,不會一邊牽著她的手,一邊想著汾江河對岸的Nancy。

  我和原神妹談戀愛的時候,也不會一邊吃著她給我點的外賣,一邊在心裡給另一個女孩寫情詩。

  人的腦子應該沒有這麼濫情。

  至少我的沒有。

  可奇怪的是,每一段關係結束以後,過了一陣子,生活重新安靜下來,Nancy那個名字又會慢慢浮上來。

  想起她笑起來那排不太整齊的牙齒。

  想起她眼睛下面淡淡的黑眼圈。

  想起耳朵旁邊那撮總是扎不進去的頭髮。

  然後我會很煩。

  媽的。

  怎麼還是她。

  我那時候當然不會分析什麼青春期的情感投射,也不會研究什麼未完成情結。

  我沒那麼通透。

  我給自己的解釋非常簡單。

  我可能還是喜歡她。

  就這樣,沒什麼道理。

  後來我去了廣州工作,日子談不上多精彩,但至少是在往前走。

  珠江在廣州慢慢流著,我也覺得自己終於要離開大學城,往前走了。

  至於Nancy?

  我不知道。

  反正我還是喜歡她。

  媽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