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白月光
從2016年第一次真正認識Nancy開始,我喜歡了她很久。
後來的幾年裡,我當然也談過戀愛,也喜歡過別人。有時候幾個月不曾想起她,有時候甚至真的覺得這件事已經過去了。
可奇怪的是,每隔一段時間,她總會以某種方式重新出現。
一張朋友圈照片,一個共同朋友偶然提起的名字,一款遊戲,或者很多年後,一紙把我從廣州派去上海的輪崗通知。
所以如果一定要我給這段感情標一個期限,我反而不知道該寫到哪一天。
它不是持續燃燒了七年的火。
更像一場反覆復發的舊疾。
平時不疼的時候,我真的以為自己好了。
可是無奈我們倆之間如何久別重逢,終究也只能分道揚鑣,下面的記錄是我為這份單相思作的輓歌。
那幾年我很喜歡葉芝。
尤其喜歡《當你老了》。
現在想想,葉芝大概也算著名單相思詩人。一個人愛而不得,就寫詩,寫完自己讀,自己感動。我後來幹的事情其實也差不多,只不過人家寫出來能進課本,我寫出來最多半夜發朋友圈。
我那時候尤其喜歡裡面寫青春和美貌的那幾句。
「多少人愛你青春歡暢的時光,愛慕你的美麗,假意或真心。」
十幾歲的我讀到這裡,覺得寫得真好。
因為我確實是先覺得Nancy好看,後來才給這份喜歡加上了許多更加宏大的解釋。
其實早在2016年9月以前,我就注意過她。
高一的時候,我知道二班有這麼一個女孩。
個子不算高,皮膚很白,在人群里挺顯眼。
但也僅僅是知道。
那時候我們不認識,我更沒有跑去搭訕的膽量。高中每天有那麼多人從走廊里經過,大部分人看過幾眼也就過去了,我原本以為她也是其中一個。
結果高二重新分班。
開學那天我進教室,又看見了她。
好傢夥。
居然一個班。
第一次真正面對面是什麼場景,我現在已經記不完整了。
只記得她眼睛很大,眼睛下面有一點黑眼圈。後來我才知道,她喜歡熬夜看小說。
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對視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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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一下。
她也笑了。
就這麼一下。
其實根本算不上什麼事情。
但後來我記了很多年。
她笑起來的時候,牙齒不算特別整齊,所以那個笑並不是什麼標準意義上的漂亮,甚至有一點傻。
我偏偏很喜歡。
那時候她留著不長不短的短髮,後來頭髮慢慢長起來,扎過一陣小辮子。耳朵旁邊總有一小撮頭髮不太聽話,怎麼扎都會掉出來。
奇怪的是,這些東西我都記得。
她那天穿什麼,我忘了。
我們到底說了什麼,我也忘了。
甚至那個笑到底是不是因為我,現在都很難說。
但我記得那撮頭髮。
人的記憶有時候挺沒道理的。
我喜歡Nancy這件事,其實暴露得挺丟人的。
那天晚上宿舍熄燈以後,不知道誰起了個頭,開始評班裡的女生。
這種話題對十幾歲的男生當然很有吸引力。
我不僅參加了,而且參加得津津有味。
這個長得不錯。
那個我覺得一般。
誰的審美有問題,我還要點評兩句。
後來大家乾脆開始打分。
七分。
六分。
這個最多五分。
我躺在床上跟著他們胡說八道,儼然一副閱女無數的樣子,其實那時候連女孩的手都沒怎麼牽過。
後來有人提到了Nancy。
我反而不敢給太高。
好像分數一高,自己的心思就會被人看出來。
所以我故意跟著大家,給了一個不高不低的平均分。
具體幾分已經忘了。
總之一定低於我心裡的分數。
本來偽裝得還挺好。
結果不知道哪個王八蛋隨口說了一句:
「Nancy好像有男朋友了吧。」
我一下就急了。
「誰?」
「什麼時候?」
「哪個班的?」
「你聽誰說的?」
前一秒我還是冷靜客觀的民間評委,後一秒已經從床上坐起來開始查戶口。
宿舍安靜了兩秒。
然後所有人都笑了。
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完蛋了。
「不是,我就問問。」
「哦。」
「真的,我就好奇。」
「哦哦哦。」
後來事實證明,所謂Nancy有男朋友根本就是他們胡說八道,什麼都沒有。
可這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那個晚上真正被套出來的不是Nancy的男朋友。
是我。
沒過多久,全班都知道羊駝喜歡Nancy了。
於是我原本自以為隱秘的暗戀,從此變成了一項群眾娛樂活動。
只要Nancy附近發生一點什麼,大家就喜歡看我。
她回答問題,看我。
哪個男生找她說話,看我。
她跟誰走得近了一點,還是看我。
我表面上裝得無所謂,心裡其實在意得要死。
暗戀一旦成了公開的秘密,很多原本很普通的事情,也會跟著變得不普通。
比如運動會。
那次Nancy跑一千五百米。
一千五百米對我來說一直是一項很反人類的運動。跑的人痛苦,旁邊的人看著也累。
但那天我倒是看得挺認真。
她跑完以後出了很多汗,臉有點紅,站在跑道旁邊喘氣。
這時候旁邊不知道哪個同學突然提醒我:
「她剛跑完,等下風一吹會冷的。」
我沒反應過來。
「所以呢?」
「送衣服啊。」
周圍馬上有人跟著起鬨。
「對啊羊駝,機會來了。」
「快去快去。」
那時候全班都知道我喜歡Nancy,所以任何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最後好像都能莫名其妙變成我的任務。
她跑步,我應該送水。
她冷,我應該送衣服。
後來她東西丟了,還是我去找。
仿佛暗戀一個人以後,就自動承擔了一份沒有工資、沒有編制,甚至沒有經過本人同意的兼職。
偏偏我還幹得挺積極。
那天我真的拿著衣服過去了。
走過去的幾十米,我腦子裡想了很多。
要不要直接遞給她?
說什麼?
「剛跑完別著涼。」
好像太關心了。
「他們讓我拿給你的。」
又顯得特別慫。
要不什麼都不說?
那不是更像個傻逼。
最後到底說了什麼,我已經忘了。
我只記得自己把衣服遞了過去。
至於Nancy有沒有真正接到手裡,這段記憶現在已經變得很模糊。
我印象里,她好像接過去拿了一會兒,很快又放回去了。
但也可能她壓根沒接。
人的記憶很奇怪。
越是當年反覆回想的事情,過了很多年以後,反而越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自己後來補進去的。
我只記得最後那件衣服還是回到了我這裡。
周圍的人大概又笑了。
我也只能跟著笑。
裝出一副:
「我本來就沒什麼意思。」
的樣子。
可我當然有意思。
我甚至在走過去之前偷偷期待過,也許她真的會把衣服披在身上。
就這麼簡單。
如果她穿了,我大概能高興一個星期。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不是沒有人想給Nancy送衣服。
也不是Nancy不需要別人關心。
只是我不是那個她希望走過來的人。
這件事其實沒什麼。
她甚至可能第二天就忘了。
但我記了很多年。
十幾歲的時候就是這樣。
喜歡一個人以後,對方一個自己都沒放在心上的動作,到了你這裡,都能被反覆琢磨出很多意思。
她接了,你覺得有希望。
她沒接,你覺得自己完了。
其實人家可能只是覺得:
我不冷。
類似的事情後來還有不少。
臨近高考的時候,Nancy裝複習資料的箱子不見了。
高三最後那段時間,每個人身邊都堆著一大摞東西。
卷子、練習冊、錯題本、參考書,還有老師發下來不知道做過多少遍的模擬題。
桌洞塞不下,很多人就拿箱子裝著。
Nancy那個箱子裡也裝了不少。
偏偏是在高考前丟的。
這就不是丟一件衣服或者一本閒書那麼簡單了。
Nancy成績一直很好。
我那時候對自己的高考已經有點半死不活,考成什麼樣似乎都有心理準備,可她不一樣。
我一直覺得她應該考得很好,去一所很好的大學,然後順理成章地擁有一個比我光明得多的未來。
所以聽說箱子不見以後,我第一反應不是「終於有機會表現了」。
是真的著急。
高考都快到了。
裡面那些資料怎麼辦?
有些卷子重新列印就行,有些筆記卻只有一份。更何況高考前人的精神本來就繃得很緊,哪怕只是突然少了一箱熟悉的東西,都夠煩很久。
我開始幫她找。
她當然沒有拜託我。
我甚至不記得自己有沒有告訴過她。
我就是覺得,應該把那個箱子找回來。
放學以後別人往宿舍走,我就在教學樓里轉。
先找自己班。
教室後面沒有。
講台旁邊沒有。
樓梯口也沒有。
然後開始往隔壁班找。
一間一間看。
那幾天高三教學樓本來就亂,到處都是搬出來的書、紙箱和廢卷子。有時候我推開一間已經沒人的教室,裡面安安靜靜的,只剩風扇還在頭頂轉。
我就低著頭,一個箱子一個箱子看。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急什麼。
我的高考又不會因為找到那個箱子多考一分。
可那時候我真的覺得:
我的成績爛一點沒關係,她不能因為這種破事耽誤高考。
結果我連續幾天神出鬼沒,很快又被班裡人發現了。
「羊駝,你天天找什麼呢?」
我一開始還不說。
後來不知道誰反應過來了。
「Nancy那個箱子不會是你藏的吧?」
我當場就急了。
「我有病啊?高考前藏人家複習資料?」
大家本來只是開玩笑。
可這句話卻讓我自己開始害怕起來。
因為我突然想到:
Nancy會不會也這麼覺得?
現在看來,這種擔心當然很蠢。
正常人應該不會為了製造一次英雄救美的機會,先偷走別人一箱高考複習資料。
但十幾歲的我不這麼覺得。
那時候我對自己在Nancy心裡的形象極度沒有信心。
我總覺得她本來就不怎麼喜歡我。
萬一再覺得我是個變態,那基本就徹底完了。
可箱子還是得找。
所以我繼續找。
找了幾天以後,還真讓我找到了。
就在隔壁班的儲物間裡。
我到現在都記得發現它的時候那種感覺。
第一反應是高興。
真找到了。
第二反應是:
壞了。
現在怎麼拿回去?
我一個連續幾天到處尋找Nancy箱子的人,突然從隔壁班儲物間裡抱著她失蹤多日的箱子走出來。
這畫面怎麼看怎麼像犯罪嫌疑人主動帶警察指認贓物。
我站在那裡糾結了半天。
最正常的做法當然是抱回去,放到Nancy面前,說:
「你的箱子,我找到了。」
多簡單。
搞不好她還會跟我說一句謝謝。
但我不敢。
我最後找到隔壁班一個認識的同學,跟他說:
「這個好像是我們班Nancy的,你幫忙拿出去還給她吧。」
對方可能根本沒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特別。
他答應了。
然後我走了。
就這麼走了。
我花了幾天時間找一個箱子。
真找到以後,卻連一句「是我找到的」都不敢說。
後來Nancy知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知道。
大概率不知道。
她只會發現自己丟了幾天的複習資料突然回來了。
至於中間發生過什麼,有個人放學以後在教學樓里轉了多少圈,推開過多少間教室的門,其實都不重要。
我當時當然有一點委屈。
甚至偷偷想過,如果她知道是我找到的,會不會對我稍微改觀一點。
但我又不敢讓她知道。
現在想起來,高中時候的我在Nancy面前一直很矛盾。
我想讓她知道我喜歡她。
又怕她真的知道。
我想讓她看見我。
真有機會站到她面前,又恨不得立刻消失。
送衣服的時候是這樣。
找箱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我總覺得自己缺的是一個機會。
可機會真的來了,我又不知道該拿它怎麼辦。
後來,高考前四天,我終於不用再等什麼機會了。
因為Nancy和別人在一起了。
高中的事情,大概就是這些,當然還有很多更小的事情,小到現在已經不值得單獨拿出來講了。
我只記得那幾年,我好像一直在等一個機會。
等她多看我一眼,等她發現我其實也沒那麼差,等某一天事情突然朝我希望的方向發展。
結果一直等到畢業,也沒有等到。
高考結束以後,我終於決定表白。
當然,不是當面。
現在想想也挺符合我的。
衣服不敢好好送,箱子找到了不敢親手還,喜歡了兩年,最後連表白都隔著一塊手機屏幕。
自古表白多白表,微信表白全傻屌。
這句話我當年要是早點明白,可能還能給自己省點流量。
那天我應該給Nancy發了很長一段。
到底寫了什麼,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
但按照十八歲的我的尿性,無非就是回憶這兩年,告訴她自己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她,為什麼喜歡她,再配上一些現在看了能讓我腳趾摳地的句子。
發出去之前,我應該檢查了很多遍。
刪幾個字。
加幾個字。
再刪。
最後心一橫,發送。
然後開始等。
手機亮一下,看一眼。
不是她。
再亮一下。
還是不是。
等到Nancy真的回覆的時候,我心跳估計都快趕上運動會一千五百米了。
我點開微信。
她回了一個字。
「哦。」
我盯著那個「哦」看了很久。
就這?
沒了。
我在微信輸入框裡準備了千言萬語。
人家甚至沒有給我湊出第二個字。
那時候我當然很難受。
後來才覺得,這個「哦」其實挺準確。
因為我喜歡她這件事,對我來說是一部連續劇。
對Nancy來說,大概只是一條突然彈出來,而且不知道應該怎麼回復的微信消息。
我送過沒送出去的衣服,找過她不知道是誰找回來的箱子,在汾江河邊哭過,也在腦子裡偷偷排練過無數種我們最後在一起的可能。
可這些事情,她基本沒有參與。
她沒有要求我送衣服。
沒有要求我找箱子。
更沒有要求我喜歡她。
所以她當然也沒有義務,為我的青春寫一個更漂亮的結尾。
只是十八歲的我想不明白這些。
我只覺得自己兩年的愛情,還沒來得及開始,就結束在了微信聊天框裡。
後來再讀葉芝,我偶爾還是會想起那幾年。
只不過葉芝至少留下了詩。
我留下了一個「哦」。
按理來說,那個「哦」已經足夠給我的高中時代蓋棺定論了。
可惜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和最大的毛病,大概都是不長記性。
2021年,《原神》又把Nancy送回了我的生活里。
那年年初,我和當時的女朋友一起入坑《原神》。
後來女朋友沒了。
《原神》還在。
那段感情為什麼結束,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展開。總之分手以後,我有段時間每天無所事事,上線清體力,做每日任務,在提瓦特大陸到處亂逛。
然後有一天,我意外發現:
Nancy也在玩。
我承認,那一刻我精神了。
更讓我精神的是,我從共同朋友那裡聽說,她和高中時候的那個男朋友已經分手快一年了。
就是高考前四天和她在一起的那個我當時最好的朋友。
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表面上大概還裝得挺正常。
「哦,分了啊。」
心裡已經開始放煙花。
但我又不敢直接問Nancy:
「你現在是不是單身?」
太明顯了。
所以我採用了一種非常「羊駝」的方法。
找人打聽。
而且還花了錢。
現在回頭看,這筆錢花得相當冤枉。
但當時得到的情報非常振奮人心:
Nancy應該是單身。
注意。
是「應該」。
年輕的時候,人特別擅長從自己想聽見的答案里刪除不重要的兩個字。
於是我自動把「應該是單身」,理解成了:
「單身。」
再進一步理解成:
「羊駝,你他媽機會來了。」
於是我開始找Nancy玩《原神》。
她那時候是萌新。
巧的是,我也是。
問題是,我不能讓她知道我也是。
畢竟好不容易等到第二次機會,總不能兩個人一起站在蒙德城門口研究這個遊戲到底怎麼玩。
於是我開始惡補。
看攻略。
看視頻。
逛論壇。
研究角色怎麼配隊,聖遺物怎麼刷,材料在哪裡采,哪個傳送點怎麼開,寶箱藏在哪個犄角旮旯里。
有時候前一天晚上Nancy隨口說一句:
「這個我不會打。」
我嘴上:
「這個簡單。」
然後等她下線,我打開瀏覽器:
原神XX怎麼打。
研究半天。
第二天再上線,一副輕車熟路的樣子帶她過去。
「跟著我就行。」
現在想起來確實挺傻的。
高三讀書的時候,我要是有這份鑽研精神,可能都不止考華師了。
但那段時間我確實很開心。
我們一起逛蒙德。
去璃月。
開地圖。
找神瞳。
做任務。
翻寶箱。
有時候為了一個不知道藏在哪裡的寶箱,兩個人能在山上繞半天。
我明明現實里連她喜不喜歡我都不敢問,在遊戲裡倒是很自然。
「過來。」
「這邊有東西。」
「別掉下去。」
「這個我帶你打。」
遊戲有時候就是有這種好處。
現實里不知道怎麼靠近的人,隔著兩塊屏幕,反而突然有了很多可以說的話。
我那時候甚至產生過一種很危險的錯覺:
是不是終於輪到我了?
高中時候,我來晚了。
畢業表白,也晚了。
可現在大家都長大了。
她單身。
我也單身。
我們又重新開始講話。
世界繞了一圈,好像真的把當年那個沒有做完的選擇題重新發到了我手上。
然後,一個ID出現了。
司琛。
最開始我只是覺得這個人出現得有點頻繁。
後來越看越不對勁。
於是羊駝的地下情報系統再次啟動。
事實證明,我這個人在追Nancy這件事情上,行動力其實一直很強。
只不過從來不用在正確的地方。
很快,線人傳回消息。
司琛。
Nancy的男朋友。
我記得自己知道這件事以後,愣了一會兒。
第一反應甚至不是難過。
是:
啊?
你不是單身嗎?
後來想想,人家從來沒有跟我說過自己單身。
所謂「單身」,是我打聽來的。
所謂「機會」,是我自己理解的。
所謂「第二次開始」,也是我一個人宣布的。
Nancy從頭到尾,只是和一個高中同學玩了幾次《原神》。
就這麼簡單。
只有我偷偷把它寫成了續集。
知道司琛以後,我還是上過幾次遊戲。
但很快就沒什麼意思了。
蒙德還是那個蒙德。
璃月還是那個璃月。
每天的委託照常刷新。
地圖上也還有很多寶箱沒開。
可我突然懶得找了。
後來我很長時間沒再認真玩《原神》。
倒也不是因為遊戲做錯了什麼。
只是每次上線,看見那些曾經和Nancy一起跑過的地方,我都會覺得有點沒勁。
高中畢業的時候,我以為我們的故事已經結束了。
2021年,我以為它重新開始了一次。
後來才發現:
不是故事重新開始了。
只是我又誤會了一次。
那年5月,我還為這件事寫過一點東西。
很多年以後重新翻出來,我讀到一半就有點想把手機關掉。
太矯情了。
但我最後還是沒刪。
畢竟人不能只承認自己現在說過的話。二十出頭的羊駝確實就是這個德行。
【我喝著啤酒想你,打著apex想你,聽著 jaychou的《反方向的鐘》想你,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想你。你不屬於我,我也依然期待你過得很好,也希望你的男朋友對你好。
痛嗎,撕心裂肺嗎,痛徹心扉嗎,念到fei這個音都會勾起我想你。我在大學城華師你在大學城華工,我們之間相隔著兩個級別的學校和你剛考上哈工大碩士的男朋友。我真嫉妒他能有我愛的女孩陪伴這一路,不像這份無人接收的愛,終將在無人知曉的角落裡腐爛,正如世界不會在乎一個在二流學校里三流學生的眼淚一樣】
干金縱買相如賦,脈脈此情誰訴。
生怕前面還不夠慘,最後還得請辛棄疾過來替我蓋個章。
按理來說,事情到這裡應該結束了。
Nancy有了新的男朋友,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大學畢業,找工作,上班,領工資。人只要足夠忙,很多以前覺得天大的事情,也會一點一點縮回它本來的大小。
我後來去了廣州工作。
日子談不上多精彩,但至少是在往前走。
我開始自己掙錢,開始習慣公司里那些大大小小的規矩,也開始學著和領導、同事、客戶打交道。
2021年那個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打著Apex為愛情掉眼淚的胖子,也慢慢瘦了下來。
至少看起來像個成年人了。
更重要的是,我在公司幹得還不錯。
甚至混到了一個「優秀員工」的名頭。
那幾年,我一直待在廣州。
偶爾下班早,我會去珠江邊走走。
廣州的江當然比汾江河寬得多。晚上兩岸亮起燈,遊船從水面經過,風吹過來的時候,我有時候會想,自己好像真的已經離佛山很遠了。
小時候坐在汾江河邊,我覺得河對岸已經是很遠的地方。
後來到了廣州,才知道河外面還有河,城外面還有城。
2023年夏天,公司給了我一次輪崗的機會。
上海。
看到這兩個字的時候,我幾乎沒怎麼猶豫。
那可是上海。
黃浦江,外灘,陸家嘴。
對一個剛工作沒幾年的年輕人來說,這兩個字本身就帶著一點前程似錦的意思。
更何況,那時候的我狀態確實不錯。
瘦下來了。
工作也順。
手裡終於有了一點自己的錢。
公司還願意把一個「優秀員工」派去上海。
二十多歲的人最容易在這種時候產生錯覺。
覺得過去那些倒霉事大概已經結束了。
覺得人生這輛破車開了這麼多年,終於他媽上了高速。
我甚至有點喜歡那時候的自己。
春風得意馬蹄疾。
我準備離開珠江,去看看黃浦江。
至於汾江河,已經被我甩在身後很遠了。
至少當時的我,是這麼以為的。
後來的幾年裡,我當然也談過戀愛,也喜歡過別人。有時候幾個月不曾想起她,有時候甚至真的覺得這件事已經過去了。
可奇怪的是,每隔一段時間,她總會以某種方式重新出現。
一張朋友圈照片,一個共同朋友偶然提起的名字,一款遊戲,或者很多年後,一紙把我從廣州派去上海的輪崗通知。
所以如果一定要我給這段感情標一個期限,我反而不知道該寫到哪一天。
它不是持續燃燒了七年的火。
更像一場反覆復發的舊疾。
平時不疼的時候,我真的以為自己好了。
可是無奈我們倆之間如何久別重逢,終究也只能分道揚鑣,下面的記錄是我為這份單相思作的輓歌。
那幾年我很喜歡葉芝。
尤其喜歡《當你老了》。
現在想想,葉芝大概也算著名單相思詩人。一個人愛而不得,就寫詩,寫完自己讀,自己感動。我後來幹的事情其實也差不多,只不過人家寫出來能進課本,我寫出來最多半夜發朋友圈。
我那時候尤其喜歡裡面寫青春和美貌的那幾句。
「多少人愛你青春歡暢的時光,愛慕你的美麗,假意或真心。」
十幾歲的我讀到這裡,覺得寫得真好。
因為我確實是先覺得Nancy好看,後來才給這份喜歡加上了許多更加宏大的解釋。
其實早在2016年9月以前,我就注意過她。
高一的時候,我知道二班有這麼一個女孩。
個子不算高,皮膚很白,在人群里挺顯眼。
但也僅僅是知道。
那時候我們不認識,我更沒有跑去搭訕的膽量。高中每天有那麼多人從走廊里經過,大部分人看過幾眼也就過去了,我原本以為她也是其中一個。
結果高二重新分班。
開學那天我進教室,又看見了她。
好傢夥。
居然一個班。
第一次真正面對面是什麼場景,我現在已經記不完整了。
只記得她眼睛很大,眼睛下面有一點黑眼圈。後來我才知道,她喜歡熬夜看小說。
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對視了一眼。
本書首發𝚃𝚆看書📕𝚜𝚑𝚞.𝚝𝚠,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我笑了一下。
她也笑了。
就這麼一下。
其實根本算不上什麼事情。
但後來我記了很多年。
她笑起來的時候,牙齒不算特別整齊,所以那個笑並不是什麼標準意義上的漂亮,甚至有一點傻。
我偏偏很喜歡。
那時候她留著不長不短的短髮,後來頭髮慢慢長起來,扎過一陣小辮子。耳朵旁邊總有一小撮頭髮不太聽話,怎麼扎都會掉出來。
奇怪的是,這些東西我都記得。
她那天穿什麼,我忘了。
我們到底說了什麼,我也忘了。
甚至那個笑到底是不是因為我,現在都很難說。
但我記得那撮頭髮。
人的記憶有時候挺沒道理的。
我喜歡Nancy這件事,其實暴露得挺丟人的。
那天晚上宿舍熄燈以後,不知道誰起了個頭,開始評班裡的女生。
這種話題對十幾歲的男生當然很有吸引力。
我不僅參加了,而且參加得津津有味。
這個長得不錯。
那個我覺得一般。
誰的審美有問題,我還要點評兩句。
後來大家乾脆開始打分。
七分。
六分。
這個最多五分。
我躺在床上跟著他們胡說八道,儼然一副閱女無數的樣子,其實那時候連女孩的手都沒怎麼牽過。
後來有人提到了Nancy。
我反而不敢給太高。
好像分數一高,自己的心思就會被人看出來。
所以我故意跟著大家,給了一個不高不低的平均分。
具體幾分已經忘了。
總之一定低於我心裡的分數。
本來偽裝得還挺好。
結果不知道哪個王八蛋隨口說了一句:
「Nancy好像有男朋友了吧。」
我一下就急了。
「誰?」
「什麼時候?」
「哪個班的?」
「你聽誰說的?」
前一秒我還是冷靜客觀的民間評委,後一秒已經從床上坐起來開始查戶口。
宿舍安靜了兩秒。
然後所有人都笑了。
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完蛋了。
「不是,我就問問。」
「哦。」
「真的,我就好奇。」
「哦哦哦。」
後來事實證明,所謂Nancy有男朋友根本就是他們胡說八道,什麼都沒有。
可這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那個晚上真正被套出來的不是Nancy的男朋友。
是我。
沒過多久,全班都知道羊駝喜歡Nancy了。
於是我原本自以為隱秘的暗戀,從此變成了一項群眾娛樂活動。
只要Nancy附近發生一點什麼,大家就喜歡看我。
她回答問題,看我。
哪個男生找她說話,看我。
她跟誰走得近了一點,還是看我。
我表面上裝得無所謂,心裡其實在意得要死。
暗戀一旦成了公開的秘密,很多原本很普通的事情,也會跟著變得不普通。
比如運動會。
那次Nancy跑一千五百米。
一千五百米對我來說一直是一項很反人類的運動。跑的人痛苦,旁邊的人看著也累。
但那天我倒是看得挺認真。
她跑完以後出了很多汗,臉有點紅,站在跑道旁邊喘氣。
這時候旁邊不知道哪個同學突然提醒我:
「她剛跑完,等下風一吹會冷的。」
我沒反應過來。
「所以呢?」
「送衣服啊。」
周圍馬上有人跟著起鬨。
「對啊羊駝,機會來了。」
「快去快去。」
那時候全班都知道我喜歡Nancy,所以任何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最後好像都能莫名其妙變成我的任務。
她跑步,我應該送水。
她冷,我應該送衣服。
後來她東西丟了,還是我去找。
仿佛暗戀一個人以後,就自動承擔了一份沒有工資、沒有編制,甚至沒有經過本人同意的兼職。
偏偏我還幹得挺積極。
那天我真的拿著衣服過去了。
走過去的幾十米,我腦子裡想了很多。
要不要直接遞給她?
說什麼?
「剛跑完別著涼。」
好像太關心了。
「他們讓我拿給你的。」
又顯得特別慫。
要不什麼都不說?
那不是更像個傻逼。
最後到底說了什麼,我已經忘了。
我只記得自己把衣服遞了過去。
至於Nancy有沒有真正接到手裡,這段記憶現在已經變得很模糊。
我印象里,她好像接過去拿了一會兒,很快又放回去了。
但也可能她壓根沒接。
人的記憶很奇怪。
越是當年反覆回想的事情,過了很多年以後,反而越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自己後來補進去的。
我只記得最後那件衣服還是回到了我這裡。
周圍的人大概又笑了。
我也只能跟著笑。
裝出一副:
「我本來就沒什麼意思。」
的樣子。
可我當然有意思。
我甚至在走過去之前偷偷期待過,也許她真的會把衣服披在身上。
就這麼簡單。
如果她穿了,我大概能高興一個星期。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不是沒有人想給Nancy送衣服。
也不是Nancy不需要別人關心。
只是我不是那個她希望走過來的人。
這件事其實沒什麼。
她甚至可能第二天就忘了。
但我記了很多年。
十幾歲的時候就是這樣。
喜歡一個人以後,對方一個自己都沒放在心上的動作,到了你這裡,都能被反覆琢磨出很多意思。
她接了,你覺得有希望。
她沒接,你覺得自己完了。
其實人家可能只是覺得:
我不冷。
類似的事情後來還有不少。
臨近高考的時候,Nancy裝複習資料的箱子不見了。
高三最後那段時間,每個人身邊都堆著一大摞東西。
卷子、練習冊、錯題本、參考書,還有老師發下來不知道做過多少遍的模擬題。
桌洞塞不下,很多人就拿箱子裝著。
Nancy那個箱子裡也裝了不少。
偏偏是在高考前丟的。
這就不是丟一件衣服或者一本閒書那麼簡單了。
Nancy成績一直很好。
我那時候對自己的高考已經有點半死不活,考成什麼樣似乎都有心理準備,可她不一樣。
我一直覺得她應該考得很好,去一所很好的大學,然後順理成章地擁有一個比我光明得多的未來。
所以聽說箱子不見以後,我第一反應不是「終於有機會表現了」。
是真的著急。
高考都快到了。
裡面那些資料怎麼辦?
有些卷子重新列印就行,有些筆記卻只有一份。更何況高考前人的精神本來就繃得很緊,哪怕只是突然少了一箱熟悉的東西,都夠煩很久。
我開始幫她找。
她當然沒有拜託我。
我甚至不記得自己有沒有告訴過她。
我就是覺得,應該把那個箱子找回來。
放學以後別人往宿舍走,我就在教學樓里轉。
先找自己班。
教室後面沒有。
講台旁邊沒有。
樓梯口也沒有。
然後開始往隔壁班找。
一間一間看。
那幾天高三教學樓本來就亂,到處都是搬出來的書、紙箱和廢卷子。有時候我推開一間已經沒人的教室,裡面安安靜靜的,只剩風扇還在頭頂轉。
我就低著頭,一個箱子一個箱子看。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急什麼。
我的高考又不會因為找到那個箱子多考一分。
可那時候我真的覺得:
我的成績爛一點沒關係,她不能因為這種破事耽誤高考。
結果我連續幾天神出鬼沒,很快又被班裡人發現了。
「羊駝,你天天找什麼呢?」
我一開始還不說。
後來不知道誰反應過來了。
「Nancy那個箱子不會是你藏的吧?」
我當場就急了。
「我有病啊?高考前藏人家複習資料?」
大家本來只是開玩笑。
可這句話卻讓我自己開始害怕起來。
因為我突然想到:
Nancy會不會也這麼覺得?
現在看來,這種擔心當然很蠢。
正常人應該不會為了製造一次英雄救美的機會,先偷走別人一箱高考複習資料。
但十幾歲的我不這麼覺得。
那時候我對自己在Nancy心裡的形象極度沒有信心。
我總覺得她本來就不怎麼喜歡我。
萬一再覺得我是個變態,那基本就徹底完了。
可箱子還是得找。
所以我繼續找。
找了幾天以後,還真讓我找到了。
就在隔壁班的儲物間裡。
我到現在都記得發現它的時候那種感覺。
第一反應是高興。
真找到了。
第二反應是:
壞了。
現在怎麼拿回去?
我一個連續幾天到處尋找Nancy箱子的人,突然從隔壁班儲物間裡抱著她失蹤多日的箱子走出來。
這畫面怎麼看怎麼像犯罪嫌疑人主動帶警察指認贓物。
我站在那裡糾結了半天。
最正常的做法當然是抱回去,放到Nancy面前,說:
「你的箱子,我找到了。」
多簡單。
搞不好她還會跟我說一句謝謝。
但我不敢。
我最後找到隔壁班一個認識的同學,跟他說:
「這個好像是我們班Nancy的,你幫忙拿出去還給她吧。」
對方可能根本沒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特別。
他答應了。
然後我走了。
就這麼走了。
我花了幾天時間找一個箱子。
真找到以後,卻連一句「是我找到的」都不敢說。
後來Nancy知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知道。
大概率不知道。
她只會發現自己丟了幾天的複習資料突然回來了。
至於中間發生過什麼,有個人放學以後在教學樓里轉了多少圈,推開過多少間教室的門,其實都不重要。
我當時當然有一點委屈。
甚至偷偷想過,如果她知道是我找到的,會不會對我稍微改觀一點。
但我又不敢讓她知道。
現在想起來,高中時候的我在Nancy面前一直很矛盾。
我想讓她知道我喜歡她。
又怕她真的知道。
我想讓她看見我。
真有機會站到她面前,又恨不得立刻消失。
送衣服的時候是這樣。
找箱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我總覺得自己缺的是一個機會。
可機會真的來了,我又不知道該拿它怎麼辦。
後來,高考前四天,我終於不用再等什麼機會了。
因為Nancy和別人在一起了。
高中的事情,大概就是這些,當然還有很多更小的事情,小到現在已經不值得單獨拿出來講了。
我只記得那幾年,我好像一直在等一個機會。
等她多看我一眼,等她發現我其實也沒那麼差,等某一天事情突然朝我希望的方向發展。
結果一直等到畢業,也沒有等到。
高考結束以後,我終於決定表白。
當然,不是當面。
現在想想也挺符合我的。
衣服不敢好好送,箱子找到了不敢親手還,喜歡了兩年,最後連表白都隔著一塊手機屏幕。
自古表白多白表,微信表白全傻屌。
這句話我當年要是早點明白,可能還能給自己省點流量。
那天我應該給Nancy發了很長一段。
到底寫了什麼,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
但按照十八歲的我的尿性,無非就是回憶這兩年,告訴她自己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她,為什麼喜歡她,再配上一些現在看了能讓我腳趾摳地的句子。
發出去之前,我應該檢查了很多遍。
刪幾個字。
加幾個字。
再刪。
最後心一橫,發送。
然後開始等。
手機亮一下,看一眼。
不是她。
再亮一下。
還是不是。
等到Nancy真的回覆的時候,我心跳估計都快趕上運動會一千五百米了。
我點開微信。
她回了一個字。
「哦。」
我盯著那個「哦」看了很久。
就這?
沒了。
我在微信輸入框裡準備了千言萬語。
人家甚至沒有給我湊出第二個字。
那時候我當然很難受。
後來才覺得,這個「哦」其實挺準確。
因為我喜歡她這件事,對我來說是一部連續劇。
對Nancy來說,大概只是一條突然彈出來,而且不知道應該怎麼回復的微信消息。
我送過沒送出去的衣服,找過她不知道是誰找回來的箱子,在汾江河邊哭過,也在腦子裡偷偷排練過無數種我們最後在一起的可能。
可這些事情,她基本沒有參與。
她沒有要求我送衣服。
沒有要求我找箱子。
更沒有要求我喜歡她。
所以她當然也沒有義務,為我的青春寫一個更漂亮的結尾。
只是十八歲的我想不明白這些。
我只覺得自己兩年的愛情,還沒來得及開始,就結束在了微信聊天框裡。
後來再讀葉芝,我偶爾還是會想起那幾年。
只不過葉芝至少留下了詩。
我留下了一個「哦」。
按理來說,那個「哦」已經足夠給我的高中時代蓋棺定論了。
可惜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和最大的毛病,大概都是不長記性。
2021年,《原神》又把Nancy送回了我的生活里。
那年年初,我和當時的女朋友一起入坑《原神》。
後來女朋友沒了。
《原神》還在。
那段感情為什麼結束,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展開。總之分手以後,我有段時間每天無所事事,上線清體力,做每日任務,在提瓦特大陸到處亂逛。
然後有一天,我意外發現:
Nancy也在玩。
我承認,那一刻我精神了。
更讓我精神的是,我從共同朋友那裡聽說,她和高中時候的那個男朋友已經分手快一年了。
就是高考前四天和她在一起的那個我當時最好的朋友。
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表面上大概還裝得挺正常。
「哦,分了啊。」
心裡已經開始放煙花。
但我又不敢直接問Nancy:
「你現在是不是單身?」
太明顯了。
所以我採用了一種非常「羊駝」的方法。
找人打聽。
而且還花了錢。
現在回頭看,這筆錢花得相當冤枉。
但當時得到的情報非常振奮人心:
Nancy應該是單身。
注意。
是「應該」。
年輕的時候,人特別擅長從自己想聽見的答案里刪除不重要的兩個字。
於是我自動把「應該是單身」,理解成了:
「單身。」
再進一步理解成:
「羊駝,你他媽機會來了。」
於是我開始找Nancy玩《原神》。
她那時候是萌新。
巧的是,我也是。
問題是,我不能讓她知道我也是。
畢竟好不容易等到第二次機會,總不能兩個人一起站在蒙德城門口研究這個遊戲到底怎麼玩。
於是我開始惡補。
看攻略。
看視頻。
逛論壇。
研究角色怎麼配隊,聖遺物怎麼刷,材料在哪裡采,哪個傳送點怎麼開,寶箱藏在哪個犄角旮旯里。
有時候前一天晚上Nancy隨口說一句:
「這個我不會打。」
我嘴上:
「這個簡單。」
然後等她下線,我打開瀏覽器:
原神XX怎麼打。
研究半天。
第二天再上線,一副輕車熟路的樣子帶她過去。
「跟著我就行。」
現在想起來確實挺傻的。
高三讀書的時候,我要是有這份鑽研精神,可能都不止考華師了。
但那段時間我確實很開心。
我們一起逛蒙德。
去璃月。
開地圖。
找神瞳。
做任務。
翻寶箱。
有時候為了一個不知道藏在哪裡的寶箱,兩個人能在山上繞半天。
我明明現實里連她喜不喜歡我都不敢問,在遊戲裡倒是很自然。
「過來。」
「這邊有東西。」
「別掉下去。」
「這個我帶你打。」
遊戲有時候就是有這種好處。
現實里不知道怎麼靠近的人,隔著兩塊屏幕,反而突然有了很多可以說的話。
我那時候甚至產生過一種很危險的錯覺:
是不是終於輪到我了?
高中時候,我來晚了。
畢業表白,也晚了。
可現在大家都長大了。
她單身。
我也單身。
我們又重新開始講話。
世界繞了一圈,好像真的把當年那個沒有做完的選擇題重新發到了我手上。
然後,一個ID出現了。
司琛。
最開始我只是覺得這個人出現得有點頻繁。
後來越看越不對勁。
於是羊駝的地下情報系統再次啟動。
事實證明,我這個人在追Nancy這件事情上,行動力其實一直很強。
只不過從來不用在正確的地方。
很快,線人傳回消息。
司琛。
Nancy的男朋友。
我記得自己知道這件事以後,愣了一會兒。
第一反應甚至不是難過。
是:
啊?
你不是單身嗎?
後來想想,人家從來沒有跟我說過自己單身。
所謂「單身」,是我打聽來的。
所謂「機會」,是我自己理解的。
所謂「第二次開始」,也是我一個人宣布的。
Nancy從頭到尾,只是和一個高中同學玩了幾次《原神》。
就這麼簡單。
只有我偷偷把它寫成了續集。
知道司琛以後,我還是上過幾次遊戲。
但很快就沒什麼意思了。
蒙德還是那個蒙德。
璃月還是那個璃月。
每天的委託照常刷新。
地圖上也還有很多寶箱沒開。
可我突然懶得找了。
後來我很長時間沒再認真玩《原神》。
倒也不是因為遊戲做錯了什麼。
只是每次上線,看見那些曾經和Nancy一起跑過的地方,我都會覺得有點沒勁。
高中畢業的時候,我以為我們的故事已經結束了。
2021年,我以為它重新開始了一次。
後來才發現:
不是故事重新開始了。
只是我又誤會了一次。
那年5月,我還為這件事寫過一點東西。
很多年以後重新翻出來,我讀到一半就有點想把手機關掉。
太矯情了。
但我最後還是沒刪。
畢竟人不能只承認自己現在說過的話。二十出頭的羊駝確實就是這個德行。
【我喝著啤酒想你,打著apex想你,聽著 jaychou的《反方向的鐘》想你,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想你。你不屬於我,我也依然期待你過得很好,也希望你的男朋友對你好。
痛嗎,撕心裂肺嗎,痛徹心扉嗎,念到fei這個音都會勾起我想你。我在大學城華師你在大學城華工,我們之間相隔著兩個級別的學校和你剛考上哈工大碩士的男朋友。我真嫉妒他能有我愛的女孩陪伴這一路,不像這份無人接收的愛,終將在無人知曉的角落裡腐爛,正如世界不會在乎一個在二流學校里三流學生的眼淚一樣】
干金縱買相如賦,脈脈此情誰訴。
生怕前面還不夠慘,最後還得請辛棄疾過來替我蓋個章。
按理來說,事情到這裡應該結束了。
Nancy有了新的男朋友,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大學畢業,找工作,上班,領工資。人只要足夠忙,很多以前覺得天大的事情,也會一點一點縮回它本來的大小。
我後來去了廣州工作。
日子談不上多精彩,但至少是在往前走。
我開始自己掙錢,開始習慣公司里那些大大小小的規矩,也開始學著和領導、同事、客戶打交道。
2021年那個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打著Apex為愛情掉眼淚的胖子,也慢慢瘦了下來。
至少看起來像個成年人了。
更重要的是,我在公司幹得還不錯。
甚至混到了一個「優秀員工」的名頭。
那幾年,我一直待在廣州。
偶爾下班早,我會去珠江邊走走。
廣州的江當然比汾江河寬得多。晚上兩岸亮起燈,遊船從水面經過,風吹過來的時候,我有時候會想,自己好像真的已經離佛山很遠了。
小時候坐在汾江河邊,我覺得河對岸已經是很遠的地方。
後來到了廣州,才知道河外面還有河,城外面還有城。
2023年夏天,公司給了我一次輪崗的機會。
上海。
看到這兩個字的時候,我幾乎沒怎麼猶豫。
那可是上海。
黃浦江,外灘,陸家嘴。
對一個剛工作沒幾年的年輕人來說,這兩個字本身就帶著一點前程似錦的意思。
更何況,那時候的我狀態確實不錯。
瘦下來了。
工作也順。
手裡終於有了一點自己的錢。
公司還願意把一個「優秀員工」派去上海。
二十多歲的人最容易在這種時候產生錯覺。
覺得過去那些倒霉事大概已經結束了。
覺得人生這輛破車開了這麼多年,終於他媽上了高速。
我甚至有點喜歡那時候的自己。
春風得意馬蹄疾。
我準備離開珠江,去看看黃浦江。
至於汾江河,已經被我甩在身後很遠了。
至少當時的我,是這麼以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