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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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2016年第一次真正認識Nancy開始,我喜歡了她很久。

  後來的幾年裡,我當然也談過戀愛,也喜歡過別人。有時候幾個月不曾想起她,有時候甚至真的覺得這件事已經過去了。

  可奇怪的是,每隔一段時間,她總會以某種方式重新出現。

  一張朋友圈照片,一個共同朋友偶然提起的名字,一款遊戲,或者很多年後,一紙把我從廣州派去上海的輪崗通知。

  所以如果一定要我給這段感情標一個期限,我反而不知道該寫到哪一天。

  它不是持續燃燒了七年的火。

  更像一場反覆復發的舊疾。

  平時不疼的時候,我真的以為自己好了。

  可是無奈我們倆之間如何久別重逢,終究也只能分道揚鑣,下面的記錄是我為這份單相思作的輓歌。

  那幾年我很喜歡葉芝。

  尤其喜歡《當你老了》。

  現在想想,葉芝大概也算著名單相思詩人。一個人愛而不得,就寫詩,寫完自己讀,自己感動。我後來幹的事情其實也差不多,只不過人家寫出來能進課本,我寫出來最多半夜發朋友圈。

  我那時候尤其喜歡裡面寫青春和美貌的那幾句。

  「多少人愛你青春歡暢的時光,愛慕你的美麗,假意或真心。」

  十幾歲的我讀到這裡,覺得寫得真好。

  因為我確實是先覺得Nancy好看,後來才給這份喜歡加上了許多更加宏大的解釋。

  其實早在2016年9月以前,我就注意過她。

  高一的時候,我知道二班有這麼一個女孩。

  個子不算高,皮膚很白,在人群里挺顯眼。

  但也僅僅是知道。

  那時候我們不認識,我更沒有跑去搭訕的膽量。高中每天有那麼多人從走廊里經過,大部分人看過幾眼也就過去了,我原本以為她也是其中一個。

  結果高二重新分班。

  開學那天我進教室,又看見了她。

  好傢夥。

  居然一個班。

  第一次真正面對面是什麼場景,我現在已經記不完整了。

  只記得她眼睛很大,眼睛下面有一點黑眼圈。後來我才知道,她喜歡熬夜看小說。

  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對視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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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一下。

  她也笑了。

  就這麼一下。

  其實根本算不上什麼事情。

  但後來我記了很多年。

  她笑起來的時候,牙齒不算特別整齊,所以那個笑並不是什麼標準意義上的漂亮,甚至有一點傻。

  我偏偏很喜歡。

  那時候她留著不長不短的短髮,後來頭髮慢慢長起來,扎過一陣小辮子。耳朵旁邊總有一小撮頭髮不太聽話,怎麼扎都會掉出來。

  奇怪的是,這些東西我都記得。

  她那天穿什麼,我忘了。

  我們到底說了什麼,我也忘了。

  甚至那個笑到底是不是因為我,現在都很難說。

  但我記得那撮頭髮。

  人的記憶有時候挺沒道理的。

  我喜歡Nancy這件事,其實暴露得挺丟人的。

  那天晚上宿舍熄燈以後,不知道誰起了個頭,開始評班裡的女生。

  這種話題對十幾歲的男生當然很有吸引力。

  我不僅參加了,而且參加得津津有味。

  這個長得不錯。

  那個我覺得一般。

  誰的審美有問題,我還要點評兩句。

  後來大家乾脆開始打分。

  七分。

  六分。

  這個最多五分。

  我躺在床上跟著他們胡說八道,儼然一副閱女無數的樣子,其實那時候連女孩的手都沒怎麼牽過。

  後來有人提到了Nancy。

  我反而不敢給太高。

  好像分數一高,自己的心思就會被人看出來。

  所以我故意跟著大家,給了一個不高不低的平均分。

  具體幾分已經忘了。

  總之一定低於我心裡的分數。

  本來偽裝得還挺好。

  結果不知道哪個王八蛋隨口說了一句:

  「Nancy好像有男朋友了吧。」

  我一下就急了。

  「誰?」

  「什麼時候?」

  「哪個班的?」

  「你聽誰說的?」

  前一秒我還是冷靜客觀的民間評委,後一秒已經從床上坐起來開始查戶口。

  宿舍安靜了兩秒。

  然後所有人都笑了。

  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完蛋了。

  「不是,我就問問。」

  「哦。」

  「真的,我就好奇。」

  「哦哦哦。」

  後來事實證明,所謂Nancy有男朋友根本就是他們胡說八道,什麼都沒有。

  可這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那個晚上真正被套出來的不是Nancy的男朋友。

  是我。

  沒過多久,全班都知道羊駝喜歡Nancy了。

  於是我原本自以為隱秘的暗戀,從此變成了一項群眾娛樂活動。

  只要Nancy附近發生一點什麼,大家就喜歡看我。

  她回答問題,看我。

  哪個男生找她說話,看我。

  她跟誰走得近了一點,還是看我。

  我表面上裝得無所謂,心裡其實在意得要死。

  暗戀一旦成了公開的秘密,很多原本很普通的事情,也會跟著變得不普通。

  比如運動會。

  那次Nancy跑一千五百米。

  一千五百米對我來說一直是一項很反人類的運動。跑的人痛苦,旁邊的人看著也累。

  但那天我倒是看得挺認真。

  她跑完以後出了很多汗,臉有點紅,站在跑道旁邊喘氣。

  這時候旁邊不知道哪個同學突然提醒我:

  「她剛跑完,等下風一吹會冷的。」

  我沒反應過來。

  「所以呢?」

  「送衣服啊。」

  周圍馬上有人跟著起鬨。

  「對啊羊駝,機會來了。」

  「快去快去。」

  那時候全班都知道我喜歡Nancy,所以任何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最後好像都能莫名其妙變成我的任務。

  她跑步,我應該送水。

  她冷,我應該送衣服。

  後來她東西丟了,還是我去找。

  仿佛暗戀一個人以後,就自動承擔了一份沒有工資、沒有編制,甚至沒有經過本人同意的兼職。

  偏偏我還幹得挺積極。

  那天我真的拿著衣服過去了。

  走過去的幾十米,我腦子裡想了很多。

  要不要直接遞給她?

  說什麼?

  「剛跑完別著涼。」

  好像太關心了。

  「他們讓我拿給你的。」

  又顯得特別慫。

  要不什麼都不說?

  那不是更像個傻逼。

  最後到底說了什麼,我已經忘了。

  我只記得自己把衣服遞了過去。

  至於Nancy有沒有真正接到手裡,這段記憶現在已經變得很模糊。

  我印象里,她好像接過去拿了一會兒,很快又放回去了。

  但也可能她壓根沒接。

  人的記憶很奇怪。

  越是當年反覆回想的事情,過了很多年以後,反而越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自己後來補進去的。

  我只記得最後那件衣服還是回到了我這裡。

  周圍的人大概又笑了。

  我也只能跟著笑。

  裝出一副:

  「我本來就沒什麼意思。」

  的樣子。

  可我當然有意思。

  我甚至在走過去之前偷偷期待過,也許她真的會把衣服披在身上。

  就這麼簡單。

  如果她穿了,我大概能高興一個星期。

  後來我才知道,那天不是沒有人想給Nancy送衣服。

  也不是Nancy不需要別人關心。

  只是我不是那個她希望走過來的人。

  這件事其實沒什麼。

  她甚至可能第二天就忘了。

  但我記了很多年。

  十幾歲的時候就是這樣。

  喜歡一個人以後,對方一個自己都沒放在心上的動作,到了你這裡,都能被反覆琢磨出很多意思。

  她接了,你覺得有希望。

  她沒接,你覺得自己完了。

  其實人家可能只是覺得:

  我不冷。

  類似的事情後來還有不少。

  臨近高考的時候,Nancy裝複習資料的箱子不見了。

  高三最後那段時間,每個人身邊都堆著一大摞東西。

  卷子、練習冊、錯題本、參考書,還有老師發下來不知道做過多少遍的模擬題。

  桌洞塞不下,很多人就拿箱子裝著。

  Nancy那個箱子裡也裝了不少。

  偏偏是在高考前丟的。

  這就不是丟一件衣服或者一本閒書那麼簡單了。

  Nancy成績一直很好。

  我那時候對自己的高考已經有點半死不活,考成什麼樣似乎都有心理準備,可她不一樣。

  我一直覺得她應該考得很好,去一所很好的大學,然後順理成章地擁有一個比我光明得多的未來。

  所以聽說箱子不見以後,我第一反應不是「終於有機會表現了」。

  是真的著急。

  高考都快到了。

  裡面那些資料怎麼辦?

  有些卷子重新列印就行,有些筆記卻只有一份。更何況高考前人的精神本來就繃得很緊,哪怕只是突然少了一箱熟悉的東西,都夠煩很久。

  我開始幫她找。

  她當然沒有拜託我。

  我甚至不記得自己有沒有告訴過她。

  我就是覺得,應該把那個箱子找回來。

  放學以後別人往宿舍走,我就在教學樓里轉。

  先找自己班。

  教室後面沒有。

  講台旁邊沒有。

  樓梯口也沒有。

  然後開始往隔壁班找。

  一間一間看。

  那幾天高三教學樓本來就亂,到處都是搬出來的書、紙箱和廢卷子。有時候我推開一間已經沒人的教室,裡面安安靜靜的,只剩風扇還在頭頂轉。

  我就低著頭,一個箱子一個箱子看。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急什麼。

  我的高考又不會因為找到那個箱子多考一分。

  可那時候我真的覺得:

  我的成績爛一點沒關係,她不能因為這種破事耽誤高考。

  結果我連續幾天神出鬼沒,很快又被班裡人發現了。

  「羊駝,你天天找什麼呢?」

  我一開始還不說。

  後來不知道誰反應過來了。

  「Nancy那個箱子不會是你藏的吧?」

  我當場就急了。

  「我有病啊?高考前藏人家複習資料?」

  大家本來只是開玩笑。

  可這句話卻讓我自己開始害怕起來。

  因為我突然想到:

  Nancy會不會也這麼覺得?

  現在看來,這種擔心當然很蠢。

  正常人應該不會為了製造一次英雄救美的機會,先偷走別人一箱高考複習資料。

  但十幾歲的我不這麼覺得。

  那時候我對自己在Nancy心裡的形象極度沒有信心。

  我總覺得她本來就不怎麼喜歡我。

  萬一再覺得我是個變態,那基本就徹底完了。

  可箱子還是得找。

  所以我繼續找。

  找了幾天以後,還真讓我找到了。

  就在隔壁班的儲物間裡。

  我到現在都記得發現它的時候那種感覺。

  第一反應是高興。

  真找到了。

  第二反應是:

  壞了。

  現在怎麼拿回去?

  我一個連續幾天到處尋找Nancy箱子的人,突然從隔壁班儲物間裡抱著她失蹤多日的箱子走出來。

  這畫面怎麼看怎麼像犯罪嫌疑人主動帶警察指認贓物。

  我站在那裡糾結了半天。

  最正常的做法當然是抱回去,放到Nancy面前,說:

  「你的箱子,我找到了。」

  多簡單。

  搞不好她還會跟我說一句謝謝。

  但我不敢。

  我最後找到隔壁班一個認識的同學,跟他說:

  「這個好像是我們班Nancy的,你幫忙拿出去還給她吧。」

  對方可能根本沒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特別。

  他答應了。

  然後我走了。

  就這麼走了。

  我花了幾天時間找一個箱子。

  真找到以後,卻連一句「是我找到的」都不敢說。

  後來Nancy知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知道。

  大概率不知道。

  她只會發現自己丟了幾天的複習資料突然回來了。

  至於中間發生過什麼,有個人放學以後在教學樓里轉了多少圈,推開過多少間教室的門,其實都不重要。

  我當時當然有一點委屈。

  甚至偷偷想過,如果她知道是我找到的,會不會對我稍微改觀一點。

  但我又不敢讓她知道。

  現在想起來,高中時候的我在Nancy面前一直很矛盾。

  我想讓她知道我喜歡她。

  又怕她真的知道。

  我想讓她看見我。

  真有機會站到她面前,又恨不得立刻消失。

  送衣服的時候是這樣。

  找箱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我總覺得自己缺的是一個機會。

  可機會真的來了,我又不知道該拿它怎麼辦。

  後來,高考前四天,我終於不用再等什麼機會了。

  因為Nancy和別人在一起了。

  高中的事情,大概就是這些,當然還有很多更小的事情,小到現在已經不值得單獨拿出來講了。

  我只記得那幾年,我好像一直在等一個機會。

  等她多看我一眼,等她發現我其實也沒那麼差,等某一天事情突然朝我希望的方向發展。

  結果一直等到畢業,也沒有等到。

  高考結束以後,我終於決定表白。

  當然,不是當面。


  現在想想也挺符合我的。

  衣服不敢好好送,箱子找到了不敢親手還,喜歡了兩年,最後連表白都隔著一塊手機屏幕。

  自古表白多白表,微信表白全傻屌。

  這句話我當年要是早點明白,可能還能給自己省點流量。

  那天我應該給Nancy發了很長一段。

  到底寫了什麼,我現在已經記不清了。

  但按照十八歲的我的尿性,無非就是回憶這兩年,告訴她自己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她,為什麼喜歡她,再配上一些現在看了能讓我腳趾摳地的句子。

  發出去之前,我應該檢查了很多遍。

  刪幾個字。

  加幾個字。

  再刪。

  最後心一橫,發送。

  然後開始等。

  手機亮一下,看一眼。

  不是她。

  再亮一下。

  還是不是。

  等到Nancy真的回覆的時候,我心跳估計都快趕上運動會一千五百米了。

  我點開微信。

  她回了一個字。

  「哦。」

  我盯著那個「哦」看了很久。

  就這?

  沒了。

  我在微信輸入框裡準備了千言萬語。

  人家甚至沒有給我湊出第二個字。

  那時候我當然很難受。

  後來才覺得,這個「哦」其實挺準確。

  因為我喜歡她這件事,對我來說是一部連續劇。

  對Nancy來說,大概只是一條突然彈出來,而且不知道應該怎麼回復的微信消息。

  我送過沒送出去的衣服,找過她不知道是誰找回來的箱子,在汾江河邊哭過,也在腦子裡偷偷排練過無數種我們最後在一起的可能。

  可這些事情,她基本沒有參與。

  她沒有要求我送衣服。

  沒有要求我找箱子。

  更沒有要求我喜歡她。

  所以她當然也沒有義務,為我的青春寫一個更漂亮的結尾。

  只是十八歲的我想不明白這些。

  我只覺得自己兩年的愛情,還沒來得及開始,就結束在了微信聊天框裡。

  後來再讀葉芝,我偶爾還是會想起那幾年。

  只不過葉芝至少留下了詩。

  我留下了一個「哦」。

  按理來說,那個「哦」已經足夠給我的高中時代蓋棺定論了。

  可惜我這個人最大的優點和最大的毛病,大概都是不長記性。

  2021年,《原神》又把Nancy送回了我的生活里。

  那年年初,我和當時的女朋友一起入坑《原神》。

  後來女朋友沒了。

  《原神》還在。

  那段感情為什麼結束,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展開。總之分手以後,我有段時間每天無所事事,上線清體力,做每日任務,在提瓦特大陸到處亂逛。

  然後有一天,我意外發現:

  Nancy也在玩。

  我承認,那一刻我精神了。

  更讓我精神的是,我從共同朋友那裡聽說,她和高中時候的那個男朋友已經分手快一年了。

  就是高考前四天和她在一起的那個我當時最好的朋友。

  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表面上大概還裝得挺正常。

  「哦,分了啊。」

  心裡已經開始放煙花。

  但我又不敢直接問Nancy:

  「你現在是不是單身?」

  太明顯了。

  所以我採用了一種非常「羊駝」的方法。

  找人打聽。

  而且還花了錢。

  現在回頭看,這筆錢花得相當冤枉。

  但當時得到的情報非常振奮人心:

  Nancy應該是單身。

  注意。

  是「應該」。

  年輕的時候,人特別擅長從自己想聽見的答案里刪除不重要的兩個字。

  於是我自動把「應該是單身」,理解成了:

  「單身。」

  再進一步理解成:

  「羊駝,你他媽機會來了。」

  於是我開始找Nancy玩《原神》。

  她那時候是萌新。

  巧的是,我也是。

  問題是,我不能讓她知道我也是。

  畢竟好不容易等到第二次機會,總不能兩個人一起站在蒙德城門口研究這個遊戲到底怎麼玩。

  於是我開始惡補。

  看攻略。

  看視頻。

  逛論壇。

  研究角色怎麼配隊,聖遺物怎麼刷,材料在哪裡采,哪個傳送點怎麼開,寶箱藏在哪個犄角旮旯里。

  有時候前一天晚上Nancy隨口說一句:

  「這個我不會打。」

  我嘴上:

  「這個簡單。」

  然後等她下線,我打開瀏覽器:

  原神XX怎麼打。

  研究半天。

  第二天再上線,一副輕車熟路的樣子帶她過去。

  「跟著我就行。」

  現在想起來確實挺傻的。

  高三讀書的時候,我要是有這份鑽研精神,可能都不止考華師了。

  但那段時間我確實很開心。

  我們一起逛蒙德。

  去璃月。

  開地圖。

  找神瞳。

  做任務。

  翻寶箱。

  有時候為了一個不知道藏在哪裡的寶箱,兩個人能在山上繞半天。

  我明明現實里連她喜不喜歡我都不敢問,在遊戲裡倒是很自然。

  「過來。」

  「這邊有東西。」

  「別掉下去。」

  「這個我帶你打。」

  遊戲有時候就是有這種好處。

  現實里不知道怎麼靠近的人,隔著兩塊屏幕,反而突然有了很多可以說的話。

  我那時候甚至產生過一種很危險的錯覺:

  是不是終於輪到我了?

  高中時候,我來晚了。

  畢業表白,也晚了。

  可現在大家都長大了。

  她單身。

  我也單身。

  我們又重新開始講話。

  世界繞了一圈,好像真的把當年那個沒有做完的選擇題重新發到了我手上。

  然後,一個ID出現了。

  司琛。

  最開始我只是覺得這個人出現得有點頻繁。

  後來越看越不對勁。

  於是羊駝的地下情報系統再次啟動。

  事實證明,我這個人在追Nancy這件事情上,行動力其實一直很強。

  只不過從來不用在正確的地方。

  很快,線人傳回消息。

  司琛。

  Nancy的男朋友。

  我記得自己知道這件事以後,愣了一會兒。

  第一反應甚至不是難過。

  是:

  啊?

  你不是單身嗎?

  後來想想,人家從來沒有跟我說過自己單身。

  所謂「單身」,是我打聽來的。

  所謂「機會」,是我自己理解的。

  所謂「第二次開始」,也是我一個人宣布的。

  Nancy從頭到尾,只是和一個高中同學玩了幾次《原神》。

  就這麼簡單。

  只有我偷偷把它寫成了續集。

  知道司琛以後,我還是上過幾次遊戲。

  但很快就沒什麼意思了。

  蒙德還是那個蒙德。

  璃月還是那個璃月。

  每天的委託照常刷新。

  地圖上也還有很多寶箱沒開。

  可我突然懶得找了。

  後來我很長時間沒再認真玩《原神》。

  倒也不是因為遊戲做錯了什麼。

  只是每次上線,看見那些曾經和Nancy一起跑過的地方,我都會覺得有點沒勁。

  高中畢業的時候,我以為我們的故事已經結束了。

  2021年,我以為它重新開始了一次。

  後來才發現:

  不是故事重新開始了。

  只是我又誤會了一次。

  那年5月,我還為這件事寫過一點東西。

  很多年以後重新翻出來,我讀到一半就有點想把手機關掉。

  太矯情了。

  但我最後還是沒刪。

  畢竟人不能只承認自己現在說過的話。二十出頭的羊駝確實就是這個德行。

  【我喝著啤酒想你,打著apex想你,聽著 jaychou的《反方向的鐘》想你,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想你。你不屬於我,我也依然期待你過得很好,也希望你的男朋友對你好。

  痛嗎,撕心裂肺嗎,痛徹心扉嗎,念到fei這個音都會勾起我想你。我在大學城華師你在大學城華工,我們之間相隔著兩個級別的學校和你剛考上哈工大碩士的男朋友。我真嫉妒他能有我愛的女孩陪伴這一路,不像這份無人接收的愛,終將在無人知曉的角落裡腐爛,正如世界不會在乎一個在二流學校里三流學生的眼淚一樣】

  干金縱買相如賦,脈脈此情誰訴。

  生怕前面還不夠慘,最後還得請辛棄疾過來替我蓋個章。

  按理來說,事情到這裡應該結束了。

  Nancy有了新的男朋友,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大學畢業,找工作,上班,領工資。人只要足夠忙,很多以前覺得天大的事情,也會一點一點縮回它本來的大小。

  我後來去了廣州工作。

  日子談不上多精彩,但至少是在往前走。

  我開始自己掙錢,開始習慣公司里那些大大小小的規矩,也開始學著和領導、同事、客戶打交道。

  2021年那個拖著「比身高數字還大的體重」、打著Apex為愛情掉眼淚的胖子,也慢慢瘦了下來。

  至少看起來像個成年人了。

  更重要的是,我在公司幹得還不錯。

  甚至混到了一個「優秀員工」的名頭。

  那幾年,我一直待在廣州。

  偶爾下班早,我會去珠江邊走走。

  廣州的江當然比汾江河寬得多。晚上兩岸亮起燈,遊船從水面經過,風吹過來的時候,我有時候會想,自己好像真的已經離佛山很遠了。

  小時候坐在汾江河邊,我覺得河對岸已經是很遠的地方。

  後來到了廣州,才知道河外面還有河,城外面還有城。

  2023年夏天,公司給了我一次輪崗的機會。

  上海。

  看到這兩個字的時候,我幾乎沒怎麼猶豫。

  那可是上海。

  黃浦江,外灘,陸家嘴。

  對一個剛工作沒幾年的年輕人來說,這兩個字本身就帶著一點前程似錦的意思。

  更何況,那時候的我狀態確實不錯。

  瘦下來了。

  工作也順。

  手裡終於有了一點自己的錢。

  公司還願意把一個「優秀員工」派去上海。

  二十多歲的人最容易在這種時候產生錯覺。

  覺得過去那些倒霉事大概已經結束了。

  覺得人生這輛破車開了這麼多年,終於他媽上了高速。

  我甚至有點喜歡那時候的自己。

  春風得意馬蹄疾。

  我準備離開珠江,去看看黃浦江。

  至於汾江河,已經被我甩在身後很遠了。

  至少當時的我,是這麼以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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