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公堂查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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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尊升堂,原告張家莊,被告桃源村,帶證人入堂!」

  衙役話音落下,張貴先理了理衣襟,邁步跨進大堂。

  錦鯉跟在後頭,陸衍原想同行,被她抬手攔住。

  「你在門邊看著劉四和馬大順。」

  「堂里有人動手呢?」

  「縣衙里動手,張家比我們吃虧。」

  陸衍沒有再說,只把斷劍交給趙獵戶,站到兩名證人身後。

  宋明遠坐在堂上,三十多歲,青色官袍洗得發舊,案上擺著幾冊卷宗,右手邊放著一盞還未涼透的茶。

  他先看張貴。

  「你是張家何人?」

  「草民張貴,替張家莊老爺料理田莊事務。」

  「張家何時得了西荒村的地?」

  「二十年前,西荒村疫後無人,縣中恐荒地生匪,便交張家代管,張家這些年修渠護路,耗費銀錢無數。」

  宋明遠問道:「地契何在?」

  張貴拱手。

  「契書在莊中舊匣,草民今日來得急,未曾帶來。」

  「沒有地契,你憑何說是張家的地?」

  「縣中老人皆知,張家耕種附近田地多年,西荒村旁的水渠也是張家所修。」

  宋明遠轉向錦鯉。

  「你叫沈錦鯉?」

  「是。」

  「年紀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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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歲。」

  堂外傳來一陣低低的議論。

  張貴冷笑。

  「縣尊,一群無籍流民推個五歲孩子出頭,擺明了是想靠年幼裝可憐。」

  錦鯉沒有看他,只將手裡的木匣托起來。

  「桃源村沒有說荒村歸我們,今日來,是請縣尊查清西荒村是否真歸張家,張家若有契,我們按縣衙定的界退。」

  宋明遠抬了抬手。

  「呈上來。」

  方秀才上前,將舊井青石的拓印鋪在案前。

  「縣尊,此物出自西荒村祠堂舊井東壁,石上刻有桃溪里,官田一百二十畝,民田三百六十畝,建平十一年重修。」

  主簿接過拓印,俯身看了半晌。

  「字跡確是舊制,里字旁還有當年縣衙刻石的印記。」

  張貴立刻道:「一塊破石頭能說明什麼,荒村本就死絕了,誰知道是不是這些流民自己刻出來騙人。」

  方秀才打開木匣,又取出油蠟封著的舊田冊。

  「此冊同在井底取出,首頁有雲溪縣舊印,內載桃溪里田畝,水界,里民姓名,末頁寫有建平十四年張莊越界截桃溪水,里民赴縣告爭。」

  張貴臉上的肉跳了一下。

  「舊冊泡在井裡多年,字跡早花了,怎能做數?」

  宋明遠沒有立刻答他。

  「主簿,去庫房查建平年間荒冊,另查桃溪里遷戶簿。」

  主簿領命往後堂去。

  張貴急道:「縣尊,便是舊冊為真,桃溪里早已廢棄,張家代為看管多年,也該有苦勞。」

  「本官問的是地契。」

  「張家主宅里有。」

  「何人保管?」

  「老爺親自保管。」

  宋明遠看向錦鯉。

  「你們又為何拆張家水壩,傷張家護院?」

  錦鯉取出壩圖,攤在拓印旁。

  「張家夜裡加高土壩,桃源村的溪水斷了,趙獵戶親量壩高四尺三寸,桃源出水只留兩寸,張家東渠寬六尺半,水全被引進張家田裡。」

  周有根被衙役帶上前,手裡還攥著那張證詞。

  宋明遠問道:「你看見了什麼?」

  周有根嘴唇發乾,先往錦鯉那邊看了一眼。

  「俺,看見張家的人半夜運木頭,往壩上釘樁,又塞草袋,俺早晨跟著去看,溪床幹得見石頭,張家東渠里卻有水。」

  「你親眼見到張家何人?」

  「張福,張家護院頭領,還有十來個家丁。」

  張貴斥道:「胡說,你一個外鄉流民,認得張福?」

  周有根縮了縮肩,卻又抬起頭。

  「俺在壩邊見過他,他穿褐短褂,腰上掛張家木牌,他還叫人把我們趕走。」

  魯石緊接著上前。

  「草袋是俺拆的,俺沒拆整座壩,只開了一尺口子,讓兩邊都有水,張福帶人拿棍子打我們,是陸衍和趙獵戶把人攔住。」

  張貴指著他。

  「你們擅毀水利,還敢狡辯!」

  錦鯉看著宋明遠。

  「縣尊,桃溪里田冊寫明此溪供官田民田共用,張家若有自家水契,請一併拿來,若沒有,他們截的便不是私水。」

  堂外有人忍不住低聲道:「張家莊東渠年年水滿,西邊荒地卻幹著,原來是這麼回事。」

  另一人接話。

  「俺前些年給張家扛過草袋,夜裡就往壩上送過,原以為是修堤。」

  張貴回頭瞪過去。

  「誰在外頭亂說話!」

  宋明遠拍了一下驚堂木。

  「堂外肅靜。」

  張貴收回目光,額角開始冒汗。

  「縣尊,水道的事張家不知,許是莊上護院擅作主張,草民回去便查。」

  「你方才說張家代管荒村二十年,如今又說不知水道,張家管的是什麼?」

  「草民只是管事,不清楚每一處田溝。」

  「那便等你家老爺來清楚。」

  後堂腳步聲傳來,主簿抱著兩冊發黃的卷宗快步出來。

  「縣尊,查到了。」

  宋明遠坐直些。

  「念。」

  「建平十四年,桃溪里因疫封里,余戶遷往雲溪縣南郭,原里田地暫列官荒,待災後復墾,未見撥給張家莊的批文。」

  主簿翻開另一冊。

  「建平十七年,西荒村附近有招墾記載,因水源不足作罷,後歷年縣冊皆記官荒,無張家契錄。」

  堂外的聲音再也壓不住。

  「張家沒有地契?」

  「看管二十年,原來是空口占地。」

  「那他們收的租算什麼?」


  「縣尊,草民也是聽老爺說此地歸張家,草民不識舊檔,不敢欺瞞。」

  宋明遠看著他。

  「張家既無契,為何派人阻攔縣衙丈地,為何夜圍桃源村,為何收買人毀種?」

  方秀才將腰牌和黃紙呈上。

  「縣尊,此為張家莊腰牌,背刻莊丁丙七,此為張莊帳房許諾二百文毀種的紙條,劉四,馬大順皆能指認。」

  張貴盯著那張黃紙,喉結動了動。

  「這不是張家寫的。」

  「孫帳房左耳少半塊,腰上掛銅算盤,是不是張家的人?」

  馬大順被衙役帶上來,腿一軟便跪了。

  「是孫帳房,他在張家莊外磨坊給俺的錢,說只要毀了桃源村的種子,俺就能進莊吃飯。」

  劉四也跟著開口。

  「腰牌是他給的,俺本來不想去,他說張管事已經點過頭。」

  張貴猛地轉頭。

  「你們兩個災民,為了脫罪什麼都敢攀咬!」

  宋明遠再次拍響驚堂木。

  「張貴暫留縣衙,不得離城,張家主事三日內攜地契,水契,莊中帳房孫某到堂。」

  「縣尊,草民冤枉!」

  「桃源村暫住文書延至丈地結束,任何人不得擅入滋擾,若再有私鬥,嚴查不貸。」

  錦鯉抬頭問道:「縣尊,桃源村立戶開荒之事?」

  宋明遠看了她一眼。

  「此案未結,先不定戶籍,明日遣書吏往西荒村復丈田界,查井石,查水壩,查夜圍村落一事。」

  張貴被衙役拖下去時,回頭朝她看了一眼。

  「沈錦鯉,你以為拿本舊冊便贏了,張家主宅的地契,你們見都沒見過。」

  錦鯉站在堂前。

  「那就拿來,讓全縣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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