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清醒時刻
「可觀察表第一名填寫人,正是夜班護士魏秋蘭。」
韓啟明的聲音落下,沒人去碰桌上的那張表。
沈伯遠公開的材料里,觀察時間被截在凌晨兩點到四點。四個小時的記錄被單獨放大,後面接著一句「意識持續不清」。
宋清晚把原圖拖到電腦上。
「他們截了護理記錄的下一欄。」
「下一欄寫的是用藥後複測。」韓啟明說,「我記得那一頁。」
「你確定?」
「我不確定原件還在不在,但我記得沈惜雲第二天早上的狀態。」
他拿起筆,在空白紙上寫下幾個時間。
「七點查房,她能說出日期。八點半,她問我項目審批到哪一步。十點,她要求停用其中一種鎮靜藥。」
沈念棠的手指壓住紙邊。
「她說了什麼?」
韓啟明看著那幾個時間,沒有抬頭。
「她說,打完藥以後腦子會亂。她不要再用。」
姜婉問:「你當時替她停了嗎?」
「我提出過調整方案。」韓啟明停了停,「但最後的用藥單,不是我簽的。」
宋清晚把這句話記下來。
「誰簽?」
「主治醫師的醫囑需要再核對。護理交接里,應該有記錄。」
賀景行將調取回執放到桌上。
「完整病歷已經申請。醫院檔案室下午給答覆。」
沈伯遠的律師又發來一份補充聲明。
這次附上了三張照片。
第一張是沈惜雲躺在病床上的側臉。第二張是她閉著眼靠在枕頭上的照片。第三張拍到她手邊散著幾頁文件,紙上沒有任何字能看清。
配文卻寫得很重。
——病中無法持續處理事務,家屬只能代為照護。
宋清晚看完,直接把頁面關掉。
「他們連病人的睡眠照都拿來當證據。」
「那不是證據。」韓啟明說,「只能證明她在病房睡過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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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棠沒有看照片。
她從文件袋裡取出一份傳真複印件,推到韓啟明面前。
「這份是她住院期間改過的合同。」
韓啟明拿起傳真,視線從簽名移到修改處。
「供應商合同?」
「沈氏當年跟一家設備公司簽的。」姜婉說,「沈惜雲發現交付條款有問題,要求把付款節點往後改。」
宋清晚看向沈念棠。
「你從哪裡拿到的?」
「姜老師保存的副本。」
賀景行接過傳真,翻到背面。
「有發送記錄。醫院傳真室的編號也在。」
韓啟明又看向日期。
「這個時間,她已經被沈氏說成長期無法獨立處理事務。」
「還不夠。」宋清晚說,「傳真只能證明文件傳出,不能證明她親自修改。」
「對方公司有視頻。」姜婉開口,「當時他們的法務不放心,要求沈惜雲在病房裡當面確認。後來那家公司併入海外集團,原法務還在。」
賀景行抬頭。
「能聯繫上嗎?」
「我有郵箱。」
「請對方保留原始視頻和往來傳真。」宋清晚說,「先不要發給媒體。」
沈念棠把手機遞給她。
「我來聯繫。」
宋清晚接過手機,替她打開郵件頁面。
「你領獎剛結束,先別把所有事都攬過去。」
「這是我母親的名字。」
「所以更不能只憑情緒往前沖。」宋清晚把收件人填好,「證據要能進程序,不能只夠讓人痛快。」
沈念棠看了一眼郵件標題。
「標題改成『請求保存三年前病房見證資料』。」
宋清晚的手指停了停。
「你還記得合同日期?」
「記得。」
她沒有再解釋。
韓啟明把傳真翻到第二頁。
「當時沈惜雲每天上午十點左右會清醒一段時間。她會問公司項目,也會問你。」
沈念棠的視線落在傳真下方。
那裡有一行很淺的鉛筆字,是母親留下的備註。
——念棠的學校地址,姜婉知道。
她沒有伸手去碰。
姜婉將傳真抽回文件袋。
「那段時間,她一直在找你。」
沈伯遠的聲明里卻寫著,沈惜雲病中無法辨認親屬,所有聯繫由家屬代為處理。
宋清晚把兩份材料並排放在桌上。
「同一時期,一邊是她親自改合同、要求停藥、詢問女兒地址。另一邊是沈伯遠用一頁截取的夜班觀察表,證明她幾個月不能作決定。」
賀景行說:「時間線衝突。」
「不是衝突。」韓啟明糾正,「是他們只拿了她最不清醒的幾個小時。」
門外有人敲門。
韓啟明放下傳真。
進來的是一個戴深色圍巾的中年女人。她手裡攥著一隻舊帆布包,鞋尖在門檻前停了幾次,才走進來。
「魏秋蘭是我姐姐。」
她把帆布包放在桌邊,沒有坐。
「她去世前,沈氏的人來過家裡。說只要我們把護理記錄交出去,就能給一筆錢。」
宋清晚沒有立即伸手。
「你們收了嗎?」
女人搖頭。
「我姐沒讓收。她說那些東西不該拿來換錢。」
韓啟明站起身。
「她還留下什麼?」
女人的手按在帆布包上。
「我不知道能不能交。」
「可以先說用途。」宋清晚把一張說明書推過去,「我們不會把你的身份直接交給媒體。若材料進入訴訟,會按程序申請保護。」
女人低頭看著說明書,指甲刮過紙角。
「我姐說,沈女士不是一直糊塗。那天晚上是有人讓她打了一針。打完以後,她連自己的名字都寫歪了。」
沈念棠的指尖停在桌面。
韓啟明問:「什麼藥?」
「她沒記全。」
女人打開帆布包,裡面只有幾件舊衣服、一隻搪瓷杯和一本藍皮小冊子。
「但她寫過。」
小冊子被推到桌上。
封皮已經磨白,邊緣沾著洗不掉的藥水痕。
宋清晚戴上手套,先拍封面,再拍合頁和頁碼。確認沒有缺頁後,她才翻開第一頁。
扉頁上只有一行字。
——我按他們說的打了第一針,但第二針我換回去了。
韓啟明的聲音落下,沒人去碰桌上的那張表。
沈伯遠公開的材料里,觀察時間被截在凌晨兩點到四點。四個小時的記錄被單獨放大,後面接著一句「意識持續不清」。
宋清晚把原圖拖到電腦上。
「他們截了護理記錄的下一欄。」
「下一欄寫的是用藥後複測。」韓啟明說,「我記得那一頁。」
「你確定?」
「我不確定原件還在不在,但我記得沈惜雲第二天早上的狀態。」
他拿起筆,在空白紙上寫下幾個時間。
「七點查房,她能說出日期。八點半,她問我項目審批到哪一步。十點,她要求停用其中一種鎮靜藥。」
沈念棠的手指壓住紙邊。
「她說了什麼?」
韓啟明看著那幾個時間,沒有抬頭。
「她說,打完藥以後腦子會亂。她不要再用。」
姜婉問:「你當時替她停了嗎?」
「我提出過調整方案。」韓啟明停了停,「但最後的用藥單,不是我簽的。」
宋清晚把這句話記下來。
「誰簽?」
「主治醫師的醫囑需要再核對。護理交接里,應該有記錄。」
賀景行將調取回執放到桌上。
「完整病歷已經申請。醫院檔案室下午給答覆。」
沈伯遠的律師又發來一份補充聲明。
這次附上了三張照片。
第一張是沈惜雲躺在病床上的側臉。第二張是她閉著眼靠在枕頭上的照片。第三張拍到她手邊散著幾頁文件,紙上沒有任何字能看清。
配文卻寫得很重。
——病中無法持續處理事務,家屬只能代為照護。
宋清晚看完,直接把頁面關掉。
「他們連病人的睡眠照都拿來當證據。」
「那不是證據。」韓啟明說,「只能證明她在病房睡過覺。」
全網首發更新 TW 看書網超好用,𝐬𝐡𝐮.𝐭𝐰等你讀
沈念棠沒有看照片。
她從文件袋裡取出一份傳真複印件,推到韓啟明面前。
「這份是她住院期間改過的合同。」
韓啟明拿起傳真,視線從簽名移到修改處。
「供應商合同?」
「沈氏當年跟一家設備公司簽的。」姜婉說,「沈惜雲發現交付條款有問題,要求把付款節點往後改。」
宋清晚看向沈念棠。
「你從哪裡拿到的?」
「姜老師保存的副本。」
賀景行接過傳真,翻到背面。
「有發送記錄。醫院傳真室的編號也在。」
韓啟明又看向日期。
「這個時間,她已經被沈氏說成長期無法獨立處理事務。」
「還不夠。」宋清晚說,「傳真只能證明文件傳出,不能證明她親自修改。」
「對方公司有視頻。」姜婉開口,「當時他們的法務不放心,要求沈惜雲在病房裡當面確認。後來那家公司併入海外集團,原法務還在。」
賀景行抬頭。
「能聯繫上嗎?」
「我有郵箱。」
「請對方保留原始視頻和往來傳真。」宋清晚說,「先不要發給媒體。」
沈念棠把手機遞給她。
「我來聯繫。」
宋清晚接過手機,替她打開郵件頁面。
「你領獎剛結束,先別把所有事都攬過去。」
「這是我母親的名字。」
「所以更不能只憑情緒往前沖。」宋清晚把收件人填好,「證據要能進程序,不能只夠讓人痛快。」
沈念棠看了一眼郵件標題。
「標題改成『請求保存三年前病房見證資料』。」
宋清晚的手指停了停。
「你還記得合同日期?」
「記得。」
她沒有再解釋。
韓啟明把傳真翻到第二頁。
「當時沈惜雲每天上午十點左右會清醒一段時間。她會問公司項目,也會問你。」
沈念棠的視線落在傳真下方。
那裡有一行很淺的鉛筆字,是母親留下的備註。
——念棠的學校地址,姜婉知道。
她沒有伸手去碰。
姜婉將傳真抽回文件袋。
「那段時間,她一直在找你。」
沈伯遠的聲明里卻寫著,沈惜雲病中無法辨認親屬,所有聯繫由家屬代為處理。
宋清晚把兩份材料並排放在桌上。
「同一時期,一邊是她親自改合同、要求停藥、詢問女兒地址。另一邊是沈伯遠用一頁截取的夜班觀察表,證明她幾個月不能作決定。」
賀景行說:「時間線衝突。」
「不是衝突。」韓啟明糾正,「是他們只拿了她最不清醒的幾個小時。」
門外有人敲門。
韓啟明放下傳真。
進來的是一個戴深色圍巾的中年女人。她手裡攥著一隻舊帆布包,鞋尖在門檻前停了幾次,才走進來。
「魏秋蘭是我姐姐。」
她把帆布包放在桌邊,沒有坐。
「她去世前,沈氏的人來過家裡。說只要我們把護理記錄交出去,就能給一筆錢。」
宋清晚沒有立即伸手。
「你們收了嗎?」
女人搖頭。
「我姐沒讓收。她說那些東西不該拿來換錢。」
韓啟明站起身。
「她還留下什麼?」
女人的手按在帆布包上。
「我不知道能不能交。」
「可以先說用途。」宋清晚把一張說明書推過去,「我們不會把你的身份直接交給媒體。若材料進入訴訟,會按程序申請保護。」
女人低頭看著說明書,指甲刮過紙角。
「我姐說,沈女士不是一直糊塗。那天晚上是有人讓她打了一針。打完以後,她連自己的名字都寫歪了。」
沈念棠的指尖停在桌面。
韓啟明問:「什麼藥?」
「她沒記全。」
女人打開帆布包,裡面只有幾件舊衣服、一隻搪瓷杯和一本藍皮小冊子。
「但她寫過。」
小冊子被推到桌上。
封皮已經磨白,邊緣沾著洗不掉的藥水痕。
宋清晚戴上手套,先拍封面,再拍合頁和頁碼。確認沒有缺頁後,她才翻開第一頁。
扉頁上只有一行字。
——我按他們說的打了第一針,但第二針我換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