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代簽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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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

  筆跡專家接過姜婉遞來的複印件,先看右下角的批註,又看旁邊攤開的公司文件。

  桌面鋪著白紙。兩份材料之間隔著一把鋼尺,紙邊沒有碰到一起。

  「這張複印件的來源和保管記錄還在嗎?」

  「舊櫃夾層發現的。」宋清晚翻開記錄本,「取出人、在場人、時間和封存過程都有記錄。原件不在。」

  「那只能做比對意見,不能作最終鑑定。」

  專家戴上放大鏡,沿著「沈董同意」四個字看了一遍。

  「沈字最後一橫向右上挑。沈伯遠同期公司文件里的沈字,收筆向下壓。惜雲女士的簽名樣本沒有這類寫法。」

  沈念棠按著那張執行單,指腹沒有碰到墨跡。

  專家又抽出一份沈伯遠簽署的董事會決議,放到顯微燈下。

  「但這幾個字不是簽名。只能看書寫習慣。」

  他用鉛筆在透明紙上描出筆畫順序。

  「起筆先落後提,橫畫中段停頓,『同』字框口右側收得窄。兩份材料的習慣高度接近。尤其是『意』字,最後一點都壓在同一個位置。」

  姜婉的手從日程冊上移開。

  「能不能確定是他寫的?」

  「不能用這張殘缺複印件下最終結論。」

  專家抬起頭。

  「只能說,批註與沈伯遠同期書寫材料存在高度一致的書寫特徵。要定案,得拿到原件,或者補足同一時期、同一書寫場景的原始文件。」

  宋清晚在記錄本上寫下結論,筆尖落得很穩。

  沈念棠拿起手機,把那行字拍下來。

  「原件由誰保管?」

  「按醫院流程,護理執行單隨病案歸檔。可這份材料被蓋過行政收訖章,之後又從裝訂處撕掉一列。」

  宋清晚指向紙張左下角。

  「說明它進過行政辦公室。經辦人、用章人、移交人,都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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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婉把舊日程冊翻到二十六年前十二月。

  「那幾天,惜雲還能自己處理公司的事。」

  紙頁上有幾行鉛筆字,日期旁記著會議、銀行、面料廠和一場董事會。

  「二十一日上午,她讓人把海外帳戶的授權書送到病房。二十二日,她還改過一份基金會預算。二十三日中午,她讓我去找韓醫生,問清楚藥為什麼變了。」

  她抬手,點在那行字上。

  「她說過,『我自己簽的東西,我自己認。』」

  病房裡的針頭、氧氣管和藥瓶沒有出現在日程上。只有這些短句,留在紙上。

  沈念棠看著那行字。

  「她當時能獨立表達?」

  「能。」姜婉說,「疼的時候說話會慢,手卻穩。她連董事會的人名都記得,不會把治療授權交給別人,再讓別人替她決定女兒的事。」

  門外傳來腳步聲。

  沈伯遠進來時,西裝外套搭在臂彎。他掃過桌上的文件,沒有坐下。

  「你們又在翻這些東西。」

  宋清晚把執行單轉向他。

  「這行『沈董同意』,是你寫的嗎?」

  沈伯遠看了幾秒。

  「是我代簽。」

  姜婉的指甲壓進日程冊封面。


  「代誰?」

  「醫院要求家屬作決定。你母親當時病情反覆,醫生拿來的是治療調整文件,我簽了字。」

  「哪一份授權書允許你代簽?」

  沈伯遠皺眉。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醫院,不是現在。很多手續沒有你們想得那麼完整。」

  「知情同意書呢?」

  「應該在病案里。」

  「藥物風險說明?」

  沈伯遠沒有回答。

  宋清晚把三張空白索取清單推到他面前。

  「請把授權書、知情同意書、藥物風險說明交出來。複印件、掃描件、經辦人簽字頁,均可先登記來源。」

  「你們要用二十年前的病痛折磨一個活人?」

  沈伯遠的聲音壓低,話尾卻撞在桌面上。

  「她已經死了。你們把每一次治療調整都說成罪證,是想讓她連最後幾天都不得安寧?」

  沈念棠抬起眼。

  「我問的是文件。」

  「我說了,醫院要求家屬決定。」

  「哪位醫生?」

  「當時的主治醫生。」

  「姓名。」

  沈伯遠停了停。

  「韓啟明。」

  門邊的筆跡專家收起材料,沒有插話。

  宋清晚把第三張紙往前推。

  「授權書。」

  「找不到。」

  「知情同意書。」

  「醫院檔案不全。」

  「藥物風險說明。」

  「年代久遠。」

  一張張回答落下來,沒有一份文件跟上。

  沈念棠拿起那張寫著「沈董同意」的複印件。

  「你承認代簽,卻拿不出授權。」

  沈伯遠嘴角扯了一下。

  「我是在救她。」

  「救治決定可以由醫生提出,由有權人簽署。你不能用『家屬要求』替代授權,也不能把你的簽字寫成她的決定。」

  「你非要把我逼到這個地步?」

  「是你把簽字留在了紙上。」

  沈伯遠的手指收攏。

  「念棠,我是你父親。」

  「這件事裡,你是代簽人。」

  會客室的門被推開。江臨川站在門外,手裡夾著一隻牛皮紙袋。

  「沈董,法務部收到醫院方面的回覆。原始授權文件目前無法確認是否留存,顧氏不再對外作實質回應,後續由律師統一處理。」

  沈伯遠轉過身。

  「誰讓你來的?」

  「顧總讓法務只負責程序,不評價材料。」

  「那就停止回應。」

  江臨川點頭。

  「已經停止。醫院檔案將按宋律師的調查函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調閱。」

  沈伯遠看向沈念棠。

  「你滿意了?」

  「還差一份目錄。」

  「什麼目錄?」

  「你代簽那天,醫院所有用藥調整和行政流轉的目錄。」

  沈伯遠盯著她,沒再說話。

  宋清晚收起三張清單。

  「沈董事長,三份文件,七日內交不出來,我們會把『承認代簽但無法提供授權依據』寫進證據目錄。」

  沈伯遠拿起外套。

  「你們律師,除了翻舊帳,還會什麼?」

  「翻舊帳得先找到帳。」

  宋清晚合上記錄本。

  「找不到,就查誰把帳拿走了。」

  沈伯遠走到門口,手搭上門把。

  「你們會後悔把一個病人的最後一點體面撕開。」

  沈念棠看著那張複印件。

  「我母親的體面,不需要你替她保管。」

  門關上。

  筆跡專家把比對記錄遞給宋清晚。

  「正式意見只能寫到這裡。」

  宋清晚簽下接收時間,將複印件重新封袋。

  手機在桌邊亮起。

  發件人是韓啟明。

  只有一條消息。

  「當晚簽字的人不止沈伯遠,還有一名基金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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