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代簽之手
「不是。」
筆跡專家接過姜婉遞來的複印件,先看右下角的批註,又看旁邊攤開的公司文件。
桌面鋪著白紙。兩份材料之間隔著一把鋼尺,紙邊沒有碰到一起。
「這張複印件的來源和保管記錄還在嗎?」
「舊櫃夾層發現的。」宋清晚翻開記錄本,「取出人、在場人、時間和封存過程都有記錄。原件不在。」
「那只能做比對意見,不能作最終鑑定。」
專家戴上放大鏡,沿著「沈董同意」四個字看了一遍。
「沈字最後一橫向右上挑。沈伯遠同期公司文件里的沈字,收筆向下壓。惜雲女士的簽名樣本沒有這類寫法。」
沈念棠按著那張執行單,指腹沒有碰到墨跡。
專家又抽出一份沈伯遠簽署的董事會決議,放到顯微燈下。
「但這幾個字不是簽名。只能看書寫習慣。」
他用鉛筆在透明紙上描出筆畫順序。
「起筆先落後提,橫畫中段停頓,『同』字框口右側收得窄。兩份材料的習慣高度接近。尤其是『意』字,最後一點都壓在同一個位置。」
姜婉的手從日程冊上移開。
「能不能確定是他寫的?」
「不能用這張殘缺複印件下最終結論。」
專家抬起頭。
「只能說,批註與沈伯遠同期書寫材料存在高度一致的書寫特徵。要定案,得拿到原件,或者補足同一時期、同一書寫場景的原始文件。」
宋清晚在記錄本上寫下結論,筆尖落得很穩。
沈念棠拿起手機,把那行字拍下來。
「原件由誰保管?」
「按醫院流程,護理執行單隨病案歸檔。可這份材料被蓋過行政收訖章,之後又從裝訂處撕掉一列。」
宋清晚指向紙張左下角。
「說明它進過行政辦公室。經辦人、用章人、移交人,都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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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婉把舊日程冊翻到二十六年前十二月。
「那幾天,惜雲還能自己處理公司的事。」
紙頁上有幾行鉛筆字,日期旁記著會議、銀行、面料廠和一場董事會。
「二十一日上午,她讓人把海外帳戶的授權書送到病房。二十二日,她還改過一份基金會預算。二十三日中午,她讓我去找韓醫生,問清楚藥為什麼變了。」
她抬手,點在那行字上。
「她說過,『我自己簽的東西,我自己認。』」
病房裡的針頭、氧氣管和藥瓶沒有出現在日程上。只有這些短句,留在紙上。
沈念棠看著那行字。
「她當時能獨立表達?」
「能。」姜婉說,「疼的時候說話會慢,手卻穩。她連董事會的人名都記得,不會把治療授權交給別人,再讓別人替她決定女兒的事。」
門外傳來腳步聲。
沈伯遠進來時,西裝外套搭在臂彎。他掃過桌上的文件,沒有坐下。
「你們又在翻這些東西。」
宋清晚把執行單轉向他。
「這行『沈董同意』,是你寫的嗎?」
沈伯遠看了幾秒。
「是我代簽。」
姜婉的指甲壓進日程冊封面。
「代誰?」
「醫院要求家屬作決定。你母親當時病情反覆,醫生拿來的是治療調整文件,我簽了字。」
「哪一份授權書允許你代簽?」
沈伯遠皺眉。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醫院,不是現在。很多手續沒有你們想得那麼完整。」
「知情同意書呢?」
「應該在病案里。」
「藥物風險說明?」
沈伯遠沒有回答。
宋清晚把三張空白索取清單推到他面前。
「請把授權書、知情同意書、藥物風險說明交出來。複印件、掃描件、經辦人簽字頁,均可先登記來源。」
「你們要用二十年前的病痛折磨一個活人?」
沈伯遠的聲音壓低,話尾卻撞在桌面上。
「她已經死了。你們把每一次治療調整都說成罪證,是想讓她連最後幾天都不得安寧?」
沈念棠抬起眼。
「我問的是文件。」
「我說了,醫院要求家屬決定。」
「哪位醫生?」
「當時的主治醫生。」
「姓名。」
沈伯遠停了停。
「韓啟明。」
門邊的筆跡專家收起材料,沒有插話。
宋清晚把第三張紙往前推。
「授權書。」
「找不到。」
「知情同意書。」
「醫院檔案不全。」
「藥物風險說明。」
「年代久遠。」
一張張回答落下來,沒有一份文件跟上。
沈念棠拿起那張寫著「沈董同意」的複印件。
「你承認代簽,卻拿不出授權。」
沈伯遠嘴角扯了一下。
「我是在救她。」
「救治決定可以由醫生提出,由有權人簽署。你不能用『家屬要求』替代授權,也不能把你的簽字寫成她的決定。」
「你非要把我逼到這個地步?」
「是你把簽字留在了紙上。」
沈伯遠的手指收攏。
「念棠,我是你父親。」
「這件事裡,你是代簽人。」
會客室的門被推開。江臨川站在門外,手裡夾著一隻牛皮紙袋。
「沈董,法務部收到醫院方面的回覆。原始授權文件目前無法確認是否留存,顧氏不再對外作實質回應,後續由律師統一處理。」
沈伯遠轉過身。
「誰讓你來的?」
「顧總讓法務只負責程序,不評價材料。」
「那就停止回應。」
江臨川點頭。
「已經停止。醫院檔案將按宋律師的調查函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調閱。」
沈伯遠看向沈念棠。
「你滿意了?」
「還差一份目錄。」
「什麼目錄?」
「你代簽那天,醫院所有用藥調整和行政流轉的目錄。」
沈伯遠盯著她,沒再說話。
宋清晚收起三張清單。
「沈董事長,三份文件,七日內交不出來,我們會把『承認代簽但無法提供授權依據』寫進證據目錄。」
沈伯遠拿起外套。
「你們律師,除了翻舊帳,還會什麼?」
「翻舊帳得先找到帳。」
宋清晚合上記錄本。
「找不到,就查誰把帳拿走了。」
沈伯遠走到門口,手搭上門把。
「你們會後悔把一個病人的最後一點體面撕開。」
沈念棠看著那張複印件。
「我母親的體面,不需要你替她保管。」
門關上。
筆跡專家把比對記錄遞給宋清晚。
「正式意見只能寫到這裡。」
宋清晚簽下接收時間,將複印件重新封袋。
手機在桌邊亮起。
發件人是韓啟明。
只有一條消息。
「當晚簽字的人不止沈伯遠,還有一名基金會代表。」
筆跡專家接過姜婉遞來的複印件,先看右下角的批註,又看旁邊攤開的公司文件。
桌面鋪著白紙。兩份材料之間隔著一把鋼尺,紙邊沒有碰到一起。
「這張複印件的來源和保管記錄還在嗎?」
「舊櫃夾層發現的。」宋清晚翻開記錄本,「取出人、在場人、時間和封存過程都有記錄。原件不在。」
「那只能做比對意見,不能作最終鑑定。」
專家戴上放大鏡,沿著「沈董同意」四個字看了一遍。
「沈字最後一橫向右上挑。沈伯遠同期公司文件里的沈字,收筆向下壓。惜雲女士的簽名樣本沒有這類寫法。」
沈念棠按著那張執行單,指腹沒有碰到墨跡。
專家又抽出一份沈伯遠簽署的董事會決議,放到顯微燈下。
「但這幾個字不是簽名。只能看書寫習慣。」
他用鉛筆在透明紙上描出筆畫順序。
「起筆先落後提,橫畫中段停頓,『同』字框口右側收得窄。兩份材料的習慣高度接近。尤其是『意』字,最後一點都壓在同一個位置。」
姜婉的手從日程冊上移開。
「能不能確定是他寫的?」
「不能用這張殘缺複印件下最終結論。」
專家抬起頭。
「只能說,批註與沈伯遠同期書寫材料存在高度一致的書寫特徵。要定案,得拿到原件,或者補足同一時期、同一書寫場景的原始文件。」
宋清晚在記錄本上寫下結論,筆尖落得很穩。
沈念棠拿起手機,把那行字拍下來。
「原件由誰保管?」
「按醫院流程,護理執行單隨病案歸檔。可這份材料被蓋過行政收訖章,之後又從裝訂處撕掉一列。」
宋清晚指向紙張左下角。
「說明它進過行政辦公室。經辦人、用章人、移交人,都要查。」
本書首發 看書就來 TW 看書網,𝓼𝓱𝓾.𝓽𝔀超給力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姜婉把舊日程冊翻到二十六年前十二月。
「那幾天,惜雲還能自己處理公司的事。」
紙頁上有幾行鉛筆字,日期旁記著會議、銀行、面料廠和一場董事會。
「二十一日上午,她讓人把海外帳戶的授權書送到病房。二十二日,她還改過一份基金會預算。二十三日中午,她讓我去找韓醫生,問清楚藥為什麼變了。」
她抬手,點在那行字上。
「她說過,『我自己簽的東西,我自己認。』」
病房裡的針頭、氧氣管和藥瓶沒有出現在日程上。只有這些短句,留在紙上。
沈念棠看著那行字。
「她當時能獨立表達?」
「能。」姜婉說,「疼的時候說話會慢,手卻穩。她連董事會的人名都記得,不會把治療授權交給別人,再讓別人替她決定女兒的事。」
門外傳來腳步聲。
沈伯遠進來時,西裝外套搭在臂彎。他掃過桌上的文件,沒有坐下。
「你們又在翻這些東西。」
宋清晚把執行單轉向他。
「這行『沈董同意』,是你寫的嗎?」
沈伯遠看了幾秒。
「是我代簽。」
姜婉的指甲壓進日程冊封面。
「代誰?」
「醫院要求家屬作決定。你母親當時病情反覆,醫生拿來的是治療調整文件,我簽了字。」
「哪一份授權書允許你代簽?」
沈伯遠皺眉。
「那是二十多年前的醫院,不是現在。很多手續沒有你們想得那麼完整。」
「知情同意書呢?」
「應該在病案里。」
「藥物風險說明?」
沈伯遠沒有回答。
宋清晚把三張空白索取清單推到他面前。
「請把授權書、知情同意書、藥物風險說明交出來。複印件、掃描件、經辦人簽字頁,均可先登記來源。」
「你們要用二十年前的病痛折磨一個活人?」
沈伯遠的聲音壓低,話尾卻撞在桌面上。
「她已經死了。你們把每一次治療調整都說成罪證,是想讓她連最後幾天都不得安寧?」
沈念棠抬起眼。
「我問的是文件。」
「我說了,醫院要求家屬決定。」
「哪位醫生?」
「當時的主治醫生。」
「姓名。」
沈伯遠停了停。
「韓啟明。」
門邊的筆跡專家收起材料,沒有插話。
宋清晚把第三張紙往前推。
「授權書。」
「找不到。」
「知情同意書。」
「醫院檔案不全。」
「藥物風險說明。」
「年代久遠。」
一張張回答落下來,沒有一份文件跟上。
沈念棠拿起那張寫著「沈董同意」的複印件。
「你承認代簽,卻拿不出授權。」
沈伯遠嘴角扯了一下。
「我是在救她。」
「救治決定可以由醫生提出,由有權人簽署。你不能用『家屬要求』替代授權,也不能把你的簽字寫成她的決定。」
「你非要把我逼到這個地步?」
「是你把簽字留在了紙上。」
沈伯遠的手指收攏。
「念棠,我是你父親。」
「這件事裡,你是代簽人。」
會客室的門被推開。江臨川站在門外,手裡夾著一隻牛皮紙袋。
「沈董,法務部收到醫院方面的回覆。原始授權文件目前無法確認是否留存,顧氏不再對外作實質回應,後續由律師統一處理。」
沈伯遠轉過身。
「誰讓你來的?」
「顧總讓法務只負責程序,不評價材料。」
「那就停止回應。」
江臨川點頭。
「已經停止。醫院檔案將按宋律師的調查函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調閱。」
沈伯遠看向沈念棠。
「你滿意了?」
「還差一份目錄。」
「什麼目錄?」
「你代簽那天,醫院所有用藥調整和行政流轉的目錄。」
沈伯遠盯著她,沒再說話。
宋清晚收起三張清單。
「沈董事長,三份文件,七日內交不出來,我們會把『承認代簽但無法提供授權依據』寫進證據目錄。」
沈伯遠拿起外套。
「你們律師,除了翻舊帳,還會什麼?」
「翻舊帳得先找到帳。」
宋清晚合上記錄本。
「找不到,就查誰把帳拿走了。」
沈伯遠走到門口,手搭上門把。
「你們會後悔把一個病人的最後一點體面撕開。」
沈念棠看著那張複印件。
「我母親的體面,不需要你替她保管。」
門關上。
筆跡專家把比對記錄遞給宋清晚。
「正式意見只能寫到這裡。」
宋清晚簽下接收時間,將複印件重新封袋。
手機在桌邊亮起。
發件人是韓啟明。
只有一條消息。
「當晚簽字的人不止沈伯遠,還有一名基金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