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征服者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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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6年,十二月,倫敦。

  威斯敏斯特宮的新王座上還留著加冕禮的餘溫,倫敦的冬天灰濛濛的,泰晤士河上飄著細碎的雪粒。

  威廉坐在王座上,身形魁梧,指節上還有年輕時在諾曼第留下的舊傷,他剛剛加冕為英格蘭國王,頭上的王冠還有點不合尺寸,但他不在意。

  沒有什麼比這副鐵王冠更適合他。

  一個侍從快步走進大廳,手裡捧著一卷羊皮紙。

  「陛下,法蘭西來的信使。」

  威廉抬起眼,他嘴角微動,法蘭西,是那個十四歲的小國王啊。

  「讓他進來。」

  信使風塵僕僕,靴子上全是泥,站在大廳中央行了個禮。

  威廉沒有為難他,讓人端了杯熱酒過去,信的內容很短,威廉掃了一遍,然後把信放在桌上。

  內容很簡單,大概是諾曼第是法蘭西的領地,法王對諾曼第的宗主權不變,威廉既然繼承了諾曼第公爵的頭銜,就應該繼續以諾曼第公爵的身份向法蘭西國王行臣服禮,繳納貢賦,履行封臣義務。

  威廉沒有再看第二遍,這封信不值得看第二遍。

  「回去告訴你們的國王,」威廉的聲音很平,「信我收到了。」

  信使等了一會兒,發現沒有下文,只好行禮退下,威廉讓人給信使安排了住處,還給了一匹馬,沒有扣留,沒有刁難。

  但也沒有回信。

  他不屑於回信。

  大廳里只剩下威廉和他最信任的心腹,他的同母異父兄弟厄德。

  「是巴黎伯爵寫來的?」

  巴黎伯爵,這是一些貴族對法蘭西國王的調侃,法蘭西國王這個頭銜聽著很響,但實際控制的就是法蘭西島那一小塊地方。

  威廉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除了他,還能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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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到底怎麼想的?」厄德搖頭,「讓我們臣服,他以為他是誰,查理曼再世嗎?」

  威廉把信折好放在一邊,他不覺得這封信有多複雜。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寫了一封措辭正式的信,要求一個剛征服了英格蘭的諾曼第公爵向他低頭,這件事本身就說明了很多問題。

  「他父親也這麼幹過。」威廉說。

  「當年亨利一世寫信讓我去巴黎行臣服禮,我去了,那時候我還年輕,諾曼第還沒坐穩。」威廉的手指在酒杯上彈了一下。「但我去了之後他做了什麼呢?他轉頭就聯合安茹打了我兩次。」

  厄德記得這件事往事,現在想起來也是有點憤慨。

  「他打輸了,兩次都打輸了。」威廉的聲音很平。「然後他就放棄了,縮回巴黎,再也不提諾曼第的事。」

  他放下酒杯。「現在他的兒子又寫了同樣的一封信。談法理,宗主權,臣服禮,他們父子倆是一樣的,手裡沒有實力的時候就喜歡寫信,講法理。」

  說完,威廉站起來走到窗邊。

  英格蘭的冬天灰濛濛的,比諾曼第冷得多,寒風從北海吹來,帶著海水和雪的味道。

  威廉就這麼看著封凍的泰晤士河。

  「那個孩子以為法理是什麼?沒有實力,法理就是一張廢紙。」

  厄德點了點頭。「陛下說得對。」

  威廉轉過身。

  他的面無表情,但眼睛裡有一種東西,那種東西是他這三十多年一點一點磨出來的。

  「我八歲繼位,諾曼第的貴族沒有一個看得起我,他們叫我私生子,叫我雜種,他們殺了我的監護人,還派人來刺殺我。我手裡什麼都沒有的時候,法理在哪裡?法理說我是羅貝爾的兒子,所以我該當公爵,但那些貴族不在乎法理,他們在乎的是我不能活下去。」

  威廉喝了一口酒,言語中似乎還有些意猶未盡。

  「1047年,我十七歲,諾曼第貴族大叛亂,我差點死了,是亨利一世救了我。他率軍南下,替我打垮了叛軍,那時候他還是講法理的。他說我是合法的諾曼第公爵,叛軍是非法的,不過他講法理的時候,手裡有兵,其他人不得不聽他的。」

  威廉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但後來呢,後來我娶了佛蘭德斯伯爵的女兒,諾曼第和佛蘭德斯聯姻,他覺得是威脅,睡不著覺了。於是他兩次入侵諾曼第,兩次想廢掉我,這個時候就不講法理了,法理在他需要的時候才是法理,不需要的時候就是廢紙。」

  厄德聞言也沉默了一會兒。「陛下,那這封信——」

  「這封信什麼都不是。」威廉把信丟給厄德。「保存起來,等以後打下巴黎,我會親自還給他。」

  厄德撿起信放進了文書匣子裡。

  威廉走到桌邊坐下,攤開一張英格蘭地圖,他的目光落在諾森布里亞的位置,那是英格蘭的北方。那裡有他的下一個敵人,不是巴黎那個十四歲的巴黎伯爵,而是英格蘭北部那些不服他的貴族。

  「厄德。」

  「陛下。」

  「英格蘭的事比巴黎重要,北方那些貴族,表面上很安靜,但我不信他們。黑斯廷斯一戰,北方的貴族沒有流乾鮮血,他們的忠誠沒有經過鮮血的洗禮,這些人靠不住。」

  厄德皺了皺眉。「陛下的意思是——」

  「他們現在不動,無非是因為我還在這裡,如果我的注意力被別的東西牽走,他們就會有動作。北歐的維京人,蘇格蘭人,威爾斯人,愛爾蘭人,這些都可能是他們的外援。」

  威廉抬起頭看著厄德。「所以我春天要回諾曼第,我走之後,那些藏在暗處的人覺得有機會了,他們自己就會跳出來。」

  厄德有些驚訝。「陛下是想引蛇出洞。」

  威廉點頭。「我回諾曼第封賞功臣,穩定老家,讓諾曼第的貴族看看他們的公爵,還是那個諾曼第公爵,沒有因為征服英格蘭了,就拋下諾曼第。我走了之後,英格蘭可能會有人跳出來造反,等他們自己跳出來,之後我會再回來,一個個收拾他們。」

  說到這裡,威廉突然轉過身,看著那幅英格蘭地圖,目光很冷。「然後把那些反叛者一個個吊死在城牆上。」

  厄德對此表示憂心忡忡。

  「引蛇出洞的計劃,臣覺得風險太大了。」

  威廉沒有立刻接話,他端著酒杯看著厄德,厄德是他的兄弟,也是他最信任的人,別人不敢說的話,厄德敢說。

  「陛下春天回諾曼第,如果北方貴族真的串聯起來,再加上丹麥或者蘇格蘭的外援,英格蘭的局勢可能會超出我們的控制。」

  威廉把酒杯放下。「你覺得我低估了北方的威脅。」

  「臣不敢說低估。」厄德的措辭很謹慎。「但北方那些貴族,他們沒有在黑斯廷斯流過血,他們的實力完好無損,如果發生動亂,他們會把整個北方都掀翻。」

  威廉沉默了一會兒。

  厄德的話有道理,但他想的更遠。他需要把真正的威脅暴露出來,不僅僅是一次小叛亂,而是一場足夠大的風暴,大到可以把所有藏在暗處的人都卷進來。

  如果他不冒險,那些英格蘭貴族會繼續裝忠臣,等到他死了,等到他兒子繼位,那些人才會真正動手。

  威廉不想把問題留給下一代。

  他不相信後人的智慧。

  威廉又看了一眼那個裝信的文書匣子,這位幼稚的法蘭西國王想用法理來鎖住諾曼第。

  威廉目光逐漸變冷,他靠的是劍,才坐穩諾曼第公爵的位置,也是靠劍,才打贏黑斯廷斯戰役,把哈羅德的腦袋砍下來當球踢。他八歲繼任諾曼第公爵時,法理沒救他,是他用手裡的劍救了自己。

  戰場上得不到的,靠法理也得不到。

  「厄德。」

  「陛下。」

  「讓英格蘭的船隊準備好,我春天開始就回去。」

  厄德記下了,他見威廉堅持,也就不在多言,開始著手準備工作了。

  英格蘭的冬天還在繼續,威廉坐在新王座上,撫摸著手裡那頂不太合尺寸的鐵王冠,心裡想的不是巴黎那封信。

  他想的只有一件事,最近英格蘭的北方太安靜了。

  安靜得讓他不舒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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