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利歸何人,嫌即歸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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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富臉色又苦了幾分,壓低聲音道:「我也感覺這幾天衙門裡的氣氛不對,可是因為張縣丞之事?」

  張修的事可以瞞過天下人,卻瞞不住衙里的快手捕役,這個叫王富的老快手就算不知內情也能猜出幾分,不由心裡暗暗叫苦。

  做快手的最怕卷進大人物的鬥法之中,只要牽連進去,說錯一句話都是滅頂之災。

  劉義只說了一句話就頭也不回的走了,「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要不然你知道我的為人!」

  溫暖的春風裡,王富激靈靈打了個寒顫,按理說他是公差,劉義是所謂黑道,可他深深知道這些市井混混的狠辣。

  別看平日裡混混們要孝敬公差,可這都是彼此給面子的事,一旦惹急了眼,老婆孩子莫名其妙就遭了黑手的事也不是沒有。

  況且當年要不是劉義幫忙,他的老婆孩子早歸了別人,這快手火長恐怕也做不下去。

  掂量來掂量去,王富垮下了臉,劉二郎他惹不起,難道宋押司那群人就惹得起嗎?

  這件事還是先拖著,等過兩天再報上去好了……

  …………

  二月春風似剪刀,眼瞅著快要進入下旬,氣溫一天高過一天,街邊的綠意也越來越濃。

  一早坐衙,又有數人喊冤,還是那些雞毛蒜皮,無非是東家的豬啃了西家的田,前院的狗咬了後院的雞,辛棄疾全都行雲流水般秉公判了。

  一旁準備幫忙的胡修全有些失落,乾笑道:「大人才看了那些案卷,今日就能判的明察秋毫,真是令人欽佩。」

  「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只怕鬧出人命大案就不知如何應對了。」

  辛棄疾看似無意的隨口道:「方燕子,你去架閣庫找些人命案來,省得立功的機會來了,本官卻束手無策。」

  胡修全臉色變了變,強笑道:「就算有了命案也自有刑房和三班處置,大人只需查漏補缺便可,何必勞神費心。」

  辛棄疾哈哈一笑,「胡主薄有所不知,本丞自幼就喜獵奇,越是曲折離奇的命案,看起來才越有滋味。」

  等到案卷取來,他大致翻看了一眼,都是些陳年舊案,還是沒有張修因奸縱火殺人的案子,沒有卷宗就不能了解案情,從何找出破綻?

  這些胥吏也真是大膽,居然明目張胆的串通一氣,就是要糊弄自己這個上官。

  既然已經決心要重查解有財案,那也只有開門見山了,捅破這層窗戶紙也好看看眾人的反應。

  便令方燕子去請架閣庫守當官來一趟,要公開詢問張修案的卷宗何在。

  不一會兒,架閣庫的守當官戰戰兢兢的過來,「回大人的話,張修案的卷宗已被大理寺調走,庫里實是沒有啊。」

  「哦?那便是貼書的罪過了?」辛棄疾似笑非笑,淡淡道:「把他叫過來吧,好叫你們知道疏於職守是什麼下場。」

  貼書負責抄錄縣裡的文檔,按規矩大理寺調閱案宗,他是要抄錄一份存底的,沒有存底要追究可不是鬧著玩的,從管庫的守當到抄錄的貼書一個都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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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當官面色變了幾變,胡主薄宋押司那些人他不敢得罪,可眼前這個又何嘗得罪得起?

  想了想他忽然跪下來道:「小人忽然想起來了,貼書好像是謄抄過的,是小人隨手放在角落裡忘記了,這就取來給大人過目。」

  辛棄疾聽的勃然變色,既然你們聯起手來糊弄老子,正好拿你立威!

  「稽緩公事者一日笞三十,今日念你初犯,拖下去笞十下,若不知悔改,另二十笞從重施刑!」

  縣丞老爺的命令讓眾衙役面面相覷,一時間不知所措,班頭吳達厲聲喝道:「還愣著做什麼,拖下去打!」

  笞杖與刑杖不同,又細又長的荊條只為小懲大戒而設,不會打的傷筋動骨。

  這些衙役看了吳達使過來的眼色,自然知道如何應付,看似大力抽打實則用了巧勁。

  十笞下去屁股上鮮血淋漓,實際上都只是皮外傷,只須趴著睡上幾天,根本不影響行動。

  辛棄疾冷冷看著他大呼小叫的挨完打,用森冷的語氣問道:「這回可以把案卷取來我看了麼?」

  守當趴在地上艱難抬頭,有氣無力道:「大人,小的剛受過笞刑,實在走不得路……」

  話音未落,辛棄疾已轉身走入後堂,聲音陰森森傳來,「方燕子,半炷香之內要麼取來案卷,要麼再笞二十,這回由你親自施刑!」

  方燕子劈手奪過一根笞扙,啪的抽在地上,口中獰笑道:「莫道大人不知爾等施杖的伎倆,既然不識好歹,那便嘗嘗某的手段!」

  守當官頓時嚇的魂飛魄散,忙不迭爬起來道:「我能走,這便請隨我去取……」

  班頭吳達眯眼看二人朝架閣庫而去,再看看姓辛的揚起眉毛時,眼神中深不見底的陰鬱,良久才在心裡重重啍了一聲,轉身走了出去。

  根本用不著半炷香時間,一盞熱茶還未適口,卷宗就已擺在案上。

  案情並不複雜,解宅夜半走水,潛火軍撲救及時,火勢並未漫延,但解有財與一兒一女卻被燒死在屋內。

  而張修則是在起火現場被當場擒獲,抓住他的人是胡氏的弟弟胡發。

  隨後又被胡氏指證,因其夫常常下鄉收糧,她一個弱女子被張修脅迫通姦,初時因懼怕而相從,後來又覺對不起丈夫而嚴辭拒絕。

  後來張修三番五次糾纏不能得手,便認定是解有財有所察覺,曾數次揚言要除掉這個障礙,豈料竟真的潛入家中縱火。

  而他身上也搜出引火之物,人證物證俱在,殺害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屬十惡中第五『不道之罪』。

  薜珮的反應也很有意思,先判了流三千里,對於張修的罪行這已經判的非常輕了。

  不過幾日後又改成秋後處決,再拖了幾日後才改判決不待時,交大理寺勘定。

  宋時死刑犯分為兩種,十惡之外秋後處決,而十惡者則決不待時,其實說是決不待時,從大理寺定罪到刑部覆核,再經中書門下審閱後交皇上勾決,其過程短則半月,長的甚至達半年之久。

  想起昨夜阿虎送回來的消息,因為解有財父母雙亡,唯一的妹妹又死了,再無任何兄弟子嗣,胡氏就成了唯一繼承人。

  《韓非子·內儲說下》有言:「事起而有所利,其屍主之;有所害,必反察之。」

  通俗的說就是利歸何人,嫌即歸何人,當從這個胡九娘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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