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死過多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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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大成稍稍調整思路,又問了另一個問題。

  「你打完報警電話以後,警察多久趕到的?」

  女人努力回憶了一陣。

  「沒多長時間,具體幾分鐘我真記不住。」

  「當時我腦子都是亂的。」

  「沒事,你大概估一下就行。」

  於大成語氣一直很平和,像是在隨口聊以前發生的事情。

  這種走訪最忌諱給對方製造壓力。

  既要讓她知道警方是在認真了解,也不能把氛圍搞得像正式審訊。

  否則人在緊張狀態下,反而更容易出現記憶偏差。

  女人又想了幾秒。

  「應該十幾分鐘。」

  說完,她還主動替當年出警的人解釋,「其實已經挺快了。兒科在四樓,他們進醫院以後還得上樓,不可能一下就到。」

  十幾分鐘……

  於大成的關注點卻完全不在警方快不快。

  他在腦子裡算的是另外一件事。

  如果那個孩子當時確實被人從搶救室轉移出去,那麼孩子大概率處於昏迷或者無意識狀態。

  醫院這種地方到處都是人。

  抱著一個昏迷的孩子走,太扎眼。

  背著也一樣。

  最不容易引起懷疑的辦法,只可能使用正常醫療轉運工具。

  輪椅?

  不行。

  無意識狀態下,人根本坐不穩。

  除非用固定帶之類的東西把身體束住,可那樣反而更容易讓旁人覺得奇怪。

  那麼剩下的選擇就只有一個。

  轉運床。

  於大成在心裡迅速模擬了一遍。

  從醫院一樓到兒科所在的四樓,再算上等電梯、進出樓層以及途中轉運的時間,即便一路都很順暢,來回一趟也得消耗不少時間。

  十幾分鐘,並不足以讓人把孩子送出醫院,再重新運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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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

  如果孩子當時真的離開過搶救室,那他極有可能始終沒有離開那棟醫院。

  想到這裡,於大成又皺起眉。

  新的問題緊接著冒了出來。

  假設醫護人員真的想對這個孩子做什麼,為什麼還要費勁把人從搶救室運到別處?

  直接在搶救室里做不行嗎?

  來迴轉運不僅麻煩,還會平白增加被發現的風險。

  怎麼看都有點畫蛇添足。

  除非……

  於大成眼神慢慢沉了下來。

  他們想做的某些事情,根本無法在那間搶救室里完成。

  「從你發現孩子不見,到警察趕過來這段時間,你是不是一直守在搶救室外面?」

  於大成繼續追問。

  「當然。」

  女人回答得毫不遲疑,「那時候我人都快急瘋了,怎麼可能離開?我一直堵在門口,還不停地拍門,想讓裡面的人把門打開。」

  聽她講述的同時,於大成始終留意著她臉上的細微變化。

  沒有破綻。

  至少憑他的觀察,女人並不像是在撒謊。

  她的表情、語氣以及回憶時流露出的情緒都很自然。於大成不覺得一個普通人能把微表情控制到這種程度。

  如果她的話可信,那麼問題似乎就只能出在醫院那邊。

  該問的基本問完,兩人起身準備離開。

  剛走到門口,身後的女人忽然出聲。

  「警官,你等一下。」

  於大成停住腳步,回頭看向她:「還有什麼情況?」

  女人神情變得格外認真。

  「有件事這些年我越想越覺得奇怪。」

  「自從我闖進搶救室、發現孩子不在之後,那些醫生護士就像突然換了一批人。」

  她皺著眉回憶道:「之前他們對我們的態度特別差,說難聽點,簡直就是惡劣。而且孩子的病反反覆覆,總是不見真正好轉。」

  「可那件事發生以後,他們一下就客氣了。」

  「不光醫護人員態度好了,我孩子的身體恢復得也特別快,後來沒多久就出院了。」

  女人頓了頓,「我事後其實越想越覺得不正常,只不過當時警方已經撤案,我再說這些也沒人會信,所以一直沒有再跟誰提。」

  於大成微微點頭。

  這一點,就算女人今天不主動說,他也已經注意到了。

  當年的卷宗末尾寫得清清楚楚。

  案子結束後二十天左右,孩子痊癒出院。

  前面病情反覆,後面卻突然快速康復,這麼明顯的轉變,他自然不會漏掉。

  離開女人家,兩人返回支隊。

  一到辦公室,於大成便再次打開檔案櫃,把剩下那些資料全部搬了出來。

  這一次,他沒有隻盯著近兩年的記錄,而是將五年來涉及那家醫院的刑事案件全部重新過了一遍。

  等統計結果出來以後,一個數字擺在了他面前。

  五年。

  一共47起兒童遺棄案。

  其中有30起,集中發生在最近兩年。

  而這還僅僅是警方掌握的數量。

  那些沒有報警、從始至終沒進入公安系統的,又有多少?

  沒人知道。

  其實相比遺棄案本身,於大成現在更想弄清楚另外兩個問題。

  這五年裡,那家醫院到底死過多少孩子?

  還有——

  他們折騰這麼多,到底想從那些孩子身上得到什麼?

  器官?

  於大成最先排除了這種可能。

  如果目標真是人體器官,專門盯著兒科顯然說不通。

  從實際需求來看,成年人的器官適用範圍明顯更廣。兒童身體尚未發育完全,器官本身也受到年齡和身體條件限制,再加上供受雙方是否匹配等問題,局限太多。

  更關鍵的是,摘除器官不可能毫無痕跡。

  只要進行外科操作,遺體上就必然會留下切口。

  這種明顯的異常,家屬也許一時注意不到,可後續遺體處理時同樣存在被發現的風險。

  所以除非家屬已經知情並同意捐獻,否則想靠這種辦法長期操作,幾乎不現實。

  於大成也考慮過另一個方向。

  屍體。

  很多人可能意識不到,單純一具遺體,在某些非法渠道同樣存在價值。

  他前世看過一些國外資料,一具屍體甚至能賣到上萬元,而兒童遺體因為用途特殊,在某些灰色需求里價格可能更高。

  可這種事情放在國內,同樣難以操作。

  死亡之後,無論最終火化還是按照規定進行其他安葬處理,都存在相應登記。

  一個活生生的人死亡以後,屍體不可能說沒就沒。

  想成規模地把遺體弄出去倒賣,風險實在太高。

  於大成靠在椅子上,拿起手機看了一眼。

  又到下班時間了。

  李鈞只給了他三天。

  現在第一天已經快過去。

  只剩下兩天。

  「還是缺人啊……」

  於大成低聲嘆了一句。

  不過調查方向倒已經比昨天清楚得多。

  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只有一個。

  找證據。

  而且按照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這個證據未必有想像中那麼難碰到。

  醫院近年來相關案件越來越多,說明對方的行為頻率正在上升。

  人一旦覺得自己長期不會出事,膽子就會越來越大,動作也必然越來越頻繁。

  只要自己的判斷沒偏,兩天時間說不定已經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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