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喬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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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歡是在出發前一夜開始準備喬裝打扮的。她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在現代,偽裝是特種兵的基本功。改變步態、改變聲音、改變身高、改變氣質,這些都是訓練科目。她考過滿分。但她不能讓人覺得她「太專業」。一個農村姑娘,不應該懂得這些。所以她得裝得像一點——不是裝成另一個人,是裝成「一個不太會偽裝的農村姑娘」。

  林大柱的舊衣服,她挑了一件最舊的。灰布褂子,袖口磨出了毛邊,肩頭打了補丁,領子上一圈黑印。這件褂子林大柱平時幹活都不捨得穿,只有冬天最冷的時候才套在外面。林歡從柜子里翻出來的時候,趙氏問了一句「你拿你爹衣服幹啥」,她說「進城穿,我的衣服太新了,招眼」。趙氏沒再問。

  褂子太大了。林歡穿上,袖子卷了三道,下擺蓋住了大腿。她用一根麻繩在腰上扎了一下,把多餘的部分收攏。對著水缸照了照,像個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不行,太不像了。她把麻繩鬆開,重新紮,這次扎得高一點,下擺提上來,看著利索了一些。又照了照,還是不太行。但夠了。她不是要上台演戲,是要在黑市交易。黑市上的人,不會盯著你看,他們看的是你手裡的貨。

  鍋底灰是提前刮好的。灶膛里燒了一天的火,鍋底積了一層厚厚的黑灰。她用菜刀刮下來,裝在一個破碗裡,兌了一點水,攪成糊狀。用手指蘸著,往臉上抹。先從額頭開始,一抹一片黑。然後臉頰、下巴、鼻子、耳朵。脖子也抹了,手也抹了。指甲縫裡塞滿泥,手指關節處多抹了一層,製造出干粗活的那種粗糙感。

  對著水缸照了照。臉黑了,黑了之後看著老了好幾歲。顴骨不那麼突出了,眼窩不那麼深了,嘴唇的顏色也蓋住了。但眼睛還是亮的。眼睛亮,容易被人記住。她眨了眨眼,讓眼睛眯起來一點,顯得沒精神。

  頭髮。她的頭髮不長,剛過肩膀。原主林歡的頭髮又黃又干,像枯草。靈泉水喝了這些天,頭髮黑了一點,但還是不夠黑。她把頭髮塞進草帽里,草帽壓得低低的,只露出半張臉。鬢角有幾縷碎發,她用手指蘸了點水,抿在耳後。

  步態。特種兵有專門的步態偽裝訓練。男人和女人的步態不一樣。女人走路,骨盆帶動腿,重心在髖部。男人走路,肩膀帶動身體,重心在胸部。她讓肩膀微微前傾,手臂甩動的幅度加大,步子邁大,腳跟先著地,然後滾動到腳尖。

  在屋裡走了兩趟。趙氏從灶房出來,看到她在屋裡走來走去,愣了一下。「你幹啥呢?」

  「練走路。」林歡沒停。

  趙氏看了她一眼,搖了搖頭,回灶房了。

  聲音。她壓低嗓子,從胸腔里發聲,不是從喉嚨。聲音粗了一點,悶了一點,像感冒還沒好利索。她試了幾遍。「你好。」「多少錢。」「便宜點。」一遍比一遍像男人。但還不夠。她咳了一聲,清了清嗓子,又試了一遍。「你好。」這次好了很多。

  身高。她需要在鞋裡墊東西。找了兩塊舊布,疊成厚厚的一層,塞進鞋裡。鞋是林大柱的,大了兩碼,塞了布之後剛好。穿上走了兩步,腳趾有點擠,但不影響走路。身高拔高了一寸多。

  全部弄完之後,林歡站在水缸前,仔細打量自己。灰布褂子,黑臉,草帽壓得低低的,肩膀前傾,手黑,鞋大。一個瘦弱的農村青年。不是那種讓人多看兩眼的,是那種丟進人群里就找不出來的。

  她滿意地點了點頭。「準備完畢。」

  趙氏從灶房出來,手裡拿著鍋鏟,看到她的樣子,愣了好一會兒。「歡兒,你這是……」

  「進城。」林歡把背簍背上。

  趙氏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閉上了。她轉過身,回了灶房。過了一會兒,又出來了,手裡拿著兩個紅薯,塞進林歡的背簍里。「路上吃。」

  林歡看著那兩個紅薯,點了點頭。「奶奶,我走了。」

  「早點回來。」

  林歡出了門。天還沒亮透,村子在晨霧裡朦朦朧朧的。雞在叫,狗在叫,有人在井邊打水,木桶撞在石頭上,咚的一聲。她沒停步,一直走。

  走到村口的時候,碰到李嬸在門口掃院子。李嬸抬起頭,看了她一眼,沒認出來,又低下頭繼續掃。林歡走過去,喊了一聲「嬸子」。李嬸抬起頭,仔細看了看,眼睛瞪得溜圓。「歡兒?你咋打扮成這樣?」

  「進城。」林歡沒停步。

  李嬸看著她的背影,搖了搖頭。這丫頭,越來越看不懂了。

  林歡走了十里地到鎮上,天已經大亮了。鎮上的供銷社還沒開門,門口排著幾個人,都是等著買豆腐的。她沒停,直接去了火車站。買了票,上了車。

  火車上人很多。她找了個角落站著,背簍放在腳邊。草帽壓得低低的,眼睛從帽檐下掃視著車廂里的每一個人。一個穿灰大衣的中年男人在車廂另一頭來回走動,不看窗外,不看行李,眼睛一直在看人。便衣。林歡低下頭,把背簍往座位底下踢了踢。男人走過去,沒注意到她。

  火車到站,她跟著人流出了站。北京。她又來了。

  這一次她沒去城南那片棚戶區。上次在那裡交易過,再去可能會被人認出來。她換了一個地方,城北的一片舊貨市場。這裡白天是賣舊貨的,晚上是黑市。她到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舊貨市場快收攤了,人不多。

  她找了個角落蹲下來,從背簍里拿出「樣品」。幾斤紅薯、幾斤土豆、兩穗玉米、一隻處理好的野兔。東西不多,不招眼。

  第一個來問價的,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穿著灰布棉襖,戴著一頂氈帽。他蹲下來,拿起一個紅薯看了看,又拿起一個土豆看了看。「這紅薯不錯,新鮮。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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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要多少?」林歡壓著嗓子問。

  「你有多少?」

  「五六十斤。」

  男人眼睛一亮。「全要了。紅薯三毛、土豆四毛,行不?」

  「行。」

  林歡站起來,背著背簍走了。她轉到巷子後面,找了個沒人的牆角,從空間裡取了五十斤紅薯、五十斤土豆,裝進背簍里,背回來。男人還在那兒等著,看到背簍里的紅薯土豆,眼睛都亮了。他讓林歡幫他送到巷口的板車上,付了三十五塊錢。

  林歡把錢塞進暗袋裡。

  她又賣了四隻野兔、兩隻山雞、三十穗玉米。加上之前賣的紅薯土豆,一共進帳六十多塊錢。六十多塊,在這個年代不是小數目。林歡把錢一張一張捋平,塞進暗袋最深處。

  然後她在舊貨市場轉了一圈,買了布匹、藥品、鐵鍋、種子。還買了幾樣她沒想到的東西——兩雙膠鞋、一捆麻繩、一包針線、一盒蛤蜊油。

  東西裝滿了背簍。她找個沒人的牆角,把大部分藏進空間,只留一小部分在背簍里做樣子。

  然後她去了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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