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珍惜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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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吃完飯,趙小滿照例要去洗碗。沈清歡攔住他,讓他去院子裡坐坐,她來洗。他站在灶棚門口,不肯走,也不肯坐下,就那麼站著,像一根瘦竹竿,被風吹得搖搖晃晃。

  沈清歡一邊洗碗,一邊隨口問他:「小滿,你平時下班都幹什麼?」

  趙小滿想了想,說:「回宿舍。」

  「回宿舍幹什麼?」

  他又想了想。想了很久,才說:「躺著。」

  沈清歡手裡的碗頓了一下。躺著。十六歲的孩子,下班後就是躺著。沒有書看,沒有朋友玩,沒有人說話。就是躺著,等著天黑,等著天亮,等著第二天再去車間,再掄大錘,再回來躺著。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她忽然明白陸沉洲為什麼要把這孩子帶回來了。不是因為他可憐,不是因為他像當年的自己,而是因為——如果再沒有人拉他一把,他這輩子,就會像一台機器一樣,活著,卻沒有活著的樣子。

  沈清歡洗完碗,擦乾手,走到屋裡,從藤箱裡翻出一本書。是她從娘家帶來的那本舊詩集,邊角磨損,書頁泛黃,可裡面的字,還是清清楚楚的。她拿著書,走到院子裡,遞到趙小滿面前。

  「拿著。」她說。

  趙小滿愣了一下,看著那本書,沒敢接。

  「識字嗎?」她問。

  他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沈清歡看著他那副樣子,忽然笑了。她想起另一個人,剛結婚的時候,也是這副模樣。問他什麼,都不說話,只有耳廓紅得像個柿子。

  「識字就識字,不識字就不識字,點頭又搖頭是什麼意思?」

  她的聲音帶著笑意,軟軟的,沒有半點責怪的意思。

  趙小滿低下頭,小聲說:「認識幾個。不多。」聲音悶悶的,帶著一種少年人特有的、不願意承認自己不夠好的窘迫。

  沈清歡把書塞到他手裡。「拿回去看。有不認識的字,圈出來,下次來的時候問我。」

  趙小滿捧著那本書,像捧著一件易碎的珍寶。他的手指很細,骨節突出,指甲縫裡還嵌著沒洗乾淨的油污。那雙手,和陸沉洲的一模一樣。他翻開封頁,看到裡面密密麻麻的字,喉結滾動了一下。他抬起頭,看著沈清歡,那雙死水般的眼睛裡,泛起一點極淡極淡的光。

  「師娘,」他說,聲音有些發緊,「這書……貴不貴?」

  沈清歡愣了一下,隨即明白過來。他是怕弄壞了,賠不起。她搖搖頭,聲音輕輕的:

  「不貴。是舊的,我自己以前看的。你拿著,不用還也行。」

  趙小滿把書抱在懷裡,抱得很緊,像抱著什麼失而復得的寶貝。他低下頭,聲音悶悶的:

  「謝謝師娘。」

  沈清歡看著他那副模樣,心裡又軟又酸。

  她想起陸沉洲第一次拿起鉛筆時的樣子,也是這副模樣——小心翼翼的,又鄭重其事的,像是在觸碰一個全新的、與自己無關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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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忽然很想摸摸這孩子的頭,像摸陸沉洲那樣。可她忍住了。他還太小,太怯,她怕自己的親近會嚇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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