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把以前想做但沒做過的事,全部做一遍
林默吃完最後一口飯,剛放下筷子,沈芷蘭嘴裡念叨著。
「兒子,今晚別走了,住家裡吧。媽還想多跟你說說話呢。」
陳建忠也放下酒杯看了他一眼,沒說話,但那個眼神就是默認的意思。
林默心裡清楚,這頓飯吃完父母的態度已經軟了,留他住下是真心的。但他不能住。這間房子裡到處都是陳旭從小到大的痕跡,相冊、獎狀、衣櫃裡掛著的校服、床頭柜上擺著的全家福。
他住一晚上,說夢話、早起習慣等等,任何一個小細節都可能露餡。
林默笑了笑說:「媽,我真得回去,酒店那邊還有人在等我,明天我還約了人,住這邊不方便。」
沈芷蘭張了張嘴還想再說,陳建忠在旁邊接了句:「孩子有自己的安排,別勉強了。」
沈芷蘭這才沒再堅持,只是拎了兩袋水果出來,說是朋友從外地帶來的,讓他帶回去吃。
林默接過來,說了聲「謝謝媽」,換上鞋出了門。
他走到門口停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客廳里暖黃色的燈光,然後拉開門走了出去。
坐進駕駛座,他發動了車。
林默從小區門口右拐上了主路,車速不快不慢,盯著前方的車燈和路況,偶爾掃一眼兩邊的街景,夜裡十點多的常沙,路面上車不算多,遠處的寫字樓還有幾層亮著燈。
他還有十三天。
十三天之後,這具身體會停擺,他會變成另一個人,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會消失。
這十三天,他要把他以前想做但沒做過的事,全部做一遍。
第十八天,林默換了酒店。
他從五星級長包房搬了出來,住進了江邊那家半島酒店的總統套房,一晚八千八百八十八。
落地窗外整條湘江鋪在腳下,他以前送外賣時路過這兒,門童替他前面那個穿西裝的客人開門,他在後面等了一會兒。
現在他刷了房卡,大堂經理笑著叫他「陳先生」。
進了房間他打開外賣軟體,搜了一家評分最高的海鮮店,下單了一隻帝王蟹,備註「送房間」。
以前他送一單外賣賺五塊,這隻螃蟹兩千多,他得跑四百多單,按一天最多五十單算,得跑八天。
八天的命才能換一隻螃蟹。
蟹送來之後他坐在陽台上,對著江景把一整隻吃完了。
蟹殼堆了滿滿一盤,他拍了張照,沒發朋友圈,就自己存著。
第十九天,他去商場買了一台外星人台式機,超級頂配,四萬九千九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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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電子廠擰螺絲的時候,工友老王說過他兒子想要一台電腦,一萬多,一個月工資都買不起。
那時候他一個月三千八,交完房租剩兩千,剛好把這個牌子叫什麼給記住了。現在他買了。
店員跟著回了酒店,現場拆箱裝機,走線理得整整齊齊,一整套弄下來快一個小時。
機器亮起來的時候機箱上那圈燈帶流光溢彩地轉了一圈,他盯著看了幾秒。
「有錢就是不一樣,連機箱都這麼好看。」
他想玩的是當下最火的遊戲英雄聯盟,但一直沒機會。
這陣子到處都在刷周杰倫直播打這個遊戲,什麼「周董劍聖五殺」,評論區清一色說他玩得菜但架不住有錢。他以前跑外賣的時候沒時間玩,連一局都沒開過,現在他想試試。
下載安裝,註冊帳號,沒看新手教程就進了一局。
大概玩了一個多小時,他一直在迷路,地圖是黑的,隊友打團他在逛街,對面來人了他站在原地平A了兩下就被秒了。
隊友在聊天框裡打了幾個問號,他沒回。又開了兩把,還是搞不清楚該往哪去,站在泉水裡想了一會兒,直接退了遊戲。
他在搜索框裡敲了三個字:QQ飛車。
以前出租屋裡那台老掉牙的筆記本他玩過這個,鍵盤延遲方向鍵不跟手,但至少玩得明白。
下載安裝登錄一氣呵成。
他進了商城把那些花里胡哨的套裝和翅膀全部點了一遍,還有什麼紫鑽、皇族,統統全買了。然後打開抽獎頁面,S車那一欄抽了幾百發,頁面上跳出一輛流光溢彩的永久S級賽車。
他又點開機甲車那一欄,幾十分鐘後倉庫里又多了一輛T2機甲。後面又是各種改裝、打寶石,浪費了十幾分鐘。
最後林默選了一套最浮誇的裝扮穿上,配了一輛貼滿炫彩拉花的賽車,進了房間。
起跑倒計時結束,他操作著賽車沖了出去。
漂移、集氣、氮氣加速,熟悉的手感回來了,他跑完一圈又跑了一圈。
之前迷路的那一個小時像沒發生過,他的賽道不用認方向,往前開就行了。
第二十天,林默去了那家專門服務有錢人的米其林三星餐廳。
以前他送過這家的外賣單,現在他坐在裡面。
服務員替他拉開椅子,遞上菜單,皮質封面,燙金字體,翻開來第一頁全是法文,下面附了一行小字中文翻譯。
他下意識先看了價格,四位數起步。然後他反應過來,不用看了。
他合上菜單,跟服務員說「你幫我配一套七道菜的吧」。
服務員點頭退下,第一道菜端上來的時候他愣了一下。
一個白瓷盤,比他的臉還大,正中間擺著一隻蝦,巴掌大,紅色的蝦殼上淋了一點點醬汁,旁邊點綴了幾片綠色的小葉子和一朵不知道能不能吃的花。
整道菜的占地面積跟他的手掌差不多,盤子邊緣空出來的地方比菜多得多。
林默拿起刀叉愣了兩秒,然後直接用筷子把它夾了起來,一口咬下去,蝦肉彈牙鮮甜,滿嘴都是那種乾淨的海味,跟他以前在夜市吃的路邊攤烤蝦完全不是一個東西。
他嚼了幾口咽下去,點了點頭。
味道確實好,但腦子裡蹦出來的第二個念頭是。
就這?一隻蝦?一千多?我都還沒嘗出味來呢……
第二道菜還是一隻蝦。
比剛才那隻小一點,醬汁顏色不一樣,擺盤從橫著變成了豎著。他又吃了,還是好吃。
第三道上了一塊肉,方方正正一小口,夠塞牙縫。
第四道是一小碗湯,巴掌大的白瓷碗,碗底沉著兩片不知道是什麼的薄片,湯色清得能照出他的臉。
每一道菜端上來服務員都要講兩分鐘食材產地和烹飪手法,他聽著,點點頭,假裝聽懂了。
實際上他在數,菜吃完,他的嘴加起來動了幾口?
不過說實在的,味道確實挑不出毛病。
那隻蝦入口的時候鮮甜得像是剛從海里撈上來的,肉質的彈牙程度跟他以前吃過的任何蝦都不一樣。但他越吃越覺得,這頓飯吃的不全是食材,還有盤子和桌布和燈光和站在旁邊講兩分鐘話的服務員。
七道菜吃完,他放下筷子,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肚子裡好像還有空。
他低頭看了看面前那一排乾乾淨淨的白瓷盤,每個盤子裡都只剩點綴用的葉子。
林默摸了摸肚子。
「味道還行,就是只吃了個半飽。」
他自言自語了一句,然後把服務員叫過來,又上了幾個菜。
「兒子,今晚別走了,住家裡吧。媽還想多跟你說說話呢。」
陳建忠也放下酒杯看了他一眼,沒說話,但那個眼神就是默認的意思。
林默心裡清楚,這頓飯吃完父母的態度已經軟了,留他住下是真心的。但他不能住。這間房子裡到處都是陳旭從小到大的痕跡,相冊、獎狀、衣櫃裡掛著的校服、床頭柜上擺著的全家福。
他住一晚上,說夢話、早起習慣等等,任何一個小細節都可能露餡。
林默笑了笑說:「媽,我真得回去,酒店那邊還有人在等我,明天我還約了人,住這邊不方便。」
沈芷蘭張了張嘴還想再說,陳建忠在旁邊接了句:「孩子有自己的安排,別勉強了。」
沈芷蘭這才沒再堅持,只是拎了兩袋水果出來,說是朋友從外地帶來的,讓他帶回去吃。
林默接過來,說了聲「謝謝媽」,換上鞋出了門。
他走到門口停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客廳里暖黃色的燈光,然後拉開門走了出去。
坐進駕駛座,他發動了車。
林默從小區門口右拐上了主路,車速不快不慢,盯著前方的車燈和路況,偶爾掃一眼兩邊的街景,夜裡十點多的常沙,路面上車不算多,遠處的寫字樓還有幾層亮著燈。
他還有十三天。
十三天之後,這具身體會停擺,他會變成另一個人,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會消失。
這十三天,他要把他以前想做但沒做過的事,全部做一遍。
第十八天,林默換了酒店。
他從五星級長包房搬了出來,住進了江邊那家半島酒店的總統套房,一晚八千八百八十八。
落地窗外整條湘江鋪在腳下,他以前送外賣時路過這兒,門童替他前面那個穿西裝的客人開門,他在後面等了一會兒。
現在他刷了房卡,大堂經理笑著叫他「陳先生」。
進了房間他打開外賣軟體,搜了一家評分最高的海鮮店,下單了一隻帝王蟹,備註「送房間」。
以前他送一單外賣賺五塊,這隻螃蟹兩千多,他得跑四百多單,按一天最多五十單算,得跑八天。
八天的命才能換一隻螃蟹。
蟹送來之後他坐在陽台上,對著江景把一整隻吃完了。
蟹殼堆了滿滿一盤,他拍了張照,沒發朋友圈,就自己存著。
第十九天,他去商場買了一台外星人台式機,超級頂配,四萬九千九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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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電子廠擰螺絲的時候,工友老王說過他兒子想要一台電腦,一萬多,一個月工資都買不起。
那時候他一個月三千八,交完房租剩兩千,剛好把這個牌子叫什麼給記住了。現在他買了。
店員跟著回了酒店,現場拆箱裝機,走線理得整整齊齊,一整套弄下來快一個小時。
機器亮起來的時候機箱上那圈燈帶流光溢彩地轉了一圈,他盯著看了幾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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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玩的是當下最火的遊戲英雄聯盟,但一直沒機會。
這陣子到處都在刷周杰倫直播打這個遊戲,什麼「周董劍聖五殺」,評論區清一色說他玩得菜但架不住有錢。他以前跑外賣的時候沒時間玩,連一局都沒開過,現在他想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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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玩了一個多小時,他一直在迷路,地圖是黑的,隊友打團他在逛街,對面來人了他站在原地平A了兩下就被秒了。
隊友在聊天框裡打了幾個問號,他沒回。又開了兩把,還是搞不清楚該往哪去,站在泉水裡想了一會兒,直接退了遊戲。
他在搜索框裡敲了三個字:QQ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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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點開機甲車那一欄,幾十分鐘後倉庫里又多了一輛T2機甲。後面又是各種改裝、打寶石,浪費了十幾分鐘。
最後林默選了一套最浮誇的裝扮穿上,配了一輛貼滿炫彩拉花的賽車,進了房間。
起跑倒計時結束,他操作著賽車沖了出去。
漂移、集氣、氮氣加速,熟悉的手感回來了,他跑完一圈又跑了一圈。
之前迷路的那一個小時像沒發生過,他的賽道不用認方向,往前開就行了。
第二十天,林默去了那家專門服務有錢人的米其林三星餐廳。
以前他送過這家的外賣單,現在他坐在裡面。
服務員替他拉開椅子,遞上菜單,皮質封面,燙金字體,翻開來第一頁全是法文,下面附了一行小字中文翻譯。
他下意識先看了價格,四位數起步。然後他反應過來,不用看了。
他合上菜單,跟服務員說「你幫我配一套七道菜的吧」。
服務員點頭退下,第一道菜端上來的時候他愣了一下。
一個白瓷盤,比他的臉還大,正中間擺著一隻蝦,巴掌大,紅色的蝦殼上淋了一點點醬汁,旁邊點綴了幾片綠色的小葉子和一朵不知道能不能吃的花。
整道菜的占地面積跟他的手掌差不多,盤子邊緣空出來的地方比菜多得多。
林默拿起刀叉愣了兩秒,然後直接用筷子把它夾了起來,一口咬下去,蝦肉彈牙鮮甜,滿嘴都是那種乾淨的海味,跟他以前在夜市吃的路邊攤烤蝦完全不是一個東西。
他嚼了幾口咽下去,點了點頭。
味道確實好,但腦子裡蹦出來的第二個念頭是。
就這?一隻蝦?一千多?我都還沒嘗出味來呢……
第二道菜還是一隻蝦。
比剛才那隻小一點,醬汁顏色不一樣,擺盤從橫著變成了豎著。他又吃了,還是好吃。
第三道上了一塊肉,方方正正一小口,夠塞牙縫。
第四道是一小碗湯,巴掌大的白瓷碗,碗底沉著兩片不知道是什麼的薄片,湯色清得能照出他的臉。
每一道菜端上來服務員都要講兩分鐘食材產地和烹飪手法,他聽著,點點頭,假裝聽懂了。
實際上他在數,菜吃完,他的嘴加起來動了幾口?
不過說實在的,味道確實挑不出毛病。
那隻蝦入口的時候鮮甜得像是剛從海里撈上來的,肉質的彈牙程度跟他以前吃過的任何蝦都不一樣。但他越吃越覺得,這頓飯吃的不全是食材,還有盤子和桌布和燈光和站在旁邊講兩分鐘話的服務員。
七道菜吃完,他放下筷子,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肚子裡好像還有空。
他低頭看了看面前那一排乾乾淨淨的白瓷盤,每個盤子裡都只剩點綴用的葉子。
林默摸了摸肚子。
「味道還行,就是只吃了個半飽。」
他自言自語了一句,然後把服務員叫過來,又上了幾個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