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時間快到了,還真有點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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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天,林默去了一家私人會所。

  以前送外賣的時候他聽過這個地方。

  騎手群里偶爾有人提起,說那片區域有個會所,進去的人非富即貴,門口保安穿的是西裝不是制服,連靠近都不讓。他沒去過,也沒想過要去。

  現在他站在門口,前台看了他一眼,確認了預約信息,笑著說了句「陳先生這邊請」,帶他穿過一條鋪著深色地毯的走廊,進了裡面的包間。

  沙發是真皮的,燈光調得很暗,空氣里有一股淡淡的香薰味。

  他點了一瓶酒,價格牌上一串零他數了兩遍,然後跟服務員說「開吧」。

  喝了幾杯之後經理敲門進來,笑著問他要不要看看最近新來的小妹。

  他說行。

  經理拍了拍手,門推開,走進來十幾個姑娘,站成一排。

  清一色二十出頭,妝容精緻,穿著各式各樣的衣服,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但每一個拉到街上去都能讓路人回頭多看兩眼。

  林默靠在沙發上端著酒杯看了一遍,擺擺手沒說話。

  經理心領神會地換了一批。

  第二批進來,還是十幾個,有甜的、有冷的、有笑起來帶梨渦的。

  但林默在這群人中,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個扎雙馬尾的姑娘。

  白襯衫扎進深色百褶裙,裙擺到大腿中段,兩條辮子垂在肩頭,臉上的妝淡得像是素顏,笑起來的時候嘴角往上翹,帶著一股青春期的乾淨勁兒。

  他端著酒杯朝那個方向抬了抬下巴:「那個雙馬尾,留下。」

  據說雙馬尾可以加攻速,他以前聽人說過這種,早就想試試了。

  經理朝那姑娘點了點頭,示意留下來。

  雙馬尾姑娘抿著嘴笑了一下,腳步輕快的走出來站在了旁邊。

  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每一批他都認真看了。

  有時候看完整批擺擺手,有時候多看上兩眼,但他始終沒有再加人。

  第五批進來的時候,他目光掃到第三排左邊那個穿墨綠色旗袍的姑娘,視線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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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絲絨面料裹著身子,腰收得極細,開衩到大腿側面,站著的時候兩條腿筆直地併攏著,姿態端正得像從舊畫報里走出來的。

  那凸顯出的身材,再配上那狐媚的臉蛋,簡直絕了。

  林默端著酒杯看了她幾秒,從頭看到腳,然後放下酒杯:「那個穿旗袍的,也留下。」

  旗袍姑娘微微頷首,姿態優雅的走出來站到了雙馬尾女生旁邊。

  第六批他沒挑,沒看上眼了。

  第七批進來的時候,他原本打算草草看一遍就結束,但視線掃到中間偏右的位置時頓住了。

  一個穿白色連衣裙的姑娘站在那兒,頭髮紮成單馬尾垂在肩後,燈光從頂上打下來,把她那張臉照得清清楚楚。

  鵝蛋臉型,皮膚白得透亮,眉眼彎彎帶著一點自然的弧度,鼻樑挺而秀氣,嘴唇不厚不薄,嘴角微微往上翹,整張臉精緻得挑不出毛病來,簡直就像是從電視劇里走出來的大明星一樣。

  眉眼乾淨,五官柔中帶棱,美得沒有任何攻擊性,讓人盯著看久了也不覺得膩。

  林默端著酒杯多看了三四秒,然後把酒杯放在茶几上,抬手對那人指了下說道:「這個留下。」

  後面第八批挑了個穿粉色護士制服的女生,還選了個戴眼鏡的OL黑絲女秘書,然後就沒有再挑,五個已經夠多了。

  這兩個,再加上之前的JK雙馬尾女生,旗袍姑娘,白裙單馬尾女生,總共五個人在包間裡排成一排。

  林默的目光在她們臉上慢慢滑過去,從左到右,看了兩遍。

  五個還是太多了,有點吃不消,需要再退兩個。他一挑三已經是極限中的極限,再多兩個,那也只能是看戲的。

  可他哪個都覺得好看,每個都長的像夢中情人的模樣。

  最後他一拍手,做出來了決定。

  對著最前面挑選的三個身上,指了一下:「她們三個留下來吧。」

  不是不喜歡粉色小護士、OL黑絲女秘書,而是有了先入為主的印象,所以對前面三個更有好感一點。

  經理笑著點頭,把那兩個帶了出去。

  林默看著剩下的三位,滿意的笑了笑。

  這三個放在大學裡,絕對是校花女神級別。

  擱以前他跑外賣的時候,這種女孩從他身邊經過他都不會抬頭,因為看了也白看。

  現在她們全都是他女伴。

  林默微笑著對三人說道。

  「坐過來吧。」

  燈光暗著,窗簾拉著,市裡的夜景透過窗簾縫隙漏進來一線,照在沙發和地毯上。

  第二天早上他醒來的時候,包廂里已經沒人了。

  他坐在沙發上,端起那杯涼掉的紅酒喝了一口。

  昨晚的荒唐勁兒退了之後,心裡只剩下一片空蕩蕩的安靜,什麼感覺都沒有。

  不滿足,也不空虛,像是做完了一件以前一直想做、但真的做了之後也就那麼回事的事情。

  他靠進沙發里,捏著酒杯轉了一圈,忽然輕輕笑了一聲。

  「果然,人生就是在不斷祛魅。」

  他把酒杯擱回茶几上,站起來伸了個懶腰,嘴裡又補了一句:「不過,要是有機會的話……下次一定還要來。」

  第二十二天,他去了商場頂層。

  奢侈品那一層他沒仔細逛過,以前送外賣的時候從樓下經過無數次,抬頭看櫥窗里的模特,低頭繼續看導航,從來沒進去過。

  這次他從第一家開始逛,一家一家推門進去。

  導購全程微笑叫他「先生」。他試了雙八千多的鞋,導購蹲下來要幫他穿,他下意識往後縮了一步,說「我自己來」。

  後來他還是買了那雙鞋,走出店門的時候刻意多走了幾步,鞋底踩在地板上,跟地攤貨一樣硬。這八千多花在哪了,他走了十幾步也沒想明白。

  然後他拐進了一家表行。

  玻璃展櫃裡的表在射燈底下泛著細碎的光,他以前看網絡小說的時候經常看到這個詞——百達翡麗。

  小說里的男主抬手露出一塊,周圍人就不說話了,他當時看的時候心想這玩意兒到底長什麼樣。現在他站在櫃檯前面,指了一下櫥窗里最中間那隻。

  「這個拿出來看看。」

  店員戴著白手套,小心翼翼地把表取出來放在絨布托盤上。

  林默拿起來翻到背面看了一眼標價,數字後面跟著一長串零。他用拇指摸了摸錶盤邊緣,金屬冰涼光滑,錶盤打磨得跟鏡子似的,指針在上面走得很輕,幾乎沒聲音。

  他把表戴在手腕上試了試,陳旭的手腕骨節分明,搭上這塊表確實好看,但在光底下看久了也就那樣,就是一塊圓形的金屬片在轉。

  「包起來吧。」

  他刷了卡,拎著小袋子走出表行。幾十萬的表裝在一個巴掌大的盒子裡,輕飄飄的沒什麼分量。

  林默低頭看了看手腕,又覺得這塊表的重量剛剛好,墜在手腕上不沉不輕,提醒著你身上多了個幾十萬的玩意兒。走起路來,表鏈在光下一閃一閃的。

  他走了一段,又低頭看了一眼,自言自語地嘀咕了一句:「貴是真的貴,看著也就那麼好看。」

  第二十三天,林默一個人去了遊樂園。

  小時候,一直很羨慕電視裡的小孩,可以去遊樂園。而他長這麼大,一次都沒去過。

  現在有了機會,總要去玩一下。

  那天小雨,人不算多。他買了VIP票,玩的時候不用排隊。

  他坐了三次過山車,還有碰碰車,摩天輪,看了海底世界水族館,鬼屋也進去看了一下。

  確實有點意思,可惜晚來了二十多年。

  最後一次下來的時候站在出口,看著那些排隊的人,然後走到一個沒人的角落蹲了一會兒,抽了幾支煙,然後就走了。

  第二十四天,他收到三個大箱子。

  迪迦、雷歐、究極空我,三套特攝服,是他提前網購的。

  他挨個換上站在落地鏡前面看,身材撐得滿滿的,陳旭這具身體健身痕跡明顯,緊身皮套穿上去該鼓的鼓該收的收,這些特攝服穿著非常合適。

  他選了迪迦那套穿著去了漫展。

  進場的時候好幾個人同時回頭看他,有人舉手機拍,有個小孩指著他喊「媽媽快看迪迦」,他蹲下來跟小孩握了握手。

  那天他是漫展上最靚的仔之一。

  這一天,他真的變成了光之巨人。

  第二十五天,他去找了小鹿雙排。

  臨走的時候,又給了小鹿轉帳了十萬。

  果然,三個女朋友之中,他還是最偏愛小鹿。

  第二十六天,早上醒來胸口猛地抽緊了一下,像被一隻手攥住了又鬆開。

  他揉了揉胸口沒當回事,知道是自己和小鹿雙排太過於激烈所導致的。

  下午回了總統套房,到了門口扶著牆喘了兩口氣。

  以前他跑外賣一口氣沖七樓,送完單還能中氣十足地喊一聲「您的外賣到了」。沒想到,現在竟然變得這麼虛了。

  果然,老話沒說錯,色是刮骨刀,酒是穿腸藥。

  從明日起,戒酒!

  林默回房後,伸手感受了一下心跳,快得不對勁。

  他忍不住嘆了口氣說道。

  「時間快到了,還真有點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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