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一屆文物脫口秀大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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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默這頓飯吃得很快。巷口買了籠灌湯包,買了一份炒涼粉,三下五除二就把晚飯解決了,回到館裡的時候,離一個小時還差十分鐘。

  進展廳一看,好傢夥,全在準備。胡三對著展櫃玻璃甩頭,一下,兩下;天青在那兒壓低聲調試音色,試了七八個開場,從「各位「試到「家人們「;連聽琴都站在畫裡里,在那裡調整自己的儀態。

  鼎爺還是沒動。但羅默總有錯覺,那尊大鼎的耳朵,好像比平時支棱了一點。

  新來的小羊臥在長信旁邊,睡得安安穩穩,滿屋子的緊張熱鬧都跟他沒關係。

  「都準備好了?」羅默在台階上坐下,把速寫本攤開,「先說出場順序,抽籤。」

  「不用抽。」胡三舉手,「我第一個。」

  「你怎麼不客氣一下?」

  「客氣什麼?」胡三理直氣壯,「主角都是第一個登場的,我心疼後面的家人們。」

  天青在旁邊精準吐槽的說:「他是怕聽完別人的,自己不敢上了。」

  「胡說!讓你們見見什麼是專業的脫口秀演員!」

  「行,那你第一個。」羅默一錘定音,拍板決定,他找了個架子充當舞台,然後在椅子上坐了下來,把本子翻開,說到:「對了,今天有一位特殊觀眾。」

  眾物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長信旁邊的展櫃裡,新來的小羊臥在那兒,睡得正沉。

  「他睡著,咱們講咱們的。」羅默說,「講好了,等於給他辦了個接風宴。講砸了,反正他也聽不見。」

  「這話說的,」胡三挽了挽並不存在的袖子,「那我必須得讓他後悔睡著。」

  「老規矩,掌聲是票數,不許拆台。第一位是!!!!」

  「我!」胡三早就候在C位邊上了,一個箭步上去,在台上沖底下一抱拳,「各位來賓,各位朋友,各位新老物件,晚上好!」

  底下很給面子地噓了一聲。

  「先自我介紹。我叫胡三,你們叫我三哥,老三,我是一尊唐三彩胡人俑,一千多歲的物了。唐三彩,分別是黃綠褐三個色,像不像現在他們說的紅綠燈,擺在那兒,人人都看我,但人人又都不想看我。」

  羅默聽完笑了起來,想不到三哥連這個都知道。

  「但你們現在看我,我可是拾遺的網紅,wink擔當,全館流量第一名,所有來的人都把目光聚集在我身上。可是,我當年是幹什麼的?陪葬的。別人出生叫落地,我出生是為了入土。剛出窯,沒焐熱乎,直接埋了。當今人類管這個叫原生家庭不行。」

  場內的笑聲大了許多。

  「我的墓主人是個粟特商人,從撒馬爾罕走到長安,他在這條路上做了一輩子買賣,見了無數的人與物。他臨死交代,燒個俑陪葬,燒他剛到長安那天的樣子,站朱雀大街上,看什麼都新鮮,於是我就誕生了。」

  胡三頓了頓,忽然話鋒一轉。

  「我跟你們說個不算秘密的秘密,這事兒我誰都沒說過。」

  底下安靜了。

  「我其實,沒見過長安。」

  「吁!」大家對這個心知肚明的「秘密」喝起了倒彩。

  「來拾遺以前,我的物生記憶只有窯和墓。燒出來,裝箱,直接進了我主人家的墳里。長安什麼樣?朱雀大街多寬?胡商的酒肆里賣的什麼酒?我全是聽工匠在我旁邊念叨的。他念叨了許久。我也記了許久。」

  胡三的聲音還是那個賤兮兮的調子,可調子底下有點東西變了。

  「所以你們老聽我講長安,講得跟自己走過似的。講多了我自己都信了。今天我看見章程畫的我,靴子上還沾著西域的風沙,畫得真好,畫的,我更想去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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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哥難得正經,也沒人笑了。

  「所以我答今天的主題。假如我是個人,生活在現代,我想幹什麼?」胡三抬起頭,「我想去看看,看一看那絲綢之路,看一看那盛世長安,可以了話我想坐高鐵,從洛陽出發,到西安,再一路往西,我什麼都不干,就坐那兒,看窗戶,人家說高鐵快,快好,我主人走了大半輩子,我可能一兩天就到。」

  他停了一秒,又把那個賤笑掛回臉上。

  「然後發個朋友圈。配文我都想好了,長安,我來過了,西域,我來過了!朋友圈定位一定要開,我主人沒這個條件,我有。然後每個地方都精選九張圖,我一定把美顏關了,我這個釉色,開美顏是侮辱唐三彩。」

  笑聲又在展廳響了起來,把剛才那點心酸沖淡了一點,掌聲轟地起來,夾著笑,也夾著點別的。羅默鼓掌的時候,在本子上記了一筆:去看看絲綢之路。

  胡三鞠了個躬,下台的時候又補了一句:「館長啊,刀的事別忘給章程說一下,要大!」

  羅默笑了笑擺擺手讓他趕緊下去,又說:「下一位,誰來?」


  「不是我的老姐姐?你還能這樣整?」

  「少見多怪。」聽琴理了理袖子,站定,「我叫聽琴,是一幅宋代仕女抱琴圖。你們人類有句話,知音難覓。我告訴你們,不是難覓,是太難覓了。」

  「我的誕生來源於一場雅集,我在那場宴會上一曲奏罷,有位畫師把我抱琴的模樣畫了下來,說我彈的很好聽,現實里的我怎麼樣了,我不知道,但是畫裡的我,很長時間再也沒有彈過琴了,反倒是聽過不少人彈琴,所以我叫聽琴。」

  底下笑成一片。

  「我待過的地方不少。頭一個在一位名士府上,他懂畫懂音律,天天對著我彈琴,彈得很好聽,我以為他是想與我一起合奏一曲,但後來他喝多了,當著朋友的面指著著我說,此畫妙在無聲,無聲勝有聲。我一聽,得,他不懂我多麼想彈琴。」

  「第二家是個商人,掛客廳里撐門面。來了客人就指著我說,宋畫。我在他家掛了二十年,琴沒響過一聲,倒聽會了他打算盤。」

  「那算盤也算知音!」胡三在底下喊。

  聽琴沒理會胡三,不慌不忙,「第三家,是個姑娘。她不懂畫,她就是喜歡我。她把我掛在她屋子正對著床的那面牆上,每天夜裡對著我彈琴。她彈得是鋼琴,我抱一張古琴,她彈,我聽著,我能聽出來她得心意」

  「她彈的永遠是同一隻曲子,彈到一半就停,停了從頭再來。後來的某天,她大概時有心事找不到人說,就對我說了起來,她不是彈不順,是不敢彈完,曲子是她跟一個人一起改的,說好了改完一起彈,可是那個人再也沒回來,連這個女生後來也嫁給了他人,就再也沒有人給我彈琴了。」

  展廳里靜了。

  「我今天上來,不是為了講苦日子,其實我很感謝陸師傅,還有小館長,因為在拾遺醒來以後,我終於又可以彈琴了。」

  她頓了頓,一字一句地說:

  「假如我是個人,生活在現代,我不想再抱琴了,我想一直彈琴,如果可以,我還想組一支搖滾樂隊,前兩天館裡來了個聽音樂的女生,不小心外放了,我聽到了一種叫搖滾的風格,我很喜歡,有機會我也想彈出那樣的音符。」

  「樂隊名我都想好了。」她慢悠悠地,「叫拾遺!」

  掌聲笑聲混成一片。胡三在底下喊:「聽琴我支持你!」

  「可以。」聽琴說,「你來樂隊打算盤吧,這個很缺。」

  哄堂大笑。胡三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笑得比誰都響。

  羅默笑完說到:「下一個誰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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