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替人填名字的規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替你填名字」這件事,人間沒有立刻處理。

  因為許望舒先立了一個更小的規矩。

  她在七城頻道上發了一句話。

  【從現在起,任何人不得在未經本人當眾同意的場合,替他人填寫任何名稱、編號、身份或立場。】

  這句話下面,她加了一個例子。

  不是陸沉弓的例子。

  是林小滿的例子。

  因為小滿的文件夾里,一直有兩條不是她寫的記錄。

  許望舒把這條規矩叫「小滿條款」。

  條款發出去,最先回的不是海城。

  是天衡殘餘。

  天衡殘餘只回了一句:那過去填的呢?

  許望舒等的就是這一句。

  她回了三行。

  【一、過去的填寫不作廢,但標註「非本人填寫」。】

  【二、本人有權要求撤回,撤回不受時效限制。】

  【三、撤回不追責,只留記錄。】

  第三行是關鍵。

  不追責。

  陸沉弓看到這一行,抬頭問:「為什麼不追責?」

  「因為追責會讓人把記錄藏起來。」許望舒說,「我們要的是名冊乾淨,不是把人抓齊。」

  「那當年填我名字的人,就這麼算了?」

  「不算。」許望舒說,「他會被記下來。記下來就是被看見了。」

  陸沉弓聽懂了一點。

  「被看見,比被抓住更難受。」

  「對。」許望舒說,「抓人只有一種治法。被看見,是他走到哪都帶著這件事。」

  條款生效的第一天,就有人來撤回。

  不是陸沉弓。

  是聞昭臨。

  他提交了一份撤回申請,撤回的是他自己十年前簽下的那批「不予解析」牌子。

  全網首發更新 TW 看書網解無聊,🅢🅗🅤.🅣🅦超方便

  申請寫得很少。

  【申請撤回:舊歸檔第 017批「不予解析」登記共 46項。】

  【撤回原因:本人簽署時不具備完整知情。本人對其中 46項內容均無記憶。】

  【本人要求:將此批登記全部標註「非本人知情簽署」。】

  秦嵐看著那份申請,猶豫了一下。

  「這個申請要是批了,他自己就等於承認十年前簽的東西站不住。」

  「對。」許望舒說,「所以他會很難受。」

  「那批不批?」

  「批。」許望舒說,「立刻批。」

  「理由?」

  「因為這是他十年來第一次,用自己的名字做了一件對自己不利的事。」

  申請批下去的那天下午,聞昭臨在隔離位坐了很久。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

  他把自己那份舊歸檔的原件交了出來。

  然後他做了一件事。

  他把自己那份舊歸檔的原件交了出來。

  不是副本。

  是原件。

  交的時候他說了一句話。

  「我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他說,「但我知道,我簽的時候沒看。」

  「那你現在為什麼交?」

  「因為我想看看,我這十年到底替誰擋了多少東西。」

  原件打開,最上面一頁只有一行字。

  不是內容。

  是一個名字。

  那個名字,秦嵐一眼就認出來了。

  「這是三十一號。」

  「對。」聞昭臨說,「三十一號的名字,在我的原件上。」

  「誰的名字?」

  聞昭臨把紙推到燈下。

  紙上的字很清楚。

  兩個字。

  羅絮。

  主控艙里安靜了整整十秒。

  然後許望舒開口,聲音很穩。

  「去把羅絮叫來。」

  「她現在在夢裡。」秦嵐說。

  「那就等她醒。」


章節目錄